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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證券方面法律問答

發布時間: 2021-06-08 12:34:14

A. 證券市場的基本法律有哪三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B. 證券行業有哪些相關法律法規

(一)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決定》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發布)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章第三、四節)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3號發布)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一)》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7號發布)
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06年6月29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1號)

(二)行政法規
1.《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
(1994年8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0號發布)
2.《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
(1995年1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9號發布)
3.《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
(1997年11月30日國務院批准1997年12月25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
4.《證券公司監管條例》
(2008年4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2號發布)
5.《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2008年4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3號發布)

(三)司法解釋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61次會議通過法釋[2003]2號)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2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59次會議通過法釋〔2003〕1號)

(四)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1.《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2002年12月16日證監會令第14號)
2.《證券市場禁入規定》
(2006年6月7日證監會令第33號)
3.《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
(2003年12月28日證監會令第18號)
4.《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2006年5月17日證監會令第32號)
5.《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2006年5月6日證監會令第30號)
6.《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
(2006年5月9日證監會令第31號)
7.《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006年9月17日證監會令第37號)
8.《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2007年9月17日證監發行字[2007]302號)
9.《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
(2007年12月26日證監發行字[2007]500號)
10.《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
(2006年7月25日證監發[2006]83號)
11.《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
(2007年8月14日證監會令第49號)
12.《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
(2006年5月29日證監發行字[2006]15號)
13.《關於規范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到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7月21日證監發[2004]67號)
14.《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2月18日人民銀行.財政部.發改委.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5號)
15.《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
(2001年12月12日證監會令第4號)
16.《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
(2006年4月7日證監會令第29號)
17.《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2001年12月28日證監會令第5號)
18.《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2008年修訂)
(2007年12月28日證監會令第52號)
19.《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
(2006年7月20日證監會令第34號)
20.《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准則》(2008年修訂)
(2008年1月14日證監會計字[2008]1號)
21.《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
(2007年12月28日證監機構字[2007]345號)
22.《關於發布證券公司凈資本計算標準的通知》
(2006年7月20日證監機構字[2006]161號)
23.《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2003年12月15日證監機構字[2003]260號)
24.《證券公司治理准則(試行)》
(2003年12月15日證監機構字[2003]259號)
25.《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
(2006年11月30日證監會令第39號)
26.《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
(2000年3月30日證監信息字[2000]5號)
27.《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辦法》
(2001年5月16日證監會令第3號)
28.《證券經營機構證券自營業務管理辦法》
(1996年10月23日證監[1996]6號)
29.《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指引》
(2005年11月11日證監機構字[2005]126號)
30.《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
(2003年12月18日證監會令第17號)
31.《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2007年8月24日證監會令第50號)
32.《上市公司治理准則》
(2002年1月7日證監會.國家經貿委證監發[2002]1號)
3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訂)》
(2006年3月16日證監公司字[2006]38號)
3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07年1月30日證監會令第40號)
35.《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2006年7月31日證監會令第35號)
36.《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2006年8月8日商務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外管局商務部令2006年第10號)
37.《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
(2005年12月31日商務部.證監會.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外管局商務部令2005年第28號)
38.《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2008年4月16日證監會令第53號)
39.《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
(2005年6月16日證監發[2005]51號)
40.《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
(2005年11月14日證監會.銀監會證監發[2005]120號)
41.《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
(2005年12月31日證監公司字[2005]151號)
42.《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04年6月8日證監會令第19號)
43.《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
(2004年6月25日證監會令第20號)
44.《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2004年6月29日證監會令第21號)
45.《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
(2004年9月16日證監會令第22號)
46.《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則(試行)》
(2006年6月15日證監基金字[2006]122號)
47.《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
(2004年9月22日證監會令第23號)
48.《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
(2006年8月24日證監會、人民銀行、外管局證監會令第36號)
49.《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
(2007年6月18日證監會令第46號)
50.《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
(2007年10月12日證監基金字[2007]277號)
51.《證券投資基金銷售適用性指導意見》
(2007年10月12日證監基金字[2007]278號)
52.《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2007年11月29日證監會令第51號)
53.《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
(2002年12月3日證監基金字[2002]93號)
54.《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
(2006年10月27日證監基金字[2006]226號)
(五)證券交易所規則
1.《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06年修訂)
2.《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6年修訂)》
3.《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04年修訂)
4.《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發行和上市指引》(2006年)
5.《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修訂稿)》(2007)
6.《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2007年修訂)
7.《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2007年修訂)
8.《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暫行規定》(2007)
9.《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保薦工作評價辦法》(2008)

C. 幾個證券方面的問題

1.技術性停牌,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臨時停牌、中止交易的行為。證券交易所可以視情況和上市公司的申請予以技術性停牌:
1.上市公司計劃進行重組的;
2.上市證券計劃換發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計劃供股集資的;
4.上市公司計劃派發特別股息的;
5.上市公司計劃將上市證券拆細或合並的等。
上市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停牌申請的,應說明理由、計劃停牌時間及預計復牌時間。上市公司在其證券停牌後,應及時處理導致停牌的事項或積極採取行動以符合有關上市標准。
除正常情況下的臨時停牌外,因突發性事件而有可能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

2.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專門從事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記、託管與結算服務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證券登記結算...根據我國《證券法》第146條的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所具有的職能有登記、託管和結算三項。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且尚未發行證券的,應當予以撤消,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尚未上市的,撤消發行核准決定

4.為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督促其合理履行義務,發行人和債券持有人一致同意債券...③除法律、法規規定及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約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償付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本金和利息;

5..《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D. 證券方面的法律咨詢

對你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證券公司對我所要求辦理的業務所作出的回答是合理的。
2.證券賬戶資金現在實行第三方存管制度,不管之前的客戶還是現在新開戶,都必須遵照執行。
3.按要求更新賬戶資料,激活賬戶後才能正常銷戶。
4.這個情況不存在你父親的合法權益,相反,還是一種保護。

長期不用的證券賬戶被休眠是正常的。需要啟用或銷戶時再帶齊資料激活即可。這些業務都是要客戶本人去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的。
你的情況還需到營業部咨詢,應該可以可以替你父親辦理銷戶,前提是需要公證機關的證明和你父親的授權委託書。

E. 一個證券法律法規問題

第一個層次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人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頒布的法律 ;第二個層次是指由國務院制定並頒布的行政法規 ;第三個層次是指由證券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第四個層次是指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規則

F. 關於證券方面的問題

20分這么多問題,有點。。。。。。

1,08年的時候,國家出台了法律,就是證券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2,根據不同的職位,學歷要求也不一樣,你本科學歷進證券公司足夠

3,證券經紀人也可以是正式員工,有從業資格就行。

4,一般的證券公司都缺人,你沒發現而已,去哪個證券公司,只要你有從業資格,他們都會要,或者你沒資格,有很多客戶的話,他們也會要,只不過等你考過從業資格才能正式錄用。

5,這個不好說,得看客戶情況,客戶越多,交易量越大的話,你拿的提成也高,證券公司的人一般都可以開發客戶,都拿提成。如果沒有客戶的話,收入會很低,就幾百塊錢,反正我去過的幾家都這樣。

6,待遇嘛,適合你的基本上就是營銷的崗位了,就是經紀人,進內勤的話不太現實,除非你跟裡面的領導有認識的。金融危機,開戶不好開,所以前景短時間內不好。

7,南方是比北方好,但是平均水平,但是大連有期貨交易所,所以大連投資證券的話應該還算可以。就是從事金融行業的話,大連比南方也不錯。

我也是管理學院,學經濟學的,去年畢業的時候我也想找金融方向的,先去了個證券公司,。。。。開發不出來客戶,辭職了!!!

然後我又去了個投資公司,還是做銷售,就是開發客戶,但是還是不行,金融危機,沒人願意投資,所以建議你如果有別的適合的話,先別做金融方向的。除非進銀行還好點。

不知道明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