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mpa央行如何利用mpa考核商業銀行
一、MPA究竟是什麼?
MPA(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即宏觀審慎評估體系。2015年12月29日,央行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更加有效地防範系統性風險,發揮逆周期調節作用,並適應資產多元化的趨勢,從2016年起將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
在MPA考核制度下,央行每季度會對商業銀行諸多指標進行事後評估,同時按月進行事中事後監測和引導。
MPA是以金融業整體為監管對象,以系統性風險內生為前提條件,重點關注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彌補微觀監管缺失,是自上而下的監管。
二、MPA考核對象
央行進行考核的對象主要包括兩大類: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
三、MPA考核內容
MPA體系重點考慮七大方面(14個指標),包括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質量、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資本充足率是核心指標,具有「一票否決」的性質。此外,在2017年一季度MPA考核中,表外理財被納入廣義信貸口徑。
四、MPA考核評定
根據MPA考核結果,銀行被分為ABC三檔,分別為優秀、正常、不達標,並採取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
A檔機構的七大方面指標均為優秀(優秀線90分),執行最優檔激勵。B檔機構,執行正常檔激勵。C檔機構是指資本和杠桿情況、定價行為中任意一項不達標,或資產負債情況、流動性、資產質量、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中任意兩項及以上不達標(達標線60分),央行對C檔機構給予適當約束。
在2017年一季度MPA考核中,表外理財總資產中非現金和存款項將被納入廣義信貸口徑。MPA已經逐漸成為央行劃分業務等級的重要標准,由去年行業的「軟約束」變為今年的「硬約束」。
五、MPA考核對於商業銀行有哪些影響?
一是MPA體系更為全面、系統,通過綜合評估加強逆周期調節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
二是對銀行的評價更加全面和客觀,更加註重過程和連續性管理,體現了監管理念從計劃管制向市場化管理的轉變。
三是從以往的關注狹義貸款轉向廣義信貸,將表外理財、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資產等納入其中,有利於引導金融機構減少各類騰挪資產、規避信貸調控的做法。
四是利率定價行為是重要考察方面,以促進金融機構提高自主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約束非理性定價行為,避免惡性競爭,維護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有利於降低融資成本。
五是MPA體系更加靈活、有彈性,按每季度的數據進行事後評估,同時按月進行事中事後監測和引導,在操作上更多地發揮了金融機構自身和自律機制的自我約束作用。
六、表外理財納入MPA考核中的廣義信貸指標,引來什麼風暴?
1、央行將表外理財納入MPA考核後,將全面反映銀行體系的信用投放和貨幣派生狀況,降低期限錯配和杠桿率,最終達到降低系統性風險的目的。
2、臨近季末考核,各機構四處「哭爹告奶奶」忙找錢。有媒體報道稱,3月20日,不乏小銀行「跪求」了一天的資金,結果還是違約了。
3、MPA考核將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核算,會對廣義信貸增速指標造成較大影響,在對銀行資本充足率的影響中也有體現。
4、表外理財納入MPA政策首先抑制理財規模過快增長相對於全國性銀行,MPA監管力度的加碼對區域性銀行沖擊更強。
5、很多中小銀行想通過MPA考核,必須大幅降低理財規模,部分過度發展的區域性銀行甚至面臨規模腰斬的可能性
Ⅱ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Ⅲ 如何評價中央銀行2016年實施的"宏觀審慎監管評估體系
新華網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吳雨)日前,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將於2016年開始實施「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經過「升級」,明年金融監管面臨怎樣的轉變?商業銀行的日子將怎麼過?從2011年開始,我國一直實施的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一方面通過合意貸款,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和投放節奏進行調控;另一方面,通過差別准備金,督促商業銀行調節信貸偏離度和提高經營的穩健性。「但隨著社會融資規模的多樣化,商業銀行的資產也日漸多元化,信貸在其中的佔比也不斷下降。由此,信貸變化已無法完整反映整個社會信用規模之盈縮。」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央行宏觀審慎管理更全面,考慮的因素更綜合,覆蓋范圍更廣,這對於未來商業銀行健康發展起到有益作用。此次央行提出的宏觀審慎評估體系,重點考慮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質量、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從以往的關注狹義貸款轉向廣義信貸,將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資產等納入其中。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趙慶明認為,當下金融創新速度加快,但金融監管卻相對滯後,監管套利情況不斷增多,這需要金融監管創新循序漸進地往前趕。「此次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的覆蓋范圍,除了信貸,還擴展到債券投資、股權投資、買入返售、其他投資等,更為全面,有助於減少監管套利,也對商業銀行合規經營敲響警鍾。」盡管目前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的七大考慮重點的權重並沒有明確,但從央行公告中,可以明確利率定價行為是重要考察方面。今年,我國利率市場化已經取得較大進展,存貸款利率上下限已完全放開。但這並不意味著利率市場化已經完全結束,銀行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一些銀行惡意競爭的行為可能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完全顯現,可能擾亂整個金融市場秩序。與此同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明年五大任務之一是要「降成本」,其中提到,降低企業財務成本,金融部門要創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環境。「因此,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特別增加對金融機構定價行為方面的變數,從而能夠起到抑制金融機構之間惡性競爭的作用。」魯政委表示,這一變數在當下可能被作為引導銀行降低實際貸款利率的工具。央行在公告中還特別提到,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是評估體系的核心,是對原有合意貸款管理模式的繼承。趙慶明表示,當下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上升明顯,而資本水平是金融機構增強損失吸收能力的重要途徑,注重資本充足率有利於防範系統性風險積累,保障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可持續性。「宏觀審慎評估體系體現出靈活、有彈性的特點,所以對於大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應該不會『一刀切』,而是區別對待。」在央行表示2016年起實施「宏觀審慎監管體系」之後,有業內人士提出,這將為今後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奠定基礎。對此,魯政委認為,目前該體系主要覆蓋的銀行,並未太多涉及保險和證券。監管范圍拓展對央行的管理工作量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如何貫徹落實值得進一步關注。「十三五」規劃建議指出,要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統籌協調,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標準的監管規則,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此前,資本市場出現一系列波動,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金融監管部門協同效率不高,金融監管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仍有較長的路要走。」趙慶明說。
Ⅳ 金融機構如何更好地貫徹執行資管新規
7月20日,為指導金融機構更好地貫徹執行資管新規,確保規范資產管理業務工作平穩過渡,央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就過渡期內有關具體操作性問題進行了明確。
在過渡期的宏觀審慎政策安排方面,《通知》明確提出,對於過渡期結束後難以消化的存量非標,可以轉回銀行資產負債表內,人民銀行在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時將合理調整有關參數予以支持。同時,為解決表外回表佔用資本問題,支持商業銀行通過發行二級資本債補充資本。過渡期結束後,對於由於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金融監管部門同意,採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過渡期內,由金融機構按照自主有序方式確定整改計劃,經金融監管部門確認後執行。
Ⅳ QFII和QDII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
QDII是國內投資者向境外資本市場投資,QFII是合格境外投資者在我國境內資本市場投資。
2、參與資金用途不同:
QDII在中國發行,在外管局允許的額度內將外匯換成人民幣進行境內投資。參與投資中國以外的資本、債券或外匯等市場。QFII在中國以外國家發行,並以合法的渠道參與投資中國資本、債券或外匯等市場。
(5)宏觀審慎評估債券投資擴展閱讀:
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郭松日前表示,外匯局將協調推進資本市場開放,改革合格境內和境外機構投資者(QDII和QFII)制度。
外匯局將繼續深化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擇機開展全口徑外債宏觀審慎管理改革;研究推動統一本外幣跨境擔保管理政策,適度放開境內機構對外轉讓債權類金融資產等改革政策;進一步規范非銀行金融機構管理等。
最新評估顯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資本與金融項目管制的40個子項中,我國已有37個子項達到了部分可兌換及以上水平,比率達92.5%,較2015年年初提高了5個百分點。目前僅剩3項不可兌換子項目,主要集中在境內資本市場一級發行交易環節,如非居民境內發行股票、貨幣市場工具和衍生品業務。
Ⅵ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Ⅶ 互聯網金融有沒有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
新華網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吳雨)日前,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將於2016年開始實施「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經過「升級」,明年金融監管面臨怎樣的轉變?商業銀行的日子將怎麼過?
從2011年開始,我國一直實施的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一方面通過合意貸款,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和投放節奏進行調控;另一方面,通過差別准備金,督促商業銀行調節信貸偏離度和提高經營的穩健性。
「但隨著社會融資規模的多樣化,商業銀行的資產也日漸多元化,信貸在其中的佔比也不斷下降。由此,信貸變化已無法完整反映整個社會信用規模之盈縮。」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央行宏觀審慎管理更全面,考慮的因素更綜合,覆蓋范圍更廣,這對於未來商業銀行健康發展起到有益作用。
此次央行提出的宏觀審慎評估體系,重點考慮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質量、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從以往的關注狹義貸款轉向廣義信貸,將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資產等納入其中。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趙慶明認為,當下金融創新速度加快,但金融監管卻相對滯後,監管套利情況不斷增多,這需要金融監管創新循序漸進地往前趕。「此次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的覆蓋范圍,除了信貸,還擴展到債券投資、股權投資、買入返售、其他投資等,更為全面,有助於減少監管套利,也對商業銀行合規經營敲響警鍾。」
盡管目前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的七大考慮重點的權重並沒有明確,但從央行公告中,可以明確利率定價行為是重要考察方面。
今年,我國利率市場化已經取得較大進展,存貸款利率上下限已完全放開。但這並不意味著利率市場化已經完全結束,銀行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一些銀行惡意競爭的行為可能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完全顯現,可能擾亂整個金融市場秩序。
與此同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明年五大任務之一是要「降成本」,其中提到,降低企業財務成本,金融部門要創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環境。
「因此,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特別增加對金融機構定價行為方面的變數,從而能夠起到抑制金融機構之間惡性競爭的作用。」魯政委表示,這一變數在當下可能被作為引導銀行降低實際貸款利率的工具。
央行在公告中還特別提到,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是評估體系的核心,是對原有合意貸款管理模式的繼承。
趙慶明表示,當下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上升明顯,而資本水平是金融機構增強損失吸收能力的重要途徑,注重資本充足率有利於防範系統性風險積累,保障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可持續性。「宏觀審慎評估體系體現出靈活、有彈性的特點,所以對於大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應該不會『一刀切』,而是區別對待。」
在央行表示2016年起實施「宏觀審慎監管體系」之後,有業內人士提出,這將為今後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奠定基礎。
對此,魯政委認為,目前該體系主要覆蓋的銀行,並未太多涉及保險和證券。監管范圍拓展對央行的管理工作量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如何貫徹落實值得進一步關注。
「十三五」規劃建議指出,要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統籌協調,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標準的監管規則,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
「此前,資本市場出現一系列波動,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金融監管部門協同效率不高,金融監管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仍有較長的路要走。」趙慶明說。
Ⅷ 如何理解宏觀審慎評估體系
一、關於MPA的幾個核心要點
(一)廣義信貸
廣義信貸是MPA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是與貸款相對而言的,意指更大范圍的信貸,但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統計指標。目前,存款類金融機構廣義信貸的界定范圍包括貸款、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資產以及存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款項等資金運用類別,基本上比較全面地囊括了銀行體系的信用投放渠道。
過去,央行在貨幣信貸調控中主要關注貸款,因為當時貸款占據了貨幣信用創造的絕大部分。但隨著金融創新和金融市場快速發展,金融機構資產負債類型趨於多元化,僅盯住貸款越來越難以有效實現宏觀審慎政策目標。例如,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這兩項合計目前已佔金融機構資金運用的大約1/4,這些業務的重要性已不可忽視,對其存在的風險也應當有效識別與防範。因此,有必要將關注點延伸至廣義信貸,以更全面有效地反映銀行體系的信用投放和貨幣派生情況,防範系統性風險。
(二)資本約束
引導金融機構建立並強化以資本約束為核心的穩健經營理念是MPA的重要目標之一。風險與信用如影隨形。金融機構作為高杠桿經營的信用機構,極易產生過度擴張的沖動,也更容易招致風險。以資本約束為核心,就是要通過建立有效的資本約束機制,促使金融機構加強資本管理,實現資產擴張與資本水平之間的有效平衡,保證有足夠的風險損失吸收能力。強調資本約束,意味著「有多大本錢做多大生意」,這對於預先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積累是很有必要的。
MPA主要通過資本約束金融機構的資產擴張行為,重點指標是宏觀審慎資本充足率。該項指標在結合中國實際的基礎上,體現了巴塞爾Ⅲ資本框架中逆周期資本緩沖、系統重要性附加資本等宏觀審慎要素。其中,逆周期資本緩沖與宏觀經濟形勢和經濟增長的合理需要等因素密切相關,簡而言之,一家金融機構廣義信貸增速超過趨勢水平(與目標GDP、CPI增幅相關)越多,就需要持有越多的逆周期資本,宏觀經濟熱度越高,也需要持有越多的逆周期資本;系統重要性附加資本則取決於金融機構自身的系統重要性程度。如果金融機構的實際資本水平低於宏觀審慎資本要求,往往意味著廣義信貸增長過快,資本水平不足以覆蓋其風險。這時要麼需要適當控制廣義信貸增長,要麼需要補充更多資本金。
(三)自律管理
從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機制「升級」為MPA,其中很重要的一個轉變是由事前引導轉為事中監測和事後評估。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和適應,金融機構對MPA的指標體系和評估要求已經能夠較好把握,對其中絕大多數指標也能進行自我評估。一方面,堅持以資本約束為核心,更多是要發揮金融機構的自我約束作用,自身建立起嚴格的資本約束機制。另一方面,由事前引導轉為事中監測和事後評估後,金融機構在很多指標的把握和監測方面增強了及時性和可控性,對一些潛在的不審慎情況更加依靠金融機構自我發現並及時改進,這就要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自主性,主動做好事前准備、事中監測,並及時結合最新數據進行預評估與業務安排,加強自律管理。
(四)彈性和柔性
MPA有較強的彈性和柔性。對金融機構而言,評估結果分為ABC三檔,每一檔內部都有一定的空間。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力爭上游或者維持中庸,各項指標的組合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不要求整齊劃一,也不太會出現因為某個階段某項指標略微不足就跌入C檔的情況。特別是在滿足資本約束的前提下,金融機構在廣義信貸內部各個細項資產類別之間進行擺布調整時,擁有更大的自主性和靈活度。
評估完成後,人民銀行會與金融機構充分溝通評估結果,鼓勵評估良好的機構繼續保持穩健,督促評估不佳的機構加強審慎經營,合理把握業務節奏。原則上人民銀行不希望金融機構進入C檔,但對於一些特殊因素也會予以充分考慮,並給予金融機構一定的時間進行調整和改進。
(五)七大方面
MPA將單一指標拓展為七個方面的十多項指標,兼顧量和價、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以更加全面地對風險進行綜合評估。具體來看:一是資本和杠桿,主要通過資本約束金融機構廣義信貸的擴張。二是資產負債,主要考察廣義信貸增速是否超過某些特定的閾值,也納入了對金融機構負債結構的穩健性要求。三是流動性,鼓勵金融機構加強流動性管理,使用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業務,提高准備金管理水平。四是定價行為,評估金融機構利率定價行為是否符合市場競爭秩序等要求,特別是對非理性利率定價行為作出甄別。五是資產質量,主要關注金融機構資產質量是否有異常的下降。六是跨境融資風險,適應資金跨境流動頻繁和跨境借貸增長的趨勢,未雨綢繆加強風險監測和防範。七是信貸政策執行情況,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國民經濟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不斷優化信貸結構。
二、關於市場對MPA關注較多的幾個問題
(一)MPA是否貸款規模管理?
有觀點認為,MPA實際上仍然是貸款規模管理,不利於現階段穩增長政策的大力實施。
根據前文所述,MPA要求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應當符合經濟增長的合理需要及其自身的資本水平,這並非貸款規模管理。換言之,金融機構想放多少貸款、做到多大規模,主動權在其自身,但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堅持以資本約束為核心,確保資本水平足以支撐其大展宏圖。如果金融機構的資本水平不足,無法支撐其期望達到的業務規模,卻不抓緊從補充資本入手,反而不管不顧繼續擴張,那就是「貪心不足蛇吞象」,不符合審慎經營的要求,早晚要吃大虧。國際金融危機中一些知名金融機構的教訓仍歷歷在目。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本身就具有高杠桿特徵,更應當嚴格遵守資本約束要求,把好風險這道關口,這也是可持續地支持實體經濟所需要的。
(二)MPA會擠壓流動性?
有觀點認為,MPA會對流動性造成擠壓,影響非銀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管理,還會放大季節性時點沖擊。
目前,MPA實施范圍主要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如將其視為一個整體,存款類金融機構之間的同業往來是可以被軋差抵消掉的。基於這個考慮,廣義信貸並沒有包括對存款類金融機構的拆放款項和買入返售債券資產。
但對於證券、保險、基金等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而言,其屬於銀行體系之外,本身就是貨幣信貸擴張的受體。近年來,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快速發展,其中有些機構高杠桿經營現象突出,已經成為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不可忽視的重要領域,有必要引導這些機構加強杠桿管理和風險防範,把過高的杠桿調整到合理的水平。MPA實施後,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向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提供信貸資金時,會更加註重風險管理和資本的合理分配,一些杠桿過高、過度依賴同業負債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如果仍然固守高杠桿理念,感受到一些流動性壓力和制約也是正常且合理的。
受統計頻率和成本等因素影響,目前MPA主要按月監測、按季評估,使用的主要是月末、季末數據,這難免會產生一定的時點效應。但隨著金融機構對MPA評估規則更加熟悉,預計這種影響會逐步減弱。此外,我們也在考慮借鑒國內外平均法統計和考核的經驗,研究將這類方法在MPA中運用的可行性。
(三)MPA會加速表外擴張?
有觀點認為,MPA關注廣義信貸後可能加速金融機構表外資產擴張。
MPA從關注貸款轉為關注廣義信貸,能夠有效緩解金融機構在表內通過騰挪資產等手段規避調控要求的情況,使金融機構表內資產擴張更加平穩有序。但部分金融機構為規避MPA要求,也的確存在將原先表內業務轉移至表外處理的可能性。近年來,金融機構表外業務快速發展,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風險領域。MPA設計時對表外業務已有所考慮,比如杠桿率、資本充足率、委託貸款等指標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表外業務及其風險的衡量。隨著監管體制、統計和信息收集等條件的完善,未來MPA對表外業務的規范還會進一步加強。我們將繼續深入研究,探索將表外業務風險防範與宏觀審慎評估相結合的路徑,進一步規范並引導金融機構表外業務的有序發展。
總體而言,我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構建仍然處於研究探索和不斷完善的過程之中。而且與國外相比,我國宏觀政策工具箱更加龐大,內涵更加豐富,實際承擔的任務也更多。應該說,MPA兼具了貨幣政策工具和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的屬性。人民銀行將在實施過程中匯集各方智慧,不斷總結完善,使之更好地發揮作用。
Ⅸ 什麼是宏觀審慎評估體系 什麼是表外理財業務
2015年12月29日央行宣布從2016年起將現有的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為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更加有效地防範系統性風險,發揮逆周期調節作用。這除了表明中央將加強對宏觀金融風險的評估管理外,也似乎預示著以央行為中心建立綜合監管體制的方向更加明確。
MPA體系的主要構成:重點考慮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情況(balance sheet))、流動性、定價行為(pricing behavior)、資產質量(asset quality)、外債風險(foreign debt risk)、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其中資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是評估體系的核心。
MPA關注廣義信貸,將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等納入其中,以引導金融機構減少各類騰挪資產、規避信貸調控的做法。同時利率定價行為是重要考察方面,以約束非理性定價行為。
MPA按每季度的數據進行事後評估,同時按月進行事中事後監測和引導。
Ⅹ 央行宏觀審慎評估體系是個啥 有什麼好處
央行宣布從2016年起將現有的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
MPA體系的主要構成:重點考慮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質量、外債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大方面,其中資本充足率是評估體系的核心
MPA關注廣義信貸,將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等納入其中,以引導金融機構減少各類騰挪資產、規避信貸調控的做法。同時利率定價行為是重要考察方面,以約束非理性定價行為。
MPA按每季度的數據進行事後評估,同時按月進行事中事後監測和引導。
當前混業經營以及金融創新使得現有的一行三會監管模式顯得捉襟見肘,無論是今年股市的大調整以及2013年錢荒,實質都有監管不力的因素。次貸危機的爆發實際上也是監管者不重視宏觀審慎監管而引發的。在經濟下行過程中,區域性及系統性金融風險上升,加強微觀審慎監管的同時,更要加大宏觀審慎監管的力度,MPA體系的建立非常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總體來看,MPA體系的建立,有助於提升監管機構間的協調效率,更好的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提高貨幣政策向實體經濟的傳導效果,同時更有力的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後續需要關注的是:MPA體系涉及的七大指標體系的細化及後續監管;廣義信貸替代狹義信貸之後,對全年信貸額度、M2增速目標的影響。
興業宏觀:關上歪門,開了個正窗
央行開會部署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提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我們覺得以下幾點比較有意思:
1) 提出「廣義信貸」,加強對銀行資產端的監管;
2) 強調「利率定價行為」,在存貸利率作為政策利率指示意義下降背景下,加強對銀行負債端的監管;
3) 指出「加強逆周期調節」,進一步理順信用派生過程,在加強對銀行資產、負債監管下,推動銀行表外轉表內。
擴大信貸概念,加強對銀行資產端的監管
銀行資產在金融機構中佔大頭,各種各樣的加杠桿、逃避監管的融資方式,都或多或少跟銀行資產有聯系。此次會議擴大信貸的概念范圍,提出「廣義信貸」,把債券投資、股權及其他投資、買入返售資產等都包進來,可以規范那些借道這些資產加杠桿的行為,加強對銀行資產端的監管,防止信用風險的過度積累。
關注銀行利率定價行為,加強對銀行負債端的監管
由於完全放開了存貸利率的上下限,存貸利率作為政策利率的指示意義下降,同時銀行對銀行負債端的影響也減弱,央行面對如何去有效影響實體經濟利率的問題。央行的貨幣政策框架需要做改變,一種可能是像歐美等的成熟央行那樣用銀行間的短期利率作為政策利率,這就需要市場去形成各種期限的利率,並完成短端利率向長端的傳導。這個過程其實就是利率市場化的過程,銀行做為當前這個利率形成的主要參與者,強調其「利率定價行為」,一方面加強了對銀行負債端的監管,另一方面也是對新的貨幣政策框架的准備。
進一步理順信用派生過程,推動銀行表外轉表內
從整體上來看,外匯占款增長下平台、對表外融資的監管也加強,這就導致在一段時間內貸款在社會融資里的作用上升。雖然接下來直接融資的比重會逐漸上升,但當前貸款仍佔主要地位。無論從穩定經濟還是從防止爆發系統性信用風險來看,信貸都需要保持寬松力度。今年取消貸存比限制、央行逐漸轉向投放長期資金等,都是不斷理順信貸派生的過程。會議中提出的MPA體系強調了「加強逆周期調節」,也是為寬信用創造進一步松綁。而且,前面提到的對銀行資產端、負債端都加強監管,也會推動銀行表外轉表內,信貸渠道的順暢,也起到了「關上一扇門、打開一扇窗」的作用。
整體上看,央行傾向加強對銀行資產、負債兩端的監管,進一步壓縮不規范融資的空間,同時,又進一步理順了信貸派生渠道,讓寬信用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