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專章規定了證券經營機構的承銷資格。根據辦法規定,從事股票承銷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凈資產,證券兼營
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證券營運資金。
(2)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凈資本,證券兼營
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凈證券營運資金。
(3)2/3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獲得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在未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高級管理人員具備必要的證券、金融、法律等有關知識,近年內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其中2/3以上具有3年以上證券業務或5年以上金融業務工作經歷;主要業務人員熟悉有關的業務規則及業務操作程序,近2年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其中2/3以上具有2年以上證券業務或3年以上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歷。
(4)證券經營機構在近1年內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在近2年內未受到規定的取消股票承銷業務資格的處罰。
(5)證券經營機構成立並且正式開業超過半年;證券兼營機構的證券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經營、分賬管理。
(6)具有完善的內部風險管理與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狀況符合規定的風險管理要求。
(7)具有能夠保障正常營業的場所和設備。
(8)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貳』 在券商投行中做債券承攬承銷業務是否資料性工作佔了大部分,這些專業人員的發展方向都是怎樣的
在券商的過程中間,不管是債還是股權,承做業務的資料性工作是絕大部分,承銷工作也是以資料性工作為主,但是和客戶的溝通會更加多一些。而承攬業務的資料性業務比較少,承攬業務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運用自己的人脈或者是資源牽線搭橋,為公司介紹業務。比如說你認識的一些朋友,他的公司需要發債或者是想要上市,我就可以介紹自己的公司或者是自己的項目組。
關於發展方向,我對承做業務比較熟悉一點,承做業務呢,基本上來說是希望提升自己的能力之後呢,能夠做到項目負責人。在自己現有的平台或者是去其他的券商,直接過去帶團隊。因為在前三年的做新人的過程中間,承做人員的薪資待遇都不會特別高,那一定是項成為目負責人或者是能夠直接帶團隊了,你的薪資才會客觀。因此大部分人是積累經驗,提升能力,早日爭取項目負責人。
另一方面呢從承做業務轉到承攬業務,通過長期能夠跟客戶打交道積累一些人脈和資源之後呢,漸漸的讓自己也能承攬一些項目回來。因為我是直接校招進入海通證券的,所以沒有在債融部門進行過實習,只在投行IPO項目。所以債融方面的實習具體的工作內容,我不是特別清楚,但是可以聊一聊找實習之前從哪些方面做准備。
一方面是提升自己的硬性條件,這和我之前回答校招是類似的,比如說專業資格考試啦,提升一些績點。另一方面,如果是所你想去債融部門工作呢,找實習之前要盡可能的熟悉債券發行的法律法規,閱讀一些債券的募集說明書,包括券商對固定收益、債券市場的研報、行業分析報告,來提升對著這個行業的了解。並且在面試時盡可能的把這樣的專業知識運用起來,增加個人專業性,提升自己的競爭力。練好包括盡調、文書、路演、信息查詢這些基礎能力,對未來工作會有很大幫助。
很多時候去實習都是做一些很水的工作,想要進投行的話基本功要很扎實,自己最好自費參加一些培訓,把技能補好。
價值立方那邊技能培訓就做的很不錯,可以去了解一下。
『叄』 債券承銷需要出差嗎 知乎
1、債券承銷是指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債券銷售到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投資者手中,實現客戶籌措資金的目的的行為或過程。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
2、投資銀行獲得債券承銷業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與發行人直接接觸,了解並研究其要求和設想之後,向發行人提交關於債券發行方案的建議書。如果債券發行人認為投資銀行的建議可以接受,便與投資銀行簽訂債券發行合同,由該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立即著手組建承銷。
3、債券承銷與股票承銷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成員並不一定單純是投資銀行或全能制銀行中的投資銀行部門構成,這是因為許多限制商業銀行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國家,對商業銀行參與債券尤其是國債的承銷和分銷的限制比較寬松。組建承銷商確定成員的責任後,便進入了債券的發行階段。嚴格來說,債券的發行與股票的發行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4、代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商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了銷售截止日期,債券如果沒有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則其未銷售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從發行人那裡收取委託手續費,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者仍有發行失敗的風險;而中介機構雖然承擔的風險小,但其收人也相對較小。因此,這種方式在各國都較少採用。
『肆』 債券的承銷和分銷在業務中的角色和流程中有什麼區別
1、債券承銷是指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債券銷售到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投資者手中,實現客戶籌措資金的目的的行為或過程。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
2、投資銀行獲得債券承銷業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與發行人直接接觸,了解並研究其要求和設想之後,向發行人提交關於債券發行方案的建議書。如果債券發行人認為投資銀行的建議可以接受,便與投資銀行簽訂債券發行合同,由該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立即著手組建承銷。
3、債券承銷與股票承銷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成員並不一定單純是投資銀行或全能制銀行中的投資銀行部門構成,這是因為許多限制商業銀行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國家,對商業銀行參與債券尤其是國債的承銷和分銷的限制比較寬松。組建承銷商確定成員的責任後,便進入了債券的發行階段。嚴格來說,債券的發行與股票的發行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4、代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商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了銷售截止日期,債券如果沒有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則其未銷售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從發行人那裡收取委託手續費,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者仍有發行失敗的風險;而中介機構雖然承擔的風險小,但其收人也相對較小。因此,這種方式在各國都較少採用。
『伍』 集團公司廉潔從業規范中對服務人員提出的要求是真誠勤勉、戒散戒煩、
因為從業中的服務人員涉及不到廉潔的問題,所以只有在敬業方面提出一些要求!廉潔只有對領導者而言!只有各方面各階層都顧及到才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完備的從業規范!
『陸』 如何遵守廉潔從業規定內容
企業員工廉潔從業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樹立企業與員工隊伍的良好形象,促進公司全體員工誠信從業、廉潔自律,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全體員工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依法經營、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全心全意地為公司工作,切實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和個人的良好聲譽。
第二章 廉潔從業行為規范
第四條 全體員工應當忠實維護公司利益,廉潔奉公,忠於職守。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為:
(1)接受或索取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或個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輸送;
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任何利益;
(2)將公司業務往來中的折扣、傭金、禮金、等據為己有或私分;
(3)將公司業務往來中的物品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獲取;
(4)利用公司的資源、業務渠道、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等為本人或他人從事牟利活動或利益輸送;
(5)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事情。凡在公司以外的企業任職、兼職或收取報酬者,應向其所屬的人力資源部門申報,證明與公司無利益沖突,並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准,報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 用公司的資產以個人的名義或他人的名義,在國(境)內外注冊公司、投資參股、購買股票、購置不動產或其他經營活動(經董事長批準的除外);
(6)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佔公司財物;
(7)授意、指使、強令員工從事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活動;
(8)瞞上欺下,瞞報、謊報、緩報、漏報突發事件、重大事故、經營成果和其他重要情況;
(9) 有其他謀取私利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三章 實施與監督
第五條 公司將建立下列監督機制,以保證本規定的貫徹執行:
(1)設立投訴檢舉信箱,並在員工手冊上公布舉報投訴專線電話傳真號碼,接受內部員工投訴檢舉;
(2)公司根據投訴檢舉資料進行檢查和調查,聽取被投訴檢舉人員的陳述和申辯,收集有關證據,根據調查結果提出處理建議。
第六條 各板塊執行總裁、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為實施本規定的主要責任人。各高級管理人員要以身作則,模範遵守本規定,同時抓好本規定的貫徹實施。貫徹落實本規定的情況將作為高級管理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七條 全體員工的廉潔從業情況,人力資源部門將作為考核、任免、升遷的重要依據和內容。
第八條 為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從思想源頭杜絕違規違紀事件的發生,使員工知法守法、自重、自警,公司要求全體員工簽訂廉潔從業承諾書。各級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其管轄員工承諾書的簽訂和存入員工檔案的工作。
第四章 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第九條 處理辦法: 責令違規者退還其不正當的經濟利益,並視情節輕重作出但不限於以下處理決定:
⑴ 批評教育;
⑵ 降職或免職;
⑶ 解除勞動關系。
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直至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 處理程序:由公司監察部提出處理意見。高級管理人員,由集團最高領導處理;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人同意以上規定)如何遵守廉潔從業規定內容。
『柒』 廉潔從業有哪三個方面要求
分別從維護國家和出資人利益、維護企業利益、防止利益沖突、規范職務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