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券繳款是什麼意思
1、債券繳款的意思:申購不成功就會返還申購款。所謂的多支新債集中繳款的意思是有多支債券發行,一般債券市場發行債券很多時候有些機構投資者並不是足額申報認購的,只是先繳部分申購款項,等到確認申購部分成功或全部成功後,再繳其餘不足款項。
2、概念簡介: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
㈡ 債券是什麼意思
債券相當於一張借據,就是需要錢的人,想你借錢,而給你出具的借條。如果是國家向你借,給你的就是國債;如果是企業或者股份公司向你借,就叫企業債和公司債。當然債券都有期限,到期後會收回債券返還本金。
買債券可以得利息,就跟存銀行定期道理是一樣的,你把錢放到銀行那裡,銀行把這些錢貸出去給企業或者個人賺取利息,同時也支付一部分利息給你。而買債券相當於借錢人跨過銀行直接向你借錢,並支付利息給你。
關於人民幣升值,這是兩個概念;如果你買中國國內的債券,就不涉及升值的事情了,因為買1000元債券,到期後,債券發行人還是還你1000元人民幣,同時還有每年的利息。
債券因為風險比股票低,所以收益也比股票低,一年的收益相當於存銀行一年期儲蓄存款,例如10000元本金,每年能得到200——500元的利息收益;如果投資者的本金足夠大,例如1百萬本金,一年有幾萬的利息收益也可以過活的。
㈢ 債券發行是什麼意思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3)債券存資金發放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國債因其信譽好、利率優、風險小而又被稱為「金邊債券」。
除了政府部門直接發行的債券外,有些國家把政府擔保的債券也劃歸為政府債券體系,稱為政府保證債券。這種債券由一些與政府有直接關系的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並由政府提供擔保。
㈣ 什麼是銀行發債
銀行發行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為籌集信用資金而向社會發行的一種債務憑證。
銀行發債既是一種融資手段,也是銀行的一種期票。金融債券多為中長期債券,主要面向個人、企業及社會團體公募發行,利率略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
與其他債券相比,金融債券的安全性較高,收益較大。同時因其發行對象主要是個人,因而能促使消費基金向生產基金的轉化。
發行金融債和吸收存款是銀行擴大信用資金來源的兩個基本途徑,同樣作為銀行的籌資方式,二者卻有著明顯的區別。
(4)債券存資金發放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普通金融債券是一種定期存單式的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債券,期限以中短期為主,均平價發行,利率略高於同期存款利率,單利計息。
貼現金融債券也稱貼水金融債券,是金融機構在一定期限內,按一定的貼現率,以低於券面金融的價格折價發行的一種債券。其券面金融就是到期兌付的本息合計數,因此利率和本金金額即發行價格則無需印製在券面上。其特點在於收益直觀、發行價格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是由金融機構發行的一種期限浮動式、利率與期限掛鉤並分段累進計息的金融債券。其顯著的特點是將利率按期限分為若干不同等級,分階段按相應等級利率累進計付利息。
例如3年期的金融債券,持有者在滿1年後即可兌付,滿1年兌付按9%利率計息;滿2年兌付的,第1年仍按9%計息,第2年按11%,若持有到期第3年按13%計息。
利息計算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方法,不足年的部分及期滿後的部分不計利息。這種債券償還期靈活,利率隨投資期浮動,對投資者也有較大的吸引力。
㈤ 回售資金發放是啥意思呀
股票債回售,換個意思表達可能更貼切:可轉換債券的回售。
可轉換債券: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證券。
回售條款: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低於轉換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有債券賣給發行人的行為。
㈥ 什麼叫債券發行期間凍結資金利息怎麼發債券資金還能凍結誰把它凍結了
舉個例子。
A公司要發行債券,而B公司想要購買A公司的債券。
這時,B公司就要先將購買債券的款項存到A公司指定的賬戶上。從存入時起,這筆資金就不能再用作其他方面了,這叫「凍結」。
在凍結期間,會產生存款利息,這部分利息歸A公司所有。產生的存款利息就叫「凍結期間的利息」。
㈦ 銀行金融債券的發放和吸收存款這兩種籌資途徑有什麼區別
金融債券是指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從融資方式上一般來說,銀行金融債券的發放屬於直接融資,吸收存款屬於間接融資。
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各具優點,又各有局限性。
直接融資優點主要有:
1,籌資方直接面對市場,籌資規模和風險度不受金融中介機構規模及風險管理的約束;
2,直接融資活動有較強的公開性;
3,直接融資活動還受公平性原則的約束。
直接融資局限性主要有:
1,籌資方直接憑借自己的資信度籌資,缺乏間接金融中介機構資信支撐,風險度較大;
2,直接融資缺乏融資中額度管理的靈活性;
3,直接融資的公開性要求,有時會與企業保守商業機密需求相沖突。
間接融資優點主要有:
1,各國對金融中介機構的監管比較嚴;
2,盡管銀行貸款審批較嚴,但對於有良好資信記錄的長期客戶,授信額度可以使企業的流動性資金需求及時獲得解決;
3,保密性較直接融資強。
間接融資局限性主要有:
1,由於金融中介機構割斷了市場最終資金需求者與最終供應者的聯系並集供求於一身,社會資金運行和資源配置的效率將較多地依賴於金融中介機構的素質,這不一定是好事;
2,銀行的外部監管和內部控制比較嚴格和保守,對新型產業、高風險項目的融資要求一般難以及時、盡量地滿足。
㈧ 發放債券什麼意思
不知道你所說的發放企業債券是什麼情況, 是指發行公司債券嗎.
目前發行公司債券按證券法第十六,十七條有以下基本規定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第十七條 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四)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五)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希望這個回答能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
你好
㈨ 1.證券賬戶購買債券的利息是每年發放還是拋出後或贖回後發放 2.債券到期後,資金是自動發放到賬戶嗎
證券賬戶購買債券的利息是每年發放是每年發放的(註:一般上市交易的債券都是每年支付一次利息,但有些國債是按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但是現在債券交易是按凈價交易,全價結算的,所謂的凈價就是不計算應計利息的債券交易價格,全價就是把凈價加上當期起息日到當天為止的應計利息,注意債券交易是按兌付日才支付利息或本金的,但是其利息計算則是按每天進行計算,作為應計利息項顯示在交易行情中,這個應計利息是債券交易的買方在交易時當前為止代為墊付應計利息的,要等到該期兌付日支付利息時才能真正的收到的。
債券到期後,相關的資金是自動發放到帳戶的,但前提是該債券發行者是沒有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