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正回購方和逆回購方為什麼要進行債券回購交易在什麼情況下進行呢急求!
正回購方等於融資方
可以用融資得到的資金再次進行許可內的投資
逆回購方獲得債券質回購間的債券處置權
但在質押式回購期間
質押的債券是不能進行處置的
買斷式債券可以
但逆回購方必須在回購到期日還回正回購放按照一定折算率與交易首日正回購放交易給逆回購方相等的債券
㈡ 什麼是股市中的回轉交易
你好,《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6年9月修訂)》3.1.4規定: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在交收前不得賣出,但實行回轉交易的除外。證券的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經確認成交後,在交收完成前全部或部分賣出。
債券、債券交易型開放式基金、黃金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上市交易的貨幣市場基金、跨境交易型開放式基金、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競價交易實行當日回轉交易,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回轉交易。
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開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開放式基金僅限於所跟蹤指數成份證券或投資標的實施當日回轉交易的開放式基金。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實行回轉交易的證券品種和回轉方式。
㈢ 債券回購和逆回購究竟是什麼意思求個通俗易懂的解釋
債券回購: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逆回購:指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質押,並在未來收回本息,並解除有價證券質押的交易行為。
(3)回轉交易和債券回購擴展閱讀:
債券回購的特點:
1、收益性
銀行活期存款幾經降息,利率已非常之低。企事業單位將其閑置資金用於債券回購交易,收益率將大大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
2、安全性
與股票交易不同的是,債券回購在成交之後不再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債券回購交易在初始交易時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確定,因此回購到期日之前市場利率水平的波動與其收益無關。從這種意義上說,債券回購交易類似於抵押貸款,它不承擔市場風險。
債券是一種在一定時期內不斷增值的金融資產,而債券回購業務是能為投資者提高閑置資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種,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強、收益理想等特點,因此,對於資金充裕的機構來說,充分利用債券回購市場來管理閑置資金,以降低財務費用來獲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響經營之需,不失為上乘的投資選擇。
㈣ 債券的回轉交易是什麼意思
通俗的講,在今天開市前,本人的債券持倉數是0 在開市後我買了10張債券,在收市前能不能賣掉? 可以賣掉就是回轉交易
㈤ 交易所債券回購和銀行間債券回購有什麼區別,兩種方式回購的品種有什麼限制融資融券是如何進行交易的
銀行間債券逆回購和交易所債券逆回購都是存在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的,區別就在於回購,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而交易所市場是所謂的二級市場,是面向所有投資者(包括上述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開放的市場。中國的債券市場中,前者佔了絕大部分,而作為個人投資者,只能進入後者交易投資。
回購品種限制不多,主要是很多債根本不會在交易所市場發,而且兩個市場上交易體量相差很大。
交易所的融資融券是集合競價形式,基本和股票差不多,券款交割都是自主完成的。不需要交易雙方交流,託管賬戶開在交易所,也就沒有第三方介入。
㈥ 什麼是證券中的回轉交易什麼叫交收請舉例說明
國庫券的回購交易就是指券商在國庫券回購市場上所進行的交易,回購表示券商在賣出一種國庫券時,附加一定的協議條件,規定在一定期間後以定好的價格或收益,再將這種國庫券原量買回的一種交易方式。如果是先買回後賣出,則稱之為反回購交易。回購交易也包括場內回購和場外回購兩種方式。場內回購是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回購交易,目前我國開展回購業務的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武漢國債交易中心、STAQ系統(全國證券交易自動報價系統)和天津證券交易中心等。這項業務最早是1993年12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始運作的。
「T+0」、「T+1」和「T+3」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概念,它們涉及到證券的交收制度。證券的交收是指證券的交付和收取,它是證券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 證券結算是指在一筆證券交易成交之後的後續處理,包括清算和交收兩項內容,是證券市場交易持續進行的基礎和保證。
「T+0」交收制度是指證券交易雙方在交易成功的當天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的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在操作上,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即可以賣出,而當天賣出股票返回的資金也可以當天再買進股票。「T+0」交收制度的優點是操作方便,成交活躍,但缺點也很明顯:它不能有效控制交易頻率,過高的換手率會導致過度投機和市場的虛假繁榮,買空、賣空難以控制;另外, 對交易所主機系統處理能力的要求也比較高,因而風險較大。我國滬、 深證券交易所歷史上均實行過「T+0」的交收制度,但因投機性過強而被停止使用。
目前我國滬、深證券交易所的A股、基金和債券交易實行的是「T+1」的交收制度。「T+1」交收制度是指證券交易雙方在成交之後的第二天(或成交當日收盤之後) 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收付工作,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 在實際操作上,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將被暫時凍結,當日不能賣出,只有到第二天方可賣出; 當天賣出股票的投資者,其委託一旦成交,成交的資金將會馬上回到投資者的資金賬戶上,投資者即可再買入股票,而不用等到第二天, 但是投資者若想要從資金賬戶上提取當天賣出股票返回的資金,就必須等到「T+1」交收完成後, 也就是第二天才能提取。
而「T+3」是指當天買的股票必須等到第四天才能賣出;當天賣出的股票也必須等到第三天資金才能返回投資者的資金賬戶上;目前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B 股實行「T+3」交收制度。
㈦ 舉例說明什麼叫「債券的當日回轉交易,B股的次日起回轉交易」
次交易日:就是T+1日,T日為交易日(也就是你下單買賣股票的那一天)。
B股採用次交易日回轉交易原因 :是交易所制定的規則,由於B股交易都是外幣:港幣/美金,所以回轉機制和A股有差別。
回轉交易是針對B股實行T+3交收制度而設立的交易方式,它能減少投資人的持倉風險,增強B股的流動性。上海證券交易所在1993年10月間引進了回轉交易制度。
在回轉交易的情況下,投資人能夠賣出的股票可分為兩部分:
1、一部分是以履行交收義務的股票;
2、另一部分為其已經買入,但還未交收的股票。
但無論在何時買入或賣出股票,他只能在成交後的第三個營業日才能辦理這些交易的交收,並且,當天的買入和賣出是不能沖抵的。
㈧ 債券買斷式回購交易和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區別
簡單的說,買斷式回購的購買的那一方可以將所買來的債券進行交易,只要到期買回等量的債券再出售給賣出方就行了.而質押式回購的買方買入後只能一直持有債券(這中間不能將債券進行交易)到期再出售給賣方.
㈨ 證券交易中,回購交易和回轉交易是同一概念嗎如果不是有什麼區別
回購是我低價賣給你然後再高價買回來
回轉是買入的證券在交收完成前賣出去
㈩ 債券回售和債券回購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債券回售是指發行人承諾在正股股價持續若干天低於轉股價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發行上市,發行人以一定的溢價(高於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轉債。
而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2、受益方不同
債券回售是在觸發某個條件的情況下投資者有權利將持有的證券賣回給發行人,是針對資產支持證券的一種投資者選擇權。而債券回購條款的設計主要是賦予了原始權益人一種可以提前結束專項計劃的權利,主要是保護原始權益人。
3、發生的條件不同
債券回售這種條款通常出現在期限較長的產品中,例如以不動產、物業收費權等作為基礎資產的ABS產品中往往都會設計這樣的條款。而債券回購是當資產支持證券的未償本金低於某個閾值的時候,原始權益人通過行使清倉回購選擇權提前結束專項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