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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債券基金採用攤余成本法

發布時間: 2021-05-27 22:39:22

㈠ 攤余成本法的前景展望

對於基金投資者特別是貨幣市場基金投資者而言,「攤余成本法」是一個頗為熟悉的專用名詞,投資者不僅在貨幣市場基金,在中短債基金甚至債券基金的基金合同中,都經常看到這個名詞,看上去這一估值方法似乎是一個理所當然的方法。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就在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中短期債券基金的內部審核指引》後,相關部門又召開了會議,會議對中短債基金是否應該採用「攤余成本法」進行估值產生了較大分歧。有專業人士認為,中短債基金如果採用攤余成本法計價,存在掩蓋市場風險的可能。這位人士透露,他們在做貨幣市場基金的壓力測試時發現,就算是久期為180天以內的這類貨幣市場基金,對利率風險和贖回風險都有通不過測試的情況。對於久期長達3年的中短債基金來說,情況就更加不言而喻了。,對於中短債基金採用公允價值法更能反映該類型基金風險收益的真實情況。
有會計界人士認為,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品種其流動性很高,可視同現金,其成本價格與公允價值之間也不會有太大的偏離,在這個時候採用攤余成本法並輔以影子定價是可行的。而中短期債的久期是三年以下,其成本價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距會比較大,採用攤余成本法就顯然不合適。
雖然被訪的業內人士大多認為公允價值法更適合中短債基金,但他們承認,公允價值的確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以目前銀行間市場的交易現狀看,發現一個券種的公允價值是很困難的。與此同時,也有部分人士認為,攤余成本法輔以影子定價法在目前仍然適用。一方面,從目前情況看,攤余成本法和公允價值法這兩種估值方法估出來的基金凈值差異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大,並未頻繁出現攤余成本法估值與影子定價法估值偏離超過0.5%的情況;另一方面,公允價值應該有一個可靠的計量方法,公允價值應該具有可驗證性,這在目前還做不到。而且,在沒有獨立第三方提供債券報價的情況下,由基金管理人自己確定的公允價值有很大的主觀性。記者在采訪看上去意見相左的兩方人士後發現,爭議的症結在於,何為公允價值?誰來提供這個公允價值?這當中暗藏商機。記者了解到,不止一家機構在考慮成為債券價值發布商的可能。在上個月召開的中短債基金討論會上,也有人提出最好由第三方提供影子價格。而這次會議上下發的文件也提到「在沒有第三方機構對債券報價的情況下,由基金公司和託管行共同建立估值制度」,也就是說,第三方報價是最優選擇。看上去,提供債券報價的第三方有了萌芽的基礎。
此外,業內人士提醒,中短債基金估值方法的爭議還涉及市場營銷。這位人士表示,採用攤余成本法對市場營銷有利。一方面,凈值增長顯得較為平滑穩定,波動較小,這顯然是老百姓所喜歡的。另一方面,這種方法簡單易懂,特別在公布年化收益率的情況下,老百姓更容易接受。這些都會有利於基金的銷售。

㈡ 攤余成本法的概述

目前債券基金的估值方法主要有三種可以選擇:成本法、市價法和攤余成本法。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市價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例如:可能當時基金經理在市場上以90元錢折價買入一個票面價值為100元的債券,這當中便獲得了10元的收益,如果該債券是30天到期的話,那麼就將10元除以30天,將收益攤銷到每一天中。
這種方法在債券市場價格向上走的時候是平安無事的,但是當債券市場價格下跌時,這種方法則可能虛高了債券的凈值。再拿上面的例子來說,如果債券價格跌至80元,其實基金已經虧損,但用 「攤余成本法」計算,基金錶面上看並沒有虧損。而投資者在買賣的時候,卻在溢價買入和賣出該基金。
正是由於這種計算方法可能會隱藏風險,因此在「中短債基金」中還存在另一種參考計算方法——「影子定價法」。

㈢ 金融資產期末採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是什麼意思

1、金融資產期末採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是金融資產期末計量使用攤余成本法。

2、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3、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①實際利率法攤銷是折現的反向處理。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期末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 現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③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④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⑤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金融資產中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使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的,這是一個計量方式,期末攤余成本是其的賬面價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攤余成本只是用來算債券的實際利息收入的。

㈣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1.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1、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攤余成本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2、攤余成本法來計價主要反映了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這種收益主要體現在這種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資本增值方面應該很少,獲益的渠道不是資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這個方面,攤余成本計價可能更有利與該品種的發展,而且投資者也一目瞭然。

    3、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佔份額,因此成本法只適用於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且被投資公司非上市公司;若被投資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謹慎原則,應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重新確定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投資收益。

  2. 攤余成本法:所謂「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3. 成本法: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成本法(cost approach)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㈤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在哪裡

1、成本法是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

成本法(costapproach)是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

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佔份額,因此成本法只適用於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

2、攤余成本法則是在買入成本法基礎上考慮了買入時候的溢價或者折價,在持有期間進行攤銷,「相比」成本法更加公允一點,但使用攤余成本的前提是購買的債券要持有至到期,因為攤余成本是把買入的溢價或者折價在持有期間攤銷掉。

㈥ 請問下金融資產期末採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是什麼意思

金融資產期末採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是金融資產期末計量使用攤余成本法。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①實際利率法攤銷是折現的反向處理。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期末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 現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③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④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⑤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金融資產中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使用攤余成本進行計量的,這是一個計量方式,期末攤余成本是其的賬面價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攤余成本只是用來算債券的實際利息收入的。

㈦ 攤余成本法的對比差異

貨幣市場基金採用的攤余成本法與市場法的差異為:
攤余成本法來計價主要反映了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這種收益主要體現在這種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資本增值方面應該很少,獲益的渠道不是資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這個方面,攤余成本計價可能更有利與該品種的發展,而且投資者也一目瞭然。
攤余成本法配合影子價格的使用是當前市場環境下最優的債券基金會計核算原則,而使用公允的影子價格,並嚴格執行偏離度調整策略,是使用攤余成本估值方法的必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