沒錯,企業經營中債券投資所得的利息,也算是企業的收入,所以也會列入營業稅收的范圍內.
㈡ 問:銀行業金融機構買入的長期債券投資,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是否需繳納營業稅求答案
答:銀行業金融機構買入的長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屬於購入金融商品行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文件規定,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對金融企業兌取長期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㈢ 購入債券後持有至到期取得的利息是否應繳營業稅的分
購入的金融商品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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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八)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五條規定,保險企業將資金有償貸予他人使用並收取固定利息與購買債券產生的利息是不同的。因此對營業稅的處理也是有區別。將資金有償貸予他人使用並收取固定利息是按貸款利息收入規定申報營業稅,而購買債券產生的利息是在金融產品轉讓環節按轉讓價差處理的。
㈣ 購買債券產生的利息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八)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五條規定,保險企業將資金有償貸予他人使用並收取固定利息與購買債券產生的利息是不同的。因此對營業稅的處理也是有區別。將資金有償貸予他人使用並收取固定利息是按貸款利息收入規定申報營業稅,而購買債券產生的利息是在金融產品轉讓環節按轉讓價差處理的。
㈤ 總公司從子公司收取的債券利息收入是否繳納營業稅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總公司發行債券,目的是把籌集到的資金用於子公司的項目上。總公司從子公司收回的利息用於支付應付的債券利息,請問如果借給子公司的借款利率與發行債券利率一致,總公司從子公司收回的利息是否繳納營業稅?是否可以參照統借統貸的模式免交呢?
專業解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中的問題十問:非金融機構將資金提供給對方,並收取資金佔用費,如企業與企業之間借用周轉金而收取資金佔用費,行政機關或企業主管部門將資金提供給所屬單位或企業而收取資金佔用費,農村合作基金會將資金提供給農民而收取資金佔用費等,應如何徵收營業稅?答:《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五條規定,貸款是指將資金有償貸與他人使用(包括以貼現、押匯方式)的業務。以貨幣資金投資但收取固定利潤或保底利潤的行為,也屬於這里所稱的貸款業務。按資金來源不同,貸款分為外匯轉貸業務和一般貸款業務兩種。第十一條規定,一般貸款業務的營業額為貸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種加息、罰息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金融機構統借統還業務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針對的是企業主管部門或所在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統一向金融機構貸款並統一歸還情況。由上可見,總公司從子公司收取的債券利息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
㈥ 政策性金融債利息收入免營業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1號)規定:「對企業購買財政部發行的公債之利息所得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應照章納稅」。據此,對企業購買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政策性金融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規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㈦ 企業取得國債利息收入如何計算繳納營業稅
答復:對持有到期的國債利息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對未到期提前轉讓的國債,根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項相關規定,企業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㈧ 關於金融債券利息收入的疑問,金融債券利息收入征營業稅嗎
是不征的。
《關於金融機構購買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徵收營業稅問題的請示》(巢地稅〔2004〕173號)。
一、省地稅局《關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皖地稅〔1998〕269號)中「國家發行的各種債券」,是指財政部發行的各種債券,不包括國家政策性銀行發行的債券。對金融機構購買財政部發行的各種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金融機構購買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屬於金融機構往來收入,應按規定徵收營業稅。但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購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專項債券利息收入,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承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專項債券利息收入免徵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2號)規定,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