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和轉換的會計處理
發行:
1、如果認為轉換權有價值,並將此價值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2、不確認轉換權價值,而將全部發行收入作為發行債券所得。
債券轉換:
1、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
2、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采。
A公司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63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債券——利息調整6778.8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債券——面值 6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6778.8
B公司只買了40%的債券所以按40%部分做分錄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面值 24000
——損益調整1200
貸:銀行存款25200
(1)可轉換債券的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
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結束6個月後,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該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後,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
第十七條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前1個月股票的平均價格為基準,上浮一定幅度作為轉股價格。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以擬發行股票的價格為基準,折扣一定比例作為轉股價格。
⑵ 可轉債破發如何處理
今年以來大概率破發的可轉債只有一隻,那就是今天上市的鼎勝轉債,另外一隻開盤破發的招路轉債已經漲上來了,鼎勝轉債的溢價太高,如果只中了一簽的話建議短期先止損就好,這么點錢沒必要繼續糾結,如果有耐心也可以放著不管,可轉債最終都會漲回發行價以上的,只是時間早晚問題。
⑶ 可轉換債券怎麼做會計處理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新會計准則發布後對可轉債業務的會計處理作了較大的調整,對於該債券的發行者來說,也就必然關注如何在新准則指導下,對可轉債進行合理的會計處理。會計網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所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份的公司債券。其期限最短為一年,最長為六年,每張面值一百元。它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雙重屬性,發行時與一般公司債券相同,定期發放利息;但它還賦予債權人在未來一定期間可依合約上的轉換價格,將其持有的公司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普通股的權利。《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期限由公司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存續期限及公司財務狀況確定,所謂轉換期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份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債券持有人對轉換股票或者不轉換股票有選擇權,並於轉股的次日成為發行公司的股東。
2、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因而發行企業可以用較低的利率籌措資金。例如海馬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1月16日發行的5年期「海馬轉債」,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別為1.5%、1.8%、2.2%、2.5%、2.7%,是當時銀行同期利率的36%~43%,可見,可轉債的發行企業的融資成本相對較低。
3、發行人贖回性和投資人回售性。《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 募集說明書可以約定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3]所謂的贖回是指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期內連續高於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公司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而回售則是指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期內連續低於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債券賣給發行人。為了保障債券持有人的權益,債券發行人有可能在回售日或贖回日承擔一定的利息補償金。由於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一般比不可轉換債券要低得多。如果發行公司的股價不能如預期上漲,使得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低於公司債券面額時,則持有人必定不會執行轉換權利,只能得到較低的利息。為此,多數可轉換公司債券附有回售權,允許債券持有者可於持有該債券滿一定期間後,要求發行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的價格買回該債券。
⑷ 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管理,規范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上市、轉換股份及其相關活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確認: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並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 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整體發行價格扣除負債成份初始確認金額後的金額確定權益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之間按照各自初始確認金額(相對公允價值)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份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關注環球網校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⑸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務處理
你好。
其實,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行使轉換權時可以轉換成多少股份,不是會計處理的問題,而應當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確定。
題中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份數的計算方法為:「按當日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計算轉股數」。因此,轉換股份時應當以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為依據確定轉換的股份數。則:無論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還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都可以直接取得。
然而,題中分期付息到期還本下行使轉換權時,相關會計分錄顯示已到期尚未支付的利息並未支付也不再支付,而是作為轉換基礎的一部分,因此,該利息構成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賬面價值」,參與轉換股份數的計算。
還是強調一點,在計算轉換股份數時,應當以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方案或者試題中設定的條件說明為准。應當說,題中相關解題條件敘述並不完整清晰,這也可能與舉例說明有關吧。
⑹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費用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1. 首先根據金融工具准則的規定,判斷轉換權是否屬於一項權益工具。
2. 如果是權益工具的,則表明這是同時捆綁發行一項債務工具和一項權益工具,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則的規定分別計算這兩部分各自的公允價值。
3. 將發行費用按照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的相對公允價值之比在這兩部分之間分攤。對於分攤到權益部分的發行費用,根據37號准則第十一條規定沖減計入權益的金額;對於屬於債務工具的部分,沖減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作為「利息調整」明細科目的借方金額),並在債券存續期間按照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
借:銀行存款(發行價格—交易費用)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倒擠)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權益成份-權益成份分攤的交易費用)
⑺ 可轉換公司債券會計處理
發行債券的入賬價值和應付債券的入賬價值不是一個意思。
下面內容供參考學習: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指企業發行的債券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期間之後,按規定的比率或價格轉換為企業發行的股票的債券。作為一種新的融資方式,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對債券持有者和企業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應在初始確認時,將相關負債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先對負債成份的未來現金流進行折現確認初始人賬金額,再按發行收入扣除負債成份初始入賬金額的差額確認權益成份的初始入賬金額。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企業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作股本,債券賬面價值與股本之問的差額計作資本公積。本文擬舉例探討可轉換公司債券會計核算中的問題並提出了建議。
[例]甲公司為籌集資金,於20×5年1月1日以100萬元的價格發行3年期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為1000元、票面利率為5%,類似風險的不附轉換權的債券的市場利率是6%,每年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該公司規定,自發行日起算的一年後,債券持有者可將每張債券轉換為普通股250股,每股面值1元。甲公司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1)負債部分的入賬價值=1000000×PA(6%,3)+1000000×5%×P/F(6%,3)=1000000×0,839619+50000×2,673012=839619+133650=973269元
權益部分的入賬價值=1000000-973269=26731元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26731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1000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6731
(2)20×5年12月31日,採用實際利率法計提利息和攤銷債券折溢價並支付利息:
應付利息=1000000×5%=50000(元)
實際利息=973269×6%=58396(元)
折價攤銷額=58396-50000=8396(元)
借:財務費用58396
貸:應付利息 50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8396
甲公司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
(3)20×6年1月1日,該債券的持有人將可轉換債券全部轉換為普通股股票。准則附錄規定,企業應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作股本。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時:
可轉換債券的攤余成本=973269+8396=981665(元)
轉換的股份數=1000×250=250000(股)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1000000
資本公積——他資本公積 26731
貸:股本 250000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18335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758396
如果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甲公司支付利息前行使轉換權利,應按該債券面值和應付利息之和來計算權利人可以轉換的股份數。
⑻ 可轉換債券的會計處理問題
本次考試內容依據新大綱做出了重大調整,去掉了DOS操作系統基礎、資料庫系統初步(FOXPRO)、漢字信息處理(WPS部分)、電子表格軟體Excel97的內容。重新組織了八個部分的內容:會計電算化概述、會計電算化的工作環境、中文Windows2000、中文Word2000、計算機網路與應用、通用賬務處理系統、其他專項核算系統、會計電算化系統的組織實施
⑼ 急啊!!關於可轉換債券的會計處理!!!
這是折現系數,0.6499是復利現值系數,它的表達為(P/S,9%,5),3.8897是年金現值系數,它的表達式為(P/A,9%,5)。
為什麼要乘他們,原因是要將未來的現金流折現到現在,未來的現金流有兩部分,一是每年都要支付的利息,二是最後一期要付的本金。前者是要乘以年金現值系數,將未來年金折到現在,後者是要乘以復利現值系數,將本金折到現在。
以上的式子,計算的就是該公司可轉債的債券成分的價格。
財務費用是公司按照實際利率法(實際債券價格*實際利率)計算出來的實際利息,應計利息是根據票面利率和票面價值計算出來的要支付的利息。這兩者的差額正好就是對利息的調整。
具體計算,
財務費用:
176656400*9%=。。。
應計利息:
2億*6%=。。。
⑽ 可轉換債券轉換的會計處理
A公司於2001年1月1日購入B公司當日面值發行的可轉換債券100000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1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
2002年1月1日收到利息
借:應收利息3000
貸:投資收益3000
借:銀行存款3000
貸:應收利息3000
2002年1月1日實施轉股
借:長期股權投資500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本金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