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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一般地方債券預算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 2021-06-09 16:18:48

❶ 地方性政府債務的規定

2014年10月,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這是國務院首次發文全面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也標志著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完整制度框架基本建成。
該意見提出,要修明渠、堵暗道,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融資許可權,加快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同時,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
意見提到,允許地方政府發行政府債券規范舉債,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分地區限額由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內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測算並報國務院批准。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財政部將根據各地區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等情況,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列入風險預警范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採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債務風險相對較低的地區,要合理控制債務余額的規模和增長速度。
意見稱,要硬化預算約束,防範道德風險,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各級政府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地方政府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處置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意見還指出,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投資者按約定規則獨自或與政府共同成立特別目的公司建設和運營合作項目。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並承擔償債責任。
意見強調,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相關責任,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
即將於實施的新預演算法,允許省級政府可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也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得通過政府債券以外方式舉債。
2014年10月28日,財政部發布《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匯總本地區清理甄別結果,由同級審計部門出具審計意見並經同級政府批准後逐級上報,省級財政部門應於2015年1月5日前上報財政部。

❷ 一般地方政府債券可以用來支付項目前期費用嗎

一般地方政府債券不可以用來支付項目前期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列赤字。
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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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求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財務管理行為,推動企業加強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部頒發的《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和集團公司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 結合集團企業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

第二章 財務預算基本內容

第三條
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四條
企業財務預算是企業全面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全面預算的中心。企業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企業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財務預算與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共同構成企業的全面預算。

第五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當圍繞企業的戰略要求和發展規劃,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以經營利潤為目標,
以現金流為核心進行編制,並主要以財務預算報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條 企業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分季度、月份落實。

第三章 預算組織分工

第七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財務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各企業應設立財務預算委員會或指定企業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事宜,並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第八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主要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計、考核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督促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九條
財務預算編制在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匯總、上報、下達;負責預算執行和日常流程式控制制;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報告;負責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等。

第十條 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預算委員會做好企業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工作,並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企業是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經營層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董事會的檢查、考核。其企業主要
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公司對公司所屬企業實施財務預算管理各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必須上報公司總部審核批准。

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是實現全面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財務預算編制要在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方針指引下進行。

第十三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許可權進行,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 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

(二) 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

(三) 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第十四條
企業編制財務預算要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後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並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許可權,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第十五條 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企業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的預算,一般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
預算、製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采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並參照公司具體要求編制。

第十六條 資本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
籌資預算是企業在預算期內需要新借人的長短期借款、經批准發行的債券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的預算,主要依據企業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額及利率等編制。

企業經批准發行股票、配股和增發股票,應當根據股票發行計劃、配股計劃和增發股票計劃等資料單獨編制預算。股票發行費用,也應當在籌資預算中分項作出安排。

第十八條 財務預算主要以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損益表等形式反映。企業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和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進行編制。

第十九條
企業財務預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分別採用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同時在編制時,為確保預算的可執行性,可設立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條 編制企業財務預算,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
批准、下達執行等編製程序進行編制,並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財務預算編制結束後,於當年11月底前將財務預算方案上報集團公司,經審查、匯總、平衡後批復各企業執行。

第二十一條 預算的編制日程:年度預算的編制,自預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開始至11月25日全部編制完成,
並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實財務預算指標。各企業要依照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要求編排預算,並制訂詳細的編制日程和要求, 確保財務預算的順利編制。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差異分析

第二十二條企業財務預算一經批復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項目管理、數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作為預算期內組織、協調各項
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和季度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強化現金流量的財務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於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於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於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嚴格執行銷售或營業、生產和成本費用預算,努力完成利潤指標。一般情況下,沒有預算的,
要堅決控制其發生。對費用預算實行不可突破法,節約獎勵,且預算項目之間原則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日常控制中,企業應當健全憑證記錄,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生產經營月度計劃和成本費用的定額、定率
標准,加強適時的監控。各預算管理職能部門都要相應建立財務預算管理簿,按預算的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 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第二十七條
在管理過程中,對納入預算范圍的項目由預算執行部門負責人進行控制,預算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監督,並逐步藉助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預算外的支出由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
要求各預算執行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於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大項目,
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部門查找原因, 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二) 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三) 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九條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利用財務報表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及時向預算執行部門、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提供財務預算的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的影響等財務信息, 促進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條 下達執行的年度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於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
或者將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十一條
提出預算修正的前提。當某一項或幾項因素向著劣勢方向變化,影響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採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財務預算修正申請。

第三十二條
確需調整的財務預算,應當由預算執行部門逐級向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
提出財務預算的調整幅度。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審報公司總部確認後方可下達執行。

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專評與激勵

第三十三條 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向董事會或者
經理辦公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依據財務預算完成情況和財務預算審計情況對預算執行部門進行考核。

第三十四條
財務預算的考評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整個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考核評價,即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與評價。財務預算考評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
「人人肩上有指標,項項指標連收入」 。

第三十五條 預算考評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要結合企本業濟經責任制考評求要,制定考評細則。考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二) 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評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三) 時效原則:預算考評是動態考評,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及時進行;

(四) 例外原則:對一些影響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評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 分級考評原則:企業預算考評要根據組織結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三十六條 為調動預算執行者的積極性,企業可以制定激勵政策,設立經營者獎、效益獎、節約獎、改善提案獎等獎項。

第三十七條
財務預算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財務預算審計,糾正議批准,重大的調整應提交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並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維護財務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財務預算審計可以全面審計或者抽樣審計,在特殊情況下,也可組織不定期的專項審計。

審計工作結束後,審計管理部門應當形成審計報告,直接提交財務預算委員會乃至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作為財務預算調整、改進內部經營管理和財務考評的一項重要參考。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准。

第三十九條 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❹ 地方債務的法律法規

2015年4月7日,財政部網站發布了關於印發《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規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行為,保護投資者等合法權益,根據《預演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2015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5〕32號),財政部制定了《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以下簡稱專項債券)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含經省級政府批准自辦債券發行的計劃單列市政府)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發行的、約定一定期限內以公益性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還本付息的政府債券。
《辦法》要求,7年和10年期債券的合計發行規模不得超過專項債券全年發行規模的50%。同時要求,專項債券由各地按照市場化原則自發自還,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發行和償還主體為地方政府。發行利率採用承銷、招標等方式確定。各地採用招標方式發行專項債券時,應制定招標規則,明確招標方式和中標原則等
此外,《辦法》規定,單只專項債可以對應多個項目集合發行。「這種對應模式類可以理解為幾個項目共同發行了『項目集合票據』,便於對資金需求額度較小或發行人相同的項目統一管理」。

❺ 關於地方政府債務法規法規有哪些

2014年10月,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這是國務院首次發文全面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也標志著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完整制度框架基本建成。
該意見提出,要修明渠、堵暗道,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融資許可權,加快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同時,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政府債務不得通過企業舉借,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
意見提到,允許地方政府發行政府債券規范舉債,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分地區限額由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的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內根據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等因素測算並報國務院批准。地方政府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財政部將根據各地區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等情況,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列入風險預警范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採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債務風險相對較低的地區,要合理控制債務余額的規模和增長速度。
意見稱,要硬化預算約束,防範道德風險,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各級政府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地方政府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處置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意見還指出,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投資者按約定規則獨自或與政府共同成立特別目的公司建設和運營合作項目。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並承擔償債責任。
意見強調,政府對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按約定規則依法承擔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相關責任,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
即將於實施的新預演算法,允許省級政府可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也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得通過政府債券以外方式舉債。
2014年10月28日,財政部發布《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匯總本地區清理甄別結果,由同級審計部門出具審計意見並經同級政府批准後逐級上報,省級財政部門應於2015年1月5日前上報財政部。

❻ 地方債的限額管理

由於地方政府舉債缺乏制度規范,舉債形式多樣、程序不透明、違法擔保和資金使用脫離預算管理等問題突出,導致舉債規模過快增長,不少地區債務負擔沉重,償還難度大。
2015年8月24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提請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標志著我國依法啟動了對地方政府債務的限額管理。此次提請審議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由兩塊數字相加而成,一塊是最終甄別確認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余額,一塊是2015年3月全國人大批準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是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後,國務院將在批準的限額內,核定各地債務限額。地方政府在國務院批準的限額內提出本地區債務限額,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批准,並在批準的限額內舉借和償還債務。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廖曉軍在會議上作審查報告時建議,建立向人大報告地方政府債務的制度和公開完善的地方政府債務考核評價制度。對違規舉債的典型地區和責任人員,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形成警示效應,樹立法律權威。
廖曉軍還建議,建立對違反規定的地方和個人的問責機制。對部分債務風險指標已經預警的地區和債務風險較高的地區,應當採取多種方式償還債務,切實降低風險。對於確實無法償還的專項債券,要建立債務違約處置機制,強化市場約束。嚴格區分企業債券與政府債券,嚴禁將城投債等企業債務納入地方政府債務。要妥善處理各類或有債務,堅決杜絕各種違法擔保、變相舉債行為。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的決議。根據該議案,2015年中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鎖定16萬億元人民幣(下同),預計債務率為86%。
此次獲批的2015年1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實際就是目前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該限額由兩塊構成,一塊是截至2014年末的全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4萬億元,一塊是今年3月全國人大批準的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0.6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