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可以採取成本法核算嗎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後續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
費用。但是,下列情況除外:……(二)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
衍生金融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
⑵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的攤余成本的計算方法
「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目前債券基金的估值方法主要有三種可以選擇:成本法、市價法和攤余成本法。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市價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通用公式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①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②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③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本期攤余價值=上期攤余價值+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現金流出或流出[應付性質的為減已付或應付,應收性質的為減已收或應收,到期一次還息的為0]]-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注意:
①分期付款時,如題目要求計算「還本額」,本期還本額=本期付款額-實際利率計算的損益(該損益即「借: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貸:未確認融資費用」的金額)。
②分期收款時,如題目要求計算「收款額」,本期收款額=本期收款-實際利率計算的損益(該損益即「借:未實現融資費用,貨:財務費用」的金額)。
⑶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方法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貸:銀行存款
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初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註: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借記「應收股利」科目,不記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按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借/貸:投資收益(按其差額)
註:長期股權投資在成本法核算下,實現凈利潤、發生虧損,投資單位不做賬務處理
(3)債券投資核算方法成本法擴展閱讀:
一、長期股權投資(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成本法;二是權益法。
(一) 成本法核算的范圍
1.企業能夠對被投資的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權益法核算的范圍
1.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占股權的20%-50%)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⑷ 長期債權投資,股權投資,以及權益法,成本法
權益法與成本法的會計核算相當的復雜.不一定看書就能看明白.找個考注冊的問問.
⑸ 請問長期投資的核算方法——成本法與權益法區別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區別如下:
一、取得時:
1、採用成本法核算:
借: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
貸:銀行存款
2、採用權益法核算:
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二、持有期間:
1、採用成本法核算:
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2、採用權益法核算:
(1)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貸—投資收益;
(2)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借—投資收益,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
(3)被投資單位以後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借—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或成本;
(4)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三、出售時:
1、採用成本法核算:
借:銀行存款,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已計提的減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
應收股利(尚未領取的),投資收益(差額,或借記)
2、採用權益法核算:
借:銀行存款,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以計提的減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損益調整(或借記),其他權益變動(或借記)
(5)債券投資核算方法成本法擴展閱讀:
長期股權投資復雜權益法的會計處理特徵為:
1、購買股份時,長期股權投資按購買成本反映;
2、會計期末,把在被投資公司所享有的那部分凈損益(扣除內部交易形成的未實現損益)份額確認為投資損益,並相應調整長期股票價值;
3、收到股利時,應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帳戶;
4、攤銷購買時投資的市場價值與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同時沖減長期投資和投資收益帳戶。
⑹ 長期債券投資核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權益法這句話是否正確
不正確,謝謝。
⑺ 採用成本法如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採用成本法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投資單位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當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時不作賬務處理。
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不管凈利潤是在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前還是接受投資後實現的。
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於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7)債券投資核算方法成本法擴展閱讀: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長期股權投資在持有期間,因各方面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種方法轉換為另外的方法。
(一)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別形成該轉換的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是實施共同控制的。
在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追加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首先,原持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按照原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前者大於後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前者小於後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其次,對於新取得的股權部分,應比較追加投資的成本與取得該部分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前者大於後者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前者小於後者的,根據其差額分別調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和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進行上述調整時,應當綜合考慮與原持有投資和追加投資相關的商譽或計入損益的金額。
對於原取得投資後至追加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相對於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於在此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因處置投資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能力由控制轉為具有重大影響或者與其他投資方一起實施共同控制的情況下,首先應按處置或收回投資的比例結轉應終止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在此基礎上,應當比較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按照剩餘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屬於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屬於投資成本小於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⑻ 新准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與以前有什麼不同
新准則下成本法的投資收益不再沖減投資成本。
⑼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成本法與攤余成本法的區別:
1、成本法主要為用於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攤余成本法則主要用於交易所債券,不過,由於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不利於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理性的投資。
2、攤余成本法來計價主要反映了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工具主要是短期的。它的這種收益主要體現在這種短期利息的收入方面,它的資本增值方面應該很少,獲益的渠道不是資本增值的收入。所以在這個方面,攤余成本計價可能更有利與該品種的發展,而且投資者也一目瞭然。
3、成本法的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但投資公司無法在賬面上反映其在被投資公司股東權益中所佔份額,因此成本法只適用於投資公司在被投資公司權益中所佔份額不足以適用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決策、理賬決策等施加重大影響的情況,且被投資公司非上市公司;若被投資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謹慎原則,應採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重新確定投資的賬面價值和投資收益。
攤余成本法:所謂「攤余成本法」是指,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
成本法: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活動無影響能力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成本法(cost approach)房地產估價方法之一,指求取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重置價格或重建價格,扣除折舊,以此估算估價對象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