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機構採取了哪些方式預測每日的小面額人民幣需求
你好,他們是按照不同券別現金在流通中的功能定位,科學預測市場需求,合理設定20元及以下券別現金投放下限,滿足保證商業銀行現金管理部門對中小面額現金的按需投放;建立旺季現金供應日報制度,通過每日監測各券別現金投放數據,科學分析調劑現金投放,進一步發揮硬幣自循環的成效,督促小面額現金特別是硬輔幣的及時供給;指導、督促商業銀行現金管理部門適度增加中小面額現金庫存,切實落實小面額人民幣主辦銀行、主辦網點及備付金制度,做好一線現金服務工作。
另外,在提高回籠現金周轉率的同時,該部還進一步加大原封新券的投放力度,盡量滿足春節期間社會公眾對新錢的偏好,提高社會公眾金融服務的滿意度。
2. 客戶去開戶行申請機構信用代碼時,會有中征碼嗎
不會。,中征碼是一個過渡期使用的、和原貸款卡編碼同等作用的識別代碼。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銀發[2014]359號)文件精神,中國人民銀行各支行已停止貸款卡發放和年審工作。原有貸款卡編碼更名為「中征碼」。
(2)金融機構現金服務示範網點擴展閱讀:
已辦理過貸款卡的企業和個人,辦理貸款時不需要再配發「中征碼」,未辦理過貸款卡的企業和個人,辦理貸款時可向金融機構提交機構信用代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注冊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或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後配發「中征碼」。
機構信用代碼證已逐步在人民銀行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徵信業務、信貸業務、賬戶業務、現金業務、票據業務、外匯業務等領域推廣應用,將成為金融系統及其他經濟領域機構客戶身份識別的重要手段,成為機構的「經濟身份證」。
機構在人民銀行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出示機構信用代碼證,可以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
機構信用代碼的使用優勢:
1、經濟性強。機構信用代碼以結算賬戶開戶許可證核准號為基礎,與機構的經濟和信用活動密切相關。機構信用代碼系統已應用於人民銀行企業徵信系統,通過機構信用代碼可以便捷查詢企業的信用報告。
2、覆蓋面廣。機構只要有經濟活動,就必須開立和經常使用存款賬戶,機構信用代碼涵蓋了所有從事經濟活動的機構。
3、實用性高。機構信用代碼系統將機構信用代碼與其他機構代碼建立起對應關系,通過查詢機構信用代碼系統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到某機構在其他部門領取的代碼信息。
4、便捷性高。全國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均連通了機構信用代碼系統,機構在開展經濟活動、辦理金融業務時,均可對機構信用代碼信息進行查驗和更新。
3.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金融消費者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響
金融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是從金融消費者出發,在現金處理、小面額現金供應、殘損人民幣回收、反假貨幣等方面所擁有的權益。而我國消費者現金業務受眾面極為廣泛,直接關繫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作為在人民幣流通過程中發揮重要紐帶作用的銀行金融機構,我們必須對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進行有效切實的保護。
受種種因素制約,目前消費者在辦理現金業務時普遍存在著如下問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難、小面額貨幣存款難、ATM 取假幣,這一系列問題的產生將會對銀行產生不小的負面影響。因此針對這些問題,我行制定了以下措施。
我行對於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保護工作高度重視,成立專項小組,由分行零售線行長為組長,各支行零售線負責人為組員,全面推動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保護工作。在專項小組的推動下,我分行在辦理現金業務時做了如下改進:
首先全面推廣自動櫃員機、銀行櫃面配款記錄、存儲、查詢冠字型大小碼;全面推動櫃面現金收付「兩條線」管理,即回籠的人民幣紙幣和硬幣要經過專門整點方可對外支付;在各營業網點設置殘鈔兌換、券別調劑、人民幣真偽鑒別窗口,公示無償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幣、提供券別調劑的服務承諾和舉報監督電話,在醒目的位置公示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標准、不易流通人民幣挑剔標准;嚴格要求員工在客戶辦理小面額、殘損人民幣兌換和假幣鑒定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確保及時、准確地為客戶提供兌換服務;對於火燒、蟲蛀、鼠咬等特殊幣的鑒定,則幫助客戶聯系人民銀行落實鑒定時間和程序。
其次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注重協作聯動。在辦理日常現金業務中,我行形成了由專項小組牽頭,分行服務質量小組配合的監督管理流程。分行首先邀請總行「神秘人」對南京分行的現金業務進行暗訪,通過「神秘人」反饋過來的信息不斷對分行的現金業務進行監督和指導。其次在內部實行以支行為單位的評比制度,不斷改善我行員工在辦理現金業務時的態度、效率,避免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同時通過員工與服務質量小組之間定期交流辦理業務中出現的問題,並開展相應的情景演練,進一步提升我行員工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
加強對於員工的培訓。由於現金業務情況復雜,辦理繁瑣,這就需要員工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和良好的協調能力。因此我行通過外聘專業老師,每月對我行員工進行培訓,著重介紹人民幣兌換標准、真偽鑒定方面的業務知識,強調服務質量,確保員工不以任何理由推諉工作。
然而我行在辦理現金業務工作時依然存在著一些難以改善的歷史遺留問題,以至於有時候無意中傷害了金融消費者的現金業務權益。(一)金融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保護機制、制度不健全。我國尚未出台專門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現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沒有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規定;(二)開展人民幣流通領域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經驗不夠、工作機制、手段和方法不多。兩類問題導致我行目前在辦理現金業務時沒有明確的目標,亦沒有一個完善的指導辦法,以至於我行在推進保護金融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的過程中進展緩慢。因此經專項小組討論通過,我行計劃在日常現金業務辦理中做出如下的探索。
一、盡快擬定《XX銀行南京分行金融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保護辦法》,內容包括相關情形的鑒定、獎懲措施。通過此辦法,盡快將我行的現金業務辦理正規化。
二、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技能,積極履行工作職責。我行將盡快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協會積極溝通,希望人民銀行和中銀協能予以支持,抽調相關專業人才對我行員工進行技能及業務培訓,對我行現金業務辦理提出改進的建議與措施,同時通過參觀現金業務辦理示範單位,進一步挖掘我行存在的不足,並及時作出改善。
三、強化宣傳教育,提高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相對比較落後,而對於現金業務權益更是知之甚少。因此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行將重點加強愛護人民幣的長效宣傳,採取櫃面、電子屏幕宣傳與深入農村、社區服務站宣傳相結合的方式,把農村居民作為長效宣傳的重點,讓他們了解一定的人民幣知識,養成自覺愛護人民幣的良好習慣;根據長期以來掌握的客戶信息進行分類,根據不同的客戶層次編制內容不同的宣傳資料,配以不同的宣傳形式,讓客戶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權益;盡快設立金融消費者維權中心,對金融消費者的舉報和投訴,認真進行查處,及時處理各種糾紛,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
四、開展現金業務「滿意服務」評比活動。盡快出台「滿意服務」評比細則,分別對先進個人頒發「業務知識獎」、「突發事故處理獎」、「服務質量獎」,通過該項評比活動,進一步提升我行員工現金業務辦理的質量和效率。
綜上所述,盡管我行在保護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的工作中已經做出了相應的措施,但是依舊存在不少的歷史遺留問題,因此通過出台《XX銀行南京分行金融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保護辦法》,對內提升我行員工技能水平和服務質量,對外通過加強宣傳引導消費者對我行監督,積極構建良好的金融消費者現金業務權益保護環境,最終達到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目的。
4. 金融機構應承擔的反假貨幣工作職責
反假貨幣工作是國家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防範金融風險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市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的主持下,以及人行的支持促進下,各基層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開展取得了不錯成效,反假貨幣宣傳力度不斷加大,反假貨幣活動不斷深入,幫助社會公眾不斷提高反假意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幣蔓延態勢。但隨著科學技術的革新,犯罪分子偽造貨幣的手段也不斷提高,犯罪活動日趨專業化和高智能化,偽造的貨幣欺騙性更大,由於反假貨幣宣傳存在局限性,反假貨幣治理存在滯後性,一些不法分子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漏洞,向社會輸送假幣,對金融安全及人民幣流通管理造成影響,對人們形成危害。
基層金融機構是反假貨幣工作的第一陣營,是反假貨幣工作的執行者,是抓好基層反假貨幣工作的踐行者。如何更好地開展反假貨幣工作,如何更好地維護當地金融安全及人民幣信譽,都是需要我們不斷深入的。為此,我們必須經常發現反假貨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積極思考促進本地區人民幣反假工作深化的新方法。構建更為廣泛、有效的反假貨幣宣傳網路和機制,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反假技能,增強全社會反假意識,已成為我們基層反假貨幣工作者的使命。
一、基層行反假貨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反假意識不強
一是廣大群眾尤其是農村居民反假意識淡薄。據有關調查顯示,有近七成的公眾收到假幣以後的第一想法是將假幣如何使用出去,而三成以上接受調查的公眾都有過誤收假幣的經歷。對收繳假幣配合不積極,想方設法挽回自己的損失,個人利益至上的利益思維還沒有真正轉變。除了集市、農貿市場,大大小小的民間賭場也成了假幣泛濫的重災區,以假亂真,渾水摸魚的情況不在少數。
二是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反假積極性不高。部分金融機構由於各方面原因很少深入開展開展反假貨幣宣傳活動,致使一線反假人員反假綜合技能整體水平不高,對群眾迫切需要的反假貨幣知識和反假貨幣技能相對缺乏,難以滿足廣大群眾的需求。
三是反假設施不齊全,小面額假幣警惕性不高。個別基層金融機構網點配備的驗鈔儀器相對落後,有些已使用多年,未及時配備新型人民幣反假驗鈔儀器,導致工作人員缺乏儀器防假技能。不少商家店面使用的驗鈔儀器都是多年使用,很少及時更新,對變造假幣缺乏靈敏度,尤其對小面額假幣警覺性不高,容易誤收誤付。
四是對季節性假幣泛濫情況重視還不夠。據了解,每當6、7月份梅雨季節來臨之際,是假幣容易魚目混珠之時。農行某縣域支行前10個月共計收繳各類假幣8410元,光6、7月份就收繳了近2700元。原因是梅雨季節里,紙幣容易受潮變澀,在進行驗鈔時就會頻繁發出報警聲,使得群眾容易將假幣報警也當成是真幣的誤報,一旦缺乏警惕,就會誤收假幣。
(二)宣傳力度不夠
一是宣傳效力不持久。不少基層金融機構僅在每年度的反假貨幣宣傳周、宣傳月在群眾中進行宣傳。反假宣傳存在階段性、季節性、「一陣風」現象,未能長久開展下去,並沒有把反假工作當作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在平時的業務工作中,則很少採取一些經常性有效的措施,積極主動地進行宣傳。
二是宣傳內容較單一。基層行在開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中,存在兩方面的不足。在宣傳方式方面,大多採用懸掛橫標,分發傳單,設置宣傳咨詢台等方式進行宣傳,並沒有結合群眾與假幣接觸的實際進行富有特色的宣傳。在宣傳內容方面,其對人民幣防偽特徵及識別假幣宣傳得多,能敲響警鍾,教育意義深刻的案例宣傳得少。此外,對有關反假貨幣重要性、迫切性、艱巨性和反假貨幣工作進展程度及成果宣傳少。
三是宣傳輻射范圍較窄。以某縣域支行為例,自2009年「反假貨幣示範園地」創建活動以來,幾個較發達鎮鄉以及示範園區輻射圈范圍內的地區還能有序開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並取得一定成效。但廣大鄉村,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的宣傳,仍得不到有效改進,造成了反假工作的宣傳盲區,使大部分農民防偽知識仍相當貧乏,客觀上給假幣的泛濫提供了生長土壤。
(三)反假隊伍不充實
一是假幣識別人才匱乏。當前,在農村能識別假幣的人員少,就是在各大金融機構中,能徒手分辨假幣的人員也不多,大多是藉助驗鈔機等驗鈔手段進行鑒別,真正能經受市場交易考驗的不多。
二是反假貨幣人員素質尚待提高。基層金融機構具有識別假幣技能的專業人才也是鳳毛麟角,大多數工作人員沒有受過正規系統培訓,反假貨幣宣傳只是兼職的角色,假幣收繳只當做是銀行臨櫃工作的一部分,真正能經常性參與到反假貨幣工作中的專業人士不多。
(四)制度執行不力
一是部分一線櫃員存在畏難情緒。個別金融機構臨櫃人員對反假貨幣工作存在擔憂,一方面擔心客戶不配合假幣收繳,反而鬧事投訴,導致工作難開展,恨不得不進行收繳;另一方面礙於人情,對親朋好友進行假幣收繳的有點下不了手的意思。於是導致違規操作仍有發生,對「假幣零容忍」政策口是心非,嚴重影響了反假貨幣工作的開展。
二是宣傳口徑不統一。有的金融機構營業窗口沒有設置醒目的「假幣一律沒收」警示牌,有些銀行業務人員在沒收假幣過程中,出於親情、友情、存款任務考核等因素考慮而放棄對假幣的收繳,致使假幣繼續在社會中流通。
三是假幣收繳表層化。對於發現的假幣,一般只停留在就事論事,不深挖源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一次性發現假人民幣20張(枚)(含20張、枚)以上、假外幣10張(含10張、枚)以上的,才上報公安機關,結果是即使遇到一人多張假幣的情況(指一段時間內同一人多次出現假幣),也不會主動對客戶進行預警,提示其危害性,更不用說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備情況了。
(五)獎罰機制不全
一是獎勵機制缺失。現行管理辦法對基層金融機構在反假貨幣收繳戰線實施的假幣收繳並沒有獎勵措施,而是將反假貨幣作為一種義務施加給基層行。基層金融機構在履行這一義務時,做的好了並沒有獎勵,因為全年僅有個別機構有資格獲得評選資格;但偶爾卻還因為沒有履行到位反而要遭到群眾的舉報,甚至人民銀行的罰款,積極性難以真正激發。
二是懲罰機制不嚴。不少群眾在被實行假幣收繳時,還抱怨是自己倒霉,沒有到自己已經混熟的金融機構存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在執行假幣收繳規定時打了折扣,沒有履行應盡的義務,但這些情況少有被通報懲罰的。各金融機構內控部門在對假幣收繳行為採取事後監督時,對不符合規定程序的,也僅僅是罰款100元至200元了事。有的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默許了這種違規現象。
二、應採取的對策
(一)創新宣傳方式,延伸反假觸角
一是要重塑理念。基層金融機構要徹底改變過去人民幣反假「宣傳周」、「宣傳月」活動期間緊一陣,活動過後就放鬆的短期思想意識,樹立長遠思想,制定長期規劃和近期規劃,真正把人民幣反假宣傳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要創新宣傳形式。要在已取得不錯成績的「反假貨幣示範園地」的基礎上,擴大輻射范圍,採取群眾喜聞樂見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典型材料進行宣傳,如採用定期深入各基層村播放制販假幣典型案例錄像、深入集市及農貿市場設點進行真假幣實物對比、真假幣特徵圖片展示、講解咨詢等人們易於接受的形式進行相關金融知識、法律法規宣傳,使人們知法、守法,並鼓勵其敢於用法律武器同制販假幣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三是探索社會反假貨幣宣傳培訓機制。一方面,可尋找社會影響好的學校作為試點,通過配合學校的誠信教育,積極將反假貨幣宣傳的觸角伸向學校,大力培訓中小學的教師和學生,普及反假知識,使其從小養成良好的反假意識和識假能力,進而逐步提高其所在家庭的反假貨幣自覺性。使「愛護人民幣,杜絕假幣」,「抵制假幣,維護人民幣信譽」的觀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可結合各大鄉鎮正在大力開展的各類如火如荼的文化宣傳和基建項目,利用農村文化工作站,婦聯等群眾身邊的組織,加強反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宣傳窗,宣傳站,宣傳標語,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籌建反假貨幣宣傳隊,將反假貨幣工作與文化宣傳聯系起來,將反假貨幣觀念同人們的生活聯系起來,做到「認識人民幣,愛護人民幣」。
四是要努力將反假貨幣的觸角延伸到市場交易環節。基層金融機構收繳進來的假幣,多數是商販、商家、個體老闆在存錢繳款時被發現的,而這些人往往是誤收假幣最多的人群,也是受假幣坑害最嚴重的群體。基層金融機構僅僅是假幣收繳的第一線,而非假幣流通的第一線。因此,應積極開展對這些群體的反假貨幣宣傳,對上規模,有條件,日常現金交易量大的客戶,基層金融機構可以大膽為其提供驗鈔設備,並且負責機具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將反假貨幣工作推進到市場交易第一線。
五是積極構建電子結算網路。減少現金交易才能減少假幣流通的幾率,使用電子支付渠道進行轉賬、匯劃、結算,從而替代現金支付,可以達到完成交易的目的,還能省時省力。因此,基層行應該大力推廣轉賬機具的應用,積極構建電子支付網路。如為商戶安裝電話轉賬寶、POS機,推薦客戶使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提倡客戶進行無現金化交易。與此同時,基層行還應妥善做好相應的推廣、輔導、維護工作,幫助客戶正確使用相關產品。如此,商戶們慢慢得便養成了習慣,自覺減少了現金交易頻率,進一步壓縮假幣流通的空間。
(二)不折不扣執行,打造放心網點
一是依法收繳假幣。各金融機構窗口人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的規定,發現假人民幣應及時予以收繳,嚴格遵守制度,堅決按照不怕傷感情不怕得罪人的原則進行收繳,並嚴格執行「人民幣使用標准」,從根本上杜絕假幣從金融機構流出的空子。
二是要打造人民幣收付客戶放心網點。在嚴格執行假幣收繳規定的同時,基層金融機構還應努力構建人民幣收付安全工程,打造人民幣收付客戶放心網點。要強化臨櫃窗口的服務工作,規范假幣收繳、鑒定業務的操作流程。要提高全體一線員工的反假意識和反假積極性,切實履行銀行人的職責,對自己負責,對群眾負責。要不斷提高服務透明度,承諾服務內容,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杜絕假幣從窗口再次流入社會的現象,不斷提升人民幣管理工作水平。
(三)構建培訓機制,完善考核機制
一是積極構建反假貨幣培訓機制。基層金融機構應加大反假貨幣培訓力度,實行持證上崗(反假貨幣資格證書),打造一支過硬的基層金融機構反假貨幣隊伍。既要定期不定期開展人員的培訓工作,及時傳遞各類新興的假幣信息,做到與時俱進;也要把反假貨幣作為日常工作任務,利用動員存款、放貸收貸收息的時間,及時向各開戶單位會計出納、個體戶、集市商戶等人員傳授識假辨假技能,並通過他們向廣大群眾傳授反假知識,提高人們的反假水平。
二是要不斷完善考核機制。一方面人民銀行應建立一套嚴密的、科學的反假貨幣考核制度。每年對全市范圍內各金融機構的反假貨幣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反假貨幣工作突出的金融機構及工作人員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適當獎勵;對違反收繳規定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在整個金融系統內作出通報,並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做到獎罰分明。健全和完善反假工作的考核制度,促進反假工作規范化、正常化管理,為基層金融機構開展反假貨幣工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另一方面基層金融機構也應從各自實際出發,對系統內反假貨幣工作開展情況敲定一個獎罰標准。對每年系統內反假貨幣宣傳工作到位,假幣收繳數量排名前幾位的進行獎勵,對排名靠後的進行督導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從嚴處置,努力在基層行反假一線構築一道防護門。
5. 對金融機構冠字型大小碼查詢工作的檢查方法有哪些
一般的查詢方法有去銀行申請業務,請求工作人員檢查;此外部分ATM機已支持冠字型大小查詢,在列印出來的小票上有。
金融消費者(查詢人)在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取款業務後,對現金真偽存在異議,經金融機構進行真偽識別確認是假幣的,查詢人可向辦理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網點(查詢受理單位)提出冠字型大小碼查詢業務申請,以確認假幣是否由該金融機構網點付出。
對於符合規定的查詢申請,查詢受理單位應在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辦理時間的,應提前告知查詢人。
根據冠字型大小碼查詢結果判定為金融機構付出假幣,有假幣實物的,應由金融機構進行處理,並予以全額賠付;假幣已被收繳或沒收的,金融機構應收回,並予以全額賠付。
6. 四川省「十二五」金融業發展規劃的「十二五」 金融業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全面提高認識,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金融產業發展重要性的認識, 增強做好金融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前瞻性。健全政府金融工作機構,完善金融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加強省市及相關部門協作配合, 形成齊抓共推的工作合力。加大對金融產業的投入, 積極整合金融資源, 做大做強金融產業。
(二)出台扶持政策,支持金融產業發展。積極爭取國家在財政、稅收等方面對四川金融機構的扶持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支持金融發展的政策。各地要逐步加大對金融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加大對農村金融和民生金融的政府資金投入。建立完善對金融機構及管理部門年度考評和獎勵制度。支持市(州) 出台金融扶持政策。
(三)加強信用建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建立健全徵信體系。大力推動社會信用、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 建設。全面推動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使用信用產品和服務, 提升信用建設成效。建立健全由政府、司法部門、各類授信機構、用人單位和公共事業單位等共同參與的聯合激勵懲戒機制。大力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按照「政府主導、人行推動、各方聯動」 的原則, 完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領導協調機制, 積極開展金融生態環境示範縣(區、 市)創建工作。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誠信中小企業的信用培植和信用對接,深化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社區創建,加大金融、財稅、社會服務等各項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社會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嚴格執行金融法律和有關規定, 嚴厲打擊金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護金融資產產權,維護金融交易秩序, 改善金融交易環境, 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加強金融知識的普及與宣傳教育, 提升城鄉居民的金融意識與認知度。
(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完善金融監管。加強金融監管,提高科學監管水平。完善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金融監管信息,加強政策和工作協調,盡可能減少分業監管中可能存在的監管盲區。改進監管方式,完善監管手段,切實提高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能力。加強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風險管理,開發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風險量度和信貸決策系統。大力推進商業銀行特殊貸款風險度量和壓力測試工作。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強化內控管理,培育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扎實推進高風險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工作,加強對高風險機構和具有系統性影響機構的動態監測。加強部門綜合執法,嚴厲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認真做好非法集資活動的查處、認定與取締工作。加強銀行、證券、保險等協會建設, 增強行業自律和管理能力。
(五)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服務效率。大力推進金融信息化建設。支持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全面信息化,提高傳統業務的處理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流程風險,推動以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為代表的新業務快速發展,支持內部管理決策系統和中間業務、地方特色業務、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系統的研發。不斷完善支付清算系統和體系。 做好二代支付系統建設, 建成運行商業銀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平台。積極發揮支付清算系統功能,切實提升系統使用效率。擴大現代化支付清算系統向農村地區延伸,實現支付系統覆蓋所有銀行業機構網點、所有支付業務兩小時內到賬。在無銀行網點村鎮推廣借記卡 POS 機小額取現業務,解決農村群眾轉賬、小額現金結算等需求。積極拓展票據和銀行卡使用范圍。大力推廣使用匯票、本票、支票等支付工具。積極推廣使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 擴大銀行卡受理范圍, 拓展銀行卡應用領域,促進銀行卡在與社會公眾生活密切相關領域的應用。加ATM、POS 等機具在批發零售、餐飲娛樂、酒店、住宿等地點的投放。 積極推動農村地區網上支付、 手機支付、 電話支付等業務開展。
(六)實施金融人才戰略,提高核心競爭力。建立和完善引進、培養金融人才的激勵機制。大力開展多層次、多類型金融人才培訓, 培養各類金融人才。依託省內高校和科研機構數量多、層次高、影響大的優勢, 積極開展高端金融學術交流、金融成果評定推廣活動, 搭建政府、高校和金融機構的合作互動平台,建立金融產、學、研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 加強與境內外金融機構和境內外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制定有針對性的稅收政策和獎勵機制, 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積極引進高端金融人才。加強與境內外金融機構在金融人才培養方面合作, 引進國際知名金融培訓和資格認證機構開展高中端金融人才教育培訓、在線資格考試與認證等業務。通過「高校 + 行業」 或設立金融服務外包學院,大力培養金融服務外包人才。放寬入戶條件, 簡化落戶手續,切實解決金融人才引進、工作和生活中的具體問題。
(七)加強對外交流合作, 增強國際影響力。加強與西部和沿海各省(市)在金融領域的交流, 積極推進、不斷深化川港、川台金融合作。 繼續爭取「一行三會」 的支持,辦好中國西部金融論壇。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項目對接推薦和學術交流活動,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金融機構、金融中心城市、金融機構總部的交流合作, 擴大四川金融的國內和國際影響。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四川金融發展的對外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