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債凈價交易的意義
1、我國推行國債凈價交易,有利於我國國債市場向國際慣例靠攏,縮小我國國債市場與發達國家國債市場的差距。實行國債凈價交易符合國際慣例,特別是附息國債實行凈價交易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是國債市場發達國家的基本經驗。
2、從長遠來看,實行凈價交易也有利於以國債為基礎工具的整個金融市場交易行為的規范。國債凈價交易下的成交價格總是圍繞著國債面值上下波動,反映了市場利率的變化對國債價格的影響。
3、凈價交易方式能清楚地勾畫國債交易中賣方的收益程度和買方的支付成本,使買賣雙方的利益比較明確。對賣方來說,其得到的收益包括買方支付的成交價格和持有期間應得的利息;對買方來說,其付出的成本也包括向賣方支付成交價格和賣方持有期間應得的利息。
4、實行凈價交易能分辯出國債交易中的資本收益和利息收益,為稅務處理提供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規定:「國債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在凈價交易方式下,將國債成交價格與應計利息分開,有利於稅收方面的財務處理。
Ⅱ 國債凈價交易有哪些好處
國債凈價交易的好處主要有:
1.能清楚地勾畫出國債交易中賣方的收益程度與買方的支付成本
2.便於准確體現國債的實際價格,使投資者能對市場價格作出及時和更直接的判斷
3.可以更准確地體現國債作為利率產品的本質特徵
4.有利於充分發揮國債作為其它投資工具基準的作用
Ⅲ 債券買入凈價與全價的差別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
記賬式債券交易採用凈價方式報價,即以不含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進行報價並成交。凈價交易方式中的交易價格不包含應計利息,其價格的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國債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
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
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應計利息=票面利率/365×已計息天數×債券面值(100)
在報價系統中,應計利息精確到小數點後19位,但報價顯示只保留2位
與投資者進行資金清算時,按全價計算:結算金額=(買賣凈價+應計利息)
根據規定,櫃台債券交易實行凈價交易,其意義在於凈價能真實地反映債券價值的變動情況,有利於投資人分析和判斷債券走勢。因為在債券價值不變的情況下,隨著持有天數的增加,全價自然上升,若只觀察全價,則產生債券升值的錯覺。只有凈價變動,才表明債券價值變動。
Ⅳ 什麼是債券的凈價,債券的全價及凈價交易全
具體地說,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的區別就在於「凈價交易的成交價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間的票面利息」,這部分票面利息被稱為應計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結算日的天數與票面利率的乘積,凈價價格也就等於全價價格減去應計利息額 的差額。
在全價交易方式下,國債價格是含息價格,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 不斷變化。因此,含息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對當時的市場利率狀況作出及時和直接的 判斷。
在凈價交易方式下,成交價格不再含有應計利息,只反映市場對國債面值成交 價格的波動情況,應計利息只取決於持有天數,其應計利息額每天都能計算出來。 因此,不含息價格有利於真實反映國債價格的走勢,也更有利於投資者的投資判斷。
Ⅳ 為什麼要實行債券凈價交易
在債券凈價交易模式下,債券交易價格不含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債券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債券凈價交易也是國際通行的慣例做法。
Ⅵ 債券買入凈價與全價的差別
債券的市場價是凈價。咱們所看到的債券交易價格都是凈價。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可轉債除外)
債券的發行利率與銀行存款利率正相關。債券價格是受市場收益率影響的,市場收益率降低,會導致債券價格上升。
Ⅶ 債券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有何區別.
具體地說,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的區別就在於「凈價交易的成交價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間的票面利息」,這部分票面利息被稱為應計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結算日的天數與票面利率的乘積,凈價價格也就等於全價價格減去應計利息額 的差額。
在全價交易方式下,國債價格是含息價格,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 不斷變化。因此,含息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對當時的市場利率狀況作出及時和直接的 判斷。
在凈價交易方式下,成交價格不再含有應計利息,只反映市場對國債面值成交 價格的波動情況,應計利息只取決於持有天數,其應計利息額每天都能計算出來。 因此,不含息價格有利於真實反映國債價格的走勢,也更有利於投資者的投資判斷。
Ⅷ 債券凈價漲跌,跟哪些因素有關
基準利率,人風險偏好的變化,信用評級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