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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光大證券公告收購

發布時間: 2021-06-07 11:46:13

1. 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是怎麼回事,我不懂股票,看不懂

8月16日滬指盤中驚天逆轉,權重股瞬間暴漲,多隻股票漲停。盤中滬指一度飆漲愈5%逼近2200點,史上未見,這些都源於光大證券自營盤70億的烏龍指。上交所確認是光大系統問題,駁回光大交易作廢申請。

【烏龍指是什麼?】

股票中的「烏龍指」是指股票交易員、操盤手、股民等在交易的時候,不小心敲錯了價格、數量、買賣方向等事件的統稱。

【「烏龍指」是否可以撤銷?】

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微博「上交所發布」發出重要公告:「本所今日交易系統運行正常,已達成的交易將進入正常交收環節。」

上交所發布的今日交易正常交收公告,意味著即使光大證券存在「烏龍」操作,但交易的盈虧結果已具有不可逆傳的有效性。

民事行為的有效與否主要是考察的是行為的行為後果(除了法律規定的無效或者可撤銷),比如買賣行為指令是否發出;不像刑法有時候打擊的思想活動,比如盜竊,可能盜竊前的准備工作也是刑法打擊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條也有相關規定。第一百二十條: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進行的交易,不得改變其交易結果。對交易中違規交易者應負的民事責任不得免除;在違規交易中所獲利益,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因此,光大證券的烏龍指是不可以撤銷的。

2. 光大證券的再收罰單

430萬罰款+保代終身禁入
[ 然而一張張罰單送出之際,光大證券一項募資計劃也宣告「流產」 ]
8·16事件對於光大證券,似乎只是麻煩的開始。剛剛繳納了5.23億元的巨額罰款,光大證券因天豐節能IPO造假事件再收罰單。
11月22日晚間,光大證券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公司在核查天豐節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材料以及財務自查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導致出具的發行保薦書和財務自查核查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擬決定:
一、對光大證券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215萬元,並處以430萬元罰款;
二、對涉案的保薦代表人李瑞瑜、水潤東給予警告,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未能勤勉盡責」 處罰加重
天豐節能於2012年4月12日向證監會報送IPO申請文件,加入IPO排隊大軍。今年4月上旬,IPO財務專項檢查工作進入抽查後的現場核查階段,天豐節能正是在第一階段被選入核查名單的30家擬上市公司之一 。
4月18日,證監會派出的財務專項檢查小組對天豐節能進行初步調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涉嫌虛增收入、虛增資產、關聯交易非關聯化、關聯交易未入賬、報送IPO文件及財務自查報告中虛假記載等違法違規行為。
而天豐節能所聘三家中介機構——光大證券、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亦在6月14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原因都是未能勤勉盡責。光大證券不僅在輔導上市階段存在疏忽,財務自查階段的工作也失誤頻頻,業內普遍認為其受到這一處罰並不意外。而相關中介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和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目前還未公布處罰結果。
公告同時稱,對該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措施,公司及相關人員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經證監會復核成立的,將予以採納。
證監會自去年以來加大了對IPO中未能勤勉盡責的中介機構和相關人員的處罰力度,而今年對IPO在審企業的財務核查也是強度空前。10月18日,證監會公布了被捲入萬福生科造假上市的平安證券的處罰結果,由於未能勤勉履責,平安證券被處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罰金7665萬元;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以罰款;簽字保代市場禁入。且平安證券的申辯意見也被證監會駁回。
光大證券禍不單行
自營業務釀出「8·16烏龍指」巨禍,除了5.23億元的巨額罰單,光大證券四名內幕交易相關責任人員被處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期貨市場禁入。與之相比,眼下投行部門收到的這張430萬元的罰單似乎「尚可接受」。然而一張張罰單送出之際,光大證券一項募資計劃也宣告「流產」 。
11月16日,光大證券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批復到期失效」的公告,稱光大證券自取得證監會核准非公開發行股票批復之後,未能在6個月的有效期內完成本次非公開發行,批復已自動失效。
當前融資融券、約定購回等資本中介業務發展迅速,成為券商利潤的主要發力點,其資金需求也越發飢渴。本次定向增發無果而終,可能對光大證券創新業務布局造成影響。
中信建投研究員魏濤認為,證券業創新後,凈資本實力強的證券公司在類貸款業務上具有資金優勢,未來在做市商交易等業務上也將領先,因此凈資本規模、資金實力成為影響證券公司發展的關鍵因素。
有觀點認為,光大證券定增失敗,與8·16事件後續民事賠償壓力「脫不開干係」,由於機構投資者看淡公司前景,事故頻發致不確定性增強,本輪定向增發最終無果而終。
2014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光大證券連降七級
今年參評的96家證券公司當中,獲得A類評級的有38家,B類評級52家,C類6家。除了申銀萬國、國泰君安、銀河證券、中金公司等大型券商獲得AA級別評級,其中也有華福證券、國開證券等小券商獲評AA級別。
變動最大的莫過於光大證券,2013年公司評級為AA,受「8·16烏龍指」事件影響,此次光大證券從AA降至C級。
自營業務「解禁」
因2013年的「8·16」烏龍指而引發的光大證券自營業務叫停終於迎來了解禁之日。光大證券7月9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已經收到證監會的通知,7月7日起解除對公司自營業務採取的限制措施,恢復受理公司新業務的申請。
光大證券公告顯示,公司9日收到證監會《關於解除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自營業務限制措施、恢復受理公司新業務申請的決定》。決定稱,經核查驗收,光大證券已基本完成整改,決定自2014年7月7日起解除對公司自營業務採取的限制措施,恢復受理公司新業務的申請。至此,光大證券長達10個月的整改工作終於塵埃落定,業務資質全面恢復。
公開信息顯示,因去年的烏龍指事件曝光,光大證券受到了證監會嚴厲的處罰,先是於2013年8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限制業務活動、停止批准新業務以及責令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措施的決定》。隨後,證監會又開出了史上最嚴厲罰單,對光大證券總裁等4名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並終身市場禁入,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暫停審批新業務,並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共計5.23億。

3. 光大證券什麼時候上市

10天後.關於申購數量的規定。交易所對申購新股的每個帳戶申購數量是有限制的。首先,
申報下限是1000股,認購必須是1000股或者其整數倍;其次申購有上限,具體在發
行公告中有規定,委託時不能低於下限,也不能超過上限,否則被視為無效委託。
三、關於重復申購。新股申購只能申購一次,並且不能撤單,重復申購除第一次有效外,
其他均無效。而且如果投資者誤操作而導致新股重復申購,券商會重復凍結新股申購款,
重復申購部分無效而且不能撤單,這樣會造成投資者資金當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當天收盤後,
交易所將其作為無效委託處理,資金第二天回到投資者帳戶內,投資者才能使用。
四、新股申購配號的確認。投資者在辦理完新股申購手續後得到的合同號不是配號,
第二天交割單上的成交編號也不是配號,只有在新股發行後的第三個交易日(T+3日)
辦理交割手續時交割單上的成交編號才是新股配號。投資者要查詢新股配號,可以在T+3日
到券商處列印交割單,券商也會在該日將所有投資者的新股配號列印出來張貼在營業部的大廳內,
投資者可以進行查對。一部分券商還開通了電話查詢配號的服務,投資者也可通過電話委託
在查詢新股配號一欄中進行查詢。另外,上交所和深交所也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新股申購查詢
聲訊電話服務,滬市查詢電話為021-16893006,深市查詢電話為0755-2288800。 新股配號
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個號,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號碼不間斷。每個股票帳戶在交割時只打
印一個申購配號,同時列印有效申購股數,例如,交割配號為10003502,有效申購股數為5000股,
則該帳戶全部申購配號為5個,依次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五、申購新股資金凍結時間。根據新股申購的有關規定,投資者的申購款於T+4日返還其資金帳戶,
也就是說,投資者可於申購新股後的第四個交易日使用該筆資金。 六、如何確認自己是否中簽。
投資者在T+3日得到自己的配號之後,可以在T+4日查詢證監會指定報刊上由主承銷商刊登的
中簽號碼,如果自己配號的後幾位與中簽號碼相同,則為中簽,不同則未中,每一個中簽號碼
可以認購1000股新股。另外,投資者的申購資金在T+4日解凍,投資者也可以在該日直接查詢
自己帳戶內的解凍後的資金是否有減少或者查詢股份余額是否有所申購的新股,以此來確定自
己是否中簽。七、新股申購T+4日交割單顯示「賣出」。申購新股後T+1日券商列印的是「買入」
交割單,T+4日券商將資金返回投資者帳戶交割單列印的是「賣出」申購款,如申購成功則列印
「買入」某股票1000股,這里的「賣出」申購款與通常的股票買賣含義不同,它是交易所統一規
定的返還投資者申購餘款的一種形式。例如,某投資者申購新股5000股,中簽1000股,則在T+4日
交割單上顯示「賣出5000股」和「買入1000股」。八、證券代碼的變更。滬市新股申購的申購代碼
是730XXX,申購確認後,T+1日開始投資者在帳戶內查到的是申購款740XXX,新股的配號是741XXX,
如果中簽,T+4日後投資者帳戶內會有中簽的新股730XXX,該股上市交易的當天,證券代碼變更
為600XXX。 深市新股申購代碼為0XXX,其申購款、配號、中簽新股直至上市後代碼均不變。
九、新股申購期間指定交易變更。如果投資者在某天申購了新股但又撤銷了指定交易,則該投資
者的新股數據會傳送給申購席位,投資者應在原申購席位上進行查詢。十、新股申購不收手續費。
根據兩個交易所的規定,申購新股不收取手續費、印花稅、過戶費等費用,但可以酌情收取委託
手續費,上海、深圳本地收1元,異地收5元,大多數券商出於競爭的考慮,不收取這項費用。

4. 光大證券股票委託為什麼到了委託價格沒有成交

光大證券股票委託到了委託價格沒有成交是因為股票委託要按提交委託的時間先後順序成交。
光大證券點擊委託時,出現"客戶無此委託方式許可權"原因為:
1.光大證券有時利用非交易時間進行系統升級和維護。
2.進行系統升級和維護前,會提前公告,在光大證券官網可以查看。
進行系統升級和維護時,是要關閉投資者個人股票賬戶的,不過在股票交易開始前會重新恢復。

5. 光大證券2020年7月21日發的消息是利好嗎

21號沒有公告信息

6. 請通俗的解釋一下光大證券的事件

根據光大證券的公告,他們本來想買幾百萬的股票,但是系統出錯了,買成了幾十億,這么大的成交量帶動了股市的上漲,大家都比較興奮,就都開始買了。但光大的老闆肯定不願意啊,因為大公司的資金都是有計劃的,但要到第二天才能賣,怎麼辦呢?有種基金叫ETF,簡單說就是一種拿股票換基金的產品,光大買的這么多股票可以直接換成ETF,然後在把ETF賣出去,把錢拿回來。同時光大還賣了幾千份股指期貨,就是在大盤指數下跌時可以獲得利益賠償。光大這樣一操作大盤開始跌了,那些追漲的人慘了。因為光大是在這些事都發生過後才發出公告說自己操作有誤,這就構成了內幕交易(就是利用別人都不知道的信息在交易中獲利,比如這次大家剛開始都不知道大盤突漲的真實原因。)。大家肯定都不願意了。證監會也開始調查這個事了。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有些名詞比較復雜,所以沒有說太詳細。

7. 光大證券的相關新聞

光大證券2月2日晚間公告稱,2月1日,公司全資香港子公司光大證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新鴻基有限公司簽訂了一項買賣協議,光證金控將依據其已同意的相關條款及該協議條件,以40.95億港元向新鴻基收購其持有的新鴻基金融集團有限公司70%股份。公司股票將於2月3日復牌。
公告顯示,新鴻基金融集團控股經營新鴻基金融有限公司,業務范圍包括經紀業務(主要含股票及期貨)、財富管理、保證金融資、資產管理、資本市場銷售、資料研究及杠桿式外匯交易等業務。
根據協議,交割日前,新鴻基會將目標公司的11家附屬公司從目前企業架構圖中剝離,擬剝離的11家公司主要是一些目標公司的參股公司、用於控股運作的公司、銀行等與證券業務不相關的公司。11家附屬公司賬面凈資產值現為3.6億港元。

8. 光大證券烏龍指,操作失誤,為什麼要處罰不懂股票,請講解

光大證券的自營業務部門是可以用自己公司的自有資金買賣股票的。這次自營部門的電腦系統出錯了,不停的以最高價格下單,最後成交了70多億,導致A股異常波動。本來烏龍指是小錯,但是,光大第一時間隱瞞了真相,同時通過期貨市場做空A股,對沖減少損失,這就形成了內幕交易。
光大第一時間應該做的是向社會公告,而不是對沖減少損失。因為當烏龍指發生之後,只有光大自己知道導致A股異常上漲的原因,它也知道A股肯定會馬上狂跌,它沒有告知大眾,反而自己套利,造成內幕交易的事實成立,必須受到處罰。
16日下午,光大證券公告稱,公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似乎表明套利交易烏龍為系統問題所致,不存在人為過失。
知情人士則透露,把買入股票數量由萬股誤操作成萬手,只是導致市場異動的表面原因,其實背後還有更大烏龍,這筆套利交易並不是光大證券的真心操作。
真實的情況是,8月16日上午11時許,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對其內部台灣團隊開發的投資模型進行測試。由於忽視了測試環境為實盤交易系統,加之測試時,把擬買入3000萬股誤搞成3000萬手。
「該部門的交易團隊成員由來自台灣的人士組成。由於大陸股市和台灣市場每筆股票交易數量單位差異,光大證券原本模擬測試交易變成實盤買賣,實際交易數量被無形放大100倍。」知情人士如此描述烏龍產生的真實原因。
具體情況為,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擬購買3000萬股50ETF,每份約1.64元,錯下單為3000萬手,此舉引發ETF基金自動購買成分藍籌股及其他程序化交易的資金迅速跟進,銀行石油等大藍籌瞬時漲停,指數旋即大漲。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模擬交易測試下單金額230億,實際成交72億。涉及股票150多隻。這一結論已被公司寫進上報證監會的自查報告。

9. 光大證券是不是國有企業

光大證券是國有企業。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創建於1996年,是由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投資控股的全中國性綜合類股份制證券公司,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首批三家創新試點公司之一。
經營范圍主要有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代理買賣;代理證券的還本付息、分紅派息;證券代保管、鑒證;代理登記開戶;證券的自營買賣;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承銷與保薦(含主承銷);證券投資咨詢(含財務顧問);客戶資產管理;直接投資業務;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