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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我國交易所債券換手率

發布時間: 2021-04-10 22:01:39

『壹』 為什麼我國的債券市場規模不如股票市場的規模

企業債券和股票一樣是資本市場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的市場結構要求包括企業債券在內的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共同協調發展,這既有利於金融領域的改革,社會信用的優化,同時又是企業多渠道、低成本籌集資金的市場基礎。

現階段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存在著以下主要問題:
①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小,滿足不了投融資需求,結構不合理。由於我國目前企業債券的發債及擬發債企業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運輸、電力、煤、製造業等具有相對壟斷地位的基礎性行業,而且主要屬於特大型企業,覆蓋的范圍很小,加上發行額度的限制,企業債券發行的規模很小。債券市場交易品種少、期限不合理、無法滿足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一直是困擾債市的一個突出問題。我國債券市場發行的多為固定利率擔保普通債券,可轉換債券、無擔保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出現較晚,發行量較少。
②企業債券品種少,結構單一。在企業債券市場,目前市場交易的品種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兩種,與股票市場相比,就顯得品種單調。債券品種的單一,不僅難以滿足各類投資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業債券二級市場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發行企業沒有過多的選擇餘地,不能根據具體的資金需求特點設計合適的發行品種。
③企業債券發行市場具有明顯的管制特徵。在發行環節,債券發行實行實質性審批,難以採用法律、法規許可之外的金融工具,從而債券品種的創新受到極大限制。同時,債券價格、證券經營機構的行為、發行對象和發行區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業債券流通性差。相對於發行市場而言,我國企業債券的流通市場則嚴重滯後,缺乏統一、有效的流通市場。債券市場的流動性是指在盡可能不改變價格的迅速買賣債券的能力。流動性是衡量一個市場成熟重要標志。債券市場流動性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發債融資能力和籌資成本,也關系著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場充分的流動性有助於增強市場的穩定和增強市場參與者,對市場穩定的信心。長期以來,阻礙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重大障礙是市場分割流動性不足變現能力弱的問題。原因:過嚴的管制,嚴格的審批制度,導致了企業債卷的發行規模小,直接影響了企業債卷市場的發展。同時,在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承受能力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也不利於投資者拓展投資渠道,規避投資風險;中介機構存在缺陷。企業債券的發行和流通,離不開中介機構的參與。中介機構本身的獨立性、客觀公正性以及投資者對中介機構的認可程度等等都會影響企業債券的發行與流通。而我國的中介機構曾受計劃經濟限制,在我國發展的歷史不長,並很多都是從政府機構中脫胎、衍生而來,從而導致了它們在業務內容、人際關系等方面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就嚴重影響了其本身的獨立性和客觀公正性,使得潛在的企業債券投資者望而卻步。

5)多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債券市場現有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公司債,分屬四個不同的監管機構監管。國債一級市場由財政部管理,二級市場一部分由證監會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銀行管理(銀行間市場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由人民銀行管理。發改委管企業債,證監會管公司債,不同的債券在審核程序、發行程序、發行標准和規模、信息披露等各個環節中監管寬嚴不一,不利於債券市場的快速協調發展。目前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制具有鮮明的行政色彩,由於嚴格的發行限制、復雜緩慢的行政審批制度以及須主要銀行提供信用擔保、發債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嚴重阻礙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6)公司債券融資額遠小於股權融資額債券融資額在我國債券市場總體發展不足的情況下,企業債券發行量在債券發行總量中又只佔很小的比例。近年來,我國國債和金融債的發行量都在不斷增加,國債年發行額從上世紀90年代初的197. 23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億元,金融債也從最初的不到100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億元。但與國債和金融債發行額的快速增長相比,企業債券發展相對滯緩。從1990年到2005年企業債券發行量從100多億變到650億,僅增長了500多億,而且其間發展極不穩定。雖然我國從1998年以來發行了多隻「企業債券」,但是這些企業是屬於政府分支部門及其所屬機構,並且有財政性資金提供擔保,所以這些債券本質上是屬於中央政府機構債券,而它們卻占我國企業債券發行額的40%以上。所以,從本質上看,企業債券總的發行量相對來說是很小的。
與國債和股票交易市場相比,我國公司債券交易市場的交易量在二級市場明顯偏低。2001年滬深兩市共有15隻公司債券,總市值約300億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幾十萬元。即使在2001年債券市場行情較好的情況下,公司債券的換手率僅為0.23,而交易所國債市場的換手率為2.1,A股市場(上海交易所)的換手率為192。可見,投資者對公司債券投資需求遠不如市場中的其他交易品種。無論從一級市場的籌資額度還是從二級市場的交易量狀況,都可明顯地看出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明顯存在著股市強、債市弱,國債強、公司債弱」的特徵。這與我國快速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不適應的,與我國日益增長的企業融資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國公司債券市場發展緩慢,已經成為一種很不正常的現象。

7、企業債券市場信用評級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國信用評級由於存在著許多問題,並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信用評級機構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企業債券進行信用評級的都是獨立的信用評級機構。但在我國,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機構大都是政府部門或人民銀行的附屬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缺乏權威的評級技術。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在評估技術和經驗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從而導致所評出的信用級別的權威性較小。(1)缺乏高信譽的評級機構,評級市場尚未步入良性循環。2)債券評級需求不足,信用評級的地位難以確立。3)外部環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評級的發展。

8、中國處於經濟轉軌時期,這使得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出現了問題。
指標配額目前我國對於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的是額度管理的審批模式。在對企業債的發行額度進行行政分配時,往往按「濟貧」原則,把企業債額度分配給有困難、質量較差的企業,而並非進行資金的優化配置。
發行利率管制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企業發行債券採用的收益率不可高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這樣的定價既不能有效反映風險狀況,也使債券的發行方和購買方無法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
強制擔保既然債券發行是計劃分配的、價格是管制的,沒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又是面對大量散戶來發行,自然就需要銀行擔保,這就使得債券的發行不是自由化的。

違約處理我國對發行企業的違約行為通常也不是通過市場約束原則來解決,而是出於保持社會穩定的目的,通過行政干預,要求銷商後續發行。這樣,發行企業的違約責任就轉嫁給了承銷商,使得承銷商面對的壓力極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規范發行企業的一些行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稅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構不利於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與公司債券市場發展直接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存在著模糊,沖突或限制市場發展的因素。
(2)較高的稅負影響了投資者的投資熱情基金和國債由於利息免稅,成為人們優選的長期持有的品種。因此,從稅收角度看,公司債券在各種金融產品中並不佔有優勢,而處於相對劣勢。

10、基礎設施不配套
(1)登記結算系統不統一,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系統分割為兩部分:發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深、滬分公司。
(2)轉讓交易系統不完善,證券交易所是我國公司債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場所,而交易所的報單驅動撮合交易機制難以滿足大宗非連續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債券交易清淡,大資金無法進出。

企業債券的固有特徵和現有市場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業債券的固有特徵和交易所過高的交易成本影響其上市交易。由於發行人利用債券方式融資具有極大的靈活性,因此出現單只企業債券在發行金額、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級、贖回與回售、擔保方式、發行對象等發行條件上的巨大差異,而交易所證券交易品種一般具有設計標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業債券整體而言並不適合交易所的上市機制,只有少數具有市場指示意義的品種才採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種則應在場外市場交易。其次,債券具有低風險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機性較小,企業債券購買者一般做長期投資性持有,這樣也會導致債券交易的非連續性,使得有價無市成為企業債券市場的正常現象。另一方面,債券投資又具有現金管理的作用,債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現出大宗批發交易的特徵,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機制難以滿足企業債券的大宗非連續性交易。
再次,從現有企業債券市場管理體制看,發行和流通分裂為兩個系統(發行系統由國家計劃部門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統歸中國證監會管理),由於兩個系統管理體制的差異和銜接的困難,企業債券發行和上市不能形成連貫的機制,這也是造成企業債券流通不暢的重要原因。

社會橫向信用體系缺失
經過長期的制度演進,我國形成了一種計劃經濟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縱向的社會信用體系(所謂縱向的社會信用體系,簡而言之就是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個人對集體的信任這樣一種信用體系)。而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橫向信用體系(所謂橫向的社會信用體系,簡單說就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相互信任這樣一種信用關系所形成的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形成。依賴這種縱向信用體系,國有銀行能夠大量吸收社會儲蓄,同時,這些儲蓄又因為這種依託於國家信譽的縱向信用,轉換成為國債資金、銀行貸
款、股市資金等,從而構成對國有經濟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國有經濟比重的過快下滑。

二、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外部瓶頸
1、政府對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過多
第一,政府對企業債券的發行額度實行總量和結構控制。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發行債券是企業進行直接融資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發債條件的公司都可申請發行,沒有額度限制。

第二,政府採用行政方法對企業債券進行定價,使企業債券發行價格缺乏彈性。企業債券的發行價格與其利率密切相關。

第三,政府實行優先發展股票、國債的傾斜政策。政府發展證券市場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優化資源配置,二是對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顧的情況下,通常選擇後者。因此股票市場的發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視了企業債券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權威的債券評級機構

成熟的證券市場上企業債券規模大的一個原因在於有權威的評級機構對各種債券進行評級,從而使投資者能夠識別其風險和收益,以便進行選擇,對發行者和承銷商來說也便於銷售。我國《公司法》雖然對企業債券的發行提出了較為嚴格的條件,但離國際通用的債券發行基準還有一定差距。

3、擔保機制不完善
企業債券發行的根本風險在於企業效益的不確定性。因此債券擔保是影響企業債券發行的一個關鍵因素,有效的擔保不僅可以使企業債券得以順利發行,還會降低企業債券的兌付風險。但實際上,一些擔保單位不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或不願意承擔擔保責任,使企業債券的擔保常常流於形式,一旦企業債券到期不能兌付,政府往往採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銷商墊付資金或用財政資金來解決。
4、信息披露制度沒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規定「公司與資信評級機構應當約定,在債券有效存續期間,資信評級機構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蹤評級報告」,但對披露的內容、格式、時間和真實性沒有明確要求,中報、年報以及重大事項等信息
持續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證券經營機構的經營與資信狀況也缺乏有效的公開披露渠道,使投資者對購買企業債券疑慮重重。
5、缺乏給企業債券定價的基準利率
從國際證券市場來看,一般將國債的收益率視為企業債券定價的基準利率,因為國債風險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變現能力強,且期限品種多,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一般都以其利率為市場利率的基準。而我國國債市場不發達,在整個證券市場上沒有一個基準利率,給企業債券的定價帶來了困難,使企業債券利率很難對投資者產生吸引力。

『貳』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債券交易以人民幣多少為一張

1000元。
債券現貨交易集中競價時,其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單位為手,人民幣1000元面值債券為1手;
(二)計價單位為每百元面值債券的價格;
(三)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四)申報數量為1手或其整數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不超過1萬手;
(五)申報價格限制按照交易規則的規定執行。

『叄』 交易所上市的債券有多少

滬市擁有上市債券現券782種,回購30種。
深市擁有上市債券現券324種,回購13種。

『肆』 幣圈交易所的換手率指什麼數字幣交易在哪個平台靠譜

不要參與各種幣的交易,本身就沒有任何價值的投機品,一旦投機資金撤出,價格就是0,而且平台也都屬於非法平台,沒必要讓自己承擔這樣的風險。

『伍』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現狀

(一)債券市場主板地位基本確立
我國債券市場分為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隨著銀行間債券市場規模的急劇擴張,其在我國債券市場的份額和影響力不斷擴大。1997年底,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託管量僅725億元,2005年底銀行間債券託管量已達到 25.96萬億元;從二級市場交易量來看,2012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現券交易量70.84萬億元;銀行間回購交易量達到147.6萬億元,占回購交易總量的87.1%。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逐步確立了其在我國債券市場中的主板地位。
(二)市場功能逐步顯現,兼具投資和流動性管理功能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快速擴容為商業銀行提供了資金運作的平台,提高了商業銀行的資金運作效率。從1997年至2012年(3月),商業銀行的債券資產總額從0.35萬億元上升到11.7萬億元,占債券總託管量的57%。形成商業銀行龐大的二級儲備,商業銀行相應逐步減少超額准備金的水平,在提高資金運作收益的同時,顯著增強了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此外,銀行間債券市場也已成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平台。1998年人民銀行開始通過銀行間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對基礎貨幣進行調控,隨著2000年來我國外匯占款的快速增長,2003年開始人民銀行又開始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央行票據,截至2012年底,央行票據發行余額1.9萬億元,有效對沖了外匯占款。
(三)與國際市場相比較,市場流動性仍然較低
雖然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量大幅增長,但在很大程度上源於債券存量增長,因此總體來講流動性仍然較差。市場流動性可以從換手率指標進行判斷,2005年我國銀行間國債市場的年換手率僅為0.88,而從國際比較來看,同期美國國債市場的換手率高達40,其他發達國家債券市場的換手率一般也達到10左右。這反映了我國債券市場雖然總量快速擴張,但是市場微觀結構和運行效率仍然有待改進。現券市場流動性不足使債券市場作為流動性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也影響了債券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進一步降低了市場的運作效率。

『陸』 在我國證券交易所成交債券必須遵循哪些原則其主要內容是什麼

你好,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則:

1、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2、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格為成交價;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開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成交價,盤中、收盤集合競價時取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連續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集中申報簿當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集中申報簿當時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柒』 我國資本市場目前不僅有中小企業板,還有創業板,為什麼還說中小企業發行上市門檻高難以利用債券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板與主板的類比
中小企業板的建立是構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業板的前奏,雖然6月25日終於揭幕的中小企業板在現階段並沒有滿足市場的若干預期,比如全流通等,而過高的新股定位更是在短時期內影響了指數的穩定,但中小企業板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必然使得這個板塊在未來的制度創新中顯示出越來越蓬勃的生命力。
一、 法律環境的比較
深圳證券交易所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
與主板市場同樣受約束於 《證券法》、《公司法》。
1、 交易規則
中小企業板塊與主板交易規則對比
主板
開盤價 封閉式集合競價
收盤價 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加權平均價
(含最後一筆交易)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前五隻股票
異常波動 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或跌幅限制;某隻股票
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某隻股票價格的震
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
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中小企業板塊
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收盤價 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最後
一筆成交為當日收盤價
交易席位披露 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前三隻股票;日價格震幅達到
15%的前三隻股票;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
異常波動 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ST和
*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
的;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
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2、 市場透明度增加
特別規定中,與主板市場開盤封閉式集合競價不同,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開盤集合競價將以開放式集合競價的方式進行。開放與封閉本身的區別就充分體現了公開和透明。
中小企業板塊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深交所主機將即時揭示中小企業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三個指標。使得與主板相比,集合競價的產生過程發生了變化。與封閉式集合競價相比,這種開放式集合競價將即時反映集合競價虛擬價格的形成過程。
中小企業板塊股票的收盤價則將通過收盤前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每個交易日的14∶57至15∶00為中小企業板塊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這與主板市場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也有所不同。
中小企業板塊股票交易的開盤價和收盤價產生方式發生的變化,其主旨在於增強交易本身的透明度,抑制投機,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引入三大指標作為交易公開信息披露和標准,同時制定了更為具體的異常波動停牌制度。相對於目前主板市場交易所對A股和基金每日漲跌幅比例超過7%(含7%)的前5隻證券公布其成交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成交金額,中小企業板塊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三隻股票、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三隻股票和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都將公布成交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3、 信息披露更及時
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中,年度報告說明會制度的建立顯示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關系有望大大拉近。根據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向投資者介紹公司的發展戰略、生產經營、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投資項目等各方面的情況。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還被要求在定期報告中新增披露截至報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和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具體情況。也就是說,與主板相比,投資者能更及時地了解到股東持股分布狀況的變化,給投資提供參考。
在有關規定中,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當年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公司應當在進行年度審計的同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包括對實際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金額、實際投入時間和完工程度進行專項審核,並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專項審核的情況。這就說明,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將面臨著更為嚴格的監管,引入中介機構使其在募集資金運用方面受到約束,其信息披露也將更加透明。同時,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還應當在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監督、核查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二、 投資者目標定位不同
引入「風險偏好」的概念,投資者應對個人的投資偏好有所定位。
就目前而言,中小企業板與主板區別除了交易制度的修訂,更重要的是其總股本較小,統計顯示,目前主板市場中約95%的上市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對主板市場的歷史數據整理分析,小盤股的波動性和風險系數均高於指數,這意味著投資於中小企業板塊就必須能夠承擔其更大的波動性。
三、 未來發展趨勢不同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謝庚表示,從分步建設創業板市場入手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是我國資本市場的現實選擇,而未來一段時期的主要任務就是推進中小企業板塊的制度創新。
目前,中國資本市場層次單一,對於服務中小企業而言,問題和矛盾還較突出。雖然中小企業板塊已經推出,但《公司法》規定,申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少於5000萬元,最近三年持續盈利,所以諸多中小企業仍然難以藉助發行上市實現創業資本的退出。

但隨著資本市場自身的改革深化和國務院「九條意見」的出台,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條件正逐步成熟,逐步放寬創業型企業發行上市在股本總額和持續盈利記錄等方面的限制,在條件成熟時,將中小企業板塊從現有市場中剝離,正式建立創業板市場是市場趨勢所在。

(撰稿:天同證券研究所 李劍君)

公司上市中小企業板要具備什麼條件?

4月24日 23:19 上市標準的選擇。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不同,現階段其主要目的是為高

科技領域中運作良好、發展前景廣闊、成長性較強的新興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

場所。由於中小型高科技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偏小,營運時間較短,市場前景不

確定,造成其盈利能力不穩定,存在一定的市場風險,使得銀行不敢為其貸款,

而我國主板市場因為進入門檻過高也將它們拒於門外, 這樣就特別需要一個有

別於主板市場的資本市場為它們提供融資渠道。考慮到新興高科技公司業務前

景的不確定性,在構建我國二板市場時,要設法降低市場進入門檻。日前高西慶

也指出,應放寬二板市場公司的上市要求,以降低進入門檻。《徵求意見稿》

規定,內地高新技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發起人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價

出資的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得高於百分之七十。

(1)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但對業務要求可能較嚴。 按照目前我國主板市場

的上市標准,企業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3000萬元,股票發行後公司股本

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而中小高科技企業一般都處於創業期,生產規模偏小,無

法滿足主板市場的上市條件。所以, 二板市場應適當放鬆對公司股本總額和發

起人擁有股本總額的限制,從而盡可能讓規模偏小、缺乏資金、 但產品前景良

好的中小企業上市。在我國成立二板市場的初期,考慮到新興市場的特點,為了

抑制過度投機,防範和控制市場風險,提高市場的營運質量和運作效率, 除適當

放寬股本規模的要求之外,上市條件將不比主板市場寬松。 根據中國證監會去

年底出台的《高新技術企業板股票發行上市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

),除股本規模可小於5000萬元但不得低於3000萬元外,其他財務和業績指標都

不應低於主板市場。《徵求意見稿》對此作出了同樣的規定。二板市場是為那

些具有活躍業務記錄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資場所。在放寬企業上市條件的同時,

應該強化公司的業務標准和管理標准,即公司必須具有突出的主營業務、明確

的主導產品、詳盡嚴密的業務發展計劃、完整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和巨大的主

業成長潛力,而且具備高質量的管理團隊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統。隨著市場

的發展,二板市場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於 3000 萬元降為不少於

2000萬元。

(2)經營年限相對較短,可不設最低盈利要求。主板市場的上市規則中一般

有「三年連續盈利」的要求,而高科技企業由於技術創新能力較強, 使得技術

升級換代快,科研成果的產業化時間短,無法達到上述條件。隨著證券市場的不

斷發展,投資者日益成熟,市場運作(特別是主板市場運作)逐步規范, 監管水平

不斷提高,二板市場的上市條件可逐步放鬆。 《試行辦法》和《徵求意見稿》

都規定,企業在同一管理層下,持續經營高新技術業務兩年以上( 增發新股的

可以不受此條款限制)。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營運質量, 避

免企業因頻繁變更主營業務和管理層而造成經營業績的不穩定。並且規定,原

企業整體改制設立或有限責任公司已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業績可以

連續計算,在最近二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為了增強我國二板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術企業上市,

上市條件可考慮進一步放鬆,對於研究與開發力量很強的企業, 只需要有一年

的經營記錄,可以不設最低盈利要求, 且不分企業存續期間的所有制性質均可

連續計算經營業績。考慮到許多網路企業在創立時期大都沒有盈利,因此對其

盈利記錄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長的業績記錄。《試行辦法》曾要求企

業有一年的盈利記錄。在《徵求意見稿》中,則不僅取消了對企業發行股票前

的最低盈利要求,並且對公司的預期利潤率不再作出硬性要求。這一規定,為

網路公司在二板市場上市打開了大門。此前,有關ICP不得在海外上市、 非證

券公司不得從事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等規定,使得部分網路公司幾乎不可能再得

到風險資金的支持,而高新技術板的盈利記錄要求、「雙高認證」等規定幾乎

封死了網路公司的國內上市之路。這一新的政策變化必將對主板市場上網路股

板塊的表現發生重大作用。目前滬深兩市中不少上市公司都組建、控股或參股

了一些網路和其他高科技企業,隨著這些高科技企業上市或分拆上市,將會使

相關的上市公司的投資獲取不菲的收益。這無論從題材的發掘還是從業績提升

促使投資價值凸現的角度來看,都將對網路股的市場表現產生很大的促進作用。

(3)放寬關於股東人數的限制,社會公眾股比例可相對較低。 按照《公司

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東不得少於 5 人,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

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借鑒美國那斯達克(NASDAQ)小型資本市

場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香港創業板市場股東人數不少於一百人的做法,《

試行辦法》中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可降為不少

於500人。《徵求意見稿》則進一步放寬要求,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

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為了確保和增強股票的流通性,二板市場應有足夠

的社會公眾股股東,但考慮到二板市場的企業規模相對主板市場要小,社會公

眾股比例可低於主板市場。《試行辦法》規定,二板市場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

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徵求意見稿》降低了對該

比例的要求,規定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十五以上。對

該比例的上限要求,按照《高新技術企業板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規則(討論稿)》

的規定,高新技術板上市公司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在30%到65%

之間。鑒於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發起人股份滿足一定條件後可以全部上市流通交

易,因此應適當控制新發公眾股份占擬發行總股份的比例,我們認為這個比例

以30%-40%為宜。

3、二板市場必須是全流通市場。 高新技術企業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有賴於風險投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體制的關鍵因素是建立風險投資

的退出機制。雖然二板市場不是專門為風險投資的退出而設立, 但它是風險投

資機構投資從原有公司退出以便進入新一輪高科技項目投資的重要保障。考慮

到風險投資機構通過股權轉讓一次變現的特殊運動規律, 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企

業所形成的股權應可以流通,相應地二板市場中不再有社會公眾股、 國家股和

法人股的劃分,因此應該是一個股份可全流通市場。 國外機構對中國高科技企

業的股權投資同樣可以流通,這涉及到制定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需要進行相

關的配套改革。日前高西慶就表示,二板市場與主板市場有很大的區別。在主

板市場上,存在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另外,《公司法》規定

發行人股票上市三年內不得轉讓,高層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所持股票不得轉讓。

在二板市場上市公司所有發行的股份將可以全部流通( 《公司法》的相關條款

將作修改)。

4、主要股東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科技企業在二板市場上

市的主要目的是解決企業本身的資本擴張和風險投資的退出問題, 而不僅僅是

為了滿足這類企業的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套現需要。因此, 為了保持公司

成長的連續性, 應將創業股東和管理層股東的利益與公司的經營業績有機地結

合在一起,這些股東在公司上市時所持有的股本至少佔已發行股本的35%。 在

股權可全流通的安排下,為了確保公司管理層的穩定性,公司上市後, 這些主

要股東必須接受出售若乾股份的限制。一方面,目前我國企業經營和決策行為

的短期化傾向較為嚴重,缺乏個人信用,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層的監督

約束機制還不夠健全。如果對公司高層和主要股東沒有出售股份的限制,可能

會出現管理人員和主要股東大量拋售公司股票的情形,這不利於保持公司管理

層的穩定,造成管理層缺乏對公司發展的長期承諾,從而制約了公司的長期可

持續發展。另一方面,目前國內不少高新技術企業紛紛提出到香港創業板和美

國那斯達克上市的申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國內現行規定對發起人和高級

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過死。如果繼續沿用現行做法,將不僅制約國內

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而且不利於風險投資機制的建立。因此,為了完善風險

投資的退出機制,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國二板市場可以借鑒香

港和美國市場的成功運作經驗,放寬對發起人股份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

份的時間限制。《徵求意見稿》規定,在二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已發行的全部股

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即可上市流通,但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首次公開發行之

日起未滿一年的除外。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自股票

上市滿一年後方可流通。同時,通過示範宣傳,鼓勵企業採用國際通行的滾動

式鎖定的作法,對高層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所持有股份的交易進行制約。我們認

為,兩年限期屆滿後,這些高管人員亦不得在連續六個月之內出售25 %以上的

名下股份。

5、二板市場應放寬配股等再融資條件。 股本的不斷擴張是企業發展壯大

的一個主要表現。為了提高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後續融資能力,增強其發展後

勁,促進上市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二板市場需要為中小型企業提供寬松的

再融資環境。例如對於少數急需資金實施高科技項目的高新技術上市公司配股

時,配股凈資產收益率、配股間隔期及配股比例要求可適當放寬, 以實現再融

資的市場化。(1)放寬配股比例的限制。 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證監發

字(1994)131號文件第二條第七款關於「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 不得超

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其普通股股份總數的30%」規定的限制。(2)

放寬配股條件。二板市場上市公司的配股不受證監發字(1999)12號文件關於「

本次配股距前次發行間隔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以上」、「最近三個完整會計年

度的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 以上」以及「指標計算期間內任何一年的凈資產

收益率不得低於6%」的規定限制。例如,《徵求意見稿》就明文取消了「前一

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的配股條件限制。

6、收購兼並活動會比主板市場更加活躍。 現代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歷程表

明,資本經營已經取代產品經營而成為企業發展的主要手段,以此來實現企業

低成本的快速擴張。美國那斯達克市場是美國高科技企業收購和兼並的主戰場。

正是通過收購和兼並活動,一方面一些屬於傳統產業的上市公司以各種方式介

入高新技術產業,以增添新的生機和活力,培育企業新的利潤增長點;另一方

面一些高新技術企業以這種方式迅速地發展壯大,以達到規模擴張和業務拓展

的目的。據統計,1999年美國最大的50宗高新技術企業的收購與兼並案中,大

約有90%是在那斯達克市場完成的。從購並行業來看,通訊、計算機、 醫療健

康業的購並佔了較大比例。例如,風險高科技企業網景公司就是大規模購並浪

潮中的眾多收益者之一。從1995年到1998年4月,微軟公司順利實施了28 宗兼

並案和32項投資項目,使得其總資產和凈資產分別增長了1.7倍和1.4倍。在那

斯達克市場,類似微軟這樣通過購並實現快速規模擴張的還有不少公司,例如

Amazon.com、CISCO、Intel、Ecom、Oracle、Amgen、Sun、Dell等等。最近,

美國在線(AOL)收購時代華納(TWX)充分利用那斯達克市場提供的便利條件, 以

換股和債務方式進行合並,總交易金額高達1840億美元, 一舉成為迄今為止世

界上最大的一宗購並案。

『捌』 我國債券市場的交易場所有哪些

我國債券市場的交易場所有證券交易所、銀行間市場以及銀行櫃台市場這三個地方。

1.證券交易所

作為債券交易的組織者,本身不參加債券的買賣,只是為債券買賣雙方提供服務,並進行監管。

2.銀行間市場

主要是我國各類型銀行相互之間的債券交易市場,可以有效地調節銀行之間的貨幣流通和供應量。

3.銀行櫃台市場

俗稱otc市場,不具有固定的交易場所、規定的成員資格和嚴格的交易規則等特點。

(8)我國交易所債券換手率擴展閱讀

我國債券市場的交易功能

1.融資功能

債券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使資金從資金剩餘者流向資金需求者,為資金不足者籌集資金的功能。

2.資金流動導向功能

通過債券市場,資金得以向優勢企業集中,從而有利於資源的優化配置。

3.宏觀調控功能

中央銀行作為國家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部門,主要依靠存款准備金、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和利率等政策工具在債券市場進行宏觀經濟調控。

『玖』 債券的市場比較

我國的債券市場近些年來發展迅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同發達國家相比,仍處於起步階段,無論是其規模、品種,還是債券市場的發育程度等諸多方面都存在著巨大的差距。
中美債券市場分析
1.債券市場的發行規模比較分析
在美國資本市場上,債券市場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債券品種發展也比較成熟。其規模也遠遠大於股票市場。美國每年發行國債的數額佔GDP的比例為100%.且市場可流通的債券品種豐富,既有國債,市政債券,也有公司債券,聯邦機構債券等。
我國的債券和美國相比差距較大。每年發行總量也不過佔GDP的15%左右,且品種比較單一。主要有國債、中央銀行債、政策性銀行債等為數不多的幾種。
2.債券市場投資品種比較分析
美國的債券市場主要是以工商企業和政府發行的短期債券為主。政府短期債券占政府發行量的40%.除此之外,不少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也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這些債券被譽為安全性僅次於「金邊債券」的一種債券。工商企業發行的債券產品更是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且種類繁多。
在我國債券市場中,政府債券占相當大的比重。其中國庫券和央行票據占債券市場的比重達到近70%,且大部分為5-10年的中長期債券。企業債券占的比重非常小。
3.債券的流通市場比較分析
美國的債券流通是以場外交易為主的交易市場。同時,電子化交易系統的普遍應用也大大促進了流通市場的活躍。債券市場的日交易量是紐約股票交易所日交易股票數量的13倍之多。政府債券及政府支持機構發行的債券十分活躍。
在我國債券流通以滬深證券交易市場、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和證券經營機構櫃台交易市場為主。交易量比較小,整體換手率也僅是美國債券市場的1/10.
4.投資者結構比較分析
美國國內債券投資者主要以銀行、基金、個人、保險公司、國外和國際機構投資者等為主,各類投資者持有債券比例比較平衡。而我國債券市場投資結構不盡合理。主要有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機構等。市場參與度數量雖然眾多,但債券持有比例極不均等,外資機構參與度較低。
債券市場發展啟示
1.積極擴大債券市場規模,促進債券市場品種的多樣化
從中美兩國債券市場的比較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與美國債券市場的規模相比存在著巨大的發展空間。美國的證券化產品在金融市場中超過80%,我國還不到10%;債券余額,美國相當於GDP的二倍,我國也僅接近30%.因此積極擴大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是滿足金融市場的發展和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同時還要積極促進債券市場品種的多樣化,滿足不同發行主體的融資需要。諸如積極發展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擴大和引導發行企業債券;增加短期債券及短期回購品種;建立基準國債及衍生產品等。
2.完善做市商制度,促進市場的流通性
從國外的經驗看,做市商制度能夠活躍證券交易,保證市場有較高的流動性,這已被許多成熟證券市場廣泛採用,在發達證券市場已有較好的市場基礎。我國銀行間市場雖然已經開始推行雙邊報價商制度,但是批准成為做市商機構的均為商業銀行,而商業銀行資產結構相近,對市場走勢預期趨同,導致雙邊報價偏離市場價格較遠、價差較大,難以對市場價格起到穩定作用,更何況其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意願不強,導致這些雙邊報價商的市場份額存在下降的趨勢,遠沒有發揮促進增強市場流動性和滿足市場需求的作用。
因此,在大力推行雙邊報價商制度時,必須採取核准制雙邊報價商資格,擴大雙邊報價商范圍、允許有實力的保險公司如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機構成為雙邊報價商,以解決雙邊報價商投資偏好趨同的問題。在推動做市商制度的同時,在債券市場上推行經紀商制度,以進一步促進債券市場的發展。經紀商信息發達、靈通,可以有效集中市場需求信息,溝通債券買賣雙方,提高成交效率。
流通性,鼓勵了中小投資者介入債市,有利於改善債券市場投資者結構和投資機構投資者博弈的格局。
3.促進投資者結構合理化
中國債券持有者主要集中商業銀行,特別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他機構和個人債券持有量很少。我國應進一步擴大債券市場的投資群體,增加金融機構之外的企業及事業單位以及外國機構投資者購買、持有債券的比重;增加參與櫃台交易的成員,除商業銀行外可以增加證券商成員;增加櫃台市場的可交易品種,活躍櫃台交易,提高市場流動性;也可廣泛吸引其他廣大的投資群體。
另外還可以逐漸引導社保基金、外資機構、中外合作基金、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外資參股保險公司、外資銀行、三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儲蓄存款分流等資金進入債券市場。這些資金進入債市將有利於擴大債券市場需求量,也可平衡投資者債券持有比例。通過多方面、大范圍地促進投資者多元化,依靠國債市場巨大的流動性,可以充分發揮機構投資者發現國債價的格功能,也可最終建立起一條穩定與可靠的國債收益率曲線。
4.加快債券市場統一化建設步伐
隨著國債發行規模不斷擴大,市場分割問題解決已經顯得迫不及待。可以有步驟、有計劃地允許可流通國債既可在銀行間市場流通轉讓,又可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同時允許部分資信較好,實力較強的金融機構在兩個市場之間進行套利活動,以促進市場的流通性,發現債券市場價格,為全面統一所有債券市場作準備。
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目標是成為全國統一、面向所有金融機構及企業法人和個人投資者的開放的,公開的市場以及一個品種多元化、流動性充分化和功能健全化的中國債券市場。

『拾』 交易所債券為什麼波動那麼大

這是連續競價交易沒有流動性的表現。由於缺乏流動性,很小的資金就可以操縱市場。極端情況,一手就可以把價格做低或者做高。債券一手等於10張,票面價值只有1000元。至於為什麼要操縱,原因多方面,可能是惡作劇,可能是對後市資金面的預期,可能是試試盤口。月末出現可能是希望做高或者做低公允價值。總之只有在流動性極端缺乏又連續競價的市場容易出現這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