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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可轉換債券說明書

發布時間: 2021-06-07 18:20:59

❶ 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有什麼區別

你好,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的相同點
1、 面值相同。都是每張人民幣一百元。
2、 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長不超過六年。
3、 發行利率較低。發行利率一般都會大幅低於普通公司債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銀行信譽利率。
4、 都規定了轉換期和轉換比率。
5、 都可約定贖回和回售條款。即當轉換(股)價高於會低於標的股票一定幅度後,公司可以贖回,投資者可以回售債券。而可交換債券在實際操作是否約定,還要看以後的具體募集發行條款,以往發行的可轉換債券都約定了這兩個條款。
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的不同點
1、 發債主體和償債主體不同。可交換債券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 發債目的不同。發行可交換債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並不為具體的投資項目,其發債目的包括股權結構調整、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性管理等;發行可轉債用於特定的投資項目。
3、 所換股份的來源不同。可交換債券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轉換債券是發行人本身未來發行的新股。
4、 對公司股本的影響不同。可轉換債券轉股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可交換債券換股不會導致標的公司的總股本發生變化,也無攤薄收益的影響。
5、 抵押擔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東發行可交換債券要以所持有的用於交換的上市的股票做質押品,除此之外,發行人還可另行為可交換債券提供擔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擔保,但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十五億元的公司除外。
6、 轉股價的確定方式不同。可交換債券交換為每股股份的價格應當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三十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轉換債券轉股價格應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7、 轉換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後方可交換為預備交換的股票,現在還沒有明確是歐式還是百慕大式換股;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即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現實中,可轉換債券是百慕大式轉股,即發行六個月後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即可轉股。
8、 轉股價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換債券沒有可以向下修正轉換價格的規定;可轉換債券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時,向下修正轉股價。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❷ 如何進行可轉換債券投資

轉股程序及操作要點根據交易所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時,其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即可轉換為該公司股票,轉換的程序為: 1、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後,可轉換公司債券可隨時轉換成股票。 </P>
<P>2、申請轉股。投資者轉股申請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報盤方式進行。 例如,吳江絲綢股份有限公司10500萬人民幣普通股票於2000年5月29日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規劃》有關規定和《吳江絲綢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該公司於1998年8月28日發行的20000元"絲綢轉債"在此次發行的"絲綢股份"上市之日起,即可轉換為該公司的股票。絲綢轉債持有人到其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營業部填寫轉股申請,代碼為5301,無須填寫新代碼。絲綢轉債持有人可將自己帳戶內的絲綢轉債全部或部分申請轉為股票,但每次申請轉股的絲綢轉債面值數額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所轉換的股份最小單位為一股。 </P>
<P>3、深交所接到報盤並確認其有效後,記減投資者的債券數額,同時記加投資者相應的股份數額。 </P>
<P>4、轉股申請,不得撤單。 </P>
<P>5、如投資者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大於投資者實際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額,交易所確認其最大的可轉換股票部分進行轉股,申請剩餘部分予以取消。 </P>
<P>6、為方便投資者及時結算資金餘款,對於不足轉換一般的轉債余額,上市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當日以現金兌付。 </P>
<P>7、轉股申請時間。轉股申請時間一般為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轉換債券到期日,但公司股票因送紅股、增發新股、配股而調整轉股價格公告暫停轉股的時期除外。 </P>
<P>8、轉換後的股份可於轉股後的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P>
<P>9、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最小單位為一股。 </P>
<P>10、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自願申請轉股期內,債券交易不停市。 </P>
<P>11、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期間,未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量少於30000萬元時,深交所將立即予以公告,並於三個交易日後停止其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停止交易後、轉換期結束前,持有人仍然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申請轉股。 </P>
<P>12、發行人因增發新股、配股、分紅派息而調整轉股價格時,深交所將停止該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停止轉股的時間由發行人與交易所商定,最長不超過十五個交易日,同時深交所還依據公告信息對其轉股價格進行調整,並於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恢復轉股。恢復轉股後採用調整後的轉股價格

http://www.gtjazz.com/procts/list.asp?id=4618

❸ 可換股債券的意思

可轉換債券的種類很多,國內常見的就是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債券,你就這么理解即可;
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有很多條件限制,主要有:
1、三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能低於6%,與扣除非經常損益的凈資產收益率相比,以低者為准;
2、債券余額不能高於最近一期凈資產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一年的利息。
所以說,能夠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一般來說還是不錯的公司,不容易破產的。另外,除了凈資產15億元以上的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必須提供足額擔保,即即使公司破產,你的債券投資是完全可以收回的;
債券的轉換比例和轉換價格是在債券的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但是在每次分紅後,該數據是要調整的,需要你注意關注。

❹ 可轉債是什麼意思

股票轉債指的就是特殊企業債券,可以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普通的股票。通常股票轉債為可轉換公司債_的簡稱,可轉換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徵。

❺ 公司可轉債

你這是國投電力的轉債,這個意思就是已經確定了以後進行轉股時的轉股價就是7.29元/股,如果後面有分紅送股的話會相應作出調整.

❻ 可轉換債券與股權證有何區別

可轉換債券與股權證區別如下:

1、認股權證和股份期權不同

可轉換債券等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應當考慮其稀釋性。 計算統賬結合,作為分子的凈利潤金額不變;

而股權證的調整項目為按照本准則第十條中規定的公式所計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數,同時還應考慮時間權數。 當期發行認股權證或股份期權的,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應當自認股權證或股份期權的發行日起計算。

2、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

對於可轉換公司債券,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分子的調整項目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利息等的稅後影響額;

而股權證分母的調整項目為假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期初或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的股數加權平均數。

3、范圍不同

可轉換債券包括凈利潤扣除了非經常損益後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股權證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資產轉讓或者股權轉讓帶來的非經營性利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購股權證

網路-可轉換債券

❼ 某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於××年4月12曰開始可由投資者自願申請轉換為股

債券都是星星,誰買誰坑爹能用洗個算起來十個九個是賠的,還敢買這種東西,證券這東西證券市場不是一般人能玩的。

❽ 可交換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的區別

1、發債和償債的主體不同。

可交換債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依據法規不同。

可交換債券是《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前者側重債券融資,後者側重股權融資;

3、發行目的不同。

可交換債券包括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管理,不一定用於投資項目。可轉換債券一般是用於投資項目;

4、所轉換股份來源不同。

可交換債券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轉換債券是發行人未來發行的股份;

5、股權稀釋效應不同。

可交換債券換股不會導致總股本的變化,可轉換公司債券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

❾ 哪位能通俗的解釋下什麼是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

1、 發債主體和償債主體不同。可交換債券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 發債目的不同。發行可交換債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並不為具體的投資項目,其發債目的包括股權結構調整、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性管理等;發行可轉債用於特定的投資項目。3、 所換股份的來源不同。可交換債券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轉換債券是發行人本身未來發行的新股。4、 對公司股本的影響不同。可轉換債券轉股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可交換債券換股不會導致標的公司的總股本發生變化,也無攤薄收益的影響。5、 抵押擔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東發行可交換債券要以所持有的用於交換的上市的股票做質押品,除此之外,發行人還可另行為可交換債券提供擔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擔保,但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十五億元的公司除外。6、 轉股價的確定方式不同。可交換債券交換為每股股份的價格應當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三十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轉換債券轉股價格應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7、 轉換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後方可交換為預備交換的股票,現在還沒有明確是歐式還是百慕大式換股;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即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現實中,可轉換債券是百慕大式轉股,即發行六個月後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即可轉股。8、 轉股價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換債券沒有可以向下修正轉換價格的規定;可轉換債券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時,向下修正轉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