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誰能給我解釋下CDS信用違約保險,我看不懂!
CDS信用違約保險,即信用違約互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又稱為信貸違約掉期,也叫貸款違約保險,是目前全球交易最為廣泛的場外信用衍生品。
信貸違約掉期是一種新的金融衍生產品,類似保險合同。債權人通過這種合同將債務風險出售,合同價格就是保費。如果買入信貸違約掉期合同被投資者定價太低,當次貸違約率上升時,這種「保費」就會上漲,隨之增值。
ISDA(國際互換和衍生品協會)於1998年創立了標准化的信用違約互換合約,在此之後,CDS交易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信用違約互換的出現解決了信用風險的流動性問題,使得信用風險可以像市場風險一樣進行交易,從而轉移擔保方風險,同時也降低了企業發行債券的難度和成本。
在信用違約互換交易中,希望規避信用風險的一方稱為信用保護購買方,向風險規避方提供信用保護的一方稱為信用保護出售方,願意承擔信用風險。違約互換購買者將定期向違約互換出售者支付一定費用(稱為信用違約互換點差),而一旦出現信用類事件(主要指債券主體無法償付),違約互換購買者將有權利將債券以面值遞送給違約互換出售者,從而有效規避信用風險。由於信用違約互換產品定義簡單、容易實現標准化,交易簡潔,自90年代以來,該金融產品在國外發達金融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
⑵ 什麼是信用違約掉期交易
信貸違約掉期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違約互換)是信貸衍生工具之一,合約由兩個法人交易,一個稱為買方(信貸違約時受保護的一方),另一個稱為賣方(保障買方於信貸違約時損失)。當買方在有抵押下借款予第三者(欠債人),而又擔心欠債人違約不還款,就可以向信貸違約掉期合約提供者買一份有關該欠債人的合約/保險。通常這份合約需定時供款,直至欠債人還款完成為止,否則合約失效。倘若欠債人違約不還款(或其他合約指定情況,令人相信欠債人無力或無打算依時還款),買方可以拿抵押物向賣方索償,換取應得欠款。賣方所賺取的是倘若欠債人依約還款時的合約金/保險費。 有些信貸違約掉期合約不需要以抵押物便向賣方索償(理賠金額與保險費成正比),只需要欠債人破產(或其他合約指定情況)即可。這些合約的功能不局限於風險轉移(對沖),而是具有投機性質,例如買方可以以合約賭博某家公司快會破產一樣,而他從未對該公司作出放債。 較完善的解釋: 信用違約掉期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違約互換)是1995年由摩根大通首創由信用卡貸款所衍生出來的一種金融衍生產品,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種金融資產的違約保險。債權人通過這種合同將債務風險出售,合同價格就是保費。購買信用違約保險的一方被稱為買家,承擔風險的一方被稱為賣家。雙方約定如果金融資產沒有出現違約情況,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CDS是目前全球交易最為廣泛的場外信用衍生品。 信用違約掉期的出現滿足了這種市場需求。作為一種高度標准化的合約,信用違約掉期使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能夠找到願意為這些資產承擔違約風險的擔保人,其中,購買信用違約保險的一方被稱為買家,承擔風險的一方被稱為賣家。雙方約定如果金融資產沒有出現違約情況,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承擔損失的方法一般有兩種,一是「實物交割」,一旦違約事件發生,賣保險的一方承諾按票面價值全額購買買家的違約金融資產。第二種方式是「現金交割 」,違約發生時,賣保險的一方以現金補齊買家的資產損失。信用違約事件是雙方均事先認可的事件,其中包括:金融資產的債務方破產清償、債務方無法按期支付利息、債務方違規招致的債權方要求召回債務本金和要求提前還款、債務重組。一般而言,買保險的主要是大量持有金融資產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而賣信用違約保險的是保險公司、對沖基金,也包括商 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合約持有雙方都可以自由轉讓這種保險合約。 從表面上看,信用違約掉期這種信用衍生品滿足了持有金融資產方對違約風險的擔心,同時也為願意和有能力承擔這種風險的保險公司或對沖基金提供了一個新的利潤來源。事實上,信用違約掉期一經問世,就引起了國際金融市場的熱烈追捧,其規模從2000年的1萬億美元,暴漲到2008年3月的62萬億美元。其中,這一數字只包括了商業銀行向美聯儲報告 的數據,並未涵蓋投資銀行和對沖基金的數據。據統計,僅對沖基金就發行了31%的信用違約掉期合約。 根據有關研究,信貸違約掉期市場是最有可能出現問題的市場。2008年5月份,巴菲特表示:「 按照我的定義,美國經濟已陷入衰退。」令人擔憂的一個領域是估值60萬億美元的信貸違約掉期市場。」中國人民銀行國際金融市場研究員雷曜根據研究結果指出,「根據次貸危機目前的發展態勢,估值約62萬億美元的CDS市場已經成為當前金融市場的『堰塞湖』」。「隨著歐美主要國家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實體經濟下滑、信貸緊縮和金融市場持續動盪,信用衍生品市場中的風險因素必然隨之上升。其中,交易商信用風險成為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首要薄弱環節,需要加以密切關注,系統性風險爆發可能引發的債券價格下跌和信貸進一步緊縮等不利後果需要加以防範。另外,以對沖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可能出現流動性風險,復雜環節下定價模型失靈造成的操作風險也需要給予一定的重視。」他認為,CDS市場問題所能造成的信貸緊縮風險也許比「兩房事件」來得更為迅猛,而這將通過消費萎縮對中國出口造成持續壓力。 需要注意的是62萬億美元這一數字只包括了商業銀行向美聯儲報告的數據,並未涵蓋投資銀行和對沖基金的數據。據統計,僅對沖基金就發行了31%的信用違約掉期合約;另一方面信用違約掉期完全是櫃台交易,沒有任何政府監管。 CDS市場中最大的部分是企業債(包括ABS),佔80%,而MBS佔20%。在經濟衰退狀態下,企業債券違約率將從目前的4.87%快速攀升至10%以上,以損失恢復率50%計算,CDS未來數月將造成1萬億美元的直接損失。而部分中國金融機構購買了此類衍生產品,值得警惕。
⑶ 金融衍生工具中信用違約掉期產品比較受到關注,你認為大量採用信用違約掉期產品對風險控制有什麼影響呢
信用違約掉期產品作為證券市場上的一個比較獨特的金融創新產品,表面上看起來是減少了持有金融資產方對違約風險的擔心,同時也為願意和有能力承擔這種風險的保險公司或對沖基金提供了一個新的利潤來源,但是作為一個次級衍生品,它自身就具有高杠桿的作用,帶來利潤的同時也存在著放大風險的潛在性。因為CDS得兩個自身特點決定了它只會給全球經濟帶來更大的威脅和風險。
第一,完全是櫃台交易,沒有任何政府監管。導致規模無限制的膨脹,也會出現金融機構再將這些已經帶有巨大風險的信用違約掉期產品進行打包並出售,然後下一個買家再同樣操作,這樣循環下去的話,風險也會成倍的增加,最後一旦一環出現脫節也就是違約的話,那這個損失將是遠遠超過最初預計的范圍之內的。
第二,沒有中央清算系統,沒有集中交易的報價系統,沒有準備金保證要求,沒有風險對家的監控追蹤,一切都是在一個不透明的圈子裡,以一種信息不對稱的形式在運作,很明顯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商們獲得最高的收益。
它不像次級抵押貸款那樣是用來購買房產的,如果借款人違約了,銀行仍然能夠通過沒收房產進行拍賣收回部分錢款。但如果信用違約掉期就不一樣了,它們是基於銀行破產這樣的事件而非房產這樣的實物。由於信用違約掉期看不見摸不著,一個買家背後可能存在著不止一個操作者,這樣是很難找到應該由誰來負責賠償,這時這種合約就像空頭支票一樣,根本不能兌現。這樣一旦出現違約,風險發生了,所有的相關的金融機構及投資者將都受到牽連,損失巨大。
在這個利益最大化的時代里,信用違約掉期早已不再是金融資產持有方為違約風險購買保險的保守范疇,它實際上已經異化為了信用保險合約買賣雙方的對賭行為。雙方其實都可以與需要信用保險的金融資產毫無關系,他們賭的就是信用違約事件是否出現。這種對賭的行為和規模早已遠遠超出信用違約掉期設計的初衷。這種情況下,如果政府或者監管機構對此產品進行管制的話,這些超級賭徒無疑將面臨著巨大的債務額,然後這些債務將會通過信用違約掉期這種產品的杠桿效應一環接一環的傳下去,將風險擴大至很大的范圍,讓更多的投資者受到損失。
簡單的說,這種東西在現在這種信用已經嚴重貶值的社會里只會擴大風險,增加投資者的潛在風險。
以上東西希望對你有幫助哈~~~~~~~~
⑷ 金融方式和現象
非常形象的解釋哈首先,經濟是個整體概念.公式:經濟=金融+財政金融:貨幣和信貸的總和; 財政:國家的收支.所以金融危機比經濟危機來得小得多.(世界上只發生過一次經濟危機,你知道是哪一次嗎?)解釋:國家收支:國家的稅收和支出支出包括:福利,公共等.(如國家收支出現問題,則人民生活意味破產)所以經濟危機=金融危機+財政危機(現在許多學者也認為金融危機=經濟危機,但是我反對這看法.因為他們認為現在的金融危機一般都會造成經濟危機.如"黑色星期五"事件,的確造成許多國家的經濟危機.但我再次強調,世界經濟危機只發生過一次.但世界金融危機就發生過不只一次了.)知道美國金融危機有多嚴重嗎? (我抄襲的,太妙了)對金融危機最普遍的官方解釋是次貸問題,然而次貸總共不過幾千億,而美國政府救市資金早已到了萬億以上,為什麼危機還是看不到頭? 有文章指出危機的根源是金融機構採用「杠桿」交易;另一些專家指出金融危機的背後是62萬億的信用違約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 CDS)。那麼,次貸,杠桿和CDS之間究竟是什麼關系?它們之間通過什麼樣的相互作用產生了今天的金融危機? 為通俗易懂起見,我們使用了幾個假想的例子。有不恰當之處歡迎批評討論。 一、杠桿: 目前,許多投資銀行為了賺取暴利,採用20-30倍杠桿操作,假設一個銀行A自身資產為30億,30倍杠桿就是900億。也就是說,這個銀行A以30億資產為抵押去借900億的資金用於投資,假如投資盈利5%,那麼A就獲得45億的盈利,相對於A自身資產而言,這是150%的暴利。反過來,假如投資虧損5%,那麼銀行A賠光了自己的全部資產還欠15億。 二、 CDS合同: 由於杠桿操作高風險,所以按照正常的規定,銀行不進行這樣的冒險操作。所以就有人想出一個辦法,把杠桿投資拿去做「保險」。這種保險就叫CDS。 比如,銀行A為了逃避杠桿風險就找到了機構B。機構B可能是另一家銀行,也可能是保險公司,諸如此類。 A對B說,你幫我的貸款做違約保險怎麼樣,我每年付你保險費5千萬,連續10年,總共5億,假如我的投資沒有違約,那麼這筆保險費你就白拿了,假如違約,你要為我賠償。 A想,如果不違約,我可以賺45億,這裡面拿出5億用來做保險,我還能凈賺40億。如果有違約,反正有保險來賠。所以對A而言這是一筆只賺不賠的生意。 B是一個精明的人,沒有立即答應A的邀請,而是回去做了一個統計分析,發現違約的情況不到1%。如果做一百家的生意,總計可以拿到500億的保險金,如果其中一家違約,賠償額最多不過50億,即使兩家違約,還能賺400億。 A,B雙方都認為這筆買賣對自己有利,因此立即拍板成交,皆大歡喜。 三、CDS市場: B做了這筆保險生意之後,C在旁邊眼紅了。C就跑到B那邊說,你把這100個CDS賣給我怎麼樣,每個合同給你2億,總共200億。B想,我的400億要10年才能拿到,現在一轉手就有200億,而且沒有風險,何樂而不為,因此B和C馬上就成交了。 這樣一來,CDS就像股票一樣流到了金融市場之上,可以交易和買賣。實際上C拿到這批CDS之後,並不想等上10年再收取200億,而是把它掛牌出售,標價220億;D看到這個產品,算了一下,400億減去220億,還有180億可賺,這是「原始股」,不算貴,立即買了下來。一轉手,C賺了20億。從此以後,這些CDS就在市場上反復的抄,現在CDS的市場總值已經抄到了62萬億美元。 四、次貸: 上面A,B,C,D,E,F....都在賺大錢,那麼這些錢到底從那裡冒出來的呢?從根本上說,這些錢來自A以及同A相仿的投資人的盈利。而他們的盈利大半來自美國的次級貸款。人們說次貸危機是由於把錢借給了窮人。 筆者對這個說法不以為然。筆者以為,次貸主要是給了普通的美國房產投資人。這些人的經濟實力本來只夠買自己的一套住房,但是看到房價快速上漲,動起了房產投機的主意。他們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貸款買投資房。這類貸款利息要在8%-9%以上,憑他們自己的收入很難對付,不過他們可以繼續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借錢付利息,空手套白狼。 此時A很高興,他的投資在為他賺錢;B也很高興,市場違約率很低,保險生意可以繼續做;後面的C,D,E,F等等都跟著賺錢。 五、次貸危機: 房價漲到一定的程度就漲不上去了,後面沒人接盤。此時房產投機人急得像熱鍋上的
⑸ 什麼是「信用違約交換債券」
信用違約互換是一種與特定違約風險相掛鉤的信用衍生品。信用違約互換交易雙方分為信用保護買方(也稱信用違約賣方)和信用保護賣方(也稱信用違約買方),信用保護買方定期向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Premium),當參考資產(Reference Asset)出現合約雙方約定的信用事件時,信用保護買方有權從賣方獲得一定的補償。常見的信用事件包括破產、到期未能償付、債務重組、債務加速到期、債務提前到期而債務人不履行、拒絕清償/延期償還等。
信用違約互換是當今金融市場上最為先進的信用風險管理工具之一。李宏(2006)認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把動態模型和宏觀經濟干擾運用到信用管理理論中是信用管理方法中最重要的創新。動態模型的使用從根本上改變了信用管理的傳統特徵,更加註重主動控制和管理信用問題,信用衍生品的廣泛採用就是一個代表,它以Black-Scholes-Mer-ton(BSM)模型為核心,進一步擴展得到一個一般化的結構化模型,通過求出違約距離作為選擇信用管理具體形式的基礎。通過信用違約互換,投資者可以將參考資產的信用風險轉移給交易對手,有助於提高市場流動性和定價效率。
目前國際上發布信用衍生品市場數據的機構主要有國際互換與衍生品協會(ISDA)、英國銀行家協會(BBA)、國際清算銀行(BIS)等。雖然統計的口徑不盡相同,但它們的數據都反映了一個共同的信息——信用衍生品尤其是信用違約互換發展極為迅速。BIS每3年進行一次的調查統計顯示,2007年6月底,信用衍生品頭寸從3年前的5萬億美元增加到了51萬億美元,而信用違約互換佔比達到了88%。信用違約互換的快速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該合約在與信用風險匹配方面有著較大的靈活性。除此之外,信用違約互換還有一些重要的優點,比如,提供做空機制、在參考資產存量有限的情況下介入信用風險管理、投資於外國信貸資產而不承擔匯率風險、在流動性緊張時方便轉讓信貸頭寸等。同時,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將信用衍生品對信用風險的緩釋作用等同於擔保的作用,但目前只承認信用違約互換和總收益互換的緩釋作用(王蕾等,2006)。
從信用違約互換的操作流程來看,信用違約互換同時具有固定收益證券和期權的某些特徵。首先,信用保護買方定期向賣方支付一定的金額,買方相當於間接賣空(或發行)債券,賣方相當於間接購買債券。所不同的是,信用違約互換合約生效時買方沒有從賣方處收到資金支付,而到期時有可能會收到資金支付,而債券發行或賣空時,賣空方或發行方會收到資金支付,而到期時必須支出本息等。其次,只有在雙方約定的信用事件發生時,信用保護賣方才有義務向買方支付一定金額作為補償,而如果信用事件沒有發生,賣方不需要支付費用,對於賣方來說這屬於或有支付,類似於期權合約中交易對手的行權與否,信用違約互換因此也被稱為信用違約期權。買方定期支付的費用可以視為期權費,所不同的是,該支付在合約有效期內延續,而一般期權中的期權費是預先支付的。
信用違約互換與信用保護買方購買的保險類似,而且經常被相提並論。從表面上看,兩者都是為某種特定風險提供保障,但二者之間存在重大差別。梅明華(2005)認為,信用衍生品合約與財產保險合同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對保險利益的要求不同、保險范圍存在差異、賠償啟動條件不同、與目標資產的風險偏離程度不同、責任賠償後的處理方式不同。
信用違約互換的清算有兩種方式,即實物清算和現金清算。信用事件發生時,實物清算方式中信用保護買方按面值向賣方出售參考資產,現金清算方式中賣方向買方支付參考資產面值與市價之間的差價。信用事件發生時,參考資產不一定有可供參考的市場價格,因此實物清算方式運用較多。不過,2006年ISDA將現金結算作為信用違約互換(單名、指數等)結算的標准方式,而根據BBA的調查,2006年現金結算比重已經有所增加,達到了24%。在實際交易中,信用保護買方不一定真正持有參考資產,如果合約約定採用實物清算,則買方將不得不從市場上購買該類資產,由於杠桿效應的存在,供求關系將會推動參考資產價格上漲。對於由此產生的資產價格上漲甚至逼空行情,各類機構態度不一,如對沖基金就主張實物清算,因為它們參與信用違約互換市場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在參考資產價格上漲中獲利。
⑹ 金融各行業(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最大的信用風險點是什麼分別各自闡述其信用風險點和理由
銀行最大風險當然是不良債權了,說白了就是信用違約,爛賬。保險業目前還好,主要的信用風險是來自一種類似於保險的金融衍生產品,比如CDS,當銀行信用違約集中出現時,保險公司也會出現賠付率不足。信託,目前國內的信託業收益是強制固定的,但是國家不會管你信託公司在資本市場行情不好的時候怎麼過~
⑺ 信用違約掉期(CDS)是什麼
對金融危機最普遍的官方解釋是次貸問題,然而次貸總共不過幾千億,而美國政府救市資金早已到了萬億以上,為什麼危機還是看不到頭?有文章指出危機的根源是金融機構採用「杠桿」交易;另一些專家指出金融危機的背後是62萬億的信用違約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 CDS)。那麼,次貸,杠桿和CDS之間究竟是什麼關系?它們之間通過什麼樣的相互作用產生了今天的金融危機?在眾多的金融危機分析文章中,始終沒有看到對這些問題的簡單明了的解釋。本文試圖通過自己的理解為這些問題提供一個答案,為通俗易懂起見,我們使用了幾個假想的例子。有不恰當之處歡迎批評討論。
一。杠桿。目前,許多投資銀行為了賺取暴利,採用20-30倍杠桿操作,假設一個銀行A自身資產為30億,30倍杠桿就是900億。也就是說,這個銀行A以 30億資產為抵押去借900億的資金用於投資,假如投資盈利5%,那麼A就獲得45億的盈利,相對於A自身資產而言,這是150%的暴利。反過來,假如投資虧損5%,那麼銀行A賠光了自己的全部資產還欠15億。
二。CDS合同。由於杠桿操作高風險,所以按照正常的規定,銀行不運行進行這樣的冒險操作。所以就有人想出一個辦法,把杠桿投資拿去做「保險」。這種保險就叫CDS。比如,銀行A為了逃避杠桿風險就找到了機構B。機構B可能是另一家銀行,也可能是保險公司,諸如此類。A對B說,你幫我的貸款做違約保險怎麼樣,我每年付你保險費5千萬,連續10年,總共5億,假如我的投資沒有違約,那麼這筆保險費你就白拿了,假如違約,你要為我賠償。A想,如果不違約,我可以賺45億,這裡面拿出5億用來做保險,我還能凈賺40億。如果有違約,反正有保險來賠。所以對A而言這是一筆只賺不賠的生意。B是一個精明的人,沒有立即答應A的邀請,而是回去做了一個統計分析,發現違約的情況不到1%。如果做一百家的生意,總計可以拿到500億的保險金,如果其中一家違約,賠償額最多不過50億,即使兩家違約,還能賺400億。A,B雙方都認為這筆買賣對自己有利,因此立即拍板成交,皆大歡喜。
三。CDS市場。B做了這筆保險生意之後,C在旁邊眼紅了。C就跑到B那邊說,你把這100個CDS賣給我怎麼樣,每個合同給你2億,總共200億。 B想,我的400億要10年才能拿到,現在一轉手就有200億,而且沒有風險,何樂而不為,因此B和C馬上就成交了。這樣一來,CDS就像股票一樣流到了金融市場之上,可以交易和買賣。實際上C拿到這批CDS之後,並不想等上10年再收取200億,而是把它掛牌出售,標價220億;D看到這個產品,算了一下,400億減去220億,還有180億可賺,這是「原始股」,不算貴,立即買了下來。一轉手,C賺了20 億。從此以後,這些CDS就在市場上反復的抄,現在CDS的市場總值已經抄到了62萬億美元。
四。次貸。上面 A,B,C,D,E,F....都在賺大錢,那麼這些錢到底從那裡冒出來的呢?從根本上說,這些錢來自A以及同A相仿的投資人的盈利。而他們的盈利大半來自美國的次級貸款。人們說次貸危機是由於把錢借給了窮人。筆者對這個說法不以為然。筆者以為,次貸主要是給了普通的美國房產投資人。這些人的經濟實力本來只夠買自己的一套住房,但是看到房價快速上漲,動起了房產投機的主意。他們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貸款買投資房。這類貸款利息要在8%-9%以上,憑他們自己的收入很難對付,不過他們可以繼續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借錢付利息,空手套白狼。此時A很高興,他的投資在為他賺錢;B也很高興,市場違約率很低,保險生意可以繼續做;後面的C,D,E,F等等都跟著賺錢。
五。次貸危機。房價漲到一定的程度就漲不上去了,後面沒人接盤。此時房產投機人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房子賣不出去,高額利息要不停的付,終於到了走頭無路的一天,把房子甩給了銀行。此時違約就發生了。此時A感到一絲遺憾,大錢賺不著了,不過也虧不到那裡,反正有B做保險。B也不擔心,反正保險已經賣給了C。那麼現在這份CDS保險在那裡呢,在G手裡。G剛從F手裡花了300億買下了 100個CDS,還沒來得及轉手,突然接到消息,這批CDS被降級,其中有20個違約,大大超出原先估計的1%到2%的違約率。每個違約要支付50億的保險金,總共支出達1000億。加上300億CDS收購費,G的虧損總計達1300億。雖然G是全美排行前10名的大機構,也經不起如此巨大的虧損。因此G 瀕臨倒閉。
⑻ 金融互換中的利率互換和信用違約互換是什麼意思
利率互換Interest rate swap IRS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一定期限內,根據約定數量的同種貨幣的名義本金交換利息額的金融合約。交換的只是不同特徵的利息,沒有實質本金的互換。利率互換可以有多種形式,最常見的利率互換是在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之前進行轉換。
目前我國應用的就是最簡單的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之間的互換。
利率互換的簡單案例說明
一、概念
兩個單獨的借款人,從不同或相同的金融機構取得貸款。在中介機構的撮合下,雙方商定,相互為對方支付貸款利息,使得雙方獲得比當初條件更為優惠的貸款。就是說,市場出現了免費的午餐。
利率互換的前提:利率市場化、有市場化的基準利率、投資銀行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利率互換 interest rate swap。亦作:利率掉期。一種互換合同。合同雙方同意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日期以未償還貸款本金為基礎,相互交換利息支付。利率互換的目的是減少融資成本。如一方可以得到優惠的固定利率貸款,但希望以浮動利率籌集資金,而另一方可以得到浮動利率貸款,卻希望以固定利率籌集資金,通過互換交易,雙方均可獲得希望的融資形式。參見:互換 swap
信用違約互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是目前全球交易最為廣泛的場外信用衍生品。ISDA(國際互換和衍生品協會)於1998年創立了標准化的信用違約互換合約,在此之後,CDS交易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信用違約互換的出現解決了信用風險的流動性問題,使得信用風險可以像市場風險一樣進行交易,從而轉移擔保方風險,同時也降低了企業發行債券的難度和成本。
在CDS合約中,CDS買方定期向CDS賣方支付一定的費用,這個費用一般用基於面值的固定基點表示。如果不出現信用主體違約事件,則CDS賣方沒有任何現金流出;而一旦信用主體出現違約,CDS賣方有義務以現金形式補償債券面值與違約事件發生後債券價值之間的差額,或者以面值購買CDS買方所持債券。CDS賣方可由主承銷商或商業銀行等第三方來擔任,並且可以在銀行間市場或其他市場進行CDS的交易,從而轉移自身的擔保風險。
在企業債券發行中引入信用違約互換,可以實現企業、CDS買方、賣方三方的共贏。對企業來說,通過發行附有CDS的企業債券,不僅可以降低債券的發行門檻,擺脫對銀行擔保的依賴,而且有利於提高債券的信用等級,降低融資成本。從CDS買方角度看,通過支付一定的費用可以實現對企業信用風險的有效規避,獲取穩定的收益。從CDS賣方來看,公司通過收取相應費用實現自身的收益,並且可以通過出售CDS進行擔保風險的對沖。
⑼ 信用違約交換合約(CDS)
信用違約掉期是1995年由摩根大通首創的一種金融衍生產品,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種金融資產的違約保險。長久以來,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始終面臨一種潛在的危險,這就是債務方可能出於種種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債務的利息,如此一來,持有債權的機構就會發現自己所持的金融資產價格貶值。如何「剝離」和「轉讓」這種違約風險一直是美國金融界的一大挑戰。
信用違約掉期的出現滿足了這種市場需求。作為一種高度標准化的合約,信用違約掉期使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能夠找到願意為這些資產承擔違約風險的擔保人,其中,購買信用違約保險的一方被稱為買家,承擔風險的一方被稱為賣家。雙方約定如果金融資產沒有出現違約情況,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承擔損失的方法一般有兩種,一是「實物交割」,一旦違約事件發生,賣保險的一方承諾按票面價值全額購買買家的違約金融資產。第二種方式是「現金交割」,違約發生時,賣保險的一方以現金補齊買家的資產損失。信用違約事件是雙方均事先認可的事件,其中包括:金融資產的債務方破產清償、債務方無法按期支付利息、債務方違規招致的債權方要求召回債務本金和要求提前還款、債務重組。一般而言,買保險的主要是大量持有金融資產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而賣信用違約保險的是保險公司、對沖基金,也包括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合約持有雙方都可以自由轉讓這種保險合約
⑽ 什麼是信用違約掉期(CDS)
信用違約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CDS),即信用違約互換,又稱信貸違約掉期,是進行場外交易的最主要的信用風險緩釋工具之一,是一種金融衍生產品,信貸衍生工具之一。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種金融資產的違約保險。債權人通過CDS合約將債務風險出售,合約價格就是保費。
購買信用違約保險的一方被稱為買方,承擔風險的一方被稱為賣方,雙方約定如果金融資產沒有出現合同定義的違約事件(如金融資產的債務方破產清償、債務方無法按期支付利息、債務方違規招致的債權方要求召回債務本金和要求提前還款、債務重組等),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
(10)金融機構一般採用什麼為信用違約擴展閱讀:
2008年,人們才清楚地認識到美國經濟就像在CDS市場上走鋼絲,搖搖晃晃隨時都有跌落的危險。9月份,美國政府注資850億美元,挽救了瀕臨崩潰的保險巨頭美國國際集團(AIG)。這一緊急援助措施也挽救了那些背負著以該公司債券為保險對象的CDS產品的投資者;這樣,政府的干預就避免了一起信用違約事件的發生。
但是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兩家住房抵押貸款巨頭在同一個月被聯邦政府接管的情況就不一樣了。許多業內人士認為兩家公司被政府接管屬於信用違約事件。持有以兩家公司債券(或股票)為保險對象的CDS合約的投資者,有權根據合約條款要求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