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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發行債券和上市

發布時間: 2021-06-01 01:57:24

1. 公開發行債券和上市債券區別

公開發行只是發行
上市就是按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可以自由轉讓交易。

2. 上市交易債券與不上市交易債券的區別

上市債券指經由政府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的債券,也叫掛牌券。 與股票不同,企業債券有一個固定的存續期限,而且發行人必須按照約定的條件還本付息,因此,債券上市的條件與股票有所差異。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保證債券交易的流動性,證券交易所在接到發行人的上市申請後,一般要對企業債券的上市資格進行審查。

非上市債券是指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只能在場外交易的債券。上市債券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只能在場外交易,流動性差。一般說來,不能轉讓的債券,不具流通性,持有人在蒙受損失時無能為力,作為補償要給予較高的利率才能抵消其風險。

因此上市債券與非上市債券最大區別是由於證券交易的不同而導致其投資風險的不同,另外在證券代碼方面也具備一定的區別,非上市債券是沒有證券代碼的,上市債券是存在證券代碼的:深市:國債現貨的證券編碼為:「1019+年號(1位數)+當年國債發行上市期數(1位數)」,證券簡稱為「國債+相應證券編碼的後三位數」;但自2001年十五期國債開始,深市國債現貨證券編碼為10****,中間2位數字為該期國債的發行年份,後2位數字為其順序編號。

另一個區別體現在對於非上市債券無法通過市價直接進行評估,通常對距評估基準日一年內到期的可以根據本金加上持有期利息確定評估值;超過一年到期的,根據本金和現值確定評估值。但對於不能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債券,評估人員應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通過分析預測,合理確定評估值。而上市債券可以直接通過市價評估

3. 證券發行和證券上市的區別與聯系

發行屬於一級市場,上市屬於二級市場。
公司想要發行股票或者債券都要通過專門部門的審批,股票的審批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債券的主管部門比較多,比如國債,是財政部管。公司債是中國證監會管,企業債也是財政部管,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是注冊制,向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申請,它的主管部門是中國人民銀行。申請通過了,就可以發行了。發行對象:股票主要是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債券主要是機構投資者,某些債券也可以向個人投資者發行。
上市主管方是交易所,向交易所申請通過後就可以上市交易。
發行是上市的前提,上市是發行的結果。兩者息息相關。

4. 債券發行起始日期與債券上市公告日分別指什麼

債券發行起始日期是指債券發行的時間,債券上市公告日是指債券可以進行購買的時間。
發行債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在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2)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3)債券的利率;(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凈資產額;(7)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8)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6.公司債券存根簿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務的編號;(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的利率,債券的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債券的發行日期。

5. 上市公司可以發行企業債券或者公司債嗎

可以的。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努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規定, 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據《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6. 公司債券上市和公司債券發行是一個概念嗎

嚴格來說不是
發行是指公司把債券賣給投資人,而上市是指可以通過交易所買賣該債券,也就是在投資人之間交易該債券
不過,現在公司債發行了以後都要上市的

7. 發債券和上市都要個什麼樣的程序呢!

如果以審批速度和復雜程度來比較,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方便點。
發行股票要經過證監會,條件較多,程序復雜,信息披露較多,監管嚴格。普通公司發行債券則有三個途徑,1、通過交易商協會發行短融和中票;2、通過國家發改委發行企業債券;3、通過證監會發行公司債券。幾種方式相對股權融資均較簡單。
股票為股權融資,費時長,手續費高,股權分散,但後期無需財務壓力。債券為債權融資,手續簡單,費用較低,不分散股權,但後期有還本付息壓力。

8. 上市債券和上市股票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

1.發行主體不同 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 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 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 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 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 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 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 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 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風險性不同 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 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 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 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 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