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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理財公司債券

發布時間: 2021-03-26 20:04:43

⑴ 商業銀行到底能不能投資公司債券

商業銀行到底能不能投資公司債券,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1)理財公司債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

(二)未經批准分立、合並或者違反規定對變更事項不報批的;

(三)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

(四)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

(五)未經批准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的;

(六)未經批准買賣政府債券或者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的;

(七)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

(八)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

⑵ P2P理財和債券基金的區別是什麼

債券基金又稱為債券型基金,是指專門投於債券的基金,它通過集中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收益。我們了解到債券基金的收益大致分為幾種:資債券基金年收益一般略高於銀行同期年利息,一般在5%左右;純債券基金的平均年收益率略高於1年期國債;業績較好的混合型債券基金的平均年收益超過10% 。以銀行利息2.79%為基準,上浮50%-200%,大概在4%-9%之間。另外基金的年管理費在1.5%。
P2P理財是指以公司為中介機構,把借貸雙方對接起來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目前主要以消費金融模式與供應鏈金融模式為主,年化收益多為10%左右。P2P理財以其低門檻、高收益、相對低風險的優勢,在80、90後一代年輕投資群體中占據越來越多的比重;因其營運成本低,多數P2P理財平台並沒有向投資者收取管理費用這一項,並且逐漸以更優質的服務在投資者市場中贏得廣泛好評。

⑶ 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區別在哪

公司債,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主體是公司。企業債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適用的主體是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

從分析角度看,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發行主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非公司制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處機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窄。

二、發行條件方面:公司債發行條件相對比較寬松。

公司債:核准制。由證監會進行審核,對總體發行規模沒有限制。公司債:最低限大致為1200萬元和2400萬元。

企業債:審核制。發改委進行審核,發改委每年會定下一定的發行額度。企業債:發債數額不低於10億元。

三、擔保方面:公司債採取無擔保形式,而企業債要求由銀行或集團擔保。

四、兩者在發行定價上也有顯著的區別:公司債的最終定價由發行人和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來確定,而企業債的利率限制要求發債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

五、發行狀況方面:公司債可採取一次核准,多次發行。企業債一般要求在通過審批後一年內發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但是,金融債券和外幣債券除外。除前款規定的企業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企業債券。第五條本條例所稱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⑷ 理財產品是否可買公司債

一是利率風險。公司債的價格與銀行利率成反比,公司債剩餘期限越長,利率風險越大。 二是流動性風險。流動性差的公司債使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從而遭受損失或喪失新的投資機會。 三是信用風險,即發行債券的公司不能按時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四是回收風險,即當利率下降時,有回收性條款的高息公司債存在被強制收回的可能。 五是通脹風險。公司債的實際利率應該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貨膨脹率,通貨膨脹率越高,公司債的實際利率就越低。 對於利率和通貨膨脹風險,投資者可採用分散投資的方法予以規避,盡量購買不同期限的公司債券;對於流動性風險,投資者應盡量選擇交易活躍的公司債券;為了防範信用風險和回購風險,投資者在選擇公司債券時,一定要對公司進行調查,通過對其報表進行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經營狀況,切忌購買經營狀況不好、信譽不佳的公司債券。 投資公司債主要有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兩種方式,直接投資又分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投資,間接投資則是投資者買入銀行、券商、基金等機構的相關理財產品,然後通過這些機構參與公司債的網下申購,或者在二級市場買賣來實現個人收益。

⑸ 公司債券有什麼風險

你好,公司債券投資風險:
(一)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利率的變動導致債券價格與收益率發生變動的風險。
(二)價格變動風險。債券市場價格常常變化,若它的變化與投資者預測不一致,那麼,投資者的資本將遭到損失。
(三)信用風險。在企業債券的投資中,企業由於各種原因,存在不能完全履行其責任的風險。
(四)轉讓風險。當投資者急於將手中的債券轉讓出去,有時候不得不在價格上打點折扣,或是要支付一定的傭金。
總之,公司債券市場是一國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降低金融體系風險、提高金融系統效率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大力發展債券市場,顯著提高公司類債券融資在直接融資中的比重,不僅有利於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改善公司治理結構,也有利於減輕股市融資的壓力,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工具和資源配置工具。同時,公司債具有契約固定的特徵,在債券持續期內影響其價格大幅波動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少,其投資風險遠小於股票投資,且為規避債券利率風險可以創新的金融工具較多,使債券更適合作為養老金、保險基金等投資者作為資產保值增值和流動性管理的手段,更有利於培育理性的長期投資者。

⑹ 國家投資公司債券是什麼

債券(Bond)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券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人們投資債券時,最關心的就是債券收益有多少。為了精確衡量債券收益,一般使用債券收益率這個指標。債券收益率是債券收益與其投入本金的比率,通常用年率表示。債券收益不同於債券利息。債券利息僅指債券票面利率與債券面值的乘積。但由於人們在債券持有期內,還呵以在債券市場進行買賣,賺取價差,因此,債券收益除利息收入外,還包括買賣盈虧差價。 決定債券收益率的主要因素,有債券的票面利率、期限、面俏和購買價格。最基本的債券收益率計算公式為: 債券收益率:(到期本息和-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 *償還期限)*100% 由於債券持有人可能在債券償還期內轉讓債券,因此,債券的收益率還可以分為債券出售者的收益率、債券購買者的收益率和債券侍有期間的收益率。各自的計算公式如下: 債券出售者的受益率 =(賣出價格-發行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發行價格*持有年限)*100% 債券購買者的收益率 = (到期本息和-買入價格)/(買入價格*剩餘期限)*100% 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 =(賣出價格-買入價格+持有期間的利息)/(買入價格*持有年限)*100% 如某人於 1995年1月1日以102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張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一次利息的1991年發行5年期國庫券,並持有到1996年1月1日到期,則 債券購買者的收益率 = (100+100*10%-102)/(102*1)*100% = 7.8% 債券出售者的收益率 = (102-100+100*10%*4)/(100*4)*100% = 10.5% 再如某人於1993年1用)日以120元的價格購買廠面值為100元、利率為10%、每年1月1日支付一次利息的1992年發行的10年期國庫券,並持有到1998年1月1日以140元的價格賣出,則 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 = (140-120+100*10%*5)/(120*5)*100% = 11.7% 以上計算公式沒有考慮把獲得的利息進行再投資的因素。把所獲利息的再投資收益計人債券收益,據此計算出米的收益率,即為復利收益率。

⑺ 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如何區別~

從分析角度看,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有幾個方面:希望能幫到你!給分哦!!!
第一,發行主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我國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因此,非公司制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券狹窄得多。在我國各類公司的數量有幾百萬家,而國有企業僅有20多萬家。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的發行屬公司的法定權力范疇,它無需經政府部門審批,只需登記注冊,發行成功與否基本由市場決定;與此不同,各類政府債券的發行則需要經過法定程序由授權機關審核批准。
第二,發債資金用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公司根據經營運作具體需要所發行的債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資金來源的結構、調整公司資產結構、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因此,只要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發債資金如何使用幾乎完全是發債公司自己的事務,無需政府部門關心和審批。但在我國的企業債券中,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並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
第三,信用基礎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是公司債券的信用基礎。由於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所以,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也相差甚多,與此對應,各家公司的債券價格和發債成本有著明顯差異。雖然,運用擔保機制可以增強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但這一機制不是強制規定的。與此不同,我國的企業債券,不僅通過「國有」機制貫徹了政府信用,而且通過行政強制落實著擔保機制,以至於企業債券的信用級別與其他政府債券大同小異。
第四,管製程序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公司債券的發行通常實行登記注冊制,即只要發債公司的登記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規定,監管機關無許可權制其發債行為。在這種背景下,債券市場監管機關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審核發債登記材料的合法性、嚴格債券的信用評級、監管發債主體的信息披露和債券市場的活動等方面。但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中,發債需經國家發改委報國務院審批,由於擔心國有企業發債引致相關對付風險和社會問題,所以,在申請發債的相關資料中,不僅要求發債企業的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40%,而且要求有銀行予以擔保,以做到防控風險的萬無一失;一旦債券發行,審批部門就不再對發債主體的信用等級、信息披露和市場行為進行監管了。這種「只管生、不管行」的現象,說明了這種管制機制並不符合市場機制的內在要求。
第五,市場功能的差別。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是各類公司獲得中長期債務性資金的一個主要方式,在上世紀80年代後,又成為推進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一隻重要力量。在我國,由於企業債券實際上屬政府債券,它的發行受到行政機制的嚴格控制,不僅明年的發行數額遠低於國債、央行票據和金融債券,也明顯低於股票的融資額,為此,不論在眾多的企業融資中還是在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