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債券的內部收益率
內部收益率就是資金流入現值總額與資金流出現值總額相等、凈現值等於零時的折現率。如果不使用電子計算機,內部收益率要用若干個折現率進行試算,直至找到凈現值等於零或接近於零的那個折現率。內部收益率,是一項投資渴望達到的報酬率,是能使投資項目凈現值等於零時的折現率。
內部收益率=(收回金額-購買價格+總利息)/(購買價格×到期時間)×100%
與持有期收益率一樣,到期收益率也同時考慮到了利息收入和資本損益,而且,由於收回金額就是票面金額,是確定不變的,因此,在事前進行決策時就能准確地確定,從而能夠作為決策的參考。但到期收益率適用於持有到期的債券。
(1)項目收益債券的交易結構及案例擴展閱讀:
內部收益率法的優點是能夠把項目壽命期內的收益與其投資總額聯系起來,指出這個項目的收益率,便於將它同行業基準投資收益率對比,確定這個項目是否值得建設。
使用借款進行建設,在借款條件(主要是利率)還不很明確時,內部收益率法可以避開借款條件,先求得內部收益率,作為可以接受借款利率的高限。
它是一項投資渴望達到的報酬率,該指標越大越好。一般情況下,內部收益率大於等於基準收益率時,該項目是可行的。投資項目各年現金流量的折現值之和為項目的凈現值。
凈現值為零時的折現率就是項目的內部收益率。在項目經濟評價中,根據分析層次的不同,內部收益率有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和經濟內部收益率(EIRR)之分。
『貳』 請問有沒有這樣的上市公司融資案例:發行債券與發行股票同時進行。謝謝!
應該沒有,上市公司通常一次只採用一種融資方案
『叄』 國際金融案例分析題
外匯管制可以追溯到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時,當時馬國政府為了防止國外貨幣炒家阻擊馬幣而進一步限制馬幣在馬國以外的流通性。
1997亞洲金融風暴時開始管制外匯。2005年開始放鬆管制。
一、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
二、定義:
外匯管制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
三、利弊:
實施外匯管制的有利方面在於,政府能通過一定的管制措施來實現該國國際收支平衡、匯率穩定、獎出限入和穩定國內物價等政策目標。其弊端在於,市場機制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由於人為地規定匯率或設置其他障礙,不僅造成國內價格扭曲和資源配置的低效率,而且妨礙國際經濟的正常往來。一般情況是,發展中國家為振興民族經濟,多主張採取外匯管制,而發達國家則更趨向於完全取消外匯管制。
網上摘抄的,你看著寫
『肆』 簡述項目的投資結構、資金結構、資信結構和融資結構。
國際項目融資法律問題
第一節 國際項目融資概述
一、國際項目融資的概念
國際項目融資是指向一個特定工程項目提供貸款,貸款人以該項目所產生的收益作為還款的資金來源並將經營該項目的資產作為貸款人的附屬擔保物的一種跨國融資方式。
二、國際項目融資的特徵
1.政府提供間接保證
雖然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合同價值高,收人穩定,但存在著投資回收期長等不利因素。鑒於私人資本的逐利性和短期行為性,無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證,私人資本是不會投資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的。
2.融資安排以項目為導向,依賴於項目的現金流量和資產,而非項目投資人本身的資產和實力。
3.項目貸款人的追索權受到限制,項目融資多表現為有限追索權融資
有限追索即當債務人無法償還銀行貸款時,主辦人僅以投入到項目中的資產為限,不能要求項目主辦者承擔項目舉債的全部責任。
4.風險分擔
與項目有關的各種風險要素需要以某種形式在項目投資者、借款人以及與項目開發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其他參與者和貸款人之間分擔,使項目中沒有任何一方單獨承擔起全部項目的風險責任。
5.融資結構復雜、融資時間長、融資成本高
項目融資需要做好大量有關風險分擔、稅收結構、資產抵押等一系列技術性工作。這就必然造成復雜的融資結構,長時間的融資談判和高額的融資成本。
三、國際項目融資的組織形式
(一)契約式合營方式
契約式合營方式,或稱合作經營,是最常見的一種項目組織方式。它可分為法人式和非法人式兩種類型。
「法人式」合作經營是指合作雙方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合營實體,以該法人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非法人式」合作經營是指合作雙方不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合營實體,雙方都是獨立的法人,各以自身的法人資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比例在法律上承擔責任。
(二)股權式合資經營方式
股權式合資經營方式,是由合資雙方共同投資組成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並按股權額進行利潤分配。
在以項目融資方式籌集資金時,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將合資企業的資產作為貸款的物權擔保,以企業收益作為償還貸款的主要資金來源。項目主辦人除向貸款人作出有限擔保外,不承擔項目公司(借款人)償還債務的責任。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是由項目國政府或其機構作為項目主辦人,自行投資、自負盈虧地獨立經營,並以承包合同的方式將部分工作交給承包商負責,給承包商一定的報酬。
在採用項目融資方式籌集資時,借款人可以用項目資產和收益作為物權擔保,其中包括將承包合同中的部分權益轉讓給貸款人作為還款擔保。
鑒於承包人同貸款人之間並不存在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貸款人決定是否提供貸款時,主要考慮項目主辦人的資信、經營管理能力及項目的經濟可行性等因素。
(四)三種項目融資方式的比較
1.項目主辦人建立一個與其總資產相分離的經濟上獨立的項目單位,從而使項目主辦人獲得多方面的好處
項目的債務不列人項目主辦人的資產負債表,因而不會影響主辦人的資信
項目主辦人對貸款人僅承擔有限的擔保責任
貸款人易於對獨立分離的項目作出比較精確的評估,並能得到可靠的物權擔保
2.項目融資條件下的國際商業貸款不同於通常情況下的國際商業貸款
在項目融資條件下的國際商業貸款,貸款人獲得的擔保是非常有限的,它看重的是項目預期的收益,貸款人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承擔著項目失敗的風險。項目融資規定借款的用途就顯得非常重要
由於項目融資條件下國際商業貸款的貸款人承擔的風險大,因此其利率的規定比一般國際商業貸款的利率高一些
四、項目融資的框架結構
(一)項目的投資結構
項目的投資結構,即項目的資產所有權結構,是指項目的投資者對項自資產權益的法律擁有形式和其他項目投資者之間(如果項目有超過一個以上的投資者)的法律合作關系。
採用不同的項目投資結構,投資者對其資產的擁有形式,對項目的現金流量的控製程度,以及投資者在項目中所承擔的責任和所珍及的稅務結構也會有很大的差異。這些差異會對項目融資的整體結構設計產生直接的影響。
(二)項目的融資結構
項目融資通常採用的融資模式包括:投資者直接融資;通過單一項目公司融資、融資租賃、BOT模式和ABS模式等幾種方式。
融資結構的設計可以按照投資者的要求,對幾種模式進行組合、取捨,以實現預期目標。
(三)項目的資金結構
項目的資金結構設計用於決定在項目中股本資金、准股本資金和債務資金的形式、相互之間比例關系以及其資金來源。
經常為項目融資所採用的債務形式有商業貸款、銀團貸款、債券、商業票據、政府出口信貸、融貸租賃等。
(四)項目的信用保證結構
項目融資的安全性來自兩個方面:
項目本身的經濟強度
項目未來的現金收益和自身的資產價值
來自項目之外的直接或間接的擔保。
擔保可以是由項目的投資者提供的,也可以是由與項目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其他方面提供的
擔保可以是直接的財務保證,如成本超支擔保、不可預見費用擔保等,也可以是間接的或非財務性的擔保,比如長期購買(或租賃)產品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等
這些擔保形式的組合構成了項目的信用保證結構。
一般而言項目的經濟強度高,信用保證結構就會相對簡單,條件就相對寬松;反之,就會相對復雜和相對嚴格。
五、國際項目融資的參與人
(一)貸款人
貸款人可以是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一些國家政府的出口信貸機構及國際金融組織
(二)借款人
一般是項目投資者專門為某特定項目融資而成立的一家單一目的的獨立項目公司
(三)主辦人
項目主辦人可以是政府或公司。大型工程項目的主辦人除東道國政府或私營企業外,一般都吸收一家外國公司參加,以便利用外國公司的投資和專門技能,並可利用外國公司的信譽,吸引外國銀行的貸款。
(四)項目使用方或項目產品的購買方
項目使用方或者項目產品的購買方通過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產品的長期購買合同或者項目設施的長期使用合同保證了項目的市場和現金流量,為項目融資提供重要的信用支持
(五)保證方
國際項目的貸款人為了降低貸款風險有時還會要求東道國中央銀行、外國的大銀行或大公司向其提供保證,特別是完工保證和償債保證。
(六)項目建設的工程承包方
工程承包公司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工程建設合同承擔項目的設計和建設。
工程承包公司的信譽、工程技術能力和以往的經營歷史記錄,在很大程度上可直接影響到貸款人對項目建設風險的判斷。
(七)項目設備、原材料和能源供應方
項目設備、原材料和能源供應方與項目公司簽訂供應合同,向項目提供建設和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設備、原材料和能源
設備供應商通過延期付款或低息出口貸款的安排,以及項目原材料、能源供應商以長期的優惠價格條件為項目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對減少項目的不確定性、降低項目成本和風險都非常有利
(八)中介機構
項目融資通常結構復雜,規模巨大,涉及不同國家的當事人,項目投資者或者貸款人往往需要聘請具有專門技能和經驗的專業人士和中介機構來完成組織安排工作。這些中介機構有項目融資顧問、法律、稅務顧問、投資銀行、商業銀行等等,他們在項目融資活動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決定項目融資成敗的關鍵。
1、項目融資顧問
一類是只擔任項目投資者的顧問,為其安排融資結構和貸款,而自己不參加最終的貸款銀團
另一類是在擔任融資顧問的同時,也參與貸款,作為貸款銀團的成員。
2.法律、稅務顧問
項目融資中大量的法律文件需要有經驗的法律顧問來起草和把關
項目融資結構要達到有限追索的目的,必須有具有豐富經驗的會計或稅務顧問來檢查這些安排是否適合於項目所在國的有關規定,是否存在潛在的問題或風險。
3.投資銀行或商業銀行
受託銀行主要代表貸款人的利益設立託管賬戶,負責託管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收益監管,確保在從工程項目的收益中撥出足夠的款額來清償貸款以前,不讓項目主辦人動用這筆款項。
(九)政府機構
微觀方面,政府部門可以為項目的開發提供土地、良好的基礎設施、長期穩定的能源供應、某種形式的經營特許權,減少項目的建設風險和經營風險;政府部門還可以為項目提供條件優惠的出口信貸或貸款擔保、投資保險,這種貸款或貸款擔保可以作為一種准股本資金進入項目,促成項目融資的完成。
宏觀方面,政府可以為項目批准特殊的外匯政策或稅務政策等種種優惠政策,降低項目的綜合債務成本,提高項目的經濟優勢和可融資性。
第二節 國際項目融資的風險
一、國際項目融資風險概述
國際項目融資的風險是指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潛在事件或狀態。
在國際項目融資的最初,不管是項目的主辦人,還是貸款人,所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是風險的識別。因為只有對風險進行正確的評估,才有可能有效地降低和防範風險,保證貸款人的貸款得以償還,投資者的利益得以實現。
國際項目項目融資中的風險大體可分為兩類: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
二、系統風險
與宏觀環境有關,自身不可控制的風險
(一)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是因借款人所在國發生某些政治性的意外事件而引起的風險。當簽訂合同時的基礎情況巳經發生意想不到的變化,使當事人履行合同變得相當艱難或根本沒有可能,大多數國家的法律制度都規定可以免除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二)法律風險
國際銀團貸款的法律風險是指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潛在法律因素。
對於貸款人來說,它既包括與國家信用相關的法律風險,又包括與借款人自身信用有關的法律風險。
對於借款人來說,貸款人常常處於優勢地位,貸款法律文本一般由貸款人起草和提供,處於弱勢地位的借款人須識別國際銀團貸款合同中可能出現的「霸王條款」,防止掉人法律陷阱,隨時准備抗辯。
三、非系統風險
非系統風險指可以自行控制和管理的風險,它包括完工風險、經營維護風險等。
(一)完工風險
項目建設開發階段的風險又稱為完工風險
1.不能完工或遲延完工風險
如果項目不能按期完工,則不能產生用於償還貸款的現金流量和收益,造成項目公司違約。
2.超預算完工風險
引起超預算完工的原因經常是因為預測和安排的不正確,如果沒有額外的資金支持,甚至會造成項目停工,而且即使籌措到新的貸款,也會減少今後的利潤,甚至可能引起項目公司在運營期間無力償還本息。
(二)經營維護風險
項目一旦完工進人生產運營階段,其主要的風險是能否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量來償還貸款和支付投資者的股息。
如果現金流量不足,不但項目主辦人投入的資金血本無歸,而且貸款人的貸款償還也無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比起建設開發而言,生產運營階段要長得多,因此,生產運營階段的風險也是項目融資的核心風險之一,包括能源、原料的供給,市場和營運風險、財務金融風險、技術風險等。
第三節 國際項目融資的法律文件
一、國際項目融資的法律文件概述
1.股東成立項目公司的文件
股東成立項目公司的文件是項目融資中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包括:各項政府特許、批准文件;項目發起人之間的合資文件;股東合同;項目公司的組織文件;項目管理文件和技術顧問合同;項目建設文件和分包合同;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履約保函和預付金保函;項目的各種保險文件;使用合同;技術和運營許可證;計劃部門和環境部門的批准書等
2.項目公司與原料供應商的文件
包括各種供貨合同、基本設施供應合同等
3.項目公司融資文件
包括基本融資合同;擔保文件;項目融資人和擔保權益託管人之間的信託、協調或共同貸款人合同;融資文件;發行債券、股票融資的承銷報價文件等
4.支持類文件
包括竣工保函、運輸合同、供銷合同、保險合同、外匯供應合同、出口信貸擔保、多邊機構擔保文件等。
5.法律意見書
包括各參與方行使其項目文件或信貸和擔保文中規定義務時的法律地位和權利;借款人責任的平等地位,當地法律給予某一貸款人優先地位;當地法院發布涉及外國貨幣的判決的可能性;所選擇的用於解決糾紛的法律和法院的有效性,國外判決和仲裁的有效性;是否有訴訟或資產扣押的豁免權,以及豁免程度等。
二、國際項目融資所涉及的主要合同
國際項目融資是通過一系列獨立的合同有機連結起來的,項目融資各方當事人之間的錯綜復雜的權利義務關系都需要通過這些合同法律文件確定下來。
(一)貸款合同
項目融資人向項目公司提供項目融資,需要簽訂貸款合同,就諸如貸款本金、貸款期限、利息支付、還款安排以及違約責任、爭端解決等合同事項作出約定。
由於國際項目融資一般都涉及多方貸款人,因此經常採用銀團貸款的形式。
有時貸款人還包括政府機構、出口信貸機構和國際金融組織,那就會採取聯合貸款的方式。
(二)投資合同
項目的主辦人和項目公司需要簽訂確保項目公司具有償債能力的投資合同。通常由主辦人向項目公司按以下兩種方式提供一定的資金:
主辦人以參加銀團貸款的方式對項目公司進行融資,以保證項目公司有足夠的償債能力
由主辦人為項目公司提供一筆與貸款額相等的資金,以確保項目公司還債
(三)特許合同
由項目主辦人與項目東道國政府代表所簽訂的一種法律文件,它表明東道國政府授予項目主辦人以勘探、開發經營特定項目的權利,確定了該項目在開發和經營管理方面所應遵循的原則
(四)完工擔保合同
在項目主辦人和貸款人之間簽署的為了維護貸款的安全,要求得到項目主辦人對完工期作出實質性的保證和擔保的合同。一份完工擔保合同通常涉及以下幾方面的保證
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建成項目
如果出現項目建設費用超支的情況,由項目主辦人承擔對項目的超支進行追加融資的責任
主辦人保證項目公司必須滿足有關項目完工的特定的財務檢查等
(五)提貨或付款合同
是項目公司和項目產品的買主間簽署的關於買主無論是否取得項目公司生產的產品均需付款的合同。不管項目公司是否交付產品,買主都必須支付規定的貨款,而且該貨款必須能夠償還貸款和項目經營的費用。
這種合同實際上是項目產品的買主給予項目公司的信貸。
(六)經營管理合同
為加強對項目的經營管理,提高項目的成功把握從而收回貸款,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與第三人訂立長期的項目經營管理合同。
借款人與非東道國的管理公司訂立這種經營管理合同有時需要獲得東道國政府的批准,因為有的國家限制外國人參與大型項目的經營管理。
東道國政府也會要求在該合同中包括進一步僱傭和培訓當地員工和促進技術轉讓的條款。
(七)購買合同
項目主辦人和貸款人之間規定當項目公司違約的時候,項目主辦人將購買相等於貸款金額的貨物的合同。
(八)先期購買合同
通常是由貸款人擁有股權的金融公司和項目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合同規定,金融公司同意向項目公司預付購買項目產品的貨款,項目公司得到該筆款項之後,可用於項目的建設,並對該款支付利息。項目投產後,項目公司應按合同把產品交付給金融公司,再由金融公司把這些產品轉售給第三者,銷售所得即用於償還預付款。
(九)產品支付合同
一般在貸款人和項目公司之間簽訂,主要用於自然資源開發項目。
合同通常規定,項目公司把一定比例的自然資源的權益和銷售資源的收益轉讓給貸款人,這種轉讓一直到項目公司全部償還貸款為止。但是貸款人只獲得轉讓部分的自然資源產品的所有權。如果該部分產品的銷售不足以還清貸款,貸款人則無權再請求補償。
第四節 政府在國際項目融資中的作用
一、政府特許
特許合同是由項目主辦人與項目所在國政府的代表簽訂的一種法律文件,它表明項目所在國政府授予項目主辦人以勘探、開發和經營特定項目的權利,確定了該項目在開發和經營管理方面所應遵循的原則。
由於對很多大型項目來說,如果不先取得項目所在國政府的特許或許可,就無法進行項目的開發、建設,因而特許合同往往是進行項目融資的基礎,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項目融資所採用的法律結構。
特許合同規定的內容:
特許權利的授與、特許經營建設的范圍、特許合同的期間及特殊情況下的延長等
項目建設、經營階段的有關問題,主要包括項目工程設計、建造施工、經營和維修的標准,項目產品的質量標准,項目與現有設施的配套、工期及延誤工期的責任等
政府提供的協助,包括政府提供的財務協助如是否提供融資、保證等及其他協助,如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收益的保障等,以及上述協助的提供方式
財務問題,包括項目成本計劃與回收方案,外匯的兌換及其匯出以及稅務等
所有權問題,包括在項目建設、經營過程中項目公司是否擁有對項目設施的所有權,是否有權以項目設施對外抵押或提供其他擔保,以及期滿時移交的程序及其保證
其他事項,如保險、特許合同終止、違約處理、爭議解決、法律適用以及不可抗力等
二、政府承諾
項目融資的政府承諾,是指項目所在國政府為確保其已同意建設的項目融資的順利進行,使外國投資者具有投資安全感而對項目公司的一種承諾,表明了項目所在國政府願意給予外商特許經營權及承擔部分項目風險的責任與態度。
政府對項目主辦人所作的政策性承諾一般涉及稅收優惠、外匯風險、原材料供應和土地徵用等。
政府對國際項目融資的承諾,不同於一般外資項目的保證,政府只是針對項目融資中「特許合同」而作出承諾。
項目主辦人/貸款人在項目融資中所獲得的政府承諾與民法上的保證的區別:
1.主體不同
民法保證:第三者出面而進行的擔保
政府承諾:主要是政府對自己行為的一種承諾
2.內容不同
民法保證:針對當事人一方的某種具體行為包括經營方面的損失
政府承諾:是對官身行為或事實承諾,主要針對政府風險或違約責任,而不會為經營損失承擔責任
3.有無主從合同關系
民法保證與原合同有主從關系
政府承諾則無主從關系
4.責任承擔形式不同
民法保證人與被保證人就約定的具體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政府承諾僅為追究政府責任提供了前提性、可能性
5.適用規范不同
民法保證適用民商法
政府承諾可能導致國家間的糾紛,因而是具有國際公法規范的性質
6.行為性質不同
民法保證是平等的民商事主體的活動,屬於私法行為
政府承諾是對其願意承擔的政治風險、違約責任的承諾和放棄豁免表示,與國家主權、政策等政治關系密切聯系,可視為公法關系
三、政府推動
1.政府通過「排他條款」維持主辦人對項目的獨占性
政府通過「排他條款」解決項目融資中的市場禁入問題
2.「最優惠待遇條款」確保項目公司在競爭中不處於劣勢
「最優惠待遇條款」 通常規定,政府對項目公司採取不歧視政策,政府對項目公司承諾使其享受其他從事相同業務的項目公司能夠享受的一切待遇
3.「介入條款」和「替代條款」使貸教人獲得指定替代人的特權
「介入條款」是指項目公司發生違約事件後,項目主辦人和貸款人有權獲得較長的更正期間。除了貸款人決定放棄項目,否則政府不能立即終止合同,收回項目
「介入條款」通常由「替代條款」來支持
「替代條款」賦予貸款人推薦第三人來替代項目公司的權利
四、政府監管
1.政府對項目公司的價格控制或審核
為防止項目公司對產品或服務價格的壟斷,在國際項目融資的法律架構中,在約定獨占性條款、賦予項目主辦人以獨占權的同時,也了「價格控制或審核條款」,對項目主辦人作相應的限制
一個由政府機構代表和項目公司代表組成的專門機構,負責對項目公司的產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進行審核。該專門機構對項目公司的產品或服務定價有否決權
2.政府對項目公司正常營運的監管
在項目公司處於壟斷地位的情況下,如果項目公司是該領域中某項產品或服務的唯一或主要提供公司,政府對項目管理承包商的任命具有否決權
政府認為必要時,也可自己介入並接管涉及公眾利益的項目
3.政府違約事件的更正期
根據更正條款,對於政府的任何重大違約,在項目公司向政府發出要求更正違約的書面通知之後,政府享有一定期限的更正期
4.政府對項目的收回權
第五節 項目融資及其法律制度在我國的發展
一、我國有關境外項目融資的法律規定
1.我國立法對境外項目融資的定義
境外項目融資是指以境內的建設項目的名義,在境外籌措外匯資金,並僅以項目自身的預期收人和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方式。
2.境外項目融資的適用領域
從國際經驗看,項目融資主要用於部分基礎設施行業和少數重化工行業
在基礎設施行業,項目融資主要用於電力、收費公路和橋梁、電訊行業、供水及污水處理等項目
在其他行業包括煉油、石油、天然氣開發等項目
3.境外項目融資的資金來源
商業銀行提供的銀團貸款或出口信貸
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或者商業票據
國際金融組織中的私人貸款部門,如國際金融公司、亞洲銀行私人貸款局等為發展中國家提供的貸款或聯合融資
當項目涉及大宗設備或產品出口時,有關政府出口信貸機構提供的出口信貸或者出口信貸擔保。
4.我國對境外項目融資的監管制度
1997年國家計劃委員會《境外進行項目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
我國境外項目融資的監督管理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對投資主體提出了嚴格要求
對項目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文件有明確的要求
對項目的擔保作出嚴格限制
對項目公司的外匯調度及外匯賬戶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將項目融資納入外債監管范圍
對於外方債權人的利益,體現了國民待遇原則
二、我國有關境外項目融資的實務發展
深圳沙角B火力發電廠國際項目融資案
項目合作中方為深圳特區電力開發公司(下稱「深電公司」)
合作外方是香港著名實業家胡應湘的合和財團、日本兼松商社和中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該項目而專門注冊的公司—合和電力中國有限公司(下稱「合和公司」)
項目合作期為10年。
在合作期間,深電公司主要承擔以下義務:
第一,提供項目適用的土地、工廠的操作人員,以及為項目安排優惠稅收政策
第二,為項目提供一個具有「提貨或付款」性質的煤炭供應合同
第三,為項目提供一個具有「提貨預付款」性質的電力購買合同
第四,為合和公司提供一個具有「資金缺額擔保」性質的貸款合同,同意在一定條件下,如果項目最後支出大於項目收入,則為合和公司提供一定金額的貸款。
合和公司承擔的合同義務是安排項目的全部外匯資金、組織項目建設,並在合作期內經營電廠。
合作期滿,合和公司將深圳沙角B火電廠的項目資產無償地移交深電,退出項目。
合和公司的合同權利是獲得除項目經營成本、煤炭成本和支付深電管理費之後的百分之百的項目收益。
廣東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作為政府指定的擔保人為深電公司在合同中承擔的責任擔保,該擔保的權益被轉讓給美國花旗銀行為首的46家國際銀行。同時廣東省政府也以自己的名義為深電和廣東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提供了安慰信。
根據合作合同安排,深圳項目的全部外匯資金由合和公司安排,合和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向以美國花旗銀行為首46家國際銀行借款,合和公司利用深電公司提供的信用保證安排了一個有限追索結構。
案例4.2 廣西來賓電廠國際項目融資案
廣西來賓電廠採用國際項目融資方式,利用國際資金達6.2億美元。
該項目由法國電力中標投資。後總裝機容量達25萬千瓦的來賓電廠A廠以TOT方式出售15年經營權給外來投資者。
該項目獲得美國《資本市場》最佳融資獎。
日照電廠國際項目融資案
日照電廠項目第一次成功地從海外獲得無中國政府和金融機構擔保的35億美元貸款。
日照項目的合同結構是相當繁復的。整個合同以中外7家合作公司的合營合同為基拙,又分為兩大部分5個層次,這些相互交又的合同或文件一共有20份,在各式合同文件上簽字的不僅有各投資方、貸款銀行、項目總承包商,而且還包括了國內相關電力燃料公司、電網公司、國內外設備供應商以及相當一批負責設計、施工、調試的國內企業,總計30多家。
『伍』 收益債券的高收益債券
你好,高收益債券(high-yield
bond)主要指評級在投資級以下或不具有評級的公司所發行的債券,通常以高票息或低折扣作為信用風險補償,因此相較於一般的投資級債券具有更高的潛在收益,又被稱為非投資級債券、投機級債券或垃圾債券。根據國際三大評級機構對債券信用等級的劃分,穆迪債券評級Baa3以下,標普和惠譽債券評級BBB-以下的債券為高收益債券(參考下表)。高收益債券往往具有較高的違約風險,之所以能夠吸引投資者,是因為其具有比一般信用債券更高的收益率,投資機構如能較好地進行組合,收益不僅能夠覆蓋風險,還可能獲得巨大的投資利潤。
『陸』 資本運營理論及案例分析
資本運營是指企業所擁有的各種社會資源、各種生產要素都可能以資本的身份加入到社會活動中,通過流動、收購、兼並、重組、參股、控股、剝離、分立、交易、轉讓、破產、置換、租賃等各種途徑優化配製,進行有效運營,以最大限度實現增值目標的一種財務管理工作,是資本經營戰略及資本運動的具體實施過程。資本運營是企業投資的高級形式。
一、資本運營理論
該理論認為資本運營有潛在社會效益,包括管理者業績的提高或獲得某種形式的協同效應。
1.差別效率理論
差別效率理論就是如果一家公司有一個高效率的管理隊伍,其能力超過了公司日常的管理需求,該公司可以通過收購一家管理效率較低的公司來使其額外的管理資源得以充分的利用,目標公司的效率便被提高到收購公司的水平。這樣不僅給收購雙方帶來利益,也會帶來社會利益。整個經濟的效率水平由於此類收購而提高。
那麼,收購公司為什麼不解僱過剩的管理者呢?或者自身擴張呢?目標公司為什麼不招聘收購公司的過剩管理者呢?收購公司的管理者可能是一整體,具有不可分割性,那麼,解僱剩餘管理者是不可能的。由於市場需求可變性和進入新領域土地等資源的緊缺或籌備困難,自身擴張有時也是不可能的。如果目標公司直接僱傭收購公司過剩的管理者,需要投入企業專屬知識和更優惠的代理成本,對規模較小,業績不佳的目標公司來說是很困難的。
注意:一是低管理效率或經營潛力沒有充分發揮的公司往往成為收購對象。二是收購公司往往過於樂觀估計對目標公司的影響,造成對目標公司支付過多或無法將其業績提高到在收購估價中所設定的水平。如果收購公司不具有目標公司所在行業特有的知識與技術,收購進入其他行業就不一定有利可圖。該理論是橫向並購的理論基礎。
無效率的管理者
該理論假設目標公司的所有者無法更換自己的管理者,因此必須通過代價高昂的並購來更換無效率的管理者。也可能是市場上有能力管理者的稀缺。該理論是從事不相關業務公司間並購活動提供理論基礎。
2.協同效應
經營協同理論是假設在行業中存在規模經濟,並且在合並前,公司經營活動水平達不到實現規模經濟的潛在要求。財務協同效應是指通過並購,使資本從收購公司向目標公司重新分配,提高了投資機會率;收購公司負債能力要大於合並前負債能力之和,節省了稅收;實現開辦費和證券交易成本的規模經濟。
【例20-6】東方希望的總裁劉永行並購一家山西鋁廠,並利用當地煤炭發電生產電解鋁;發電過程產生的蒸汽可以生產飼料中重要的添加劑賴氨酸,而賴氨酸生產的廢料又可以生產飼料和復合肥料,從而形成「鋁電復合——電熱聯產——賴氨酸——飼料」產業鏈,這恰好是當今提倡的循環經濟。
3.其他理論
多樣化經營理論是指分散經營可以為管理者和雇員分散風險,組織資本和聲譽資本的保護等好處。戰略性重組是通過並購可以挖掘管理潛能的長期戰略規劃理論。價值低估理論認為目標公司的股價因經營潛能沒有充分發揮等原因被低估,收購者獲得了目標公司的內部消息,並購活動便會發生。信息與信號理論認為,收購活動會散布目標企業股票被低估的信息並且促使市場對股票進行重新估價;收購要約會激勵目標公司的管理者自身貫徹更有效率的戰略。代理問題與管理主義理論是指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間的合約是有代價。解決代理人問題的辦法有內部監督與制約機制、經理人才市場、激勵和外部人接管。自由現金流量假說認為自由現金流量(超過投資需求的部分)應支付給股東,以削弱管理者的力量並且使管理者尋求新的資本而融資時就可能會受到資本市場的約束。市場力量理論認為資本運營的績效是集中度提高的結果,它還會導致共謀和壟斷。
【例20-7】某上市公司2014年股利分配預案是: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8元。請問:你從股利分配方案中可以看出公司什麼樣的財務信息信號?
二、資本運營的相關概念
資本的含義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資本,是指會計學上所稱的資本金,即實收資本或股本,是指投資者投入到企業的屬於注冊資本范圍的各項資財的價值表現。廣義的資本,是能夠帶來剩餘價值的價值。它既包括自有資本,又包括借入資本;既可以是有形資本(存貨、房地產、設備等商譽等)無形資本和人力資本;既可以是可計量的,也可以是不可計量的。只要是可以創造價值的資源,不論是企業的某項要素,還是企業整體,都是資本。
資本運營的主體應是公司的經營者,而非所有者。在兩權相分離的情況下,公司資本運營屬於公司經營范圍,因此,公司是自主經營的投資主體和資本運營主體。我國資本運營的主體大多是具有產權關系多元化、財務主體多元化、財務決策多層次化、投資領域多元化、母公司職能雙重化、關聯交易經常化並需要編制合並財務報表的企業集團。
資本運營的客體是資本運營的具體對象。構成資本運營客體是以企業內外資產形式所表現的資本,即資產是形式,資本是本質。
三、資本運營操作方式
1.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是指將企業的存量資產通過合並、整合、分離等方式進行調整使其優化配置,進而優化資本結構的一種資本運營方式。資產重組的具體操作方式主要包括:資產的置換、資產的剝離、債務重組、轉讓債權、企業再造等。其中資產的剝離,包括不良資產的轉讓、拍賣及非經營性資產的轉讓等。
2.並購
並購是「兼並」與「收購」的合稱,一般縮寫為「M&A」。兼並是指兩家或更多企業、公司合並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優勢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購是指一家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用現款、債券或股票購買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資產,以獲得對該公司的控制權。
(1)企業並購戰略。分三種:水平並購戰略、垂直並購戰略和混合並購戰略。水平並購戰略又稱橫向擴張,是指經營領域或生產產品相同或相近,具有競爭關系的同行業之間的並購。其優點有:①可以取得目標公司現成的生產線,迅速形成生產能力,實現規模經濟;②將同行業的競爭對手予以並購,有利於提高行業集中程度,增強產品在同行業中的競爭能力;③通過並購不同地區市場的同行企業,形成在某一行業的壟斷地位;④由於是同行業,易對目標公司進行重組、改造,技術、管理、行銷網路、品牌等要素還可以相互融通,提高利用效率。其特點是易出現行業壟斷,限制市場競爭。
【例20-8】達能娃哈哈「中國式離婚」教訓:49%~51%,必須絕對控股;先小人後君子,不要講情面;不要「以市場換技術」的良好願望所蒙蔽,娃哈哈向達能支付8 000多萬元技術服務費,但沒有得到任何技術;娃哈哈子公司人員去法國參觀,達能竟向中方人員每人收取1.2萬歐元的陪同費,外國技術絕對不會讓我們學到手;外資是想消滅中國的最大競爭對手,佔領中國市場,以極小代價奪取幾十年、幾百年創造的價值幾十個億的民族品牌。
垂直並購戰略又稱縱向並購,這是與企業垂直一體化發展的產業化戰略相適應的,是指生產和銷售的連續性階段中互為購買者和銷售者關系的企業之間的並購。從收購的方向看又有上游收購和下游收購之別。前者是向生產工藝前一階段公司的收購,以獲得穩定的零部件、原料、成品供應來源;後者是向工藝後一階段公司的收購,目的是保障銷路。優點是上下游企業間交易變為企業內部交易,節約交易費用。對上下游企業的控制,降低了其他買主和原料供應商的重要性,極大提高了討價還價的能力。愈向縱深發展,愈需大量增加固定成本,降低了未來轉行的彈性,將風險集中在某一產業,當行業不景氣時,企業受沖擊是致命的。
混合並購戰略,又稱跨行業擴張,是指對生產和職能上沒有任何聯系或聯系很小的兩家或多家企業的並購。目的是實現投資多元化和經營多元化。其優點是:可使企業更快適應市場結構的調整,有效避免某個行業不景氣而造成整個企業盈利下降,提高抵禦風險的能力。其缺點是力量分散,如攤子太大,戰線太長,決策信息導致規模不經濟。只有具備相當實力的集團才適宜採用這種擴張戰略。
(2)並購戰術。①購買式並購,並購方出資購買目標企業的資產以獲得其產權的並購手段。並購後,目標公司法人地位消失。它主要是針對股份公司的並購,也適用於並購方需對目標企業實行絕對控制的情況。②承擔債務式並購,即並購方以承擔目標企業的債務為條件接受其資產並取得產權。其特點是:交易不以價格為標准,不用付現款,以未來分期償還債務為條件整體接收目標企業,方法簡單、易實行。目前,政府對兼並虧損企業實行了優惠政策,如貸款在五年內還清,利息經銀行批准可免除,五年的還本期還視情況展期一至兩年。③控股式並購,即一個企業通過購買目標企業一定比例的股票或股權達到控股來實現並購。主要針對股份公司,其特點是被並購企業只是將其部分凈資產折為股份轉讓給並購企業,其法人地位仍存在。並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原有債務不付連帶責任,其風險責任僅以控股出資的股本為限。目標企業的債務由其本身作為獨立法人所有財產為限清償,目標公司成為並購方的子公司。④吸收股份式並購,即並購企業通過吸收目標企業的資產或股權入股,使目標企業原所有者或股東成為並購企業的新股東的一種並購手段。特點是:不以現金轉移為交易的必要條件,而以入股為條件,被並購企業原所有者與並購方股東一起享有按股分紅的權利和承擔付虧義務。目標公司原所有者將進入並購企業董事會,故並購方不直接出馬,用子公司收購,或用資產入股式或用股票交換式。⑤杠桿式並購,又稱舉債式並購,是指收購方以目標公司資產作抵押,通過大規模的融資借款對目標公司進行收購的一種手段。在西方,常由投資銀行先借給收購者一筆「過度性貸款」去買股權,取得控制權後,安排由目標公司發行大量債券籌款來償還貸款。由於發行債券後資產負債率提高,信用評級低,發行利率一般高達15%以上來吸引投資者。由於高風險而被稱為「垃圾債券」。收購成功後,收購者再用被收購公司的收益或依靠出售其資產來償還債券本息。杠桿式並購是一種高風險的並購手段,關鍵是目標公司的總資產報酬率是否大於借款利率。管理層收購MBO、MEBO就是典型的杠桿收購形式。
【例20-9】建華制葯股份公司擬吸收合並市制葯廠。有關資料如下:
A.經資產評估公司評估,市制葯廠的資產總額為1 000萬元,負債總額為600萬元,所有者權益總額為400萬元。經建華公司和市制葯廠協商,建華公司同意向市制葯廠的所有者支付費用550萬元,市制葯廠的負債由建華公司負責歸還。負債中100萬元將於1年後到期,年息7%;300萬元將於2年後到期,年息12%;200萬元將於3年後到期,年息18%,以上利息均為復利。
B.目前,市場基準利率為9%。
C.經預測,建華公司在合並或不合並市制葯廠兩種情況下當年及今後若干年的凈利如下表
地質勘查單位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
D.合並過程中需支付各項中介費用10萬元。
要求:a.試對建華公司是否合並進行財務可行性分析和決策。b.如果建華股份公司不想兼並市制葯廠而是迫於政府拉郎配無奈兼並,那麼,建華公司有何籌碼擴大兼並戰果?c.如果建華公司特想兼並市制葯廠,它有多少讓步空間?
【例20-10】1993年9月30日上午11點15分,上海證券交易所突然宣布延中股票暫時停牌。深圳寶安集團上海分公司公告稱:本公司於本日已擁有延中實業股份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的 5%以上的股份。寶安集團至10月7日已持有延中實業19.80%,為第一大股東,10月6日,寶安明確表示要進入延中董事會的願望,並提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請問:深寶安為何並購市價較高的延中實業而非價值低廉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
3.股份制改造
股份制改造是將現有企業,按《公司法》要求,改變為股份公司形式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股份制改造是企業經營機制的重大轉變,現有企業通過股份制改造不僅可以優化資本結構,而且一旦具備條件上市,使資本籌集變得更為容易。
(1)不良資產剝離模式(分立模式)
按一定規則派生分離為存續公司和新設公司,並以存續公司為主體發行股票的重組模式,存續公司以優質資產進入股份公司,不良資產留在新設公司——母公司,存續公司為新設公司的子公司,雙方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2)回購模式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一定數量發行在外的股票。回購後可注銷,也可作為庫藏股保留,但不參與EPS的計算與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職工持股計劃、並購的支付手段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等使用,或在需要資金時出售。目的是以較高的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如期上市或配股,高價發行,從而籌集更多的資金。
【例20-11】1999年12月16日申能成為首家獲準定向回購國有法人股(A)並注銷的上市公司。回購10億國有法人股,每股作價2.5元/股,將以公司自有資金並以現金支付,回購後公司總股本為16.33億元,五大債權人沒有表示異議。回購日期為1999年12月17日—1999年12月31日,回購協議的有效期為6個月。其目的有:①實施戰略性結構調整;②規范公司股本結構,使之符合《公司法》要求,流通股由9.53%提高為31.84%;③優化公司資本結構,提升盈利能力;④夯實資產質量,促進公司長遠發展。請問:申能回購國有法人股的根本目的何在?請就公司公布的上述四個目的進行一一剖析。
(3)縮股模式
指定向募集公司因發行額度和25%流通比例的限制,按一定比例縮減公司股本,從而放大每股收益和每股凈資產指標的重組模式,縮股公司三年內不得配股。
(4)「收購增效」或「借雞生蛋」模式
指定向募集公司整體或部分收購優良企業或資產,並運用財務及法律方法,將被收購企業的以前三年經營業績與擬上市公司同期合並計算,使公司在現有業績基礎上發行A股的重組模式。
(5)債轉股
債轉股就是將商業銀行對一部分國有企業的不良信貸資產,轉換為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國有企業的債權。1999年以來,國務院先後批准成立信達、華融、長城和東方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這四家管理公司和國家開發銀行今後將購買商業銀行對一部分國有企業的不良債權,通過債轉股、上市融資和股權退出等程序完成整個運作過程。
【例20-12】G公司凈資產經評估確認為1.1億元,但是在債轉股前,利用內部人控制的便利,一下子把凈資產變為7.7億元。經過資產評估所評估發現,是該公司把前些年政府給予的各種優惠和減免稅費也追加到凈資產上去。請問:以前年度政府給予的各種優惠——減免稅費能否追加凈資產呢?其動機是什麼,這種現象對債轉股各方有何影響及應該如何確定債轉股企業凈資產呢?
(6)租賃經營
租賃經營是資本經營的重要方式。租賃經營是以企業經營權作為對象的一種產權資本運營方式。租賃是承租人通過支付租賃費,而出租人通過收租金方式轉讓財產使用權的一種行為。
(7)企業託管
企業託管是指企業的所有者依法將企業部分或全部資產的經營及處置權等以合同契約形式,在一定條件下,一定時期內委託給具有較強經營能力並能承擔經營風險的企業去經營,以實現委託資產的保值增值。其特點表現為:①託管財產往往是經營不善的企業資產,或者待出售的資產;②受託人不須交納租金,但需承擔完成託管資產減虧或保值增值的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損失;③受託人以自身的財力及經營能力,在完成對託管財產義務的前提下,獲取託管費或超額利潤收益。
(8)跨國經營
公司是否應接收跨國並購除了戰略動機、行為動機和經濟動機等投資決策因素外,公司的財務經理有必要從企業財務的角度出發對擬議中的項目做出可行性和盈利性分析。一般用內含報酬率來分析判斷。①東道國外匯管制和貨幣貶值風險分析;②是否吸收當地人就業分析;③子公司對項目投資可行性分析;④母公司對項目投資可行性分析;⑤第三國某公司的潛在競爭對手分析;⑥東道國政府收歸國有風險分析;⑦東道國稅收政策風險分析;⑧東道國法律風險分析。
(9)破產清算
破產從法律意義上講是指債務人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而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法院以其全部財產抵償所欠的債務,不足部分不再清償的事件。資不抵債不一定破產;國家政府和家庭也可能破產;破產未必是壞事,不破不立,以尋求法律保護;破產也可能是假破產真逃債。
(10)接管防禦
接管防禦是指企業集團在投資銀行的幫助下,積極採取的反收購措施,以抵制其他公司的敵意並購。反收購措施包括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經濟手段有:提高收購者的收購成本、降低收購者的收購收益、收購收購者、適時修改公司章程等。法律手段即訴訟策略,其目的通常包括:逼迫收購方提高收購價以免被起訴;避免收購方先發制人,提起訴訟,延緩收購時間,以便另尋「白衣騎士」;在心理上重振目標公司管理層的士氣。有時也會用政治手段。
(11)以股抵債
根據證監會和國資委在去年底公布的有關數據,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的資金佔用數額巨大,如此導致不少公司空有一副皮囊。通過股份回購減少大股東股權,再行注銷,減少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實際上也使其資產名副其實。控股股東股權比例減少後,將使公司的股權結構更為合理,有利於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以股抵債」為目的的回購,不需要上市公司支付現金,不會提高公司負債率或減少運營資金,因而也不會增加公司的負擔。
(12)股權分置
股權分置指中國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會流通股),這兩類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市場制度與結構。這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不能很好地體現市場公平的原則。從而不能有效發揮資本市場的優化資源配置功能。因此,這個問題必須妥善解決。解決的辦法就是為了實現全流通,為了補償高價購買股票的流通股東權益,低價取得股票的非流通股東必須低價或無償賣給或贈送給流通股東一部分非流通股票,以換取剩餘非流通股票的流通權,關鍵點是如何達到雙方滿意的對價關系。
四、企業集團資本運營的績效判別標准
在1997年至1999年的合並案例中有40%沒有起色,而31%的合並適得其反,僅有30%產生了積極影響。那麼,什麼樣的並購才算是成功呢?在1981年10月15日《華爾街日報》的編輯導言中,彼特·F·德魯克提出了「成功並購的五法則」:①收購必須有益於被收購公司。②必須有一個促成合並的核心因素。③收購方必須尊重被收購公司的業務活動。④在大約一年之內,收購公司必須能夠向目標公司提供上層管理。⑤在收購的第一年內,雙方公司的管理層均應有所晉升。大量的實證研究證明德魯克的法則與企業的兼並活動分析結論相當一致。
五、控股股東挖空公司的手段
美國經濟學家將通過關聯交易等手段剝奪投資者的行為稱為「挖空」(tunnelling)。一般挖空上市公司的手段有:無償佔用、挪用,借用上市公司的資金、資產,並且長期拖欠。企業集團借款讓上市公司為其抵押擔保。不等價交換,高價套現控股集團的劣質資產。企業集團持有的商標、商品品牌所有權高價賣給上市公司以抵債。集團虛假出資,在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卻享有大股東的權利。例如,西安「飛天」公司、達爾曼、四砂股份、明星電力、吉林制葯等公司。
某地勘單位收益、風險情況和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如表20-4、表20-5、表20-6所示。
表20-4 某地勘單位節余與收益結構分析表
地勘單位經營成本和稅金比企業低,是經營凈收入比高於企業的主要原因,且逐年下降,說明成本管控較好。但是期間費用奇高,主要是管理費用失控,在經營費用和財務費用出現大量節約的情況下,管理費用增長無度,是利潤下降甚至虧損的主因,說明可能是離退休人員工資增長迅猛,也可能是行政管理部門降低管理費用空間巨大。可以進一步剖析是否存在機構臃腫、人浮於事、奢侈浪費、辦公資產流失等現象。不過在2014年經營收益情況有所好轉。
表20-5 某地勘單位破產可能性分析
阿爾曼Z=0.717X1+0.847X2+3.11X3+0.420X4+0.998X5
適用於非上市公司,其中,Z——判別函數值;X1——(營運資金/資產總額)×100;X2——(留存收益/資產總額)×100;X3——(息稅前利潤/資產總額)×100;X4——(該單位評估值或賬面價值總額/負債賬面價值總額)×100;X5——銷售收入/資產總額。一般地,Z值越低企業越有可能發生破產。如果Z值大於2.90,則表明企業的財務狀況良好,發生破產的可能性較小;如果Z值小於1.23,則企業存在很大的破產風險;如果Z值處於1.23~2.90之間,阿爾曼稱為「灰色地帶」,表明企業財務狀況極不穩定。該地勘單位除了2013年有破產可能性外,其他年份財務狀況都處於良好狀態。
表20-6 地勘單位績效評價模擬指標體系
『柒』 抵押擔保債券的交易結構
CMO交易結構在轉付證券交易結構的基礎上對資產池的風險和期限進行了更為細致的劃分,支持資產固有風險被分割重組為不同性質和不同級別的「衍生風險」並相應分散給那些能夠理解也願意吸收這些風險以期望獲得相應風險補償的市場參與者,交易產品更好地滿足了不同風險和流動性偏好投資者的需求,吸引更多投資者,增強了資產支持證券的競爭力,提高了融資效率。實踐中,「剩餘級」債券一般不對外發行而由發起人持有,一方面可以減少發行費用,另一方面也對「正規級」債券起到了超額抵押和信用增級作用,這也是發起人為證券化融資所必須承擔的風險,但同時發起人也可籍此獲得未來可能的額外收益。
很顯然,在CMO結構中若資產池中有任何資產發生違約,則級別最低的債券將先承擔損失,隨著資產池中損失的增加,其它等級的債券也可能受到波及。因此,在CMO的各檔級證券中,檔級越優先的,期限越短,風險越小,但收益也越小;檔級越次的,期限越長,風險越大,但收益也越大。所有投資於同一級別CMO債券的投資人,平均分擔該級債券的損失。交易期間,由於不同等級CMO債券的還本付息期限不同,受託管理人收付款專戶之間的現金流量必將出現不對稱的現象。一般來講,前期現金流入大於現金支出,而後期則相反。受託管理人有義務對收款專戶中的剩餘現金進行適當的再投資,以保證後期對投資者還本付息。
CMO 初問世時是以高收益的公司債及貸款做為資產池擔保品,隨著市場對CMO的結構與風險的日漸熟悉,現在的CMO擔保品也逐步納入多種類型資產(如新興市場債券、小型企業貸款、項目融資貸款、房貸、消費性應收貸款甚或其它CMO債券);CMO的交易結構亦從最基本的現金流量型擴大至市值型、合成型以及混合型。 混合型CMO得名於其資產池構成的「混合性」,該類CMO的證券化資產既有從發起人處購買的資產,也有通過信用違約交換合約指定的資產,由此決定了混合型CMO兼有上述各類型CMO特點。
CMO 的交易結構根據資產池資產在交易期間是否可以變動還可分為:靜態型(即資產池內的資產在交易期間維持不變)、部分管理型(即服務商在管理資產池過程中可以出售任何被視為有違約風險的資產)、積極管理型(即服務商可以自行決定買賣證券化資產,以對資產池實行積極的信用風險管理並使持有權益級CMO的投資人獲利最大化)等種類。
『捌』 收益權債券和收益權abs的區別
個人理解如下:
收益權債券是在項目的早期,項目並沒有開始時為項目進行融資的手段,通常是政府相關項目,時間期限較長。因為項目並未開始,並沒有穩定可測算的現金流。
而收益權ABS是項目已經有穩定可以預測的現金流後,為後續項目進行融資的手段。收益權ABS和收益權債券服務的項目時間點是不同的。
『玖』 債轉股的案例
實施債權轉股權是國務院決定的搞活國有大中型企業、實現三年國企脫困的重大舉措。1999年9月2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與北京建材集團共同簽訂了北京水泥廠債轉股協議書。北京水泥廠也由此成為中國首家債轉股試點企業。
北京水泥廠是日產二千噸水泥的國有大型骨幹企業,但該廠過去在投資建設期間,曾向建設銀行貸款5.1億元人民幣,到1998年底本息總額已達9.68億元。過重的債務負擔,使這家工廠的生產經營面臨著嚴重困難。
1999年3月份,國務院批准組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剝離、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推動國企改革的試點工作。信達公司成立以後,將債權轉股權作為工作重點,通過實施債權轉股權,努力盤活不良資產,同時使實施債權轉股權的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優化資產負債結構,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實現企業扭虧為盈。
北京水泥廠的母公司北京建材集團經過與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友好協商,在對北京水泥廠進行資產評估、企業財務評價的基礎上,就北京水泥廠債權轉股權的原則、轉股金額、股權回購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並確定了轉股方案。
據悉,實施債權轉股權後,北京水泥廠1999年就可實現扭虧為盈。自2000年起,每年可實現利潤二千萬元以上。資產負債率由原來的百分之八十點一下降為百分之三十二點四。同時,企業通過資產剝離,減員增效並成立由北京建材集團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促進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將使企業步入良性循環。 國家對可實施債轉股企業的范圍作了限定。之所以要作限定,一是國家可用於債轉股的資源有限,債轉股需要國家財政、銀行出資承擔部分壞賬損失,需要動員資本市場資金,需要採用某些特殊傾斜政策。這些資源十分有限。二是債轉股不宜廣泛使用,債轉股在減輕企業債務負擔的同時有可能產生軟化企業貸款約束、誘發賴債逃債、轉嫁風險等負效應,因此實施范圍不宜過大,債轉股所選擇的企業,應是資本上嚴重不足、負債率過高、經營行為端正、債轉股後可取得良好效果的企業。
國家劃定的可實施債轉股的企業范圍,主要包括80年代後半期以來由於靠商業銀行貸款和外債建成投產、缺乏資本金、國家安排用貸款改建。擴建等原因造成過多負債虧損的企業和地位重要、困難很大的大型企業,這些企業必須是工藝裝備和管理水平較高,有市場潛力,債轉股後可扭虧為盈,這樣劃定的范圍表明了國家選擇債轉股企業所重視的幾個因素:
1、企業靠貸款建成並運營,缺乏資本金;
2、地位重要、困難很大的國家重點企業;
3、企業實物資產素質優良,經營效益良好;
4、企業虧損及不良負債的關健原因是負債過重而不是經營不善等原因,對企業債轉股減輕負債可實現扭虧為盈。
這幾個因素中,最基本的是第四點,即強調企業不良負債主要不是由於企業自身經營原因而是由經濟體制政策缺陷等原因所引起。企業不良負債由經濟體制政策缺陷所造成,是企業要求不良負債應由國家出面解決和國家合理選擇債轉股企業的基本依據,企業靠貸款建成並經營、資本金不足,被看做是辨別不良負債是由宏觀體制原回所引起的最重要因素。
重視選擇對設備精良、工藝先進。經營效益好的不良負債企業進行債轉股,更明確界定造成企業不良負債的原因不在於企業經營效益不好而主要在於創建企業的投資決策。這種不應由企業承擔解決的不良負債與資本金問題有關。其他因素與此因素相比都存在著難以將造成不良負債的體制政策原因與企業經營不善原因分清的問題。如國家重點、地位重要、規模大、困難大等,主要體現了國家對國有大型企業的政策傾斜,而這種政策傾斜最容易產生投資失誤。貸款約束軟化、經營效率低下等問題。選擇債轉股企業應根據不良負債原因進行。可實施債轉股的企業應是經營效益良好、實質資產未受損害的企業,這類企業的不良負債主要與企業創建時的投資決策及資金運用有關,與企業自身經營無關,企業投產後難以還貸付息,難以提高經營效益解決不良負債。國家確定的債轉股企業的選擇條件,對造成企業不良負債的體制原因突出重視的同時,對企業減輕債務負擔要求、國家重點項目企業,資產裝備優良的大型企業等困素也很重視。很多企業和部門提出債轉股要求,主要以企業債務負擔過重為由,淡化或迴避造成企業不良負債的責任原因。面對企業及一些部門不分原因地要求減輕債務負擔的強烈傾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選擇債轉股企業時應對這些問題作出界定和說明。 債轉股比其他減免企業債務措施的優越之處在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債轉股後獲得了持股權,可藉此參與或控制企業,重組企業,從更深層、更根本的企業體制改革人手解決不良負債問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債轉股企業可能會有不同程度的持股權,從而對企業的重組過程的操作及重組效益的實現會有所不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債轉股企業的控股重組,由弱至強,大致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減輕企業債務負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持股較少,影響力或控制力較弱,主要以減輕企業負債負擔的方式解決企業不良負債問題。債轉股之後,企業債務負擔減輕,利息成本支出減少,資產負債狀況改善,有可能扭轉虧損,使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所持股權變成優良股權,實現追回不良資產損失的目標。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介入企業內部體制調整的力度不大,如果企業經營機制不改進,企業債務負擔靠債轉股而減輕,易於產生貸款約束軟化的趨勢,可能還會產生新的虧損和不良負債;即使扭虧為盈,也主要是因為享受免債優惠政策,沒有整改措施,不能服人,容易對其他不良負債企業產生等待或追求國家減債政策的逆向引導效應。
第二種,盡快退回資產權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債轉股後持有較強控股權。在不能使企業很快扭虧為盈的情況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採取清理追索債務,產權交易變現等方式盡快追回資產權益,並加強對企業經營班子的監督,阻止損害資本權益人的行為繼續擴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出於盡快追回資產權益的策略選擇,既可能採取與優良資產結合重組的方式使企業資產質量提高,也可能採取低價變現資產的作法使企業發展受損。
第三種,控股重組企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債轉股獲得企業控股權,對企業的經營體制進行大力度的調整重組。在資產方面,採取增加投入,購並企業等措施改善資產質量,壯大企業實力,提高資本增值能力;在經營及體制方面,調整重組企業經營班子,建立產權明晰,權責分明的企業體制,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扭虧為盈,消除導致產生不良負債的企業體制及企業行為缺陷,實現企業健康有效率的發展,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在企業重組取得良好效益以後的適當時期,在企業資產升值的優勢交易條件下轉讓股權,收回資金,甚至獲得增殖收益。
上述三種情況,第一種,債轉股偏重減輕企業債務負擔,與其他減免債務措施區別不大,難以取得好的效果。第二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採取盡快收回權益的措施,與其他處理不良債務措施相比,追回資產權益的可靠性提高,但存在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短期行為損害企業發展及導致國有資產損失的風險。第三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憑借控股權對企業進行全面大力度的調整重組,主要從體制深層次上解決企業不良負債及虧損問題,以構建有效率的經營體制、增大資產權益壓力、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的途徑以消除不良負債,可實現比其他減債措施更好的效果。債轉股應當重視採用這種方式。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的控股況下,如果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能對債轉股企業控股,實施增大壓力的改組改造,則債轉股效果如何將主要取決於企業自主行為,單靠債轉股前對企業的挑選,難以分離或消除企業不當行為的風險。在不良負債企業普遍期望享受國家減免債務優惠以便擺脫債務壓力的情況下,如果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能對債轉股企業控股實施增大壓力的改組改造,那麼債轉股可能會是債權損失風險最大的一種處理方案。債權轉為股權後,債權人失去了對不良貸款本息的追索權,股權人則背上了企業虧損風險及企業不道德經營行為風險,可能遭受企業虧損不支付紅利造成的收益損失以致企業破產造成的股本金損失。企業在無盈利狀態下無須對股權人支付紅利而必須對債權人支付利息,而且在國有企業產權不明,國有股東權益壓力軟弱,監管不力的情況下,債轉股使企業可將債券壓力及償債風險轉移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企業投資與其收益良好且缺少資金的情況下,企業願意背負付息還本的負擔借貸投資,但在企業投資失敗陷入嚴重虧損困境後,債券轉股權則給企業帶來減輕利息負擔,推卸投資損失的好處。在國有企業產權改革難度較因而相對滯後的情況下,對國有企業來說,模糊的國有股權壓力比國有銀行債權壓力弱的多。企業無論盈虧都必須按貸款利率對銀行付息,而且企業拖欠的貸款本息會收到銀行不再對其貸款的懲罰。然而,企業對股東旨在有盈利時才可能分紅。在國有股權對企業控制軟弱的情況下,企業經營者可有意減少盈利或維持虧損甚至假造虧損而對股權人根本不分紅,或者不作利潤再投資致使國有資本權益得不到應有的增大。債轉股有可能使企業在免除債務負擔後獲得無償享用股權資本金的好處,是債權權益和股權權益雙雙落空。面對權益損失的風險,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必須獲得對債轉股企業控股及經營控制權,保證資產狀況改善及股權權益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