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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證券年終獎發放時間

發布時間: 2021-06-09 14:44:37

證券公司營業部員工一般年終獎是多少

總經理年終獎大概50萬左右,普通員12萬左右。
證券營業部是指證券公司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機構,證券公司對其所屬證券營業部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作為證券公司對外服務的窗口,證券營業部經營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繫到證券公司的聲譽和形象。
證券營業部是證券公司全資附屬的法人機構,不得以合資、合作方式設立;不得以承包、租賃方式經營。
《財政國債中介機構轉制為證券營業部審批工作實施細則》第一條:申請轉制為證券營業部應該具備下列條件(一)符合證券市場發展需要;
(二)營運資金不少於人民幣500萬元;
(三)證券從業人員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四)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及交易設施;
(五)開辦股票業務時間較長,規模較大,上一年度日均股票和基金代理交易量原則上達到500萬元;
(六)挪用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轉制前全部歸位;
(七)違規吸收的個人、單位資金及其他負債在改制前全部清退。

Ⅱ 年終獎發放是按什麼計算是12月份還是過年的二月份

年終獎的計算
發放年終獎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自主行為,目前的法律、法規並無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規定。
故一般來說,年終獎的計算應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約定或規章制度發放。
當然,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均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發,也可以根據本年度的綜合經營狀況以及勞動者個人年度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
休法定假應照發年終獎
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均屬於法定假。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護法》、《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的規定,勞動者在休法定假期間應視為正常出勤並支付報酬,用人單位自然也就必須全額支付「年終獎」,而不得扣除。
提前離職該拿年終獎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確定的年終獎數額,那麼離職勞動者也應得到相應的年終獎。如果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都未規定年終獎,但事實上已發年終獎,用人單位也必須向離職勞動者發放,從司法實踐上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同樣會支持此類離職勞動者按照在崗時間,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未滿一年也有年終獎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年終獎或是用人單位已制定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辦法,且新進入、未滿一年的勞動者確已付出相應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按約定或比例向其發放年終獎。
年終獎不能拖欠
就性質而言,年終獎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因為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第七條也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一)生產獎;(二)節約獎;(三)勞動競賽獎;(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五)其他獎金。」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二條則進一步指出:「關於獎金的范圍……(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故推遲年終獎的發放,無異於欠薪。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已明確規定,工資應當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年終獎不得以實物折抵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Ⅲ 證券公司簽正式合同的是正式員工吧有年終獎嗎

1、和證券公司簽了合同是正式工,但不一定有年終獎,而且年終獎也不一的,要看各個營業部的狀況的。證券公司很少有外編的,一般都是內部編制的,就是不通過第三方簽合同的,但根據勞動法,都是合同制,沒有正式非正式的區別。證券公司簽正式勞動合同的是正式員工,但也有不同,分長期合同制員工和短期合同制員工,短期合同制員工待遇會查一些,年終獎也不一定一樣,年終獎每年多少不同,看效益了。
2、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Ⅳ 年終獎幾月份發如果就做了幾個月會有嗎!!!!!!

對年終獎什麼時候發,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時,如果企業勞動合同或管理制度有約定的,應按約定日期發,如果沒有約定,就要看老闆心情了。年終獎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間發放。假如有些企業真的是在口頭上、合同上具體列明年終獎發放的時間和數額,最後又沒有實現,這些企業最多就是違約,但不違法。但如果拖發應年底發放的績效工資就是違法的。

Ⅳ 證券公司應該發多少年終獎

發年終獎,好象是一個慣例了,不管賺不賺錢,企事業單位都要意思意思,一是獎金是工資的補充,二是物價不斷的上漲,再一個也是一種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改革前國家有一個規定,職工可以取得相當於四個月工資的獎金,超過了這個標准就要納獎金稅,個人所得稅法出台後這個獎金稅沒有了,職工取得工資所得雖有標准,但無上限,超過國家標准納所得稅就行.國家沒有規定企業發不發獎金的問題,只是你單位在得人心上是乎差一點,既然效益好,發一點獎金又何妨呢?但也不必要生氣,看一下多少人失業,多少人連吃飯都有問題,工資拿了也就算了,如果實在受不了,你又有能耐,重新找一個工作也不是不可,我比較安於現狀,勸你還是知足,因為知足者常樂.

Ⅵ 證券公司年終獎一般相當於全年年薪的多少倍

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如果是普通員工,只發過節費,年終獎要靠業績。
如果是營業部副總級別以上、總部主管以上的,都會發年終獎。一般是超額完成目標的20%。
如果當年行情特別好的情況下,普通員工估計會有一點吧。

Ⅶ 證券公司可以給經紀人發年終獎嗎

可以,一般是給做得比較好的發,大部分是沒有年終獎的

Ⅷ 我在證券公司工作,2015年年終獎要到2016年5月底才發,我2015年已做滿全年,如果2016年

在證券公司工作,2015年年終獎要到2016年5月底才發,當事人2015年已做滿全年,如果2016年5月中旬想要離職,按規定公司應該發給當事人。

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Ⅸ 請問一般的證券公司一年發幾次獎金中金這樣的發幾次

一般兩次 年中和年底 行情特別好就季度 中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