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融券怎麼操作 融資融券操作方法 截圖
融資融券操作很簡單,開通信用賬戶後,登入信用賬戶,點開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就可以下單操作了。如下圖所示:
㈡ 國信證券融資融券怎麼操作
國信證券流程說明:1、投資者申請:投資者應到所在國信證券營業部申請開通融資融券交易,並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2、資質審核、徵信:國信證券對投資者的開戶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按規定進行徵信調查,並對客戶信用狀況進行評估;3、簽署合同和風險揭示書:對通過徵信的投資者,在國信證券營業部簽署《融資融券合同》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合同對投資者、證券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4、開戶:經本國信證券審核後,國信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信用賬戶開戶業務,同時投資者到商業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5、轉入擔保物:投資者可在營業部櫃台或其他交易通道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即投資者通過銀行將擔保資金劃入信用資金賬戶,將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6、授信:國信證券根據投資者信用賬戶整體擔保資產,評估確定可提供給投資者的融資額度及融券額度;7、融資融券交易:轉入擔保物後,投資者可進行融資或融券交易,包括進行融資買入、融券賣出;8、償還資金和證券:在融資交易中,投資者進行賣出交易時,所得資金首先歸還投資者欠證券公司款項,余額留存在投資者信用賬戶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買入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融券費用。此外,投資者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用現有資金、證券償還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9、結束融資融券交易:當投資者全部償還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後,投資者可將其信用賬戶中的剩餘資產轉入其普通賬戶。
㈢ 融資融券怎麼操作
投資者融入證券賣出,以保證金作為抵押,在規定的時間內,再以證券歸還。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通過買券還券或直接還券的方式向證券公司償還融入證券。買券還券是指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結算時買入證券直接劃轉至會員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一種還券方式。
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融資融券業務目前的杠桿比例大多以1:2較為常見,少數激進的券商會將比列增至1:3。相關監管部門預期標准杠桿為1:1較為合適。投資者利用兩融杠桿,還有其他拖累。
投資者兩融操作除了證券交易的傭金、印花稅等基本交易成本之外,還包括融資利息或融券費用等,融資的年化利息是8.6%,融券的年化利息是10.6%,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原有零和游戲基礎上,還得多背負融資融券利息;另外,投資者還得承擔由此產生的巨大心理負擔,勝算更小。
(3)國海證券融資融券操作視頻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世界上大多數證券市場普遍常見的交易方式,其作用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將更多信息融入證券價格,可以為市場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動,當投資者認為股票價格過高和過低,可以通過融資的買入和融券的賣出促使股票價格趨於合理,有助於市場內在價格穩定機制的形成。
二、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資金和證券供求,增加市場的交易量,從而活躍證券市場,增加證券市場的流動性。
三、融資融券交易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變證券市場單邊式的方面,為投資者規避市場風險的工具。
四、融資融券可以拓寬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的應用渠道,在實施轉流通後可以增加其他資金和證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資產運用效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融券交易
㈣ 國海證券融資融券完整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投資者申請在國海證券開展融資融券交易的基本條件 1、投資者在國海證券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在國海證券開立普通證券賬戶時間滿18個月,交易滿6個月。 2、個人投資者在國海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在國海證券開立的普通賬戶資產總值應達到100萬元(人民幣)。 3、證券監管機構及國海證券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投資者申請開通國海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資者在申請開展融資融券交易前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個人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普通證券賬戶卡,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機構投資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被授權人)身份證、普通證券賬戶卡、居住證明,以及有關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國海證券營業部)。 三、國海證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流程 國海證券流程說明: 1、投資者申請:投資者應到所在國海證券營業部申請開通融資融券交易,並提交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徵信材料(可咨詢所在營業部); 2、資質審核、徵信:國海證券對投資者的開戶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按規定進行徵信調查,並對客戶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3、簽署合同和風險揭示書:對通過徵信的投資者,在國海證券營業部簽署《融資融券合同》和《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合同對投資者、證券公司的權利義務關系作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 4、開戶:經本國海證券審核後,國海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辦理信用賬戶開戶業務,同時投資者到商業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簽約。 5、轉入擔保物:投資者可在營業部櫃台或其他交易通道向信用賬戶轉入擔保物,即投資者通過銀行將擔保資金劃入信用資金賬戶,將可充抵保證金證券從普通證券賬戶劃轉至信用證券賬戶; 6、授信:國海證券根據投資者信用賬戶整體擔保資產,評估確定可提供給投資者的融資額度及融券額度; 7、融資融券交易:轉入擔保物後,投資者可進行融資或融券交易,包括進行融資買入、融券賣出; 8、償還資金和證券:在融資交易中,投資者進行賣出交易時,所得資金首先歸還投資者欠證券公司款項,余額留存在投資者信用賬戶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買入證券返還給證券公司並支付融券費用。此外,投資者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直接用現有資金、證券償還對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 9、結束融資融券交易:當投資者全部償還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債務後,投資者可將其信用賬戶中的剩餘資產轉入其普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