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資和自營都是證券公司拿自己的錢去投資
不同的是,直接投資一般都是設立一個子公司,投向是還沒上市的股權
(還沒上市,所以股權的流動性比較差)
自營業務投資的是已經上市的股票,以及債券(有些是有單獨的固定收益部)
Ⅱ 您好,請問我以前沒有券商經驗,想跳槽去券商做投資主辦,是否有可能,投資主辦多少年薪
進行產品和賬戶的日常投資運作、風險管理,定期對投資組合方案的執行情況以及業績表現進行總結,並對其他投資經理和投資經理助理的工作進行指導。任職資格的具體描述:1、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金融、經濟及相關專業; 2、40歲(含)以下,3年以上證券自營、資產管理或證券投資基金從業經歷,具備管理運作大資金經歷者優先考慮; 3、具備較強的宏觀經濟、行業、上市公司分析能力;具備財務分析、投資組合、投資估值、風險控制、資產配置戰略和技術等方面的先進理論知識;具備敏銳快捷的市場反應能力且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意識; 4、正直誠信、忠於職守、保守機密; 5、具有CPA、CFA資格者優先錄用。
從上述工作條件來看,沒有經驗是不行的,因為證券是一個對自我控制力以及執行力很強的行業,必須要有相關證書和從業經驗,並且還要有所建樹才行。工資要看是在哪個城市了,基本的工資就是12000左右
Ⅲ 券商的經營分析中:投資銀行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都具體是做什麼
開辦的券商,經營范圍就是:投資銀行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
Ⅳ 證券公司自營部是負責什麼工作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證券公司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用自己名義開設的證券賬戶買賣依法公開發行或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有價證券,以獲取盈利的行為。
而證券公司自營部就是操作證券公司資金的部門。
Ⅳ 證券公司自營與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參與資產管理的區別
規模控制:證券公司可以以自由資金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1個集合計劃的自由資金不得超過總規模的5%,且不超過2億員,參與多個集合計劃的不超過15%。
運作賬戶:自營自己名義開設的自營賬戶;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必須在專門賬戶中。
門檻不一樣:自營 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1億,凈資本5000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限定性>=3億 非限定性>=5億
*非拷貝,自己總結的*
Ⅵ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特別規定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2011年4月2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根據2012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明確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的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可以買賣本規定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證券。
第三條 證券公司可以委託具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或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的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
證券公司將自有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可的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或者委託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且投資規模合計不超過其凈資本80%的,無須取得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第四條 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等投資。
設立前款規定子公司的證券公司,應當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並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關於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規定,事先報經公司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批准。
證券公司不得為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子公司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第五條 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不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只能以對沖風險為目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第六條 證券公司與本規定有關事項的凈資本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此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