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債券發展有什麼建議
很多人對於企業債券籌資可能不是很理解,債卷用通俗一點的叫法就是「發票」,其實所謂的企業債卷籌資就是單位通過發放這種「發票」向市面上的民眾來集中資金。這種發放「發票」來向民眾集中資金是很多企業通用也是最重要的方法,這種方法好的地方就是成本低,還有就是更好的使持有者對單位的掌控力度。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這種方法的限制要求條件比較多,還有一個就是在資金上面的風險相對來說會比其他的高一點。另外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這種方式有一定的最低額度,就是金額累計的總和不能超過這家企業單位的凈資產百分之四十。另外呢就是這種「發票」一定要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才可以使它在市面上更好的流通使用。
企業債卷籌資發展的建議:
第一步:目前來說我國對於這種「發票」發行的管理體制有些許的不足,首先在管理上應該成立出一套對於這種「發票」的管理體制,在發放這種「發票」的審核過程中中應該嚴中之嚴,而對於違法發放的企業單位應該給予一定的懲罰。
第二部:政府應該加強對「發票」的扶持力度。大方向延展出出企業債卷的類型。之後呢可以向海外大力度的推行這種債卷,接著呢就是上市。
第三步:成立出一套合理合法有規范的評估體制。首先,就是要加強對部分單位的信用評估,使其可以獨立的擁有這份財產並對它承擔起應該承擔的責任。對於弄虛作假的則要給予大力度的懲罰,讓棄對那些持有「發票」的人進行賠償。這樣才能讓那些企業單位秉著誠信,對人負責的態度去做事。另外就是要有國企或者機構進行擔保。
2. 債券通和股票有聯系嗎的最新相關信息
所謂的債券通,指的是境內外投資者通過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在交易、託管、結算等方面的基礎設施連接,買賣兩個市場交易流通債券的機制安排,目前僅開通北向一條線,即稱「北向通」。通俗講,債券通的「北向通」就是境外投資者可以通過香港市場買入,或賣出境內銀行間市場的債券。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債券通僅開通了「北向通」,而「南向通」(境內機構可通過債券通購買香港債券)還未開放。對此,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南向通暫時沒有時間表,「南向通很難設定開通先決條件,要先評估北向通運行狀況、市場訴求。所以根據北向通運行情況,適時開通南向通。
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三大債券市場,僅次於美國和日本。但中國債券收益率優勢較明顯。目前能夠參與到債券通的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個人及企業暫時還無法參與。「北向通」開通後,可投資交易的債券種類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以人民幣計價的各類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中央銀行債券、政策性銀行債、商業銀行債、公司信用類債券、同業存單及資產支持證券等。
債券通能促進外資流入中國,促進人民幣匯率的穩定,減少美元升值周期之下人民幣外流的壓力,這對股市也絕對是好事,而且人民幣大的環境穩定了,股市也才能走得更「踏實」。
「債券通「」北向通「試運行首日,共有19家報價機構、70家境外機構達成142筆、70.48億元交易;隨著大量資金的湧入,債券市場流動性愈趨穩定。「債券通」的開通一方面可以彌補香港「股強債弱」的短板,促進香港國際金融市場的穩健發展,鞏固香港離岸人民幣樞紐地位;另一方面以香港為紐帶,實現國內債券市場與全球市場的對接,實現投資者投資渠道多樣化。德意志銀行表示,中國境內67.6萬億的人民幣固定收益市場將會通過「債券通「開放給全球機構投資者,從而給中國債券市場帶來可觀的配置需求,也可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
3. 通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主體通常是()。
正確答案為:A,B,C選項
答案解析:通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主體通常是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
4. 債券通將為我國債券帶來哪些發展機遇
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發布聯合公告,為促進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共同發展,決定批准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債券通」)上線。其中,「北向通」將於2017年7月3日上線試運行。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高級研究員管濤表示,首先債券通的開通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外國投資者參與,提供一個更加便利渠道,可在香港本土完成。拓寬了交易者渠道,推動了我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化,增加海內外機構對債券資產的持有。
國開行資金局局長王中表示,「債券通」機制的開通,對國開行具備特殊意義。國開行是全球最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中國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中長期信貸銀行和債券銀行。債券通」的啟動,有利於拓展國開行籌資的市場基礎,更好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5. 債券通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債券通」有助於加快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提升人民幣債券的國際影響力。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不斷加速,先後允許RQFII和QFII機構申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的投資額度和投資范圍不斷擴大。截至2016年底,債券市場主要債券品種存量規模達到64.22萬億元,是全球第三大債券市場,而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的境外投資者僅有400多家,金額約為8000億元,占我國債券市場比例約1.25%,遠低於新興市場的債市開放水平。而我國債券市場品種多樣,不僅存在一些在發行利率上有一定優勢的債券產品(如城投債),且我國綠色債券規模巨大,已成為全球綠色債券市場增長的主要驅動力,這些債券將受到越來越多的境外投資者的青睞。綜上所述,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潛力仍然巨大。
「債券通」的試行是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進一步嘗試,境外投資者能夠便捷地參與到內地債券市場交易中,提高對外資的吸引力,擴大人民幣債券需求,加快我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速度。其次,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後,跨境投資資本的流動效率將大幅提高,人民幣債券的定價水平會隨之強化,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同時,「債券通」的構建將促進人民幣債券市場交易、結算等制度的不斷完善,為更多海外投資者提供便利和友好的制度環境,這些都將為未來與其他國際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構建完全開放的債券市場打下基礎,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不斷深入。
我國評級機構應藉助「債券通」機遇,加快國際化發展步伐。隨著「債券通」的試行,境內外債券市場逐漸互聯互通,債市對外開放的程度不斷加大,境內外投資者對信用風險識別、管理的需求將不斷釋放,這是我國評級機構發展的新機遇。但我國信用評級機構起步較晚、仍處於發展初期,業務規模和綜合實力較國際三大評級機構存在一定的差距,在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影響力很小,國際化程度較低,境外投資者對我國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認可度不足。「債券通」試行後,如果我國評級機構無法滿足境內外投資者的需求,國際評級機構將在一定程度上搶占國內評級市場,加劇人民幣債券評級市場的競爭,從而對我國評級機構提出了挑戰。
因此,我國評級機構一方面應該積極「走出去」,獲取境外市場業務資質,尤其是香港市場的信用評級資質,助力我國債市的對外開放,為更多的投資者提供全面准確的風險揭示信息,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另一方面,我國評級機構應積極順應國際債務資本市場發展的步伐,加強評級產品研發,完善等級體系設定,建立契合未來境內外投資者等市場參與者多元化要求的評級體系,開拓國際債券評級市場,推動我國信用評級業的國際化發展。
6. 哪些公司最可能通過銀行而不是發行債券和股票來為其活動融資,為什麼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成立或增資擴股時募集資本證券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以及證券公司在業務經營過程中利用股權籌資。股權融資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所以成為證券公司籌措長期資金的重要方式,是證券公司長遠發展所必須具備的融資能力。
(6)七家機構宣布通過債券通發行債券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要選擇一家合適的券商。選擇好了券商就說明已經了解規則以及利息和費用的收取方式,後面就會比較順利。選擇一家好的券商,可以幫助用戶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在開戶的時候投資者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以及相關協議。有時候在合同中往往會出現一些陷阱,如果不仔細閱讀很容易忽略,如果看不懂也可以找內行人幫忙看一下,對投資者來說多一分安心。
7. 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不好說,得看發行公司得目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7)七家機構宣布通過債券通發行債券擴展閱讀:
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稱為債券型基金,因為其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又被稱為「固定收益基金」。根據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同,債券型基金又可分為純債券型基金與偏債劵型基金。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參考資料:發行債券-網路
8. 公司債券是通過證券公司發行的么 誰來監管債券
證券公司只能是公司債券發行人的保薦機構而已,債券發行人一般是通過向市場投資者申購債券來發行債券的,公司債券的發行也要通過證監會審批後才能發行的,證監會也是債券的監管者。
9. 公司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的規定有哪些內容
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暫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債券的招標發行行為,保護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第121號令)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企業債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財金[2004]1134號)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獲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核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招標方式發行的企業債券,適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稱招標發行,是指企業債券發行人(以下簡稱「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經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招標方式、中標方式等發行規則,按照參與各方簽訂的相關協議規定,通過企業債券招標發行系統(以下簡稱「招標系統」)向投標人公開發行債券,投標人按照各自中標額度承購債券的方式。
第三條企業債券招標發行參與人包括發行人、主承銷商、承銷團其他成員、直接投資人及其他投資投標人包括主承銷商、承銷團其他成員及直接投資人。
第四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過程中,參與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接受發改委的監督管理。不得有不正當利益輸送、破壞市場秩序等行為。
第五條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應使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的招標系統進行。投標人應辦理系統聯網和開通投標相關許可權,相關工作人員應獲得中央結算公司的發行業務資格。
第六條中央結算公司應做好企業債券發行支持、總登記託管、結算、代理本息兌付及信息披露等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章承銷團其他成員有關要求
第七條承銷團其他成員應盡職配合主承銷商的詢價工作,及時將其他投資人的需求真實、准確地反饋給主承銷商。
第八條承銷團成員應將企業債券發行業務與投資交易業務、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分離,在業務流程和人員設置兩個方面實現有效隔離,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九條承銷團其他成員應健全內控制度,制定並完善相關業務操作規程,防控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的潛在風險。
第十條承銷團其他成員應按照其他投資人委託進行投標,並做好分銷及繳款工作。
第三章直接投資人有關要求
第十一條直接投資人是指承銷團成員以外,可直接通過招標系統參與企業債券投標的投資人。直接投資人可根據自身投資需求,參與所有企業債券的招標發行。直接投資人不能進行分銷。
第十二條直接投資人應積極配合主承銷商的詢價工作,及時准確地反饋自身的投資需求。第十三條上一年度末AA+級(含)以上和AA級(含)以下兩類企業債券持有量排名各前30名的投資人,自願申請成為直接投資人。
第十四條直接投資人應健全內控制度,制定並完善相關業務操作規程,防控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的潛在風險。
第四章其他投資人有關要求
第十五條其他投資人應積極配合企業債券發行的詢價工作,及時、准確地將自身的投資需求反饋給承銷團成員。
第十六條其他投資人如對當期企業債券有投資意願,應與承銷團成員簽訂代理投標協議並委託其代理投標。
第十七條其他投資人通過代理投標方式獲得債券後,應與承銷團成員簽訂分銷協議,完成分銷過戶,並履行繳款義務。
第五章招標現場管理
第十八條招標發行應使用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的專用場所。
第十九條招標現場應獨立於一般辦公場所,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招標現場應提供招標系統終端和其他專用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錄音電話、傳真機、列印機等。
第二十條發改委或委託機構派出觀察員,對招標發行進行現場監督。觀察員的主要職責是監督發行人和其他招標現場有關人員按照本指引規定,開展招標發行工作。
第二十一條「企業債券招標現場工作人員名單」中的發行人工作人員和觀察員應於招標發行開始前,在專門區域統一存放所有通訊設備,並登記進入招標現場。
第二十二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電子設備進入招標現場,場內人員與外界溝通應全部使用招標現場內所提供的專用通訊設備。
第二十三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期間,場內人員不得離開招標現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泄露或暗示與招標發行有關的信息。
第二十四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期間,中央結算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招標現場,如確需進入現場提供技術支持的,應徵得觀察員同意並履行登記手續,直至招標結束後方可離開招標現場。
第二十五條觀察員應切實履行招標現場監督職責,保證招標發行有序進行。
第六章招標規則
第二十六條發行人應根據發行文件和相關協議要求,通過招標系統發送招標書。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招標時間內通過招標系統招標。
第二十七條招標發行方式包括定價招標和數量招標。定價招標標的包括利率、利差和價格。數量招標標的為投標人的承銷量。
第二十八條定價招標的中標方式包括統一價位中標、多重價位中標。招標標的為利差時,中標方式只能採用統一價位中標。
第二十九條中標分配原則。定價招標時,招標系統按照利率、利差由低至高或價格由高至低原則,對有效投標逐筆累計,直到募滿計劃招標額為止。如果沒有募滿,剩餘發行量按照事先簽訂的相關協議處理。
第三十條中標方式為統一價位時,所有中標機構統一按照最高中標利率(利差)或最低中標價格進行認購,最高中標利率(利差)或最低中標價格為票面利率(利差)或票面價格。
中標方式為多重價位時,若標的為利率,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票面利率,中標機構按照各自實際中標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認購;若標的為價格,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為票面價格,中標機構按照各自中標價格認購並計算相應的繳款金額。
第三十一條如投標總量未達到計劃發行額且當期債券有餘額包銷的約定,則負有包銷義務的承銷機構,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價格,將剩餘的本期債券全部自行購入。
第七章異常情況和應急處理
第三十二條招標發行前如出現政策調整或市場大幅波動等異常情況,發行人經與主承銷商協商決定取消、推遲發行或調整招標發行利率(價格)區間的,應報經發改委同意,並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向市場公告。
第三十三條中央結算公司應密切監控招標系統與通訊線路等各方面的運行情況。
第三十四條投標人應熟練掌握招標系統投標,應急投標等相關業務操作,加強投標客戶端的日常維護,保證網路連接通暢和設備正常。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投標人可通過應急方式進行投標:
(一)尚未與招標系統聯網;
(二)已與招標系統聯網,但出現系統通訊中斷或設備故障。
第三十五條採用應急方式投標的投標人應在發行人公告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將帶有密押的應急投標書傳至招標現場。
第三十六條投標人一旦採用應急方式投標,在該場次企業債券投標中即不能再通過招標系統客戶端修改或撤銷投標書。如確有必要修改或撤銷的,仍應通過應急方式進行。
第三十七條發行人應審核確認應急投標書中各要素准確、有效、完整,中央結算公司工作人員應該對密押無誤。應急投標書經發行人和觀察員簽字確認後,發行人可輸入應急投標數據。
第三十八條通過應急方式投標的投標人,須在招標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中央結算公司提供加蓋單位法人公章的應急投標原因說明書。原因說明書應具體列明尚未聯網、系統通訊中斷或設備保障等情況。
第八章企業債券分銷和繳款
第三十九條中標的承銷團成員應按照發行公告及相關文件設定的分銷期,在中標額度內進行分銷。承銷團成員應確保企業債券的分銷對象符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
第四十條中標的承銷團成員對獲得的企業債券額度負有包銷義務。
第四十一條企業債券分銷必須簽訂書面協議,價格由雙方自行商定。企業債券通過證券交易所網上銷售,應按照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中標的投標人應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在繳款日按時向發行人繳款。若出現未能及時繳款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發行人應妥善保存招標發行各環節的相關文件和資料。中央結算公司應保存電話錄音、出入登記相關文件,保存期至當期企業債券付息兌付結束後五年止。
第四十四條在企業債券招標發行過程中,發行人、主承銷商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發改委報告。第四十五條發改委對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業務實施監督管理。接收簿記建檔參與人的舉報。發改委視情節輕重予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警告處分並責令改正。
第四十六條本指引未盡事宜應按照發改委的相關規定處理。第四十七條本指引由發改委財金司負責解釋。第四十八條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債券主要種類
企業債券按不同標准可以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幾種:
(1)按照期限劃分,企業債券有短期企業債券、中期企業債券和長期企業債券。根據中國企業債券的期限劃分,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內,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內,長期企業債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記名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記名企業債券和不記名企業債券。如果企業債券上登記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資者領取利息時要憑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轉讓時要在債券上簽名,同時還要到發行公司登記,那麼,它就稱為記名企業債券,反之稱為不記名企業債券。
(3)按債券有無擔保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信用債券只適用於信用等級高的債券發行人。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質押債券是指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4)按債券可否提前贖回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如果企業在債券到期前有權定期或隨時購回全部或部分債券,這種債券就稱為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反之則是不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
(5)按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企業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指在償還期內利率固定不變的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指票面利率隨市場利率定期變動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進的債券。
(6)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指債券發行人給予債券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讓公司債券、有認股權證的企業債券、可退還企業債券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持有者,能夠在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企業發行的股票;有認股權證的債券持有者,可憑認股權證購買所約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還的企業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退還。反之,債券持有人沒有上述選擇權的債券,即是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
(7)按發行方式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公開向社會投資者發行的債券;私募債券指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發行的債券,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公開上市交易。
無論是哪種招標方式都是有相關規定的,而且公司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的規定,一共有九章四十六條,其中明確指出為規范企業債券的招標發行行為,保護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作出此規定,而且還說明了招標及中標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