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券基金怎麼贖回 債券基金贖迴流程
所有基金當日均沒有收益,因為,開放式基金是按照未知凈值法進行申購的,只有第二天你才有基金的確權,所以申購當日你沒有擁有這只基金。但是,贖回當天是有收益的,因為,贖回時按贖回日的凈值計算贖回款。貨幣基金的凈值永遠是一元,因為,它是每天計算收益的,按月結算收益。如果是遇到周五贖回的話,即周五提交贖回申請,而確認是在下周一,所以,周五、周六與周日三天是按正常結算收益的。如果全部贖回份額的話,會將這幾天的收益全部加到贖回款中。
B. 什麼是可贖回債券
你好,可贖回債券是指債券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也譯作可買回債券。可贖回條款通常在債券發行幾年之後才開始生效。贖回價格一開始可能高於債券面值,隨著時間推移,逐漸與債券面值重合。但也可以一開始就與面值相等。債券發行人有時也會只贖回一部分發行在外的債券。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決定哪些債券將被贖回。一是計算機隨機抽取債券的編號,二是所有的債券的面值按一定比例被贖回。
一般債券發行人贖回債券的動機主要有以下兩種:
1、發行人提前贖回債券通常是由於利率下調,新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發行人傾向於贖回老的債券,再以新利率為基準發行新的債券以減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贖回債券是在預期未來利率有可能下調的情況下發行,一般其利息率會高於不可贖回債券以補償持有人承擔的提前贖回風險,但不管怎樣,多數投資者都不大接受可贖回債券,除非有誘人的補償條款。
C. 常見的債券類型有哪些
1、按發行主體分,債券可分為國債、金融債(政策性銀行發行)和企業債。2、按計息方式分,債券可分為單利債券、復利債券、貼現債券。3、按利息是否固定,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4、按發行期限,債券可分為短期債券,時間為0-1年,中期債券時間為1-10年,長期債券時間一般在10年以上。5、按流通性質分,有可上市流通債和不可上市流通債。比如購買的若是憑證式國債便不可流通,只能提前兌付,但櫃台賣出的記帳式國債和在交易所掛牌的債券便可按市價買進賣出,還有在銀行間市場流通的金融債和大量國債只對包括基金在內的金融機構投資者開放。6、其他隱含期權的債券:比如可轉換債券、提前贖回債券。
D. 什麼是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在市場利率跌至比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時候,債務人如果認為將債券贖回並且按照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債券,比按現有的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要合算,就會將其贖回。
(4)債券的贖回有什麼形式擴展閱讀:
動機
1、發行人提前贖回債券通常是由於利率下調,新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發行人傾向於贖回老的債券,再以新利率為基準發行新的債券以減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贖回債券是在預期未來利率有可能下調的情況下發行,一般其利息率會高於不可贖回債券以補償持有人承擔的提前贖回風險,但不管怎樣,多數投資者都不大接受可贖回債券,除非有誘人的補償條款。
E. [債券知識]什麼是贖回或提前償還風險
贖回,指將自己賣出(發行)或質押出去的東西(包括商品物資、證券股票等等)再買回來,通常指基金的回購。
贖回是針對開放式基金為之,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透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並將買回款匯至該投資者的賬戶內。投資人 需填寫一份買回申請書,並註明買回基金的名稱及單位數(或金額),買回款項欲匯入的銀行賬戶,一般約需三至四個工作
提前還債風險又名提前償付風險,指因為借款人提前償還貸款,導致放款人提前收回現金、資金回報降低的可能性。就抵押貸款而言,提前還款通常是因為市場利率下降,以較低的利率重新安排一個抵押貸款會比保持現狀劃算,因此抵押利率(在美國是與長期公債收益率掛鉤的)下滑時,提前還款會趨向活躍。抵押貸款組合(mortgage portfolio)是支持按揭證券(MBS)的資產,MBS持有人獲得的利息與收回的本金來自這個資產組合。
提前償付意味著MBS所依賴的貸款資產減少,收回的現金可能無法獲得比MBS更好的回報。因此,雖然MBS發行時即已考慮了提前償付的風險,若提前還款的速度較預期為快,MBS的價格通常會下跌。
F. 可轉債贖回和回售有什麼區別
贖回和回售的區別:
從投資者角度看:所謂的回售是投資者擁有將手中債券賣回給發行公司的一項選擇權,換句話說是投資者擁有的一項看跌期權,你甚至可以理解為在回售條款中,投資者相當於看跌期權的多頭,擁有賣回去的權利。
但在贖回條款中,正好相反,贖回條款是公司擁有權利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把債券買回來,換句話講,對於發行公司,贖回條款相當於一向看漲期權,投資公司擁有將債券買回來的選擇權,而投資者主要承擔將債券賣回去的潛在義務。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G. 贖回債券和賣出債券有什麼區別
債券贖回,是指發行人贖回。贖回,是從別人那裡買回來。
債券賣出,是指持有人賣出。賣出,是賣給下一個投資者。
H. 可轉換債券的贖回程序是什麼
可轉換債的贖回程序是:
1.贖回條件滿足時,發行人可以全部或按一定比例贖回未轉換為股份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也可以不行使贖回權
2.當可轉換公司債券贖回條件滿足、發行人刊登公告行使贖回權時,交易所於贖回日停止該債券的交易和轉股
3.發行人根據停止交易後登記在冊的債券數量,於贖回日後三個交易日內將贖回債券所需的資金劃入交易所指定的資金帳戶
4.交易所於贖回日後第四個交易日將資金劃入券商清算頭寸帳戶,同時記減投資者相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5.各券商於贖回日後第五個交易日將兌付款劃入投資者開設的資金或保證金帳戶
6.未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於贖回日後下一個交易日恢復交易和轉股
I. 債券贖回是什麼意思
通常而言,USGAAP有這種概念,但實務中較少用到。但這種仍然屬於權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