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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計算公式

發布時間: 2021-05-24 08:29:11

⑴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計算債券的實際收益率。 公式是

對於按期付息的債券來說,其預期貨幣收入有兩個來源:到期日前定期收到息票利息和票面額。其必要收益率也可參照可比債券確定。
對於一年付息一次的債券來說,按復利貼現和單利貼現的價值決定公式分別為:
P=C/1+r+C/(1+r)^2+C/(1+r)^3+...+C/(1+r)^n+M/(1+r)^n
=∑C/(1+r)^t+M/(1+r)^n
P=∑C/(1+r×t)+M/(1+r×n)
其中:P--債券的內在價值,即貼現值。
C--每年收到的利息;M--票面價值;n--剩餘年數;
r--必要收益率;
t--第t次,0<=t<=n。

⑵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持有期收益率如何計算

我看到書上說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持有期收益率的計算公式是:
((債券賣出價-債券買入價)/持有年限)/債券買入價

但是持有期收益不是包括利息收益和價差收益兩部分嗎?為什麼在公式中沒有體現利息收益?為什麼不是
(債券年利息+(債券賣出價-債券買入價)/持有年限)/債券買入價?

⑶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計算【財務管理】

中級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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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指導】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的資本成本的計算



東北虎樓主

2011-12-21 13:47:551791514

書中介紹了分期付息債券稅後資本成本的計算方法,如果是單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應如何計算?或復利計算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應如何計算?
【解答】
(1)對於「單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而言,雖然利息到期一次支付,但是,利息抵稅並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分期抵稅,並且每期抵稅的數額相等。因此,假設稅後資本成本為r,則應該這樣計算:
發行價格×(1-籌資費用率)=到期支付的本利和的現值-利息抵稅現值
=債券面值×(1+債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利息抵稅額×(P/A,r,n)
=債券面值×(1+債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債券面值×票面利率×所得稅率×(P/A,r,n)
假設:債券面值為1000元,平價發行,籌資費率為5%,期限為3年,票面利率為10%,單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所得稅率為30%。
則:1000×(1-5%)=1000×(1+3×10%)×(P/S,r,3)-1000×10%×30%×(P/A,r,3)
(2)對於「復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而言,也是分期抵稅,但是由於每期利息不相等,因此每期抵稅的數額不相等,只能按照復利折現的方法分別計算利息抵稅的現值。假設稅後資本成本為r,則應該這樣計算:
發行價格×(1-籌資費用率)=到期支付的本利和的現值-利息抵稅現值
=債券面值×(S/P,票面利率,n)×(P/S,r,n)-各期利息抵稅現值之和
假設:債券面值為1000元,平價發行,籌資費率為5%,期限為3年,票面利率為10%,復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所得稅率為30%。
則:1000×(1-5%)=1000×(S/P,10%,3)×(P/S,r,3)-1000×10%×30%×(P/S,r,1)-1000×(1+10%)×10%×30%×(P/S,r,2)-1000×(1+10%)×(1+10%)×10%×30%×(P/S,r,3)

⑷ 某公司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票面利率為10%,復利計算,面值1000元,期限5年。

根據債券價格公式,等於未來現金流的現值,所以P=C/(1+r)^t,C為每期現金流,1-4為1000*10%=100,第五期為1000+100=1100.計算得內在價值為1079.854201。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按單利計算。

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 只在債券到期後按規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並還本的債券。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指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 只在債券到期後按規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並還本的債券。

(4)一次還本付息債券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我國的一次還本付息債權可視為零息債券。

單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發行價格×(1-籌資費用率)=債券面值×(1 債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債券面值×票面利率×所得稅率×(P/A,r,n)。

復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發行價格×(1-籌資費用率)=債券面值×(S/P,票面利率,n)×(P/S,r,n)-各期利息抵稅現值之和。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其會計處理可以這樣做:

借:應收利息(票面利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票面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貸:投資收益——期初債券的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差額: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⑸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按單利算還是按復利算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按單利計算。
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 只在債券到期後按規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並還本的債券。
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指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 只在債券到期後按規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並還本的債券。我國的一次還本付息債權可視為零息債券。

⑹ 單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

單利計息,到期本息和=1000+1000*12%*5=1600
發行價格=1600/(1+10%)^5=993.47元
每年末付息一次,每次付息1000*12%=120元
發行價格=120/(1+10%)+120/(1+10%)^2+120/(1+10%)^3+120/(1+10%)^4+120/(1+10%)^5+1000/(1+10%)^5=1075.82元
每半年付息一次,每次付息=1000*12%/2=60元
發行價格=60/(1+5%)+60/(1+5%)^2+60/(1+5%)^3+60/(1+5%)^4+60/(1+5%)^5+60/(1+5%)^6+60/(1+5%)^7+60/(1+5%)^8+60/(1+5%)^9+60/(1+5%)^10+1000/(1+5%)^10=1077.22元

⑺ 持有至到期投資 分期付息與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各自攤余成本的計算方法

分期付息的債券現金流包括多次現金流入,即每年付息現金流和最後一次還本付息現金流,從投資的角度來看,其收益是分期實現的,所以要把溢價或折價的部分按實際利率分攤到各期,而一次還本付息只有一次現金流,直接按實際利率計算每期收益就可以了。

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

借: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或借記)

此時,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金)-[現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已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

這里可以將期初攤余成本理解為本金,而每期的現金流入可以理解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其中「現金流入-實際利息」可以理解為本期收回的本金。

(7)一次還本付息債券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如何界定持有至到期投資

企業從二級市場上購入的固定利率國債、浮動利率公司債券等,都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通常具有長期性質,但期限較短(一年以內)的債券投資,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資條件的,也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企業不能將下列非衍生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1)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2)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定義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如果企業管理層決定將某項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則在該金融資產未到期前,不能隨意地改變其「最初意圖」。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取得投資時意圖就應當是明確的。

持有至到期投資提前處置的情況

企業將某項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後,可能會發生到期前將該金融資產予以處置或重分類的情況。這種情況的發生通常表明企業違背了將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意圖。

企業將尚未到期的某項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本會計年度內予以出售或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額。

相對於該類投資(即企業內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出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時,則企業在處置或者重分類後應立即將其剩餘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且在本會計年度及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再將該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類日距離該項投資到期日或贖回日較近(如到期前三個月內),且市場利率變化對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沒有顯著影響。

2.根據合同約定的定期償付或提前還款方式收回該所有初始本金後,將剩餘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類。

3.出售或重分類是由於企業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項所引起。此種情況主要包括:

(1)因被投資單位信用狀況嚴重惡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2)因相關稅收法規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利息稅前可抵扣政策,或顯著減少了稅前可抵扣金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3)因發生重大企業合並或重大處置,為保持現行利率風險頭寸或維持現行信用風險政策,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4)因法律、行政法規對允許投資的范圍或特定投資品種的投資限額做出重大調整,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5)因監管部門要求大幅度提高資產流動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的風險權重,將持有至到期投資予以出售。

⑻ 債券價值是怎麼計算的,比如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還有每年付息,各種情況都該怎麼算啊

債券價值=未來各期利息收入的現值合計+未來到期本金或售價的現值,債券價值是指進行債券投資時投資者預期可獲得的現金流入的現值。債券的現金流入主要包括利息和到期收回的本金或出售時獲得的現金兩部分。當債券的購買價格低於債券價值時,才值得購買。

單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發行價格×(1-籌資費用率)=債券面值×(1+債券期限×票面利率)×(P/S,r,n)-債券面值×票面利率×所得稅率×(P/A,r,n)。

復利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發行價格×(1-籌資費用率)=債券面值×(S/P,票面利率,n)×(P/S,r,n)-各期利息抵稅現值之和。

(8)一次還本付息債券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債券投資注意事項:

1、了解債券投資的風險所在。價格變動風險:債券市場的債券價格是隨時變化的,所以投資者要謹慎把握債券的價格。

2、轉讓風險:當投資者急用資金而不得不轉手債券時,有時候不得不壓低價格。

3、信用風險:這個主要發生在企業債券中,因為由於各種原因,企業優勢不能完全履行其責任。

4、政策風險:由於政策的變動到這債券價格的變化。

5、如果債券的賣出凈價沒有發生變化,那麼投資者任何時候買入都沒有差別。買賣有差價,當天買當天賣投資者會虧,因為銀行的買入價低於賣出價,相當於投資者而言,買價高於賣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債券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一次還本付息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復計利息

⑼ 債券五年分次付息一次還本內插法怎麼算

陰財會月刊 · 全國優秀經濟期刊援上旬陰 窯 30 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核算方法之完善【摘要】根據我國現行會計准則 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都涉及按攤余成本計量的會計處理。 本文分析了對這種債券進行會計核算時 如何正確理解和使用攤余成本的概念 並探討我國相關會計處理規定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其改進。【關鍵詞】持有至到期投資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攤余成本應計利息楊模榮楊 婷淵合肥工業大學管理學院 合肥 230009冤一、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交易實質債券按付息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分為分期還本付息債券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是指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在債券到期後按規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並還本的債券。為了更好地理解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本質 不妨將其視為零息債券。 零息債券是指在債務期間不支付利息 而於到期日一次性支付本利的債券。 這類債券以折價方式發行 發行價格和到期兌付金額 面值 之間的差額即為債務期間支付的利息總額。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實際上是一種純貼現債券在到期日前不支付任何利息 到期日按本利和作單筆支付 本質上與零息債券一致 以折價方式發行 債券到期日兌付金額等於面值加上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投資人購買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的到期值即為債券發行人的到期兌付金額。二、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會計處理根據我國會計准則的規定如果企業將購買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則應按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方法對該債券進行會計處理。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 按攤余成本計量。企業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時 按其面值 借記 「持有至到期投—成本」 賬戶 按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記 「銀行存款」 賬戶資——按其差額 借記或貸記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賬戶。持有至到期投資債券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 借記 「持有至—應計利息」 科目 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到期投資——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貸記 「投資收益」 科目 按其差額 借記或貸記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科目

⑽ 到期一次付息方式下的債券發行價格計算公式

債券實際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有兩種,一種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另一種是按年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並付息,分別如下:
分期付息的債券的發行價格=每年年息*年金現值系數+面值*復利現值系數
期一次還本並付息的債券的發行價格=到期本利和*復利現值系數
債券的發行價格(Bond issuing price),是指債券原始投資者購入債券時應支付的市場價格,它與債券的面值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理論上,債券發行價格是債券的面值和要支付的年利息按發行當時的市場利率折現所得到的現值。票面利率和市場利率的關系影響到債券的發行價格。當債券票面利率等於市場利率時,債券發行價格等於面值;當債券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利率時,企業仍以面值發行就不能吸引投資者,故一般要折價發行;反之,當債券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利率時,企業仍以面值發行就會增加發行成本,故一般要溢價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