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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央行金融服務與管理工作

發布時間: 2021-05-17 06:07:29

❶ 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職責有什麼區別

中國人民銀行在銀行界的地位一直是舉足輕重的。2018年3月21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即為現在的銀保監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存在。
銀監會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它的主要業務可以非為兩種:監管業務和非監管業務。簡單說,就是管銀行的。
通俗來講,銀監會的主要業務分為兩種,監管業務和非監管業務。

監管業務方面,設大型銀行部、政策銀行部、城市銀行部等分別對五大行、政策性銀行、城商行等進行監管,此外還有處置非法集資部級聯席會議辦公室(處非辦),對非法集資方面進行監管。

非監管業務方面,主要設有法規部,政策研究局,消保局,審慎規制局等部門,負責制定銀行業審慎監管規則等。

銀監會還掌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准入權利,比如銀行董事高管的任職、銀行設立新的銀行網點等,都需要銀監會的審核批准。

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宏觀調控部門。簡單說,就是管錢的。舉個栗子,央行增降准備金利率,直接影響銀行的信貸等業務,信貸業務是銀行的重要收入。當然,央行不會亂用職能,一切都為了國家金融業的穩定發展。

銀行為什麼怕銀監會和央行?因為一個管打,一個管錢。

❷ 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工作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制度
為全面、及時、准確掌握全國金融秩序和金融風險狀況,了解各分支行履行金融監管職責情況,使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製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制度:
一、金融監管工作報告程序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分為快報、季報和年報三類,實行逐級上報方式。
(一)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向所在地的地(市)分行上報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二)中國人民銀行地(市)分行、副省級城市分行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上報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三)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向總行上報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報送時間
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季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於季後15日報送,年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於年後45日報送。
各縣(市)支行、市(地)分行和副省級城市分行上報季報和年報時間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確定。
快報於事發當日書面向上級行報告。
三、金融監管工作報告的內容
季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轄區內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情況(附表一)。
文字說明報告期末資產、負債余額、本年增加額和增長比例。資產中要說明貸款、投資和或有資產情況(保險公司為資金運用情況)。負債要說明存款和或有負債情況(保險公司為責任准備金和未決賠款情況)。
(二)金融機構資產質量情況(附表二)。
文字說明對本表所列指標的分析,評價各金融機構資產質量狀況和報告期債務支付能力。
(三)轄區內社會金融秩序狀況(附表三)。
文字說明:
1、是否存在越權或非法批准設立金融機構情況,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和取締情況。
2、是否存在非金融機構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情況,對其制止、查處和清理的情況。
3、是否存在非法集資問題,非法集資的數額、期限、利率等情況。
(四)轄區內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問題(附表四)。
文字說明是否存在超范圍開展業務特別是未經批准開辦新業務種類的情況,分析其對金融秩序和風險的影響;是否存在利率(保險公司為費率)違規行為;商業銀行違規投資情況,主要方式;是否存在帳外經營問題,具體方式;其它要關注的違規行為。
對問題嚴重的金融機構要列出名單,進行專題分析。
(五)金融系統經濟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發生情況,包括經濟犯罪、盜竊、詐騙、搶劫等案件(附表五)。
文字說明:
1、發生件數、金額,與上年同期比較變化情況。
2、分析各類案件新的特點,案件暴露出來的管理制度、管理行為中的問題。
3、處理情況和改進措施。
(六)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主要監管工作及成效
本部分簡要概述分支行在報告期內執行上級行制定的主要金融監管制度和完成上級行布置的金融監管工作情況。
1、對報告期內上級行制定的各項金融監管政策、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1)報告期內本級行制定下發的金融監管工作的主要文件;
(2)落實的具體措施;
(3)取得的成效,並分析這些政策、制度對本地區金融狀況的影響;
(4)存在的問題。
2、完成上級行布置的各項金融監管工作任務的情況。
(1)已完成項目和結果;
(2)未完成項目,要說明未完成的原因、進展成度及採取的措施和何時完成。
(七)特別說明事項
1、企業債券發行情況,要說明報告期末企業債券余額,當期新發行額及批准文號,本期已兌付額,到期兌付有問題的企業債券種類及余額、兌付困難的原因,解決方式。
2、彩票發行情況,彩票名稱、數額、批准單位和文號、經銷商等,有無變相發行行為或違規發行行為。
3、有無違犯國家外匯外債政策情況,如未經批准擅自向境外機構借用外債或向境外投資問題,如有,要說明數額、國別、期限等;有無未經批准擅自開辦外匯業務或衍生業務等問題。
4、對前一報告期發現或反映的問題進行後續檢查情況。
(八)改進和加強金融監管工作的思路和建議。
本部分要針對轄區內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中的風險和問題、金融監管工作中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提出分支行下季度監管工作安排計劃。
年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除包括季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內容之外,增加以下內容。
(一)轄區內金融機構數量及其增減情況,詳見附表六。要分別說明銀行、保險公司、信用社、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數量,銀行(分別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分別說明法人機構、分行(公司)、支行(公司)、辦事處、營業所(部)和儲蓄所的數量。對撤銷的機構說明原因,增加的機構要說明批准設立的機關(總行或分行)、批准文號。
(二)金融機構財務經營成果。
四、重大事項快速上報制度
人民銀行分支行遇到以下緊急情況要在事發當日書面報告上級行,不得拖延。
(一)轄區內金融機構發生重大案件或事故,包括經濟案件、盜竊、詐騙、搶劫案件和火災、重大交通事故等。
(二)轄區內金融機構發生嚴重擠提問題(保險公司發生重大賠付問題),出現支付困難。
(三)當地發生特大自然災害影響金融機構正常工作或營業的。
(四)金融機構負責人涉嫌經濟、刑事犯罪案件受到司法機關治安處分、拘留和逮捕的。
(五)因其它原因金融機構被當地群眾圍攻影響金融機構安全或正常營業的。
(六)發現轄區內非法設立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或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依法進行取締、清理情況。
五、報告報送要求和份數
(一)分支行要在季後,根據職責分工對轄區內金融機構的風險和經營管理狀況進行分析,對上季(年)金融監管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由分支行綜合部門或行長指定部門進行匯總。
(二)分支行要及時召開行長辦公會,討論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對主要問題重點分析,研究提出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形成正式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三)分支行行長對金融監管工作報告負責,並簽字後上報。分支行行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的,由其委託副行長簽字上報。季報、年報和快報分別編順序號。
(四)金融監管工作報告要一式10份統一報送上級行辦公室(廳)(緊急情況快報可同時抄送有關職能部門),但抬頭應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或××分行。
(五)上級行認為如有必要,可要求下級行在上報本分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的同時,附轄區內分支行的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六、總行對報告的處理方式
(一)由總行辦公廳分送銀行司、非銀行金融機構司、保險司、外資金融機構管理司、稽核監督局、監察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司局收到分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後,要在季後8個工作日(年後14個工作日)內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報告進行綜合和分析,針對報告反映的問題和建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向分管行領導和行長報告,並抄送辦公廳一份。
對分行請示的問題,由職能司局研究後,在季後25日前書面答復分行。
(三)辦公廳要在季後25日(年後30日)內對分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進行綜合分析,提出綜合分析報告,呈送總行分管金融監管工作的行領導和主要負責同志,並印發分行和總行有關司局。
同時,辦公廳要對總行有關司局提交的分類分析匯總報告進行綜合,形成匯總報告,作為行長辦公會討論文件。
(四)召開行長辦公會議研究上季(年)金融監管工作,提出下一階段工作安排、主要政策措施,對重大問題向國務院反映和報告。
各分行可參照以上要求對下級行提出本分行的金融監管工作報告處理方式。

❸ 人民銀行各類專業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1.經濟金融類
經濟金融類崗位屬於人行相對「萬能」的崗位,除貨幣信貸政策執行落實和監督、調查研究、數據分析、行業報告、徵信業務辦理、國庫業務、外匯業務、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等工作外,一些分支行經濟金融類崗位人員還會參與會計類、統計類、管理類等其他工作內容,具體以分支行人員需求為准。
2.會計類
會計類崗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國庫收支會計業務操作、貨幣發行(出庫入庫)、操作運營支付系統、資金劃撥、賬戶管理、支付結算、銀行間資金往來、外匯業務等人行日常業務以及行內內部審計等工作。
3.法律類
法律類崗位的主要職責是依法承辦金融法律法規的有關解釋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服務,組織金融法制教育和宣傳,同時做好行內法律合規等常規性工作。
4.計算機類
計算機類要去應聘人員需要有相關專業背景,之後主要從事人民銀行業務系統的開發、運營、維護,履行央行職責對轄內的金融機構進行信息安全、金融IC卡、互聯網金融等多方面的監管工作。
5.英語類
由於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為合署辦公,所以人民銀行分支行也承擔相應的外匯管理工作。英語類崗位主要從事外匯管理相關工作以及研究分析工作中的資料編譯等。
6.統計類
統計類崗位一般要求有經濟學、統計學相關專業背景,之後主要根據自身專業優勢從事統計經濟指標、調查統計、數據分析、行業研究、提供金融信息咨詢、徵信管理等相關工作。
7.管理類
管理類職位的主要工作內容是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辦公室、內勤相關工作,包括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新聞發布、檔案、信訪、保密、人力資源管理等。
8.其他類
至於其他類考生,每家分支機構的崗位職責安排主要是安全保衛崗和一些特殊要求。其中,安全保衛崗的特點是:一些招聘機構要求應聘人員需要是軍校、警校及公安院校治安管理、安全防範等安全保衛相關專業,入職之後主要從事貨幣發行、守庫運等相關工作,出差頻繁,所以工作崗位適合男性;特殊要求招錄的人數很少,例如一些民族地區會招收當地民族語言專業人員,主要從事特殊工作的編譯工作。此外,一些分支機構的其他類崗位也會從事一些臨時機動性工作,並不統一。

❹ 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工作具體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制度
為全面、及時、准確掌握全國金融秩序和金融風險狀況,了解各分支行履行金融監管職責情況,使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製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制度:
一、金融監管工作報告程序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分為快報、季報和年報三類,實行逐級上報方式。
(一)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向所在地的地(市)分行上報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二)中國人民銀行地(市)分行、副省級城市分行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上報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三)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向總行上報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報送時間
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季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於季後15日報送,年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於年後45日報送。
各縣(市)支行、市(地)分行和副省級城市分行上報季報和年報時間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確定。
快報於事發當日書面向上級行報告。
三、金融監管工作報告的內容
季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轄區內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情況(附表一)。
文字說明報告期末資產、負債余額、本年增加額和增長比例。資產中要說明貸款、投資和或有資產情況(保險公司為資金運用情況)。負債要說明存款和或有負債情況(保險公司為責任准備金和未決賠款情況)。
(二)金融機構資產質量情況(附表二)。
文字說明對本表所列指標的分析,評價各金融機構資產質量狀況和報告期債務支付能力。
(三)轄區內社會金融秩序狀況(附表三)。
文字說明:
1、是否存在越權或非法批准設立金融機構情況,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和取締情況。
2、是否存在非金融機構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情況,對其制止、查處和清理的情況。
3、是否存在非法集資問題,非法集資的數額、期限、利率等情況。
(四)轄區內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問題(附表四)。
文字說明是否存在超范圍開展業務特別是未經批准開辦新業務種類的情況,分析其對金融秩序和風險的影響;是否存在利率(保險公司為費率)違規行為;商業銀行違規投資情況,主要方式;是否存在帳外經營問題,具體方式;其它要關注的違規行為。
對問題嚴重的金融機構要列出名單,進行專題分析。
(五)金融系統經濟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發生情況,包括經濟犯罪、盜竊、詐騙、搶劫等案件(附表五)。
文字說明:
1、發生件數、金額,與上年同期比較變化情況。
2、分析各類案件新的特點,案件暴露出來的管理制度、管理行為中的問題。
3、處理情況和改進措施。
(六)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主要監管工作及成效
本部分簡要概述分支行在報告期內執行上級行制定的主要金融監管制度和完成上級行布置的金融監管工作情況。
1、對報告期內上級行制定的各項金融監管政策、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1)報告期內本級行制定下發的金融監管工作的主要文件;
(2)落實的具體措施;
(3)取得的成效,並分析這些政策、制度對本地區金融狀況的影響;
(4)存在的問題。
2、完成上級行布置的各項金融監管工作任務的情況。
(1)已完成項目和結果;
(2)未完成項目,要說明未完成的原因、進展成度及採取的措施和何時完成。
(七)特別說明事項
1、企業債券發行情況,要說明報告期末企業債券余額,當期新發行額及批准文號,本期已兌付額,到期兌付有問題的企業債券種類及余額、兌付困難的原因,解決方式。
2、彩票發行情況,彩票名稱、數額、批准單位和文號、經銷商等,有無變相發行行為或違規發行行為。
3、有無違犯國家外匯外債政策情況,如未經批准擅自向境外機構借用外債或向境外投資問題,如有,要說明數額、國別、期限等;有無未經批准擅自開辦外匯業務或衍生業務等問題。
4、對前一報告期發現或反映的問題進行後續檢查情況。
(八)改進和加強金融監管工作的思路和建議。
本部分要針對轄區內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中的風險和問題、金融監管工作中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提出分支行下季度監管工作安排計劃。
年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除包括季度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內容之外,增加以下內容。
(一)轄區內金融機構數量及其增減情況,詳見附表六。要分別說明銀行、保險公司、信用社、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數量,銀行(分別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分別說明法人機構、分行(公司)、支行(公司)、辦事處、營業所(部)和儲蓄所的數量。對撤銷的機構說明原因,增加的機構要說明批准設立的機關(總行或分行)、批准文號。
(二)金融機構財務經營成果。
四、重大事項快速上報制度
人民銀行分支行遇到以下緊急情況要在事發當日書面報告上級行,不得拖延。
(一)轄區內金融機構發生重大案件或事故,包括經濟案件、盜竊、詐騙、搶劫案件和火災、重大交通事故等。
(二)轄區內金融機構發生嚴重擠提問題(保險公司發生重大賠付問題),出現支付困難。
(三)當地發生特大自然災害影響金融機構正常工作或營業的。
(四)金融機構負責人涉嫌經濟、刑事犯罪案件受到司法機關治安處分、拘留和逮捕的。
(五)因其它原因金融機構被當地群眾圍攻影響金融機構安全或正常營業的。
(六)發現轄區內非法設立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非法從事金融業務或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依法進行取締、清理情況。
五、報告報送要求和份數
(一)分支行要在季後,根據職責分工對轄區內金融機構的風險和經營管理狀況進行分析,對上季(年)金融監管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由分支行綜合部門或行長指定部門進行匯總。
(二)分支行要及時召開行長辦公會,討論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對主要問題重點分析,研究提出工作計劃和工作措施,形成正式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三)分支行行長對金融監管工作報告負責,並簽字後上報。分支行行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的,由其委託副行長簽字上報。季報、年報和快報分別編順序號。
(四)金融監管工作報告要一式10份統一報送上級行辦公室(廳)(緊急情況快報可同時抄送有關職能部門),但抬頭應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或××分行。
(五)上級行認為如有必要,可要求下級行在上報本分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的同時,附轄區內分支行的金融監管工作報告。
六、總行對報告的處理方式
(一)由總行辦公廳分送銀行司、非銀行金融機構司、保險司、外資金融機構管理司、稽核監督局、監察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司局收到分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後,要在季後8個工作日(年後14個工作日)內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報告進行綜合和分析,針對報告反映的問題和建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向分管行領導和行長報告,並抄送辦公廳一份。
對分行請示的問題,由職能司局研究後,在季後25日前書面答復分行。
(三)辦公廳要在季後25日(年後30日)內對分行金融監管工作報告進行綜合分析,提出綜合分析報告,呈送總行分管金融監管工作的行領導和主要負責同志,並印發分行和總行有關司局。
同時,辦公廳要對總行有關司局提交的分類分析匯總報告進行綜合,形成匯總報告,作為行長辦公會討論文件。
(四)召開行長辦公會議研究上季(年)金融監管工作,提出下一階段工作安排、主要政策措施,對重大問題向國務院反映和報告。
各分行可參照以上要求對下級行提出本分行的金融監管工作報告處理方式。

❺ 基層央行如何加強金融管理

新形勢下如何提高基層人民銀行金融服務工作

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的一項長期性的基礎工作,也是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能之一,多年來,這項職能並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隨著金融監管職能的分離,金融服務在基層央行職能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越來越重要。目前強化服務職能,提高服務水平,成為我們思考研究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員工對金融服務職能重要性的認識。一是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供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三大職能之一,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同等重要。人民銀行職能轉變後,金融服務的職能不是減輕了,而是更重了。我們要適應金融改革的要求,轉變金融服務觀念,樹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的理念,在履行人民銀行各項職能的過程中強化服務意識,把工作重心從防化金融風險轉移到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上來,向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為主的方向轉變。二是培養人民銀行幹部職工履行金融服務職責的榮譽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明確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責以及搞好金融服務工作,對強化人民銀行職能、履行人民銀行職責、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把更多的精力和人力用在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方面。三是樹立大服務理念,要在履行各項職能的過程中強化服務意識,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不僅要服務於金融機構,還要服務於地方政府,服務於企業單位以及廣大社會公眾,要把人民銀行的金融服務滲透到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

二、健全管理機制,提升服務效率。在金融服務管理方面,要改進過去那種寬泛的工作規則、粗放的管理制度,促使金融服務工作與日新月異的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相適應。一是健全內控管理工作機制,要加強內控制度的建設,從組織上、制度上、管理上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服務工作的到位,要結合人民銀行職能調整後的工作需要,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確保各項工作制度完整、有效、可操作。二是加大對金融服務工作的監督檢查,規范服務行為,著力塑造良好的基層央行形象。要建立科學、量化、公開的金融服務考核指標和評價機制,加快建立以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為核心的考核指標評價體系,注重考核指標的量化、細化,以有利於基層央行的金融服務更能滿足客戶需求和更貼近服務對象。三是加強內部協調,提升服務合力,本著機構設置精簡化、職能分工專業化、整體運作高效化的原則,對內部服務力量進行整合,使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和服務得到有效加強。四是完善激勵機制,嚴格按行員職位和實際工作的績效定工資收入與獎勵高低,切實解決員工工作責任、工作量與工作收入不對稱的問題,調動員工在金融服務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提供優質高效金融服務,滿足服務對象實際需要。一是改進和完善「窗口」指導方式。總結近幾年「窗口」指導經驗,完善金融工作例會制度,爭取地方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對金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為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鋪平道路;適時召開銀企座談會和項目推介會,進行銀企信息溝通,了解不同企業對貨幣政策的需求和對政策執行的敏感度,研究分析和反饋貨幣信貸政策傳導終端的作用和效果;建立信貸徵信建設聯席會議制度,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建立反洗錢、反假幣聯席會議制度,分析通報存在問題和情況,形成職責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人民銀行與銀監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使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能夠信息共享、風險共防、良性互動,共同維護轄內金融穩定。二是整合調研力量,設立課題研究組,選擇重點課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減少低水平重復調研,提高整體調研質量。加強對各項貨幣信貸政策措施的調查分析,及時掌握並反饋政策實施效果,為金融機構、各級政府部門和上級行提供具有較高信息含量和決策參考價值的信息服務,使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各項操作目標和傳導措施落到實處。三是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搭建金融與經濟信息平台,定期統計和採集信息資源,運用數據分析軟體對轄區金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度分析,得出客觀評價,形成相應對策,增強人民銀行統計信息的可用性,滿足上級行、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社會對金融統計信息的需要。

四、建立基層央行金融服務的社會監督機制,樹立央行社會化大服務的品牌。建立金融服務社會監督機制就是要把各類金融服務活動置於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讓社會公眾參與,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各類金融活動的健康發展。一要建立支付結算社會監督機制,將銀行結算納入社會監督之下,嚴禁壓票壓匯、無理拒付,截留他行及客戶的資金等違規行為,嚴禁違反規定開設銀行賬戶或利用結算卡壓客戶開立銀行賬戶,建立暢通的結算渠道,服務地方經濟。二是要建立人民幣管理社會監督機制,設立舉報獎勵制度,做好殘損人民幣的兌換和人民幣反假防假的群防群治工作,加大社會反假力度,凈化人民幣流通環境,讓人民群眾放心。三是推行金融服務首問負責制

❻ 中國人民銀行經濟金融類崗位主要負責什麼工作

1、貨幣政策的制定;
2、貨幣政策執行;
3、貨幣政策工具的研究與選擇;
4、黃金儲備、外匯儲備的研究與管理;
5、負責法定數字貨幣的經濟機理分析、機制設計、風險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
6、金融業務認證、金融研究分析、需求分析等相關工作;
7、銀行業務的監管工作;
8、貨幣的發行與貨幣供應量研究。

❼ 中央銀行的三大職能是什麼`

中央銀行典型的三大職能是發行的銀行 、國家的銀行 、銀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是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

銀行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政府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具體體現在:代理國庫、代理政府債券發行等。

(7)央行金融服務與管理工作擴展閱讀:

職能變化

(1)由一般貨幣發行向國家壟斷發行轉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對中央銀行的認識有所深化,從而強化了對它的控制。這大大加快了中央銀行的國有化進程,由此實現了中央銀行由一般的發行銀行向國家壟斷發行即真正的發行銀行轉化。

(2)由代理政府國庫款項收支向政府的銀行轉化。隨著中央銀行國有化進程的加快,中央銀行對國家負責,許多國家的銀行法規明確規定了中央銀行作為政府代理的身份,從而實現了中央銀行向政府銀行的轉化。

(3)由集中保管准備金向銀行的銀行轉化。進入20世紀中葉,中央銀行不與普通商業銀行爭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銀行的職能並成為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這標志著它向銀行的銀行轉化。

(4)由貨幣政策的一般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離不開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總目標,在具體運用中大大加強並注重其綜合功能的發揮,即由過去的一般性運用向綜合配套運用轉化。

(5)各國中央銀行的金融合作加強。隨著各國商品經濟和國際貿易的發展,為保證各國國際收支平衡和經濟穩定,各國中央銀行為了共同抵禦風險,加強金融監管,彼此之間的合作越來越緊密 。

❽ 央行與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關系

1、中央銀行對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具有制約性。中央銀行可以通過集中管理存款准備金、辦理再貼現、再抵押等融資業務,制約其他銀行的存款准備,調節和控制其他銀行的信貸規模。
2、中央銀行對其他金融機構具有監督管理職責。
3、中央銀行對其他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中央銀行不僅要對其他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等信用支持,而且組織辦理各銀行之間的資金清算,以及指導和咨詢等金融服務。望採納
來自雲掌財經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