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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債券的衍生物

發布時間: 2021-06-03 08:55:55

⑴ 次貸債券是金融衍生品嗎它是如何運作的

次級貸是一種金融衍生產品, 所謂次級貸是指信用度較低的貸款 風險大 收益高, 次貸風暴很大一方面就是過渡的次級貸款, 具體很難解釋 因為我也不是完全懂 , 次貸在實際操作中涉及到擔保抵押等程序。有興趣可以給我留言。

⑵ 什麼的金融衍生物

金融衍生物最粗略和完備的定義,是否可以這么作:

「所謂金融衍生物,即當事人間的金融安排」

這句話中有這樣幾個要點:

一、衍生物的基礎得先有基礎性標和交易存在
這個基礎性的標的和交易可以是幾乎任何可以交易的東西
大概說來,有這么幾個范疇:
1、實際商品和資產部分:即所有進入交易的商品和資產(不限於是否有實際物質形態)
2、實際金融證券部分(即有實際物質或資產基礎的政權部分),如股票、各類債券和商業票據
3、虛擬金融證券部分,即對實際證券和交易進行處理的可用金融工具,如各類指數、貨幣、利率和匯率等等

二、衍生物的本質在於對交易進行金融性的安排,這種安排可以是多方面的,有這么幾類:
1、權屬安排:如認購權、回贖回購權、轉換權、參與權(如本身是優先股收取利息轉變為可參與部分普通股的股息)等
2、期限安排:對交易的執行期限進行處理,可用遠期、期貨、掉期等形式將現一交易的商品和貨幣交付時間分離,同時分離後的產品又進入其他市場(如商業票據進入票據貼現和轉貼現市場)
3、結算安排:即結算的形式和其他特點進行安排,如信用證、商業票據、差額結算、貨幣種類的互換等等形式。同時不同的形式進入不同市場繼續衍生出新的交易
4、風險安排:利用和開發所有能對實際交易進行風險處理的產品,對風險進行安排。同時這種安排衍生出新的風險處理市場。如天氣期貨的開發、利率和匯率期貨等也部分屬於這個市場

三、這種金融安排的所謂「當事人間」是廣義的概念
1、如果屬於確定對手型交易,則在搜尋市場進行處理
2、如果交易范圍可擴大,則在經紀人市場進行處理
3、如果交易對象范圍寬廣,則在拍賣市場進行處理

⑶ 股票,債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品四種有價證券的區別特徵是什麼

股票是股份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 股票
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股票特點:
(l)不可償還性。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並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 (2)參與性。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資意志和享有的經濟利益,通常是通過行使股東參與權來實現的。 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利大小,取決於其所持有股份的多少.從實踐中看,只要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達到左右決策結果所需的實際多數時,就能掌握公司的決策控制權。 (3)收益性。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獲取投資的收益。股息或紅利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股票投資者可以獲得價差收入或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通過低價買入和高價賣出股票,投資者可以賺取價差利潤。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數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價對交易量的敏感程度來衡量。可流通股數越多,成交量越大,價格對成交量越不敏感(價格不會隨著成交量一同變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資者可以在市場上賣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現金。通過股票的流通和股價的變動,可以看出人們對於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和盈利潛力的判斷。 那些在流通市場上吸引大量投資者、股價不斷上漲的行業和公司,可以通過增發股票,不斷吸收大量資本進入生產經營活動,收到了優化資源配置的效果。 (5)價格波動性和風險性。股票在交易市場上作為交易對象,同商品一樣,有自己的市場行情和市場價格。由於股票價格要受到諸如公司經營狀況、供求關系、銀行利率、大眾心理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其波動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正是這種不確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資者遭受損失。價格波動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風險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產品。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例如,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基金與股票兩者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反應的經濟關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權關系,基金反映的是信託關系 第二,股票屬於直接投資工具,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實業,基金屬於間接投資工具,其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有價證券等金融工具 第三,風險水平不同,股票的直接受益取決於發行公司的經營效益,不確定性強,風險較大,基金主要投資於有價證券,其收益可能高於債券,投資風險可能小於股票。 股票的話,是你自己在證券公司開立一個個人炒股賬戶,自己獨立買賣股票的行為。 基金說得簡單點就是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拿基民的錢幫投資人做一個股票投資組合,用你的錢去買若干只股票,優點是規避單一股票帶來的風險性。

金融衍生產品是指以貨幣、債券、股票等傳統金融產品為基礎,以杠桿性的信用交易為特徵的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產品(derivatives)是指其價值依賴於基礎資產(underlyings)價值變動的合約(contracts)。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物(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協議.
金融衍生產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零和博弈
即合約交易的雙方(在標准化合約中由於可以交易是不確定的)盈虧完全負相關,並且凈損益為零,因此稱"零和"。
2、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的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一定的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無論是哪一種金融衍生工具,都會影響交易者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時間上的現金流,跨期交易的特點十分突出。這就要求交易的雙方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價格因素的未來變動趨勢作出判斷,而判斷的准確與否直接決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虧。
3、聯動性
這里指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緊密聯系,規則變動。通常,金融衍生工具與基礎變數相聯系的支付特徵有衍生工具合約所規定,其聯動關系既可以是簡單的線性關系,也可以表達為非線性函數或者分段函數。
4、不確定性或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後果取決於交易者對基礎工具未來價格的預測和判斷的准確程度。基礎工具價格的變幻莫測決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虧的不穩定行,這是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風險的重要誘因。
5、高杠桿性
衍生產品的交易採用保證金(margin)制度.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資金只需滿足基礎資產價值的某個百分比.保證金可以分為初始保證金(initial margin),維持保證金(maintains margin),並且在交易所交易時採取盯市(marking to market)制度,如果交易過程中的保證金比例低於維持保證金比例,那麼將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其將被強行平倉.可見,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點.
6、契約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是對基礎工具在未來某種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的處理,從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種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信用基礎上的經濟合同關系。
7、交易對象的虛擬性
金融衍生產品合約交易的對象是對基礎金融工具在未來各種條件下處置的權利和義務,如期權的買權或賣權、互換的債務交換義務等,構成所謂「產品」,表現出一定的虛擬性。
8、交易目的的多重性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通常有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資產負債管理等四大目的。其交易的主要目的並不在於所涉及的基礎金融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在於轉移與該金融商品相關的價值變化的風險或通過風險投資獲取經濟利益。
此外,金融衍生產品還具有未來性、表外性和射幸性等特點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2.流通性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3.安全性
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
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⑷ 名詞解釋 1. .股票 2.. 債券 3. .基金 4. .金融衍生品

  1.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2.. 債券: 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3. .基金: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4. .金融衍生品:是指其價值依賴於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價值變動的合約。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資產(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合約。

⑸ 金融衍生物的基本概念是什麼意思

很多人都知道股票、期貨等都是金融衍生物。那麼金融衍生物的具備概念是什麼呢?應該如何理解金融衍生物呢?金融衍生物的概念是什麼基本概念衍生產品是相對於原生產品的一種金融合約,其價值取決於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衍生產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徵的結構化金融工具。衍生產品以合成頭寸和或有索取權利方式提供了對沖現貨產品風險和低成本套利機會,成為替代基礎金融產品直接交易的低成本交易工具,衍生產品的交易各方通過買賣和持有衍生產品對沖風險、套期保值和獲得投資收益。從參與衍生產品的交易動機看,國內商業銀行衍生產品交易業務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銀行為規避自有資產、負債的風險或為獲利進行衍生產品交易,銀行是衍生產品的最終用戶,稱為自營盤交易;第二類,銀行向客戶提供衍生產品交易服務,銀行是衍生產品的交易商,稱為代客盤交易。主要業務種類介紹國內商業銀行參與的衍生產品交易活動可以劃分為以下三類:1、外匯衍生產品在外匯市場上,不同幣種貨幣之間的交易不是通過現貨交割方式進行,而是以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的衍生合約方式確定交易條件和交割日期,引起外匯市場匯率變動的各種市場因素決定外匯衍生合約的市場價值。國內商業銀行主要參與的外匯衍生產品交易有遠期外匯買賣(Forward),外匯掉期(FXSwap),外匯期權(FXOption)等。2、利率衍生產品在資金交易市場上,金融產品交易不是通過現貨交割方式進行,而是以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的衍生合約方式確定交易條件和交割日期,引起資金市場利率變動的各種市場因素和金融產品收益水平變動的各種因素決定某一利率衍生合約的市場價值。國內商業銀行主要參與的利率衍生產品交易有利率掉期(IntereSTRateSwap),遠期利率協定(FRAs),貨幣掉期(CIRS)等。3、其它衍生產品在商業銀行的債券投資業務、資產組合管理、理財業務中,一些債券交易、金融資產買賣不是通過現貨交割方式進行,而是以遠期、期貨、掉期(互換)和期權的衍生合約方式確定交易條件和交割日期,或是以一些改變傳統金融產品或風險資產組合未來現金流分配結構的結構金融交易產品實現,決定這類衍生合約或結構金融產品市場價值的主要因素是一些影響債務工具或金融資產預期收益率變動的特定因素。網路熱搜詞:金融衍生物都是,維生素c衍生物,金融衍生物 東西,卡介菌純蛋白衍生物,金融衍生物

⑹ 債券的類型

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抵押債券、信用債券、記名債券等。

1、政府債券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向出資者出具並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具體包括國家債券即中央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和政府擔保債券等。

2、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5 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3、抵押債券

抵押債券(mortgage bonds)是指債券發行人在發行一筆債券時,通過法律上的適當手續將債券發行人的部分財產作為抵押,一旦債券發行人出現償債困難,則出賣這部分財產以清償債務。

在這一法律關系中有債券和信託協議兩個憑證,涉及債券發行人、債券持有人和債券信託人三方面的關系。債券信託人代表債券持有人保管抵押品或留置品。債券發行人到期無力償還本息時,債券持有人通過其信託人行使對抵押品或留置品的處理權。

4、信用債券

信用債券亦稱「無擔保債券」。沒有以指定的財產抵押為保障,完全以公司的良好信譽而發行的債券。信用債券持有者對發行人所有未用於其他債務進行抵押的資產具有一般債權人的求償權。

同時,信用債券持有者對那些已抵押資產超出其保障債券所需要的部分也有求償權。與有擔保債券相比,信用債券的持有人承擔的風險較大,因而往往要求較高的利率。

5、記名債券

記名債券,是指券面上記載有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的債券。由於記名債券記載了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所以,記名債券能夠有效地保障持有人對債券的所有權; 當記名債券被盜、遺失或者滅失時,債券持有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予以補救。

⑺ 金融衍生物(金融衍生產品)是什麼意思啊

期貨是金融衍生產品的一種形式。如果你從事過期貨交易或了解了期貨交易,那麼對這個問題就更容易理解了。我的理解是:金融衍生品的關鍵在「衍生品」的意思上,是「類金融」的意思,類似金融,但本身不是金融,而是「由金融所衍生出來的產品」,是合同。當然了,首先還是要弄清到底「金融」的定義是什麼?
我把金融的定義要復制一下:以方便供你進行對比。
「金融:簡單來說,金融就是資金的融通。 金融是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以及與之相聯系的經濟活動的總稱,廣義的金融泛指一切與信用貨幣的發行、保管、兌換、結算,融通有關的經濟活動,甚至包括金銀的買賣,狹義的金融專指信用貨幣的融通。」
貨幣、債券、股票等屬於傳統金融產品。
而股票指數期貨則是合同,是金融衍生品了。
這樣對比著來理解「金融衍生品」,就容易些了。
希望這能夠幫上你!
如果仍不明白,可選我,在線進行解答。

⑻ 關於債券衍生品的問題!

發貸款的不光是銀行,也有其他專業機構,他們把向住房貸款者發放貸款收取比較高的利息,同時把債券打包並且在市場上流通,銀行在這中間好象沒什麼關系吧,投資銀行因為投資於這類債券受影響比較大
大概是這樣
打包流通就是象滬深交易所里交易的國債,企業債那樣

⑼ 金融衍生物到底是什麼

金融衍生產品(Derivative),也稱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產物
1.金融衍生產品是指其價值依賴於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價值變動的合約。這種合約可以是標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標准化的。標准化合約是指其標的資產(基礎資產)的交易價格、交易時間、資產特徵、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標准化的,因此此類合約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貨。非標准化合約是指以上各項由交易的雙方自行約定,因此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比如遠期合約。
金融衍生產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
2.種類: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swaps)四大類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掉期合約是一種為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地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Flow)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掉期合約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期權交易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約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期權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准化合同,也有在櫃台交易的非標准化合同。
(2)根據原生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