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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債券私募有信用評級嘛

發布時間: 2021-06-11 03:16:13

Ⅰ 怎麼樣發私募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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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ppn和私募債的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1、ppn: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非公開定向發行方式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稱為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

2、私募債:是指以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預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一種公司債券,它非公開發行,所以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二、優點不同

1、ppn:

(1)簡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發行定向融資工具只需向定向投資人披露信息,無需履行公開披露信息義務;披露方式可協商約定。這將減輕發行人,尤其非上市公司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負擔;

同時非公開定向發行有利於引入風險偏好型投資者,構建多元化的投資者群體,化解中小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行人等融資主體在傳統公開發行方式的融資困局。

(2)發行規模可突破「40%」限制:《證券法》中僅對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有「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百分之四十」的限定,對非公開發行債券並無明確規定,因此定向工具規模可突破凈資產40%的限制;

(3)非公開發行方案靈活:由於採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利率、規模、資金用途等條款可由發行人與投資者通過一對一的談判協商確定。

2、私募債:

(1)發行成本低。

(2)對發債機構資格認定標准較低。

(3)可不需要提供擔保和信用評級。

(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5)有利於建立與業內機構的戰略合作。

三、缺點不同

1、ppn:向特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並限定在特定投資人范圍內流通轉讓。

2、私募債:定向發行債券的流動性低,只能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資者之間進行。

Ⅲ 債券私募特點是什麼 債券私募有哪些風險

中小企業私募債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考慮的是發行前由承銷商將發行材料向證券交易所備案,「備案是讓作為市場組織者的交易所知曉情況,便於統計檢測,同時備案材料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但這不意味著交易所對債券投資價值、信用風險等形成風險判斷和保證。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者將實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在風險控制措施方面,將採取嚴格的市場約束,同時,要求券商在承銷過程中進行核查,發行人按照發行契約進行信息披露,承擔相應的信息披露責任。同時,投資方和融資方在契約上比較靈活,可以自主協商條款,參照海外的經驗,採取提取一定資金作為償債資金、限制分紅等條款。
司法解釋中唯一可借鑒的是人民銀行對民間信貸不超過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規定。在企業選擇上,試點時期證監會將在中小企業集中的浙江等省市展開試點,但企業選擇由券商來主導。各券商對此態度均較為積極,希望將此作為新業務增長點。
值得注意的是,債券承銷中選擇發行人是工作重心相比,受到投資人群體有限的影響,券商在開展中小企業私募債時,首要工作或是培養客戶資源。
好處
1.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2.中小企業私募債是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中小企業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基本要素
《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辦法》明確試點期間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發行人為未上市中小微企業,具體來說,是指符合《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但未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業,暫不包括房地產企業和金融企業。因此,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推出擴大了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范圍。加強了資本市場服務民營企業的深度和廣度。其具體的基本要素如下:
1. 審核體制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由承銷商向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備案,交易所對承銷商提交的備案材料完備性進行核對,備案材料齊全的,交易所將確認接受材料,並在十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接受備案。如接受備案,交易所將出具《接受備案通知書》。私募債券發行人取得《接受備案通知書》後,需要在六個月內完成發行。《接受備案通知書》自出具之日起六個月後自動失效。
2. 發行期限
發行期限暫定在一年以上(通過設計贖回、回售條款可將期限縮短在一年內),暫無上限,可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
3. 發行人類型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試點期間,符合工信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產、金融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4. 投資者類型
參與私募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1)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
(2)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投連險產品、基金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
(3)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業法人;
(4)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合夥企業;
(5)經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另外,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可參與本公司發行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承銷商可參與其承銷私募債券的認購與轉讓。
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投資者的數量有明確規定,每期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對導致私募債券持有賬戶數超過200人的轉讓不予確認。
5. 發行條件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規模不受凈資產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兩年經審計財務報告,但對財務報告中的利潤情況無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6. 擔保和評級
監管部門出於對風險因素的考慮,為降低中小企業私募債風險,鼓勵中小企業私募債採用擔保發行,但不強制要求擔保。對是否進行信用評級沒有硬性規定。私募債券增信措施以及信用評級安排由買賣雙方自主協商確定。發行人可採取其他內外部增信措施,提高償債能力,控制私募債券風險。增信措施主要可以通過:
(1)限制發行人將資產抵押給其他債權人;
(2)第三方擔保和資產抵押、質押;
(3)商業保險。
7. 發行利率
根據《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業務指南》規定,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利率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三倍。鑒於發行主體為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較低;且為非公開發行方式,投資者群體有限,發行利率高於市場已存在的企業債、公司債等。
8. 募集資金用途
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募集資金用途不作限制,募集資金用途偏於靈活。可用來直接償還債務或補充營運資金,不需要限定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9. 轉讓流通
非公開發行。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綜合協議平台掛牌交易或證券公司進行櫃台交易轉讓。發行、轉讓及持有賬戶合計限定為不超過200個。
根據《業務指南》私募債券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01元。私募債券單筆現貨交易數量不得低於5000張或者交易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私募債券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之間自行協商確定。私募債券當日收盤價為債券當日所有轉讓成交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優勢
1. 降低融資成本
銀行信貸規模進一步收緊,發行債券可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改善企業融資環境。通過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有助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綜合融資成本高的問題。有助於解決部分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短貸長用,使用期限不匹配的問題。增加直接融資渠道,有助於在經濟形勢和自身情況未明時保持債務融資資金的穩定性。
2. 發行審批便捷
中小企業私募債在發行審核上率先實施「備案」制度,接受材料至獲取備案同意書的時間周期在10個工作日內。私募債規模占凈資產的比例未作限制,籌資規模可按企業需要自主決定。在發行條款設置上,期限可以分為中短期(1~3年)、中長期(5~8年)、長期(10~15年)。債券還可以設置附贖回權、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等期權條款,還可分期發行。在增信機制設計上,可為第三方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也可以設計認股權證等。
3. 資金用途靈活
中小企業私募債沒有對募集資金進行明確約定,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發行人可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設定合理的募集資金用途。允許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募集資金全額用於償還貸款、補充營運資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於募投項目投資、股權收購等方面。
4. 提升市場影響
因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合格投資者范圍較廣,包括理財產品、專戶、證券公司都可以投資,因而債券發行期間的推介、公告與投資者的交流中可以有效的提升企業的形象。債券的成功發行顯示了發行人的整體實力,債券的掛牌轉讓交易也會進一步為發行人樹立資本市場形象。私募債也有助於企業在監管部門處提前樹立良好印象,為企業未來上市等其他融資安排創造條件。

Ⅳ 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有什麼區別

公募債券是私募債券的對稱。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債券。公募債券可以通過中介機構包銷或代銷。包銷是指由承銷人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債券全部銷售完,未售完部分由承銷人自行認購;代銷是由代銷人盡力銷售,但銷售人並不保證將債券全部售完,到約定期滿時,代銷人將未售出的債券退回發行人。發行公募債券時必須做到:遵循信息公開制度,以保證投資者的利益;得到有關部門(如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准;經過公認的資信評級機構評定資信級別,資信級別不同,債券的發行條件也不同。在歐洲,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的區別不明顯,但在美國和日本則不然。在美國,發行公募債券時,必須根據《1933年證券法》向證券委員會呈報登記。在日本,發行公募債券時,必須根據證券交易法提交有價證券呈報書。發行以後,每逢統計年度,提交證券報告書,向證券持有者提供有關有價證券情報資料,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此外,日本證券法還規定,凡投資者超過50人的債券為公募債券,反之則為私募債券。發行公募債券有助於提高發行人的知名度。
私募債券(Private Placement Bond)債券按發行方式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私募債券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公募債券與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上區分並不明顯,可是在美國與日本的債券市場上,這種區分是很嚴格的,並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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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的區別

你好,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得區別:
一、公募債主要是在證券市場上向廣大投資者直接銷售,投資者可以為金融機構,也可以是個人及其他投資者;私募債是債券發行主體直接把債券賣給少數投資者,少數投資者都是機構投資者。
二、由於公募債和私募債最後投資者不同,公募者以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為對象,其債券發行量可以是巨額的; 私募者以特定的少數機構投資者為對象,因此其發行量必須視機構投資者的資金實力而定,一般說來,債券發行量受較大的限制。
三、從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出發,公募債的發行必須取得債券評級機構相應等級的評定方可上市,私募債認購對象是少數有證券分析實力的金融機構,其無需藉助評級機構審定發行債券主體的等級,完全有能力憑借機構力量,決定認購與否。
四、公募債為上市債券,私募債一般不上市。
五、公募債的社會影響面較廣,易為債券市場上廣大投資者熟悉,私募債影響面較窄,僅為認購債券的幾家投資機構。

Ⅵ 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的區別,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的區別

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1)公募債券是向社會廣大公眾發行的債券,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公開買賣。公募債券的發行必須經過國際公認的資信評級機構的評級,發行債券者須將自己的一切情況公之於眾。
(2)私募債券是指私下向限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券,這種債券發行金額較小,期限較短,不能上市公開買賣,且債券利率高,但發行價格低。私募債券一般不用經過資信評級機構的評級,也不要求發行人將自己的情況公之於眾,發行手續較簡便。

Ⅶ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和公司債有區別嗎

一、性質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其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2、公司債是股份公司為籌措資金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的債。

二、發行條件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規模不受凈資產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兩年經審計財務報告,但對財務報告中的利潤情況無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2、公司債:

(1)企業性質:公司制企業。

(2)規模:現由於申報企業多,實際操作中企業凈資產應在15億元以上。

(3)盈利:前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評級: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5)募集資金投向: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確定,籌集資金可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調整公司負債結構、償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

(6)擔保:發債企業需由金融機構或上級母公司(主要投資主體)提供擔保。

三、優點不同

1、中小企業私募債:

(1)中小企業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

(2)中小企業私募債是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業私募債募集資金用途相對靈活,期限較銀行貸款長,一般為兩年。

(4)中小企業私募債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2、公司債:

(1)利率、費用低:利率較同期銀行貸款低約兩個百分點左右。發行費用主要包括保薦及承銷費用、審計師費用、律師費用、資信評級費用、發行推介費用、信息披露費用等。從已發行的公司債來看,發行費用一般不超過籌資金額的2%(每年均攤0.2%左右)。

(2)期限長:5-10年。

(3)發行額度大:發行額度為凈資產的40%,最高可達幾億、幾十億甚至上百億人民幣。

(4)提升企業形象及知名度,為企業開辟了低成本的融資渠道。

Ⅷ 中國為何沒有債券私募

中國私募雖然也沒發展多少年,卻基本都能找到與國外這些主要流派相應的代表人物,然而,有一個流派我至今在中國也沒找到對上號的,那就是債券派私募。 在20 世紀90 年代,正值美國對沖基金的蓬勃發展期,有個經典人物出現了。這個人叫約翰·梅里韋瑟(JohnMeriwether),他在1994 年2 月創立了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ong Term Capital Management),他還將8個所羅門公司的智囊人物帶入他的公司。 對華爾街公司熟悉的人都知道,所羅門公司是華爾街最大的債券經紀商,也是華爾街上最賺錢的公司之一。而這個梅里韋瑟同時也曾是所羅門兄弟債券套利部門的創辦人。 這群人就搬到了格林威治鎮汽船路上班,每天帶著魚竿,休閑時還可以釣魚。 梅里韋瑟公司就開創了一種新的對沖策略債券型策略。他們會在買入一隻債券的同時,再賣空一隻類似的債券,因為相信第一隻債券的現金流將更有前景。將資本市場對沖,債券往往比股票更有效。 他們還交易新發行的國債,因為新債換手率高。看重這種流動性的交易員願意為此支付比發行時間稍微久一些、換手率低一些的舊債高的溢價。但在債券的存續期內,這個溢價會消失,一個30 年期債券和一個29.5 年期債券在它們的到期日付的款必定會趨於一致。梅里韋瑟做的,就是簡單地出售被高估的新債券,買進便宜的、發行久的債券,然後耐心地等待不可避免的價格銜接。 除此之外,西方還有個稱作債券之王的高手,叫做比爾·格羅斯(Bill Gross),也是全球最大債券基金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掌門人。他對債券研究幾乎痴迷,他通過一系列數學公式,將債券收益最大化。當美聯儲把利率調高一個百分點,一隻5 年期的債券售價會下跌4%,而一隻30年期的債券售價將下跌12%。所有,買長期債券會比較劃算。他管理的債券基金連續5 年跑贏99%的債券基金。最近一次成名之戰,是格羅斯發現房地產市場有很大問題,2005 年時,他就建議客戶購買按揭債券的CDS(信用違約掉期)保護,由此,格羅斯做空次貸債券產品的帶頭人。 然而,我發現,就朝陽永續統計的2011 年上半年的私募業績來看,503 只非結構化私募上半年的平均漲幅是-5.69%,結構化私募的平均漲幅是-4.13%,而券商中的債券型基金產品是-0.82%,上證國債指數更是正值1.80%。這也就意味著,在下跌或震盪市,債券型產品的表現,未必遜色於股票產品。更何況,債券型私募可以通過一些量化的方式,獲得更可觀的收益。 就好像2008 年名震江湖的約翰·保爾森,人家原先做的是並購套利,事實上最後讓他大有斬獲的也是債券相關衍生品。況且,美國的債券市場品種豐富。而我國債券產品的利率結構和期限結構還不夠多樣化和市場化。 這恐怕是現在債券私募沒有湧出的一個很大原因。不過,今年以來,不管是可分離債,還是國債,以及地方債市場,都涌現了新的契機。 近期我在與國內私募交流時,博弘數君投資劉宏提到,高收益債大有可為,他正在考慮創設相關產品,他從債券市場的波動中看到了機會。 或許,在這個全球經濟還沒徹底復甦,債券需求旺盛,政府正大力開拓債券品種的背景下,中國債券私募不知不覺走到了一展宏圖的台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