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資銀行對新股上市的作用
他們的工作包括以下幾點:
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
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
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1)第一創業債券承銷擴展閱讀:
炒作規律:
1、當大盤處於下跌的末端,進入築底階段時,市場人氣低迷,新股開盤價較低,一般在50%以下,甚至一些股票接近發行價,此時是最佳的買入時期,一旦大盤反彈,該類股票會領漲。
如2003年1月6日上市的中信證券,處在大盤築底階段,其開盤價5.5元,當日報收5元,比發行價上漲10%,隨後在大盤反彈時,該股成為領頭羊。
2、當大盤處在上升階段:此時新股為平開高走,投資者可積極參與炒作。
3、當大盤處在上漲末端,市場人氣高漲,新股開盤價位很高,有的達到200%以上,一步到位,此時新股風險最大,一旦大盤從高位下跌,該類股票跌幅最大。如2004年2月19日上市的國通管業開盤當天達20.98元比發行價高200%,隨後在這次大盤下跌時,該股跌幅達40%。
『貳』 銀行承銷國有企業發行私募債有哪些風險
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
在私募股權投資中,由於存在較高的委託代理成本和企業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使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具有較高的風險。其風險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價值評估帶來的風險
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過程中,對被投資項目進行的價值評估決定了投資方在被投資企業中最終的股權比重,過高的評估價值將導致投資收益率的下降。但由於私募股權投資的流動性差、未來現金流入和流出不規則、投資成本高以及未來市場、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使得投資的價值評估風險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直接風險之一。
(2)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風險
這一點對科技型企業具有特殊意義,私募股權投資尤其是創業風險投資看重的是被投資企業的核心技術,若其對核心技術的所有權上存在瑕疵(如該技術屬於創業人員在原用人單位的職務發明),顯然會影響風險資本的進入,甚至承擔違約責任或締約過失責任。對於這一風險,企業一定要通過專業人士的評估,確認核心技術的權利歸屬。
(3)委託代理帶來的風險
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主要有兩層委託代理關系:第一層是投資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之間的委託代理,第二層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企業之間的委託代理。
第一層委託代理問題的產生主要是因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信息披露要求低,這就不能排除部分不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將嚴重侵害投資人的利益。
第二層委託代理問題主要是「道德風險」問題,由於投融資雙方的信息不對稱,被投資方作為代理人與投資人之間存在利益不一致的情況,這就產生了委託代理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可能損害投資者的利益。這一風險,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通過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製作規范的投融資合同並在其中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來進行防範,如對投資工具的選擇、投資階段的安排、投資企業董事會席位的分配等內容作出明確約定。
(4)退出過程中的風險
我國境內主板市場上市標准嚴格,對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企業經營業績和無形資產比例都有嚴格的要求;中小企業難於登陸主板市場,而新設立的創業板市場「僧多粥少」,難於滿足企業上市的需求;產權交易市場性質功能定位不清,缺乏統一、透明、科學的交易模式以及統一的監管,這無疑又為特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者增加了退出風險。
但私募基金的風險可以靠合理的風險管理來降低:
私募股權投資是一種高收益的投資方式,伴隨著高收益的是高風險。隨著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不斷發展,已經形成了許多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方法。
(1)合同約束機制
事前約定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是所有商業活動都會採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風險規避措施。為防止企業不利於投資方的行為,保障投資方利益,投資方會在合同中詳細制定各種條款,如肯定性和否定性條款、股份比例的調整條件條款、違約補救條款和追加投資的優先權條款等。
(2)分段投資
分段投資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有效控制風險,避免企業浪費資金,對投資進度進行分段控制,只提供確保企業發展到下一階段所必需的資金,並保留放棄追加投資的權利和優先購買企業追加融資時發行股票的權利。如果企業未能達到預期的盈利水平,下一階段投資比例就會被調整,這是監督企業經營和降低經營風險的一種方式。
(3)股份調整條款
與其他商業活動相同的是,私募股權投資在合同中可以約定股份調整條款來控制風險。股份調整是私募股權投資中重要的控制風險的方法,通過優先股和普通股轉換比例的調整來相應改變投資方和企業之間的股權比例,以約束被投資企業作出客觀的盈利預測、制定現實的業績目標,同時也激勵企業管理者勤勉盡責,追求企業最大限度的成長,從而控制投資風險。
(4)復合式證券工具
復合式證券工具通常包括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可認股債券等,它結合了債務投資和普通股股權投資的優點,可以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分享企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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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打新股 創業板b算市值嗎
只有A股市場的流通股才算,所以你說的創業板B是不算市值的
『肆』 證券發行與承銷的相關圖書
書名: 證券發行與承銷
作者:中國證券業協會編
出版社: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5-1
印刷時間: 2009-5-1
字數: 487000
頁數: 507
開本: 16開
ISBN : 9787509513743
包裝: 平裝
定價: 47.00元 第一章 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
第一節 投資銀行業務概述
第二節 投資銀行業務資格
第三節 投資銀行業務的內部控制
第四節 投資銀行業務的監管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第二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債券
第三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第四節 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五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
第六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 企業的股份制改組
第一節 企業股份制改組的目的、要求和程序
第二節 股份制改組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報表審計和法律審查
第四章 公司融資
第一節 公司融資概述
第二節 公司融資成本
第三節資本結構理論
第四節 公司融資方式選擇
第五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准備和推薦核准程序
第一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輔導
第二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准備
第三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和推薦核准
第六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操作
第一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估值和詢價
第二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方式
第三節 發行准備、費用和後期工作
第四節 股票的發行上市保薦
第七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第一節 信息披露概述
第二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
第三節股票發行公告
第四節 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八章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第一節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准備工作
第二節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推薦核准程序
第三節 發行新股的發行方式和發行上市操作程序
第四節 與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有關的信息披露
第九章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第一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准備工作
第二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申報與核准
第三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
第四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信息披露
第十章 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一節 我國國債的發行與承銷
第二節 我國金融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三節 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四節 公司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五節 企業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六節 中期票據的發行與承銷
第七節 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八節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九節 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十一章 外資股的發行
第一節境內上市外資股的發行
第二節 H股的發行與上市
第三節 內地企業在香港創業板的發行與上市
第四節 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境外上市
第五節 外資股招股說明書的製作
第六節國際推介與分銷
第十二章公司收購與資產重組
第一節公司收購概述
第二節上市公司收購
第三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第四節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
第五節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向外商的轉讓
第六節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
第七節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後記 上半年版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頁碼:417 頁
·出版日期:2010年2月·ISBN:9787509513798
·條形碼:9787509513798
·版本:第1版
·裝幀:平裝
·開本:16
·正文語種:中文
·叢書名: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
內容簡介
《證券發行與承銷》(2009-2010)內容主要包括:第一章 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等等。 下半年版
書 名:證券發行與承銷
作者:證券業從資格考試輔導叢書編寫組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0年6月1日
ISBN: 9787509522639
開本: 16開
定價: 35.00元
內容簡介
《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證券發行與承銷》內容簡介:2010年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日漸臨近,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在較短時間內掌握考點中的重點與難點,迅速提高應試能力和答題技巧,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組織了一批國內優秀的證券考試輔導專家,精心編寫了這套「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2010)」。
本套輔導叢書以教材、大綱為藍本,以考試重點、難點、考點為主線,每章都設計了近200道習題,涵蓋了教材里80%的內容,可以幫助考生加深對考試需要掌握和熟悉的內容的理解和把握,達到事半功倍的復習效果。
另外,我們還設計了兩套模擬試題,希望考生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以熟悉考試進程,合理安排時間。需要指出的是,由於證券業從業考試採用從題庫隨機抽題的方式考核廣大考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所以考試的難度與模擬試題可能會有所差異。
盡管我們對《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證券發行與承銷》精心編寫,認真審核,但是由於時間倉促,遺漏與錯誤在所難免,懇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正。
另外,輔導叢書只是一種輔助的學習手段,廣大讀者或考生應以教材為本,精雕細鏤地打造自己堅實的知識基礎,以「不變」的知識應對「萬變」的題型。
我們希望《2010版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輔導叢書:證券發行與承銷》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順利通過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
最後,預祝各位考生2010年證券考試之路一帆風順! 第一章 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三章 企業的股份制改組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四章 公司融資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五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准備和推薦核准程序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六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操作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七章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八章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九章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發行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十章 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十一章 外資股的發行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第十二章 公司收購與資產重組
練習題
練習題參考答案
模擬測試題(一)
模擬測試題(二) 作者:中國證券業協會 編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出處日期:2011年6月
ISBN:9787509522233
定價:47元
內容簡介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發展趨勢日漸顯著,不斷提高證券經營機構的競爭能力和風險控制水平,提升證券業從業人員和廣大證券市場參與者整體素質,顯得尤為重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定,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參加從業資格考試並取得從業資格。凡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都可參加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上述規定對擴大證券市場從業人員隊伍,提高證券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規范證券業從業人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圖書目錄
第一章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
第一節投資銀行業務概述
第二節投資銀行業務資格
第三節投資銀行業務的內部控制
第四節投資銀行業務的監管
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一節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第二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債券
第三節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第四節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五節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
第六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企業的股份制改組
第一節企業股份制改 內容簡介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統編教材(2012)》實現了五個方面的更新:一是更新教材中的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包括最近發布(或修訂)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關於新股發行定價相關問題的通知》等,做到與現行的法規同步;二是更新教材中的基本理論和關鍵技術,包括歷次G20會議關於金融改革的內容、投資理論的最新發展、金融工程的核心分析原理、無套利定價、套利基本原則、行業景氣分析、公司償債能力分析等,做到與當前的理論與技術前沿同步;三是更新教材中的有關數據,包括股票、債券、基金、金融衍生品各個細分市場、產品、業務、組織的最新數據,做到與當前的市場進程同步;四是更新教材中的有關業務,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與承銷、內地企業在香港創業板發行與上市、借殼上市活動、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分級基金、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等,做到與當前的市場發展同步;五是更新教材中的基本表述,包括代辦股份轉讓規則、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中通常應當披露的資產評估信息、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制度、證券公司信息隔離牆制度、生產者價格指數、宏觀經濟運行景氣指標、社會融資總額相關內容、外匯占款相關內容、主權債務相關內容等,做到與考生的要求同步 。
在歷時近九個月的2012年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及教材修訂工作中,涉及資格考試大綱總共約980個知識點的確認、評估和處理,做到整套統編教材五本共54章逐字逐句的研讀、斟酌、修訂,對內容進行整體布局,協調統一。
目錄
第一章證券經營機構的投資銀行業務
第一節投資銀行業務概述
第二節 投資銀行業務資格
第三節 投資銀行業務的內部控制
第四節 投資銀行業務的監管
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第二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債券
第三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第四節 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五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
第六節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企業的股份制改組
第一節 企業股份制改組的目的、要求和程序
第二節 企業股份制改組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報表審計和法律審查
第四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准備和推薦核准程序
第一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准備
第二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輔導和推薦核准
第五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操作
第一節 中國證監會關於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第二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估值和詢價
第三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方式
第四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
第五節 股票的上市保薦
第六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信息披露
第一節信息披露概述
第二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及其摘要
第三節 股票發行公告及發行過程中的有關公告
第四節 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五節 創業板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要求
第七章上市公司發行新股並上市
第一節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准備工作
第二節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推薦核准程序
第三節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發行方式和發行上市操作程序
第四節 與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有關的信息披露
第八章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並上市
第一節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准備工作
第二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申報與核准
第三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
第四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信息披露
第五節 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
第九章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一節 國債的發行與承銷
第二節 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三節 金融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四節 企業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五節 公司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六節 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七節 中期票據的發行與承銷
第八節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
第九節 證券公司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十節 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十一節 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的發行與承銷
第十章外資股的發行
第一節境內上市外資股的發行
第二節 H股的發行與上市
第三節 內地企業在香港創業板的發行與上市
第四節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境外上市
第五節 外資股招股說明書的製作
第六節 國際推介與分銷
第十一章公司收購
第一節公司收購概述
第二節 上市公司收購
第三節 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第四節 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
第十二章公司重組與財務顧問業務
第一節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
第二節 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
後記
『伍』 ipo承銷商和保薦人有什麼區別
ipo是一個證券經營機構,而保薦人是上市推薦人。
1、IPO主承銷商(Lead
Underwriter),是指在股票發行中獨家承銷或牽頭組織承銷團經銷的證券經營機構。主承銷商是股票發行人聘請的最重要的中介機構。
2、它既是股票發行的主承銷商,又是發行人的財務顧問,且往往還是發行人上市的推薦人。當一家企業決定發行股票後,往往會有幾家、十幾家甚至幾十家證券經營機構去爭取擔任主承銷商,競爭十分激烈。承銷商越多,可以觸及的潛在購買者也就越多,股票也就更容易賣出,有利於推高股票發行價,增強流通性。
3、保薦人(Sponsor)實質上類似於上市推薦人,在聯交所的主板上市規則中關於保薦人的規定也類似於上交所對於上市推薦人的規定,主要職責就是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上市,並對申請人適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確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責任義務等負有保證責任。
4、盡管聯交所建議發行人上市後至少一年內維持保薦人對他的服務,但保薦人的責任原則上隨著股票上市而終止。香港推出創業板後,保薦人制度的內涵得到了拓展,保薦人的責任被法定延續到公司上市後的兩年之內。
『陸』 創業板中小板新股用什麼市值配售
創業板中小板新股用深市股票市值配售
2014年新股重啟,伴隨著新一輪發行制度的改革。相比以往,新股申購的規則發生了不少改變。對於有意打新股的投資者,首先需要弄清楚新的「玩法」。此外,在密集新股的發行之下,若能找到申購新股最優申購策略,無疑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方便投資者順利申購新股,我們集中收集了投資者有關網上申購業務的問題,進行解答,詳解新股申購新規,敬請投資者關注。
問:按市值申購與以往的市值配售、資金申購主要差別在哪裡?
答:按市值申購指的是投資者必須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萬元以上和繳納足額的資金,才能參與新股網上申購。同時投資者申購數量不能超過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且不得超過持有市值對應的可申購額度。
問:投資者網上申購新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根據《網上發行申購實施辦法》,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問:投資者持有市值是什麼?市值配售包括的證券種類有哪些?是否包括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
答:資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為申購日,下同),包括本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優先股、B股、基金、債券或其他證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不包括在申購市值范圍內。
問:網上申購數量受到哪些限制?
答:投資者網上申購數量不得超過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過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且必須足額繳款。
問:投資者如有多個證券賬戶,應如何申購新股?持有市值如何計算? >答:對於每隻新股發行,有多個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有市值的賬戶申購一次,如多次申購,僅第一筆申購有效。有多個賬戶的投資者,其持有市值將合並計算。
問:同一天的股票市值可以重復使用嗎?申購資金可以重復使用嗎?
答:同一天的市值可以重復使用,比如說,當天有多隻新股發行的,投資者可以用已確定的市值重復參與多隻新股的申購。但申購資金不能重復使用,投資者對一隻股票進行有效申購後,相應資金即被凍結,這部分資金不能再用於其他新股的申購,若還要申購其他新股,則還需使用與其他所申購新股數量相匹配的資金進行申購。
問:請問投資者只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過1萬元,可以參與深圳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資金申購業務嗎?
答:滬深兩市的市值不能合並計算,申購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場的市值。
按市值申購的流程舉例如下: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時定於T日在深交所進行網上申購,網上發行量分別為5000萬股和2000萬股,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分別為5萬股和2萬股,發行價格都為10元。
T-2日,按照新辦法,只有投資者至少擁有1萬元市值的股票,才能夠獲得對應額度新股申購的權利。申購日前兩個交易日收市後,投資者張某持有深市非限售A股股份在前20個交易日(包括當天)的每日平均市值為20.9萬元,則張某能夠獲配41個申購單位,可申購新股41×500=20500股。這一可申購額度少於甲公司的5萬股申購上限,超過了乙公司的2萬股申購上限。因此,張某最多隻能申購甲公司20500股,乙公司20000股,超過部分為無效申購。
T日,網上申購。張某向資金賬戶內足額存入了405000元,然後在交易時間內向深交所申購了甲公司20500股和乙公司20000股新股。
T+2日,公布中簽率、中簽號
T+3日,未中簽資金全部解凍
注意:以上T+N日為交易日,遇周六、周日順延
『柒』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屬於什麼公司性質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屬於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成員,前身為1991年8月創立的平安保險證券業務部,目前擁有平安財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期貨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平安磐海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共四家子公司。憑借平安集團雄厚的資金、品牌和客戶優勢,秉承"穩中思變,務實創新"的經營理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合規和風險控制體系,各項業務均保持穩健增長,成為全國綜合性主流券商之一。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凈資產85.5億元,總資產323.3 億元。2013年4月,公司注冊資本增加到55億元。
作為首批具有主承銷資格的券商之一,公司投資銀行業務憑借在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優勢,在股票承銷與保薦上市、收購兼並等方面成績卓越,擁有逾百家股權融資和逾百家財務顧問項目的成熟運作經驗。2010-2011年股票主承銷家數、IPO承銷家數、中小板IPO保薦家數、創業板IPO保薦家數排名全國第一,股票主承銷規模連續兩年占據同業前三強。2012年,投行業務主承銷14家IPO及2家再融資項目,發行家數和IPO承銷收入均位居行業前三。曾連續四年榮膺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最佳保薦機構"。
公司固定收益業務各業績指標穩居行業前列,曾為鐵道部、中鋁公司、海螺水泥等數十家大型企業提供長期、優質的債券融資服務。2012年,主承銷發行信用債債券42家,市場排名第五,私募發行次級債2家,中小企業私募債8家,主承銷200億12鐵道債四期,90億12平安壽險次級債,30億12平安產險次級債等超大型項目。銀行間債券綜合交易量達2萬億,市場排名第四,2010-2012連續三年位列上海證券交易所一級交易商第二名。2012年累計承銷國債220億,位列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券商類)綜合第五名,2008-2011年,連續四年榮獲中國財政部頒發"記賬式國債承銷優秀獎"。
公司經紀業務擁有約1500名專業銷售人員,在全國34個城市擁有44家營業部,初步形成立足深圳、輻射全國的服務網路體系。經紀業務積極探索證券產品、技術和服務的改良創新,致力打造高素質的銷售團隊、專業化的投資顧問團隊及客戶服務團隊,滿足客戶多元化投資需求。2012年,正式發布安e理財終端通道類產品及服務,為客戶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務和產品。
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團隊致力提供滿足客戶需求的產品,運用科學的投資目標管理體系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資管服務。2012年,憑借穩健的投資風格,資管團隊及所管理產品獲上海證券報等主流財經媒體頒發綜合五星管理人、最佳股票型券商集合理財計劃等獎項。2012年底,資產管理規模突破百億,產品投資業績穩健良好。
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致力於打造具有核心優勢的資券管理平台,先後獲得上交所約定購回創新業務資格、轉融通業務試點資格,深交所約定購回業務資格。融資融券業務客戶量、業務規模、業務收入逐年大幅增長,深市約定購回業務列行業前三。
公司研究團隊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專業、客觀的研究成果,在宏觀經濟、股票策略與資產配置、大金融、大消費、大製造和新興產業等研究領域,建立了競爭優勢和影響力。股票銷售交易團隊以研究和專業銷售、交易服務為基礎,構建專業機構投資者和企業客戶的綜合金融服務平台,大力開拓大宗交易、質押融資、融資融券等各項創新業務。
公司投資交易業務組建了具有國際水準的對沖投資團隊,自主開發交易平台,創造了穩定收益的投資模式,收益率大幅領先市場同類產品,並位列滬深300ETF做市商前兩名,占市場流量15%。同時大力發展第三方理財、結構化及衍生產品,為公司提供更豐富的產品服務。
未來,平安證券將繼續依託集團綜合金融優勢,秉承差異化、獨特的增值服務理念,持續推進「積累客戶、積累資產、創造產品、創造交易」的核心發展戰略,以滿足客戶多元金融需求為宗旨,致力成為國內最專業的證券服務商。
『捌』 什麼叫"銀行投資"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並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於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於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
投資銀行的起源和發展
在美國,投資銀行往往有兩個來源:一是由商業銀行分解而來,典型的例子如摩根士丹利;二是由證券經紀人發展而來,典型的例子如美林證券。美國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離發生在1929年的大股災之後,當時聯邦政府認為投資銀行業務有較高的風險,禁止商業銀行利用儲戶的資金參加投行業務,結果一大批綜合性銀行被迫分解為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銀行分解為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摩根士丹利以及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的摩根大通。但是在歐洲,各國政府一直沒有頒布這樣的限制,投資銀行業務一般都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所以形成了許多所謂的「全能銀行」(Universal Bank)或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如德意志銀行、荷蘭銀行、瑞士銀行、瑞士信貸銀行等等。事實證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由同一金融機構完成,在歐洲不但沒有引起金融危機,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融資效率,降低了金融系統的風險。
投資銀行業務的利潤是很高的。以最常見的股票發行業務為例,投資銀行一般要抽取5%-10%的傭金,也就是說,如果客戶發行價值100億美圓的股票,投資銀行就要吃掉5億-10億美圓。債券發行業務的利潤相對較少,但風險也較小。除此之外,兼並重組與破產清算是投資銀行近年來的主要利潤增長點,近年來歐美發生的大型兼並案,背後往往都有投資銀行的推波助瀾。
1990年代以後,世界投資銀行的格局逐漸發生了變化。一方面,兼並風潮席捲美國金融界,出現了花旗集團、摩根大通(即JP摩根)、美國銀行等大型金融集團,它們都希望進入對利潤豐厚的投資銀行領域;另一方面,華爾街的投資銀行與證券分析業務離的太近,許多投資者和媒體認為,投資銀行僱用的分析師難以保證獨立性,從而對投資銀行的商業道德產生了懷疑。但是,如果投資銀行和證券分析業務真的完全分離,投資銀行業務將成為無源之水,證券分析業務則將喪失豐厚的利潤提成,兩者都難以生存。相比之下,商業銀行經營投資銀行業務有先天優勢,它可以利用與各大企業的存款、貸款關系網爭取到許多客戶,不用像傳統的投資銀行那樣依靠證券分析和咨詢吸引客戶。商業銀行擁有更充足的資金和更良好的信譽,它們主要缺乏的是投資銀行領域的業務經驗。
投資銀行的類型
當前世界的投資銀行主要有四種類型:
⑴ 獨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全世界范圍內廣為存在,美國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頓公司、日本的野村證券、大和證券、日興證券、山一證券、英國的華寶公司、寶源公司等均屬於此種類型,並且,他們都有各自擅長的專業方向。
⑵ 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商人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對現存的投資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屬公司形式從事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
⑶ 全能性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主要在歐洲大陸,他們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
⑷ 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的業務
經過最近一百年的發展,現代投資銀行已經突破了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交易經紀、證券私募發行等傳統業務框架,企業並購、項目融資、風險投資、公司理財、投資咨詢、資產及基金管理、資產證券化、金融創新等都已成為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組成。
⑴ 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
第四種:贊助推銷。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現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⑵ 證券經紀交易。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作為交易商,投資銀行有自營買賣證券的需要,這是因為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必須要保證這些資產的保值與增值。此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無風險套利和風險套利等活動。
⑶ 證券私募發行。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發行不受公開發行的規章限制,除能節約發行時間和發行成本外,又能夠比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相同結構的證券給投資銀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來私募發行的規模仍在擴大。但同時,私募發行也有流動性差、發行面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⑷ 兼並與收購。企業兼並與收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與經紀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以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並購活動,如:尋找兼並與收購的對象、向獵手公司和獵物公司提供有關買賣價格或非價格條款的咨詢、幫助獵手公司制定並購計劃或幫助獵物公司針對惡意的收購制定反收購計劃、幫助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此外,並購中往往還包括「垃圾債券」的發行、公司改組和資產結構重組等活動。
⑸ 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對一個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策劃安排的一攬子融資的技術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賴該經濟單位的現金流量和所獲收益用作還款來源,並以該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借款擔保。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它將與項目有關的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等緊密聯系在一起,協調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一起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而通過發行債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賣、抵押貸款等形式組織項目投資所需的資金融通。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工作是:項目評估、融資方案設計、有關法律文件的起草、有關的信用評級、證券價格確定和承銷等。
⑹ 公司理財。公司理財實際上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而提供咨詢、策劃或操作。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市場、某種產品或證券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提供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分析資料;第二類是在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時,幫助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種重要的投資工具,它由基金發起人組織,吸收大量投資者的零散資金,聘請有專門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專家進行投資並取得收益。投資銀行與基金有著密切的聯系。首先,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發起人,發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資銀行可作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承銷人,幫助基金發行人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
⑻ 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是投資銀行所承擔的對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投資銀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是連結一級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市場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梁。習慣上常將投資咨詢業務的范疇定位在對參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⑼ 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經過投資銀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資產作為擔保而進行的證券發行,是一種與傳統債券籌資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發起人將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分類整理為一批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交易組織,即金融資產的買方(主要是投資銀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組織以買下的金融資產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用於收回購買資金。這一系列過程就稱為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證券即資產證券為各類債務性債券,主要有商業票據、中期債券、信託憑證、優先股票等形式。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本金、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於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即資產債務人償還的到期本金與利息。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於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人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⑽ 金融創新。根據特性不同,金融創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為三類:期貨類、期權類、和調期類。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種,即套利保值、增加回報和改進有價證券的投資管理。通過金融創新工具的設立與交易,投資銀行進一步拓展了投資銀行的業務空間和資本收益。首先,投資銀行作為經紀商代理客戶買賣這類金融工具並收取傭金;其次,投資銀行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入,因為投資銀行往往首先作為客戶的對方進行衍生工具的買賣,然後尋找另一客戶作相反的抵補交易;第三,這些金融創新工具還可以幫助投資銀行進行風險控制,免受損失。金融創新也打破了原有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的界限和傳統的市場劃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爭。
⑾ 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指對新興公司在創業期和拓展期進行的資金融通,表現為風險大、收益高。新興公司一般是指運用新技術或新發明、生產新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卻充滿了極大風險的公司。由於高風險,普通投資者往往都不願涉足,但這類公司又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因而為投資銀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投資銀行涉足風險投資有不同的層次:第一,採用私募的方式為這些公司籌集資本;第二,對於某些潛力巨大的公司有時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第三,更多的投資銀行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向這些公司提供資金來源。
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一般而言,一個投資銀行採用的組織結構是與其內部的組建方式和經營思想密切相關的。現代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形式主要有三種。
⑴ 合夥人制。合夥人公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擁有公司並分享公司利潤,合夥人即為公司主人或股東的組織形式。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共享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無限責任;它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
⑵ 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職能上沒有緊密聯系的資本或公司相互合並而形成規模更大的資本或公司。本世紀六十年代以後,在大公司生產和經營多元化的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是被收購或聯合兼並成為混合公司的重要對象。這些並購活動的主要動機都是為了擴大母公司的業務規模,在這一過程中,投資銀行逐漸開始了由合夥人制向現代公司制度的轉變。
⑶ 現代公司制。現代公司制度賦予公司以獨立的人格,其確立是以企業法人財產權為核心和重要標志的。法人財產權是企業法人對包括投資和投資增值在內的全部企業財產所享有的權利。法人財產權的存在顯示了法人團體的權利不再表現為個人的權利。現代公司制度使投資銀行在資金籌集、財務風險控制、經營管理的現代化等方面都獲得較傳統合夥人制所不具備的優勢。
投資銀行的起源與沿革
現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產生於歐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紀眾多銷售政府債券和貼現企業票據的金融機構演變而來的。投資銀行的早期發展主要得益於以下四方面因素。
⑴ 貿易活動的日趨活躍。伴隨著貿易范圍和金額的擴大,客觀上要求融資信用,於是一些信譽卓越的大商人便利用其積累的大量財富成為商人銀行家,專門從事融資和票據承兌貼現業務,這是投資銀行產生的根本原因。
⑵ 證券業的興起與發展。證券業與證券交易的飛速發展是投資銀行業迅速發展的催化劑,為其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天地。投資銀行則作為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人逐步奠定了其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地位。
⑶ 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資本主義經濟的飛速發展給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造成了巨大的壓力,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十八、十九世紀歐美掀起了基礎設施建設的高潮,這一過程中巨大的資金需求使得投資銀行在籌資和融資過程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⑷ 股份公司制度的發展。股份制的出現和發展,不僅帶來了西方經濟體制中一場深刻的革命,也使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和社會公眾之間資金中介的作用得以確立。
20世紀前期,西方經濟的持續繁榮帶來了證券業的高漲,把證券市場的繁華交易變成了一種狂熱的貨幣投機活動。商業銀行憑借其雄厚的資金實力頻頻涉足於證券市場,甚至參與證券投機;同時,各國政府對證券業缺少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機構來規范其發展,這些都為1929—19933年的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經濟危機直接導致了大批投資銀行的倒閉,證券業極度萎靡。這使得各國政府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信用的盲目擴張和商業銀行直接或間接地捲入風險很大的股票市場對經濟安全是重大的隱患。1933年後,美英等國將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業務分開,並進行分業管理,從此,一個嶄新的獨立的投資銀行業在經濟危機的蕭條中崛起。
經過經濟危機後近三十年的調整,投資銀行業再次迎來了飛速的發展。七十年代以來,抵押債券、一攬子金融管理服務、杠桿收購(LBO)、期貨、期權、互換、資產證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使得金融行業,尤其是證券行業成為變化最快、最富革命性和挑戰性的行業之一。這種創新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正在繞過分業管理體制的約束,互相侵蝕對方的業務,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混業及其全球化發展的趨勢已經變得十分強大。
投資銀行的發展趨勢
近二十年來,在國際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趨勢下,投資銀行業完全跳開了傳統證券承銷和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躋身於金融業務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這些變化不斷改變著投資銀行和投資銀行業,對世界經濟和金融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已形成鮮明而強大的發展趨勢。
⑴ 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趨勢。六、七十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開始逐漸放鬆了金融管制,允許不同的金融機構在業務上適當交叉,為投資銀行業務的多樣化發展創造了條件。到了八十年代,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創新工具的不斷發展完善,更進一步強化了這一趨勢的形成。如今,投資銀行已經完全跳出了傳統證券承銷與證券經紀狹窄的業務框架,形成了證券承銷與經紀、私募發行、兼並收購、項目融資、公司理財、基金管理、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風險投資等多元化的業務結構。
⑵ 投資銀行的國際化趨勢。投資銀行業務全球化有深刻的原因,其一,全球各國經濟的發展速度、證券市場的發展速度快慢不一,使得投資銀行紛紛以此作為新的競爭領域和利潤增長點,這是投資銀行向外擴張的內在要求。其二,國際金融環境和金融條件的改善,客觀上為投資銀行實現全球經營准備了條件。早在六十年代以前,投資銀行就採用與國外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幫助本國公司在海外推銷證券或作為投資者中介進入國外市場。到了七十年代,為了更加有效的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各大投資銀行紛紛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分支機構。八十年代後,隨著世界經濟、資本市場的一體化和信息通訊產業的飛速發展,昔日距離的限制再也不能成為金融機構的屏障,業務全球化已經成為投資銀行能否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佔領制高點的重要問題。
⑶ 投資銀行業務專業化的趨勢。專業化分工協作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要求,在整個金融體系多樣化發展過程中,投資銀行業務的專業化也成為必然,各大投資銀行在業務拓展多樣化的同時也各有所長。例如,美林在基礎設施融資和證券管理方面享有盛譽、高盛以研究能力及承銷而聞名、所羅門兄弟以商業票據發行和公司購並見長、第一波士頓則在組織辛迪加和安排私募方面居於領先。
⑷ 投資銀行集中化的趨勢。五、六十年代,隨著戰後經濟和金融的復甦與成長,各大財團的競爭與合作使得金融資本越來越集中,投資銀行也不例外。近年來,由於受到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競爭,如收益債券的運銷、歐洲美元辛迪加等,更加劇了投資銀行業的集中。在這種狀況下,各大投資銀行業紛紛通過購並、重組、上市等手段擴大規模。例如美林與懷特威爾德公司的合並、瑞士銀行公司收購英國的華寶等。大規模的並購使得投資銀行的業務高度集中,1987年美國25家較大的投資銀行中,其中最大的3家、5家、10家公司分別占市場證券發行的百分比為41.82%、64.98%、87.96%。
投資銀行在中國
我國的投資銀行業務是從滿足證券發行與交易的需要不斷發展起來的。從我國的實踐看,投資銀行業務最初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商業銀行不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資產量最大的金融機構。八十年代中後期,隨著我國開放證券流通市場,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漸被分離出來,各地區先後成立了一大批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體系。在隨後的十餘年裡,券商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但是,除了專業的證券公司以外,還有一大批業務范圍較為寬泛的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與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在從事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
我國的投資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全國性的,第二種是地區性的,第三種是民營性的。全國性的投資銀行又分為兩類:其一是以銀行系統為背景的證券公司;其二是以國務院直屬或國務院各部委為背景的信託投資公司。地區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省市兩級的專業證券公司和信託公司。以上兩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依託國家在證券業務方面的特許經營權在我國投資銀行業中占據了主體地位。第三類民營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一些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他們絕大多數是從過去為客戶提供管理咨詢和投資顧問業務發展起來的,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在企業並購、項目融資和金融創新方面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正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領域的又一支中堅力量。
我國現代投資銀行的業務從發展到現在只有短短不到十五年的時間,還存在著諸如規模過小、業務范圍狹窄、缺少高素質專業人才、過度競爭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我國的投資銀行業正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大的市場需求,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迅速發展和不斷深化,社會經濟生活中對投融資的需求會日益旺盛,國有大中型企業在轉換經營機制和民營企業謀求未來發展等方面也將越來越依靠資本市場的作用,這些都將為我國投資銀行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投資銀行:是經營資本的行業,其主要作用是為資金的使用者和供應者手中的賦閑資源提供配置和組合的中介服務,從而為雙方提供資源共享所創造的收益。(它是對資本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的組合和運作)
意義:投資銀行的市場中介作用是市場經濟的充分體現。
伴隨金融產品的衍生,投資銀行業務范圍有放大的趨勢,特別是大的投資銀行發散出來的小的投資銀行機構。它在發達國家的市場中始終處於核心地位。
主要產品:金融能力(建立在對經濟和業務的財務分析基礎之上)
財務建議(包括適宜的利率水平、認購價格及投資者的需求預期)
主要的收入:傭金
資金的有效使用是投資銀行的思維核心
投行的歷程:
1.14世紀義大利商人發明的「銀行承兌匯票」
2.18世紀英國倫敦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投資銀行家產生
3.製造業的競爭促使了一批專門承接海外貿易和出口業務財務風險的承兌商號和商人,又稱商人銀行
4.美國內戰期間出現的政府債券和鐵路債券成為美投行的起源。(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使得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業務嚴格分離)
5.二戰後投行依然在資金籌措和企業投資領域佔有優勢,但已不再是純粹的證券承銷商
五次並購:
一.19世紀60到70年代,主要是規模經營基礎上的橫向並購
二.20世紀20到30年代,主要是整合主產業和關聯產業的產品鏈條,形成原材料采購機械加工和製造、市場銷售等流程作業一體化系統,即縱向並購
三.20世紀50年代的混合和跨行業並購
四.20世紀80年代盛行杠桿收購,垃圾債券為企業並購提供資金支持
五.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其風險資本投資和公眾化融資迅速推廣和普及了新技術的應用
經營模式:分離式(中美)、全能式(德、瑞士、荷蘭)
四種定義:
一.任何經營華爾街業務(銀行業務、承銷業務、交易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廣義)
二.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銀行或金融機構(證券包銷、基金管理、公司資本籌集、收購兼並、項目融資、風險資本、公司理財、財務顧問,不包括向散戶出售證券、對消費者提供不動產中介和抵押、保險產品)(最佳)
三.只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即證券承銷、兼並收購(狹義)
四.從事一級市場的證券承銷和二級市場的證券交易(不和時宜)
(大投行可以用第二個,小投行則限定在與資本市場有關的證券承銷發行、企業融資、收購兼並)
美式投行—投行或證券公司—分業經營
分類:國別和傳統習慣
英式投行—商人銀行—貨幣市場存貸和證券承銷
德式投行—綜合銀行—無專門的投行
規模和業務能力:國際級超大型投行、國家級、地區性投行、專業性投行
獨立性投行和商業銀行所控制的投行(高盛、美林、財務和業務獨立性 摩根*斯坦利、第一波士頓、日本野村、日興、華寶)
綜合性投行和大型跨國公司的財務公司
職能:金融中介、創造證券市場流動性、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集中、金融創新、促進產融結合和培育企業家
業務分類:傳統——證券發行承銷、證券經紀、做市及證券私募
現代——兼並收購、項目融資、風險資本、財務顧問
其他——投資顧問、投資咨詢、資產證券化
『玖』 投資銀行在股票發行中的作用
投資銀行相當於資本市場的中介
他們在股票發行中是經濟人的作用
他們的工作包括以下幾點:
⑴ 證券承銷。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 第四種:贊助推銷。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現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⑵ 證券經紀交易。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中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為做市商,在證券承銷結束之後,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並維持市場價格的穩定。作為經紀商,投資銀行代表買方或賣方,按照客戶提出的價格代理進行交易。作為交易商,投資銀行有自營買賣證券的需要,這是因為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必須要保證這些資產的保值與增值。此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上進行無風險套利和風險套利等活動。
⑶ 證券私募發行。證券的發行方式分作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兩種,前面的證券承銷實際上是公募發行。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就是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僅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發行不受公開發行的規章限制,除能節約發行時間和發行成本外,又能夠比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相同結構的證券給投資銀行和投資者帶來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來私募發行的規模仍在擴大。但同時,私募發行也有流動性差、發行面窄、難以公開上市擴大企業知名度等缺點。
⑷ 兼並與收購。企業兼並與收購已經成為現代投資銀行除證券承銷與經紀業務外最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投資銀行可以以多種方式參與企業的並購活動,如:尋找兼並與收購的對象、向獵手公司和獵物公司提供有關買賣價格或非價格條款的咨詢、幫助獵手公司制定並購計劃或幫助獵物公司針對惡意的收購制定反收購計劃、幫助安排資金融通和過橋貸款等。此外,並購中往往還包括「垃圾債券」的發行、公司改組和資產結構重組等活動。
⑸ 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對一個特定的經濟單位或項目策劃安排的一攬子融資的技術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賴該經濟單位的現金流量和所獲收益用作還款來源,並以該經濟單位的資產作為借款擔保。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它將與項目有關的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投資者與項目發起人等緊密聯系在一起,協調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等一起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而通過發行債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賣、抵押貸款等形式組織項目投資所需的資金融通。投資銀行在項目融資中的主要工作是:項目評估、融資方案設計、有關法律文件的起草、有關的信用評級、證券價格確定和承銷等。
⑹ 公司理財。公司理財實際上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而提供咨詢、策劃或操作。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根據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市場、某種產品或證券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提供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分析資料;第二類是在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時,幫助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種重要的投資工具,它由基金發起人組織,吸收大量投資者的零散資金,聘請有專門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專家進行投資並取得收益。投資銀行與基金有著密切的聯系。首先,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發起人,發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資銀行可作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資銀行可以作為基金的承銷人,幫助基金發行人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
⑻ 財務顧問與投資咨詢。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是投資銀行所承擔的對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證券市場業務的策劃和咨詢業務的總稱。主要指投資銀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級市場再籌資以及發生兼並收購、出售資產等重大交易活動時提供的專業性財務意見。投資銀行的投資咨詢業務是連結一級和二級市場、溝通證券市場投資者、經營者和證券發行者的紐帶和橋梁。習慣上常將投資咨詢業務的范疇定位在對參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提供投資意見和管理服務。
⑼ 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是指經過投資銀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資產作為擔保而進行的證券發行,是一種與傳統債券籌資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資方式。進行資產轉化的公司稱為資產證券發起人。發起人將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等,分類整理為一批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交易組織,即金融資產的買方(主要是投資銀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組織以買下的金融資產為擔保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用於收回購買資金。這一系列過程就稱為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的證券即資產證券為各類債務性債券,主要有商業票據、中期債券、信託憑證、優先股票等形式。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本金、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於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即資產債務人償還的到期本金與利息。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於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人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⑽ 金融創新。根據特性不同,金融創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為三類:期貨類、期權類、和調期類。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種,即套利保值、增加回報和改進有價證券的投資管理。通過金融創新工具的設立與交易,投資銀行進一步拓展了投資銀行的業務空間和資本收益。首先,投資銀行作為經紀商代理客戶買賣這類金融工具並收取傭金;其次,投資銀行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價差收入,因為投資銀行往往首先作為客戶的對方進行衍生工具的買賣,然後尋找另一客戶作相反的抵補交易;第三,這些金融創新工具還可以幫助投資銀行進行風險控制,免受損失。金融創新也打破了原有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的界限和傳統的市場劃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競爭。
⑾ 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指對新興公司在創業期和拓展期進行的資金融通,表現為風險大、收益高。新興公司一般是指運用新技術或新發明、生產新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卻充滿了極大風險的公司。由於高風險,普通投資者往往都不願涉足,但這類公司又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因而為投資銀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投資銀行涉足風險投資有不同的層次:第一,採用私募的方式為這些公司籌集資本;第二,對於某些潛力巨大的公司有時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第三,更多的投資銀行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向這些公司提供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