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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僅有土地出讓收入不能發債券

發布時間: 2021-06-07 19:21:34

1.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還債為什麼都是土地出讓

地方政府債券按資金用途和償還資金來源分類,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對於一般債券的償還,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而對於專項債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 你是對的。。。

2. 除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外,還有哪些土地收入應該列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

(1)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
(2)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
(3)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市、縣人民政府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費用(不含征地管理費)。

3. 什麼是土地出讓地價款土地出讓收入與土地出讓地價款有啥區別

對於一些抽象的房地產方面的名詞,作為普通的購房者都很少關注,更談不上理解和熟悉了。對於土地出讓地價款這個概念,很多人都不懂。那麼,今天我們學習一下,什麼是土地出讓地價款?土地出讓收入與土地出讓地價款有啥區別?

1.概念:

土地出讓地價款是政府預先收取的一定年限的地租之和,土地使用者只有支付了政府出讓價款,土地管理部門才交付土地給土地使用者。

土地出讓收入是市縣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讓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劃撥土地時依法收取的拆遷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2.本質不同:

土地出讓收入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

而土地出讓地價款的本質是一定年限的地租之和,具有地價的含義。3.收取方式不同:

土地出讓價款採取預收的方式,土地使用者只有支付了出讓價款,土地管理部門才交付土地給土地使用者,辦理登記手續,核發土地使用證。

有些名詞,雖然只有幾個字的差別,但是其中的差異還是很大的。通過對土地出讓地價款的學習,相信一定對更多的網友有所幫助。

4. 發改委的企業債可以非公開發行嗎

發改委的企業債不可以非公開發行。
加快企業債券的定位轉型。
對於城投債,一方面要放寬發債門檻,積極支持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城投公司發債融資。另一方面要進行規范,推動城投公司市場化轉型,清晰界定企業債和政府債的邊界,防止以企業債的形式在政府債務規模以外無序放大政府負債。具體來說:
(一)對優質發債企業取消指標限制。過去出於防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考慮,有個「211」指標政策,即允許省會城市、地級市、縣級市每年各發行2支、1支、1支企業債券。現在對於城投企業債項評級AA+以上,或主體評級AA並有擔保或項目收益確定、回報期較短的債券,取消指標限制。
(二)取消或減少城投債和政府經濟指標的掛鉤。之前發行城投債,由於償債保障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與政府給予發行人的資金平衡政策相關,為了防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要求發行人所在區域地方政府性債務率不超過100%,當期發債規模也不能超過當地的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今後城投債轉型為完全以企業信用為償債基礎後,上述與地方政府財力和債務水平相掛鉤的指標限制將被取消。此外,本區域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余額的預警線也從不超過上年度GDP的8%提高到了12%。
(三)對於不符合國務院43號文件精神的,不再支持。對於沒有收入的項目,一律通過申請地方政府債券解決資金問題,不再發企業債融資。對於企業與政府簽訂的建設-移交(BT)協議收入、政府指定紅線圖內土地的未來出讓收入返還的這種模式,不能無條件地作為發債償債保障措施。

5. 土地出讓收入能不能計入財政收入

可以計入的。

土地出讓收入

土地出讓收入是市縣人民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土地取得的收入(占土地出讓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劃撥土地時依法收取的拆遷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財政收入
財政收入,是指政府為履行其職能、實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與服務需要而籌集的一切資金的總和。財政收入表現為政府部門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個財政年度)所取得的貨幣收入。財政收入是衡量一國政府財力的重要指標,政府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的范圍和數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財政收入的充裕狀況。

6. 土地出讓收入能否作為還款來源被監管,銀行的類似約定是否有效

土地出讓收入約有一半是被中央規定了專門用途有專的,剩餘約50%地方政府可以支配\

7. (四)地方財政嚴重依賴土地出讓收入

基本判斷:地方政府收入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嚴重。2013年土地出讓價款相當於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60%,為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和穩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2014年繼續增加土地出讓規模或提高土地出讓單價的壓力仍將存在。

地方政府收入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嚴重。從2008~2013年平均水平看,土地出讓價款相當於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54%。2013年土地出讓價款(4.2萬億元)相當於地方本級財政收入(6.9萬億元)的60%。2012年房地產相關稅收收入佔地方稅收收入的40%。

地方債務償債近40%依賴土地收益。地方債務風險列為2014年重點工作,從地方政府債務資金來源看,銀行貸款佔地方政府有償還責任債務的50%,地方政府銀行貸款中很大一部分來自土地抵押貸款。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政府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約佔地方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約10%,而這尚未包含數額巨大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以土地抵押貸款余額。《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2年底,11個省級、316個市級、1396個縣級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余額3.5萬億元,占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余額9.4億元的37.2%。有的政府甚至依靠貸款借新還舊,還債壓力大。

8. 現在由券商來發行債券,但是聽說現在很多債券都發不出去。難道就不能由其他機構來承擔發行債券的業務嗎

不一定

按照債券的發行對象,可分為私募發行和公募發行兩種方式。

私募發行一般多採取直接銷售的方式,不經過證券發行中介機構,不必向證券管理機關辦理發行注冊手續,可以節省承銷費用和注冊費用,手續比較簡便。但是私募債券不能公開上市,流動性差,利率比公募債券高,發行數額一般不大。

公募債券發行者必須向證券管理機關辦理發行注冊手續。由於發行數額一般較大,通常要委託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承銷。

9. 土地出讓金外收入的非稅票據可以抵扣么

  1. 紅線外發生的,也並不一定就不能扣除。實操中非常常見,通常拿到政府內部文件/會議紀要,證明是政府要求項目開發必須承擔的配套,該部分支出是可以扣除的;

  2. 按照你現在說的給開具的票據,不能證明與開發項目相關,存在不能扣除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