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會計科目怎樣處理
《土地儲備資金會計核算辦法》沒有土地儲備債券核算的相關規定;
建議增設「應付債券」科目,參照企業會計准則,對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本金、利息等進行詳細核算。
㈡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怎麼編制儲備計劃
所謂「定向承銷」,就是指哪個銀行借給地方的債務,就去找哪個銀行定向發行置換債券。允許地方債納入抵質押品范圍,意味著商業銀行等地方債券持有無需等待債券到期,就可以通過質押再貸款從央行獲得流動性。一方面,納入抵質押品范圍後,銀行可以通過再貸款獲取相對低成本的資金,進而可以解決銀行由於負債端成本上升而導致的購置需求不足問題;另一方面,有利於提高流動性和刺激信貸投放。
㈢ 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方式是什麼,被誰買了
我們知道國債被稱為「金邊債券」,國債是以國家的信用為基礎,為了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政府債務,具有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收益率高的優點,「金邊債券」的稱號當之無愧。
而與國債相對的,是被稱為「銀邊債券」的地方債。既然能被稱為銀邊債券,說明地方債是僅次於國債的一種比較安全的債券,那麼,你了解地方債券嗎?
地方債券是什麼?
和國債類似,地方債的發行也是為了籌集資金,這些資金一般會用於交通、教育、醫院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
㈣ 如何發放企業債券急~~
不知道你所說的發放企業債券是什麼情況, 是指發行公司債券嗎.
目前發行公司債券按證券法第十六,十七條有以下基本規定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第十七條 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四)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五)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希望這個回答能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
㈤ 如何發政府債券
地方政府不能
發行債券的機構有上市的合法企業
中國較大金融機構
目前正在試點「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
如果成功,也算是
你好
㈥ 接下來債券怎麼發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於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因此,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
㈦ 如何決定債券發行方式
發行方式指的是在債券發行市場上,企業債券經銷的方法。各個國家社會形態、經濟發展水平、金融制度、經濟體制、金融市場管理都有差異,所以債券發行方式也不同。1.根據企業發行債券對象不同,可分為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公募發行也叫公開發行,是發行者沒有特定對象,向社會大眾公開推銷債券的集資方式。公募發行的特點是:一是發行要求嚴格,發行者要向管理機關提交發行注冊申請;公開企業財務狀況,要接受證券評級機構資信評定;二是發行成本高,發行期限長;三是通過債券發行,能加強發行者的社會知名度;四是流動性高,易進行交易轉讓;五是發行中不需要提供優惠條件。私募發行也叫私下發行,是債券發行者只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的集資方式。一般把與債券發行者有某種關系的投資者作為發行對象。一類是個人投資者,如使用發行單位產品的用戶或發行單位的內部職工;另一類是單位投資,如金融機構,與發行者有密切交往關系的企業等。私募發行的特點是:一是節約發行費用,降低發行成本;二是節省發行時間,不需要到管理機關辦理發行注冊手續;三是不能上市公開轉讓;四是發行條件優惠;五是發行者經營管理易受投資者干涉;六是發行順利,不易失敗。目前,公募發行已成為一種主要發行方式固定下來。採用私募發行的有兩種情況,一是信譽度和知名度低,在證券市場上競爭力差的中小企業;二是名聲顯赫的大企業,有把握實現大額發行,可節省發行成本。2.按是否有中介機構參加劃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直接發行,指債券發行者不委託專門的證券發行機構,直接向投資者推銷債券。其特點是:第一,可以節約發行費用,集資成本較低;第二,發行數量少,適宜小額發行;第三,發行手續復雜,需要專門人才,有豐富的推銷經驗和較多的代理機構,只有信譽極高的企業才採用這種方法發行債券。間接發行,是指發行者通過中介機構發行債券。包括三種形式:代銷,債券發行人把銷售債券的事務委託承銷商去代辦,發行人承擔發行中的風險。承銷商是發行人的代銷人,發行價格要按發行者意願,能銷多少股就銷多少股,發行期滿推銷不完可退給發行者,發行的風險承銷商不擔保,由發行人完全負責。余額包銷,這種方式是債券發行人就債券發行業務與承銷商兩方簽訂承銷合同,合同書上要寫明當承銷商不能全部銷售的時候,剩餘部分要由承銷商全部買下。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把一部分債券發行的風險轉移給了承銷商,也降低了發行費用。余額包銷的方式多為西方國家所採用。包銷,其具體操作程序是承銷商先對發行債券進行資信調查,當認為其各方面條件適合自己業務需要時,與發行企業簽訂包銷合同,承銷商以自己名義買下全部發行的債券,並墊支相當於債券發行價格的全部資金,等待有利機會,將債券上市出售。一般承銷商先是以較低價格從發行者手中購入後,再以略高價格向外發售,買價與售價間的差額是承銷商收入,這個收入再減去發行中的一切費用,餘下的余額就是承銷商的包銷利潤。包銷方式的優越性是發行者不必承擔發行股票風險,並且可一次性得到全部資金,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盡如人意之處,對發行者說,賣給承銷商時價格較低,實質上是支付了較多的發行成本,且不可能獲得溢價發行的好處。3.根據發行條件和投資者的決定方式,可分為招標發行和非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由發行者先提出發行債券的內容和銷售條件,由承銷商(中介機構)投標,在規定的開標日期開標,出價最高的獲總經銷權,又叫「公募招標」;非招標發行,也叫協商議價發行,指發行者與承銷者直接協商發行條件,以適應企業需要和市場狀況。
㈧ 2015年地方政府債券怎麼發
剛剛通過的2015年預算報告提出,2015年地方公共財政赤字5000億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差額1000億元,國務院均批准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予以彌補。之前,財政部新聞發言人在兩會期間的記者招待會上宣布,「報經國務院批准,近期財政部已下達地方存量債務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允許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債務轉換成地方政府債券」。
「上述地方政府債券各有用途,預計絕大部分都將採用地方政府自發自還的方式發行。」中債資信公共機構首席分析師霍志輝說。
霍志輝介紹說,按照新預演算法第35條「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的相關規定,今年國務院批復分別發行5000億元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和1000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需要指出的是,從2015年起,我國對地方一般債務比照中央國債實行余額管理,在限額內當年到期債務可以借新還舊,不再採取在發債額中扣抵,這也就意味著,今年發行的5000億元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將不包含2015年到期地方債券還本支出的資金。因此,整體來看,2015年預算報告中提到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5000億元和專項債券1000億元,將分別按照新預演算法規定用於預算內必要的建設投資支出,以及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建設支出。
「發行1萬億元的置換債券,則是我國穩步解決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償還問題的有力舉措,也是中央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思路的一貫延續。」霍志輝說,去年國務院發布的「43號文」《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明確提出:「對甄別後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各地區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項目建設」。因此,此次國務院批復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將全部用於置換地方政府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債務。這只是債務形式的變化,不增加債務余額,也不會增加今年的財政赤字。同時,由於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目前尚在清理甄別過程中,未納入財政預算報表中,這1萬億元的置換債券在2015年預算報告中無法體現。
霍志輝表示,作為信用債券的一種,地方政府債券一直是在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進行公開發行,由市場投資者進行購買。
2014年財政部已在10個省、市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而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此次兩會期間的答記者問時明確提到「今後絕大部分都准備要地方自發自還了」。因此,可以預計,2015年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5000億元和專項債券1000億元將會進行公開發行,且絕大部分都將採用自發自還的方式。
「既然『43號文』已經明確地方政府可以發行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那麼批復的1萬億元置換債券實質上就是地方政府發行的用於置換存量債務的一般債券或專項債券。」霍志輝分析道,比照國債余額管理的規定,只要在限定債務余額內,地方政府可根據自身置換需求,在國務院批復的額度內自行選擇一般債券的發行規模。而考慮到目前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政府融資平台通過土地抵質押貸款而形成的,因此以未來土地出讓收入為支撐發行專項債券來置換高成本債務也將是地方政府較好的選擇。「市場傳言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直接購買置換債券並不可行。置換債券將按照正常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程序,在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發行,由市場投資者選擇購買,且預計絕大部分也將採用自發自還的方式。」他說。
㈨ 土地儲備機構如何規范使用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資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只對轉讓土地使用權徵收營業稅,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不征營業稅的。土地儲備中心是代表國家對土地進行管理的,其拍賣土地行為屬於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因此是不徵收營業稅的。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土地儲備中心和土地受讓方應按產權轉移書據各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契稅對買受方徵收的一種稅,因此,土地儲備中心拍賣土地,只對土地受讓方徵收契稅,土地儲備中心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