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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我國債券違約簡史

發布時間: 2021-06-05 13:15:11

⑴ 哪個機構對債券違約統計做的比較詳細

市場上大部分的關於債券違約的統計都只是簡單的做了個數據統計,沒有深層的分析其中的規律,蒙格斯智庫他們發布的那個《中國債券違約調查報告》就做的很全面。如果對我的回答滿意請採納

⑵ 面對債券違約有哪些防治措施

違約常態化時代已經開啟,從債券違約數量來看,歷年出現違約的債券品種中,私募債出現32支違約債券,一般中期票據出現27支債券違約,定向工具出現25支違約債券。從債券違約的金額來看,一般中期票據以322.97億元的違約金額排在第一位,且分年度動態來看,一般中期票據違約金額上榜首的概率也較高,因而我們認為一般中期票據是主要的違約品種。違約一般中期票據的發行主體多為煤炭、鋼鐵、重工等大型企業。
其實列舉這么多隻是為了更好的讓投資者發現其中的一些規律,同時規避一些風險,不過蒙格斯的《中國債券違約調查報告》裡面已經整理的很清楚,可以直接用來借鑒。

⑶ 簡要分析當前債市違約接連爆發的原因

(一)產能過剩唱主角
從行業來看,現有信用違約事件多發生在化工、機械設備等強周期且產能過剩的行業。在經濟下行的環境下,這些行業往往出現開工率低、收入下滑、經營虧損的局面。如果再遇上銀行收縮信貸、政府政策調整,這些行業原本資金佔用率就很高,此時就很容易發生資金錯配和現金流斷裂,進而演變成債務連鎖違約問題。
公募中的超日太陽、華銳風電,私募中的中森通浩,起初都是由於產能過剩而導致信用風險蔓延和釋放。

(二)私募債違約「常態化」
從現有統計數據來看,信用違約事件仍是主要爆發在私募債中,且最終構成實質性違約的也主要分布在私募債中。私募債的發行主體多是民營中小企業,往往規模比較小,信用資質比較差,風險管理能力和承受能力都比較差。在出現資金緊張和兌付危機時,中小企業的外部融資支援也比較有限。此外,有的中小企業為了能順利發債,不排除信息披露不全面、甚至故意造假的情況。
鑒於2015年私募債到期量的增多,上述私募債違約事件並非結束而是開始,未來私募債違約或將呈現出「常態化」的特徵。
(三)擔而不保屢屢發生
由於民營中小企業資質不足,普遍需要通過擔保進行增信,擔保人多為當地城投企業和第三方擔保公司。迄今為止涉及擔保代償的信用違約事件中,很多擔保方不履行代償責任,「擔而不保」的現象十分普遍。
許多地方融資平台資金周轉壓力同樣較大,在債務兌付危機出現之後並沒有「兜底」。例如12東飛01,12蒙恆達,其擔保方均拒絕代償;12津天聯的擔保方,同樣是政策性擔保公司,但自身難保。此外,中海信達多次拒絕擔保的幾只違約私募債——13華珠債、12藍博01、12致富債。像這類擔保方,其擔保意願和能力都值得懷疑。
三、結論
2014年以來,債券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但公募債實質性違約尚未形成,ST湘鄂債違約之後,或將促進債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的轉型。未來債券的信用違約風險將會逐步釋放。信用違約事件仍將集中在機械、化工、房地產等強周期行業和私募債上,需要關注擔保公司的違規擔保和過度擔保行為。

⑷ 債券違約的基本分類都有哪些

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張滬深交易所的債券發生違約的案例。 但是並不代表他們都沒有違約風險,否則也不會有收益率的差異。 一般到期收益率相對其他同期債券更高的債券違約風險更高。 只不過債券的風險要比股票小得多得多的多。

⑸ 如何看待債券違約事件

債券違約是多方面共同作用的正常市場現象,本質是信用風險發生的不確定性。蒙格斯在債券違約這塊調查研究比較深入,分析透徹,有興趣想深入了解債券違約的可以去看看蒙格斯發布的調查報告。謝謝您能採納我的回答,有不明白的隨時提問

⑹ 債券違約有什麼規律嗎

違約有什麼規律嗎?當然有規律了,你只要違反他的規定就是違約了。

⑺ 華晨汽車10億債券違約,是什麼原因致其違約的

導致華晨汽車10億債券違約的原因,據官方通報稱,是因為資金出了問題未能兌付,回應還稱會盡快想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妥善解決債券問題。其實剛開始聽到華晨汽車“爆雷”後,我是很吃驚的,畢竟這么大的汽車企業,怎麼想都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不過這件事也從一個側面表明,投資有風險,無論是債券也好還是股票,我們都應該謹慎選擇。如今華晨汽車違約已有一段時間,期待公司盡早解決危機。

最後我還想說,通過華晨汽車這件事,也可看出投資並不是一件小事,需要通過分析與思考,而不是一拍腦門即可,所以在以後投資中,需要投資者更好考察公司情況,當然也希望華晨汽車能夠渡過這次危機,發展的更好。

⑻ 我國國債發展簡史及過程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我國國債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第一個階段(1950-1958年):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種國債。在此後的"一五"計劃期間,又於1954-1958年間每年發行了一期"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發行總額為35.44億元,相當於同期國家預算經濟建設支出總額862.24億元的4.11%。

1958年後,由於歷史原因,國債的發行被終止。

第二個階段(1981年至今):

我國於1981年恢復了國債發行,時至今日國債市場的發展又可細分為幾個具體的階段。

1981-1987年間,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且發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這一期間尚不存在國債的一、二級市場,國債發行採取行政攤派形式,面向國營單位和個人,且存在利率差別,個人認購的國債年利率比單位認購的國債年利率高四個百分點。券種比較單一,除1987年發行了54億元3年期重點建設債券外,均為5~9年的中長期國債。

1988-1993年間國債年發行規模擴大到284億元,增設了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新品種。1988年國家分兩批在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試點,初步形成了國債的場外交易市場。1990年後國債開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國債的場內交易市場,當年國債交易額占證券交易總額120億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國開始試行國債發行的承購包銷;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國債期貨和回購兩個創新品種。

1994年財政部首次發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國債;1995年國債二級市場交易活躍,特別是期貨交易量屢創紀錄,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購債務鏈問題等違規事件頻頻出現,致使國債期貨交易於5月被迫暫停。

1996年國債市場出現了一些新變化:首先是財政部改革以往國債集中發行為按月滾動發行,增加了國債發行的頻度;其次是國債品種多樣化,對短期國債首次實行了貼現發行,並新增了最短期限為3個月的國債,還首次發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國債;第三是在承購包銷的基礎上,對可上市的8期國債採取了以價格(收益率)或劃款期為標的的招標發行方式;第四是當年發行的國債以記帳式國庫券為主,逐步使國債走向無紙化。

1996年以後,國債市場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時,國債市場出現了託管走向集中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非銀行間債券市場相分離的變化,呈現出"三足鼎立"之勢,即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深滬證交所國債市場和場外國債市場.

⑼ 債券違約是因為年初國家出台什麼政策

年初的債券違約潮並非國家出台政策導致的,畢竟這其中也有國企的身影,如果因政策而導致違約,這就相當於國家鼓勵違約,這明顯對於維護市場正常運行是不利的。從違約的情況來看,主要集中在周期性行業,在當時周期性行業的行業景氣度很低,且相當一部分公司都出現財務困難,債券到期加劇其現金流惡化,導致違約的發生,之後情況發生了變化,周期性行業由於相關產品價格止跌,相關公司的財務困難也得到緩解,所以債券違約開始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