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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衡陽市執行貸款利率浮動政策微觀效應的調查分析
一、執行貸款利率浮動政策的特點
一年多來,湖南省衡陽市各金融機構認真執行貸款利率浮動政策,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均控制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最高上浮幅度為130%,最低下浮幅度為10%。2004年1—12月,全市金融機構貸款發生額71.77億元,執行基準利率8.335億元,佔11.6%,在[0.9,1]區間2.16億元,佔3%,在[1,1.1]區間2.43億元,佔3.4%,在[1.1,1.3]區間5.267億元,佔7.3%,在[1.3,1.5]區間8.895億元,佔12.4%,在[1.5,2]區間30.824億元,佔42.9%,2以上區間13.86億元,佔19.3%。2005年1—9月貸款發生額64.29億元,執行基準利率5.856億元,佔9.1%,[0.9,1]區間0.866億元,佔1.3%,[1,1.1]區間3.219億元,佔5%,[1.1,1.3]區間2.269億元,佔3.5%,[1.3,1.5]區間7.002億元,佔10.9%,[1.5,2]區間27.56億元,佔43%,2以上區間17.26億元,佔26.9%,整體浮動水平高於2004年1—12月。衡陽市執行貸款利率浮動政策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1、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上浮幅度低於地方金融機構。市四家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對象趨同現象明顯,集中向高端、低風險客戶營銷,同業競爭激烈,貸款利率水平相近,浮動幅度較小。2005年1—9月,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發生額8.029億元,執行基準利率的有5.489億元,佔68.4%,執行下浮利率的有0.45億元,佔5.6%,執行上浮利率的只有2.09億元,佔26%,且集中在[1,1.3]區間內.地方性金融機構具有充分的自主利率定價權,貸款對象大都是中小企業和廣大農戶,貸款利率普遍大幅上浮。2005年1—9月,市商業銀行貸款發生額9.3億元,執行上浮利率8.74億元,佔94%,其中在2以上區間4.65億元,佔48.4%。農村信用社貸款發生額46.71億元,執行上浮利率46.42億元,其中在[1.3,1.5]區間6.31億元,佔13.5%,在[1.5,2]區間27.56億元,佔59.02%,2以上區間12.61億元,佔27%。
2、浮動幅度與企業所屬行業相關。市場競爭能力較強的壟斷行業如電力、電信、石油、煙草等,成為各家金融機構信貸營銷的主要目標,貸款利率水平較低;而在競爭中處於劣勢的行業和國家宏觀調控受限制的行業如紡織、水泥、房地產業等,成為各家金融機構壓縮貸款的對象,貸款利率水平相對較高。據調查,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全市僅有3家企業貸款利率下浮,這3家企業都是電力企業。2004年全市貸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的10戶企業中有4戶房地產企業。2005年全市貸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的10戶企業中有3家房地產業。
3、浮動幅度與企業大小成反比。大企業具有明顯獲取資金資源的優勢,能夠以較低的貸款利率獲得貸款。而小型企業獲取資金的難度較大,相應地要以較高的利率獲得貸款。2004年1—12月,衡陽市大中小型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分別為5.86%、6.52%、6.98%,全市貸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的10戶企業全部是小企業。2005年12—9月,加權平均利率分別為5.59%、6.25%、7.26%,全市貸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的10家企業有9家是小企業。
4、浮動幅度與信用等級成反比。信用等級是貸款風險的綜合反映,客戶信用等級越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越低,反之,則高。如市農行在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對AAA、AA、A級法人客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分別為8.37%、15.29%、32.27%。
5、浮動幅度與競爭狀況成反比。在金融資源相對短缺、市場競爭不很激烈的農村地區,各行(社)利用主動定價優勢,狠抓利率上浮管理、充分發揮定價的創效功能,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均在30%以上,最高上浮130%。而在金融資源豐富、市場競爭激烈的市區,則充分發揮定價的競爭功能,爭奪有效市場份額,上浮幅度相對要低,一般控制在[0.9,1.3]區間之內。
6、浮動幅度與期限呈凸性關系。在累放法人客戶貸款中,貸款利率以1—3年為分水嶺,呈現「中間高,兩頭低」的特點,2004年1—3年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6.10%,2005年1—9月份1—3年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6.36%。而6個月以下和5年以上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相對較低。短期貸款中,投放的存單質押等上浮難度較大的貸款,加上高等客戶短期流動資金需求旺盛,因而浮動水平相對較低。在長期貸款中,一是審批層次高,多為總分行審批項目,客戶基本面較好,信用等級較高,對利率有比較苛刻的要求;二是多為競爭型或大型優良客戶,執行了低於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
二、執行貸款利率浮動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壟斷導致農村信用社執行貸款利率浮動政策有偏差
一是定價過於簡單。由原信合辦在2004年11月制定轄內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固定上浮辦法,浮動區間只有三個檔次,即: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照同檔次基準利率上浮100%;非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照同檔次基準利率上浮130%;入股社員貸款按照同檔次上浮利率優惠20%。這種定價模式沒有按照政策要求考慮貸款戶信用狀況、規模大小、經營狀況、發展前景等具體因素,使利率定價欠合理。二是上浮幅度太大。除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社員貸款外,事實上對大部分貸款戶執行一浮到頂的利率,相對於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戶的實際承受能力而言,貸款利率太高。同時,沒有區分人民銀行再貸款和自有資金,使得部分支農再貸款資金也用於了農村信用社高利率貸款,喪失了再貸款資金的政策扶持作用。
(二)集約化經營導致國有商業銀行利率傳導機制不暢
國有商業銀行實行集約化經營,一般實行「分級授權、分級審批、分類指導」的利率管理制度,這種管理模式市場反映遲鈍,審批環節多,基層行利率浮動許可權少,在貸款利率執行上缺乏彈性,基層商業銀行掌握市場需求變化和客戶情況卻沒有定價權,而上級審批機構權力過於集中,卻無法細致科學的掌握基層微觀貸款需求,二者的矛盾使得貸款利率浮動政策在基層難以有效實施。再者,國有商業銀行普遍上收信貸管理許可權,實行信貸責任追究制度,基層行信貸營銷的積極性受到挫傷,難以主動地去培植和挖掘潛在的客戶,貸款對象具有趨同性,因而執行貸款利率缺乏差異性,使貸款利率浮動政策效應不明顯。
(三)同業競爭加劇扭曲了信貸市場的需求結構
隨著金融競爭的加劇,各商業銀行對優質客戶的爭奪日益激烈。為爭奪轄內為數不多的優質客戶,各商業銀行紛紛壓低貸款利率,部分優質客戶也將自身優質作為有力的談判籌碼,周旋於各金融機構之間,以求得最低的資金成本,在這種形勢的驅動下,一方面優質客戶貸款利率有不斷走低的趨勢,另一方面,處於發展期、真正亟需資金的中小企業卻很難通過差別定價獲得充分的金融服務。受各家金融機構對優質客戶競爭加劇的影響,在基層擴大貸款利率上浮幅度的政策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四)金融生態環境欠佳影響執行利率政策效果
衡陽屬於典型的經濟欠發達地區,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好企業好項目不多,國有企業改制進展緩慢,逃廢懸空銀行債務的現場較普遍,金融維權舉步維艱,金融維權勝訴案件執行率不到30%,中介機構運作不規范,收費普遍偏高,企業辦理一筆抵押貸款,評估、登記、抵押的費用一般占貸款金額5%以上。金融生態環境欠佳,金融機構普遍「慎貸」、「畏貸」,貸款面越來越窄,信貸調整空間小。一方面有效需求不足,信貸資源不能充分的利用;另一方面大多數中小企業資金緊缺而難以貸款。銀行難貸款和企業貸款難的矛盾依然突出,利率調節資金資源分配的作用失靈。
三、執行貸款利率浮動政策的微觀效應
(一)對金融機構的影響
1、經營效益有所改善。貸款利率上浮,存貸利差擴大,利息收入增加,特別是農村信用社受利益驅動,實行了較高的上浮利率,信貸擴張傾向明顯,利息收入快速增長。2004年全市各金融機構實現盈利12889萬元,比2003年增加17175萬元,其中農村信用社利息收入達41718萬元,比2003年增加8867萬元,增幅達26.99%。今年1—9月全市金融機構實現盈利15698萬元,同比增加12196萬元,其中農村信用社盈利6612萬元,同比增加5200萬元。
2、市場營銷意識明顯增強。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後,各金融機構為了獲得更多的收益、穩定優質客戶、保障資金安全,市場營銷意識明顯增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改變:一是營銷態度由被動營銷逐步向主動營銷轉變,積極主動地尋找優質客戶;二是營銷方式由粗放式向細分客戶群轉變,按照不同的企業類型、信用等級等採取不同的營銷策略。三是營銷手段由單一性向多樣化轉變,通過提供利率優惠、優質服務等手段來吸引新客戶、穩定老客戶等。
3、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金融同業競爭加劇,給各金融機構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為了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各金融機構不斷地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夯實各項基礎工作,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經營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一是提高了風險管理水平,把貸款利率浮動與風險控制結合,嘗試通過利率上浮來覆蓋風險溢價。二是積累了利率定價經驗,地方性金融機構通過自主制定定價管理辦法,國有商業銀行通過執行上級行的定價分級審批制度,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為今後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4、金融競爭氛圍兩極分化。在城區同業競爭十分激烈,各金融機構為了爭取優質客戶,紛紛少浮或下浮貸款利率,存貸利差縮小,資金營運難度加大,盈利空間受到擠壓。在廣大農村,農村信用社壟斷經營,缺乏有效的競爭,信貸擴張明顯,充分利用政策許可,一味地追求短期效益,存在貸款利率一浮到頂的現象。不僅潛伏著較大的金融風險,而且使農民的利息負擔過重,影響農民增收。
5、民間借貸和企業亂集資行為抬頭。貸款利率浮動標准提高後,一些農村地區貸戶獲取貸款的實際利率與民間借貸利率相差無幾,有的甚至還高於正常的民間借貸利率,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農村地區民間借貸的抬頭和企業亂集資行為的發生。據調查測算,衡陽市民間融資總額達63.5億元,較貸款利率浮動政策實施前增長了約20%。
(二)對企業的影響
1、增加了借款企業的財務負擔。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浮,借款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調查的10家典型企業均反映貸款利率浮動加大了企業的財務負擔。與此同時,貸款利率上浮也促進企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資金相對充裕的企業會壓縮貸款規模,貸款到期主動歸還,甚至有的還提前歸還。
2、方便了優勢企業融資。由於金融同業競爭的加劇,優勢企業成為各家金融機構追逐的「香餑餑」,他們不僅能夠比較容易地獲得銀行支持,而且還能以較低的利率和其他優惠條件獲得貸款。調查發現,優勢企業貸款利率上浮均在10%以內,因此,最近兩年衡陽市信貸資源有向優勢企業和行業集中的趨勢,據統計至9月末全市授信額度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有21家,新增貸款主要投向了交通、能源、電力、教育、醫療等行業。
3、弱勢企業遭遇「雙重壓力」。貸款利率浮動並沒有緩解處於劣勢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壓力,因為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受自身條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難以跨越金融機構的貸款門檻。原本想藉助利率浮動政策來控制一些大企業的「過剩需求」,讓中小企業也能分得「一杯羹」,可事實上,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條件沒有改變,貸款手續也沒有簡化,中小企業貸款依然艱難。據調查統計,全市中小企業申請貸款金額滿足率只有47%。而那些有市場有效應的中小企業有幸獲得貸款,不僅要支付評估、登記、抵押費用,還得承受比大企業高得多的貸款利率,盡管大多數中小企業是以能否貸到款為第一考慮,但過高的貸款利息負擔,使本來就先天不足的中小企業承受的壓力太大,不利於中小企業的發展。
四、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政策建議
(一)完善中央銀行制度,強化窗口指導。中央銀行應逐步通過制定再貸款利率、再貼現利率、存款准備金利率及公開市場操作等,來有效地影響市場利率水平。基層央行加強對利率政策的窗口指導,一方面圍繞總行出台的利率政策,積極認真的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對金融機構利率監測分析,及時進行信息反饋,為總行制定和調整利率政策提供真實的參考依據;另一方面,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利率政策,讓社會各界及時了解利率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義,正確理解利率市場化的發展趨勢,為人民銀行的宏觀調控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步伐。一是加快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步伐,實現商業銀行的市場化運作。二是健全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繼續推進農村信用體制改革的同時,盡快組建郵政銀行,發放小額貸款,打破由農村信用社壟斷農村信貸市場的局面。三是規范引導民間融資,通過「社區銀行」等方式,將民間資金引入到正規的金融體系中去。
(三)強化利率風險管理機制。商業銀行要以利率市場管理為核心,參照巴塞爾委員會《利率風險管理原理》的有關規定,建立高效的現代利率風險管理機制;要結合實際,按照市場化、效益化、差別化、規范化的原則,建立綜合反映市場營銷、成本控制、效益核算、風險補償等方面要求的存貸款定價機制;建立科學的貸款定價分級授權體制和內控制度,適當下放貸款定價、發放的審批權,使縣域金融機構可根據轄區市場經濟發展、信貸資金需求狀況靈活確定貸款利率浮動范圍,以促進貸款營銷,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四)加快國有企業改制,大力發展民營經濟。讓企業真正成為市場的主體。加快國有企業改制的步伐,降低國有經濟的比重,大力發展民營經濟。
(五)大力發展金融市場。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我國的貨幣市場,建立規范發達的證券市場,建立起金融期貨市場尤其是利率期貨市場,以便有序地進行利率風險管理。
(六)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利率市場化後,金融機構將同樣面對市場風險,為了降低利率市場化過程中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系統的穩定,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來源:中國金融界網)
② 蘭州銀行納入存款保險制度了嗎
蘭州銀行已經納入存款保險制度。
中國《存款保險條例》31日正式公布,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執行。去年11月30日,國務院發布《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
保險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
存款保險制度是保護存款人權益的重要措施。根據草案,存款保險將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含外資法人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應當參加存款保險。
存款保險覆蓋存款類金融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和外幣存款,包括個人儲蓄存款和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都在存款保險的保護范圍內,僅金融機構同業存款、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以及其他經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核准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
③ 新農村建設與金融信貸的畢業論文初稿件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偉大歷史任務。如何在支持新農村建設中實現防範化解風險、支農和自身發展的共贏是個現實的課題,需要各有關方面認真地研究。
二、新農村建設給農村信用社風險防範化解帶來的挑戰
(一)支農優惠政策可能增加農村信用社道德風險。道德風險是指由於某些制度性的或其他的變化,而引發的私人部門改變行為,或者有意去冒更大的風險以謀取厚利;或者雖無意冒險但卻疏於防範,使損失發生的可能性更大。為提高農村信用社支持新農村建設的能力,國家將陸續出台許多支持農村信用社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些優惠政策措施可能使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壓力減少,疏於風險防範化解。同時,一些支農信貸政策可能成為某些農村信用社冒險放貸的借口。
(二)農村巨大資金需求可能誘發過度信貸風險。金融機構所具有過度信貸的內在沖動,是造成金融體系內在脆弱性或內在不穩定的核心原因。新農村建設進程中農村信用社過度信貸主要來自以下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總量巨大。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測算,到2020年,新農村建設新增資金需求總量為5萬億元左右。按照過去農村投入資金中財政資金、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的經驗比例,即使考慮到公共財政加大對新農村建設投入的情況,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而農村信用社目前和將來一定時期內仍是支農信貸的主渠道。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目前是我國金融機構中的弱勢群體,自身治理結構不完善。在農村經濟出現繁榮景象的誘導和有關部門不當引導、干預下,農村信用社可能放鬆貸款條件,滿負荷或超負荷擴張信貸規模。
(三)多因素積聚加劇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除上述過度信貸因素外,還存在以下三個因素造成信用社流動性風險上升:1、分流農村信用社資金來源的渠道增多。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機制的前提下,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這些新成立的機構和組織將直接分流農村信用社資金。2、農民邊際長期儲蓄傾向降低。隨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醫療保險、農村社會救助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等制度的建立健全,農民養老、看病和供子女上學等大項支出中由公共支出承擔的部分逐漸增加,農民邊際長期儲蓄傾向減弱。3、農村信用社資金變動季節性特徵減弱。以前農民年度性收入和支出主要圍繞種植業變動,農村信用社存款增減和貸款收放呈現明顯的季節性特徵。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使農民收入和支出渠道呈現多元化趨勢,種植業收入在農民總收入中比重下降。農村信用社資金變動季節性特徵減弱,資金頭寸匡算和調配比以前復雜。
三、抓住機遇 應對挑戰的對策
(一)以外部治理促進內部治理完善。 農村信用社完整的治理結構包括內部治理結構和外部治理結構,外部治理結構的建立健全有助於促進內部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的完善。經過近幾年的改革探索,農村信用社普遍建立了股東大會-理事會-主任-監事會的內部治理框架。相對於內部治理,外部治理發育不全。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日益增多,農民的參與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增強,為培育農村信用社的外部治理結構提供了契機。建議:1、吸收農村信用社存款人和貸款客戶等利益相關者進入信用社的「三會」,遏制內部人的道德風險。2、開拓農村信用社的「經理人」市場。信用社高管人員面向社會選拔,培育競爭性經理人市場,減少代理問題的發生。3、加大市場退出監管的力度。對於存在嚴重清償性風險的農村信用社及時進行接管、重組、關閉或解散,嚴厲追究責任人責任,充分發揮市場的懲戒作用。
(二)以支農合力化解過度信貸壓力。1、圍繞增強支農功能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步伐。農業銀行要按產權股份化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對農村資金的市場化支持力度;農業發展銀行要按功能擴大化方向進行改革,擴大業務范圍和服務領域,增強支農服務功能;郵政儲蓄機構要按照機構企業化方向進行改革,開展抵、質押貸款業務,建立完善郵儲資金迴流農村的機制。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設有網點的,也應將一定比例的資金投放到農村。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積極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盡快改變目前主要靠農村信用社一農支「三農」的局面。2、統籌規劃,合理調配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政策性金融和商業金融在支持「三農」中的分工,提高資金整體使用效率。農村信用社資金運用應堅定立足於「小額、短期、低風險」。大額、長期資金需求由財政性資金或政策性銀行提供。3、明文規范農村信用社在支持新農村建設中的資金運用,防止內部人以支持新農村建設為名濫貸尋租。
(三)以增量激活存量。目前農村信用社普遍資產質量不高,資產負債比例居高不下,農村信用社可用支農資金餘地較小。同時,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借款人已經占農戶的一定比例,如果按照現行的貸款管理辦法,這些借款人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得不到新的信貸支持。因此,以新增貸款增量激活不良貸款存量是實現支農和化解信貸風險的理想渠道。思路有二:一是保全舊貸增加新貸。允許農村信用社在以農民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房地產權做抵押等方式把以前不良貸款中的信用貸款變成抵、質押貸款的前提下,增加對原借款人的貸款。二是還二貸一。不良貸款借款人如在信用社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內歸還一定金額的貸款,即使借款人在信用社貸款仍有餘額,信用社可按照還二貸一的原則增加新貸款。上述兩種方式並沒有增加信用社的信貸風險。
(四)以系統性風險防範遏制單體風險蔓延。1、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構築農村信用社安全放火牆,增強公眾信心。2、建立金融機構夥伴風險的緩沖機制。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金融機構城鄉一體化趨勢不可阻擋。農村信用社是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阻滯城鄉金融機構夥伴風險的傳播有利於維護農村信用社的安全穩健運行。思路之一如:其他金融機構從農村信用社劃入大額款項,劃入方金融機構應提前一定時間預約通知信用社。3、拓寬農村信用社的籌資渠道。暢通農村信用社從銀行同業資金市場籌資渠道,拓寬信用社應急籌資渠道;允許農村信用社採取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長期資金,增強農村信用社資金來源的穩定性。4、在確保不會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前提下適時引爆已經出現清償性危機的單體信用社風險,緩釋風險能量,防止風險集中爆發。
④ 存款保險實施後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有何影響
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
1.正面效應。第一,保障銀行業整體穩定經營。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業經營管理的關鍵影響在於促進銀行的穩健經營以及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往往面臨各種風險,其中流動性風險較為顯著。同時,如若某家銀行出現危機,極可能引發擠兌風潮,繼而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破環銀行體系甚至是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如上所述,中國存款保險賠付限額將覆蓋絕大部分銀行賬戶,加之採取過橋銀行、收購與承接等方式處置問題銀行,可令全部存款人得到實際保障。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有利於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其法定性和可預見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當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通過資金支持幫助銀行擺脫困境,從而穩定整個銀行體系的運作。
第二,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從中國銀行業的體系來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大而不能倒」的優勢明顯,這主要因為其擁有經濟體信譽作為擔保,而且市場普遍認為經濟體難以承擔國有大型銀行的破產成本,從而令其在無形中增加了保護層。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利於淡化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優勢,使不同規模的銀行獲得同等的公眾信任,有利於促進公平競爭,增強中小商業銀行競爭力,形成更加合理的金融體系。另外,存款保險制度還可以增強存款人對民間金融的信心,是民營銀行發展的利好因素之一,從而也將促進民間金融的發展。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將引導不同類型的商業銀行相應改變其經營策略,以應對存款分流。
第三,完善商業銀行破產退出機制。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之一。當某銀行因經營不善而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並繼而出現資不抵債等情況時,只要不危及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原則上就應當允許其破產。然而由於銀行不同於一般企業,作為經營貨幣資金的特殊機構,其破產倒閉將影響到廣泛的人群,尤其在中國,必須謹慎對待銀行破產,並設計出合理的退出機制。存款保險制度通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合理分攤銀行倒閉帶來的財務損失,能將退出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因而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為銀行建立安全有效的市場退出通道,同時也能保護為數眾多的中小存款者的經濟利益,降低政府及監管機構的監管支出。在此基礎上,存款保險制度將放大資本金風險,繁榮整個金融市場,優化金融體系結構。
第四,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金融創新能力。隨著中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資本市場的不斷放開,以及公民理財需求的日益多樣化,我們已經迎來泛資產管理時代。各家銀行競相推出各種理財產品,資金供需不平衡特徵明顯,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增加了居民基本儲蓄的保障,提高了居民對盈利資金的使用意願,放大了市場資金供給,新型負債產品的催生速度將明顯加快;另一方面,由於超過保險限額的存款得不到保護,投資者必然尋求其他風險規避手段,理財產品需求也會不斷上升。這迫使銀行必須不斷進行各類金融產品的創新,在產品設計、市場營銷、風險控制等各個方面提升創新能力,主動開展跨業合作,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銀行的市場競爭力。
2.負面效應。第一,誘發道德風險。存款保險制度最嚴重的弊端是誘發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存款人的道德風險和投保銀行的道德風險,這在當前中國金融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將更為突出。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令存款者風險意識下降,不再考慮選擇哪家銀行,對銀行進行主動監督的動力下降,從而使得銀行面臨的市場約束大大削弱;另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使得銀行擠兌威脅不復存在,銀行風險管理意識有所減弱,甚至將存款保險作為一個可以依賴的因素,在經營中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資,這將會對銀行的投資選擇和經驗策略產生重大影響。
第二,導致逆向選擇。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後,逆向選擇主要表現存款保險制度對於那些經驗不善、風險程度高的銀行更具吸引力,而那些經營狀況良好的銀行則有可能退出存款保險機制。對於中國銀行業而言,市場主體自律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這將加劇其他投保銀行參保成本的上升速度,以彌補處置問題機構帶來的成本。最終導致問題銀行留在存款保險體系內,這不僅使銀行經營風險上升,也使得存款保險制度不具有可持續性,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
第三,加大經營成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由於投保銀行要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這勢必增加銀行資金成本,減少可用資金,銀行經營利潤和資本收益都可能有所下降。同時,由於保費計費基礎不同,各類銀行所受影響也可能不同。例如,在各類參保機構保費率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如果以銀行總資產作為計費基礎,各類型銀行的資金成本上升比例差別不大;但如果以投保存款額作為計費基礎,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上升比例可能要大於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這主要是因為後者的大額存款客戶相對於小額存款更多,需投保存款的佔比相對較少。這對於當前中國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主的銀行體系將產生更為顯著的影響。
⑤ 六盤水的金融是如何支持農業發展的 也可以這樣說,全國的金融支持農業發展的態度和措施有些什麼。
建議你去查一下國家有關「三農」的政策。還有小額信貸這些內容
⑥ 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以什麼為支撐
財稅政策
加大對實驗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逐步縮小地方標准財政收支缺口。中央財政繼續對試驗區貧困地區扶貧貸款進行貼息,繼續對符合條件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產業貸款給予貼息。
金融政策
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按照有關政策法規、針對區域金融特點推動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積極引進國內外各類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落戶試驗區,鼓勵寧夏企業參與國家金融創新試點業務。在試驗區探索構建防沙治沙和退耕還林草土地貸款抵押方式。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
土地政策
支持試驗區規范開展土地管理綜合改革試點,提高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適當增加試驗區建設用地指標。完善土地交易制度,開展建設用地審批改革試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序進行舊城、舊村改造。支持開展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鼓勵建設項目充分利用未利用地。
其他政策
國家對試驗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給予支持,加大對鐵路、公路、民航和水利等項目中央投資力度。支持寧夏組建股份制航空公司。將銀川列為第五航權試點區域。積極研究便利試驗區各類人員出入境措施。
⑦ 存款保險條例包括國債嗎
存款保險條例不包括國債。
存款保險制度是保護存款人權益的重要措施。根據草案,存款保險將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含外資法人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應當參加存款保險。
存款保險覆蓋存款類金融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和外幣存款,包括個人儲蓄存款和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都在存款保險的保護范圍內,僅金融機構同業存款、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機構的存款,以及其他經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核准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⑧ 分析存款保險制度在我國的可行性
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可行性
1.1 金融體系保持穩健運行
自2003年以來,針對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推進金融領域重點行業和機構改革的政策措施,夯實了防範金融風險的圍觀基礎,有效地維護了金融體系的穩定。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改革邁出了重大步伐。大型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而且成效顯著。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產權制度和內部機制改革穩步推進,歷史包袱逐步化解,資產質量不斷改善。一般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順利完成財務重組。高風險證券公司重組和處置取得明顯成效。保險業改革取得新進展,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穩步推進。通過多年的改革,我國金融業發生了歷史性變化。金融機構實力明顯增強,償債能力和贏利能力呈現良性循環,其內部控制體系、風險控制和市場約束機制正在不斷加強,金融市場信心不斷提升,金融體系穩定性與安全性大幅增強。這使得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了較為充分的條件,同時也為存款保險制度的有效運行提供了一個較為良好的市場環境。
1.2 金融法制體系逐步完善
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規是規範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實施金融監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法律依據,也是存款保險制度有效運作的基礎。隨著中國金融業的發展,我國金融法制化進程有了較大的發展,一批重要的金融法律法規相繼頒布和修改。隨著《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破產法》、《反洗錢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證券法》、《保險法》、《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監測和考核暫行辦法》、《信託法》和《合同法》等一系列金融法規
的頒布實施及進一步修改,使我國金融法制體系漸趨完善,金融監管有了規范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國正進一步細化並完善規範金融業行為的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推動重要金融法規早日出台,這其中包括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相關的金融危機救助和處置法律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的金融法律體系為存款保險制度的發展構築了良好的法律基礎。
1.3 金融監管水平不斷提升
存款保險制度的可持續運作需要有全方位的、較為完善的金融監管體系。近年來,我國以銀行、證券和保險為分業監管的金融體系逐步得到完善,而監管理念、監管手段的創新則進一步促進了金融監管水平的提高。對於銀行業監管而言,銀監會成立後,學習和借鑒了國際通行的監管制度、標准和技術,並結合我國實際,明確提出了「管法人、管風險、管內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監管新理念,積極
改進監管方式和手段,確立並始終遵循「准確分類—充足撥備—做實利潤—資本充足率達標」的持續監管思路,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以風險為本的審慎監管,初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的銀行業監管框架,銀行業監管有效建設取得顯著成效。銀行業監管水平的不斷提升為存款保險機構的有效運作提供低成本的可持續發展環境。
1.3 銀行業會計准則與國際接軌
根據資產風險權重計算風險資產是一切確定評級標准、保費收入等技術性工作的基礎,也是基於風險監管、防範和處置的存款保險制度的內在要求。中國銀行業從2008年起全面實施新會計准則,使得銀行業更加全面、系統地規范了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並與國際會計准則趨同。而銀行業會計准則與國際接軌,也使得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的會計制度逐步趨同,從而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這不僅有利於分析和評價金融風險狀況和財務成果,而且有利於開展各項銀行監管工作。銀行業會計准則與國際接軌,可以使得銀行類金融機構會計信息更准確、更規范,信息披露更完全、更透明,從而能更真實地反應其經營狀況和風險程度,這也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