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互聯網金融服務機構里,哪家的轉貸資金項目做得最好
轉貸資金項目這個需要地區市政府指派
『貳』 金融服務公司經營的業務都有哪些
金融服務公司經營范圍
(一)信貸、理財等金融產品咨詢。
(二)客戶財務顧問、管理咨詢、企業商務代理等商務服務。
(三)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服務。
(四)與銀行合作為商家、客戶提供商品消費團購、分期等服務。
(五)為金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產品營銷、網點輔助建設運營、貸前營銷、貸後資產管理、不良資產催收等業務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及業務外包服務。
(六)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和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前提下,提供和傳送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數據處理和相關軟體。
『叄』 金融企業續貸與轉貸區別
「轉貸和續貸的區別在於兩者性質不同。轉貸分為兩種,一種是將本人名下未還清的貸款轉到別人名下,另一種是借款人在貸款到期之前和貸款機構達成協議,借新貸款來還舊的貸款。而續貸指的是原來在貸款機構有貸款,在全部或部分歸還原貸款情況下,憑借良好的信用或相應的擔保將原貸款延期或重新發放,一般情況下續貸後需壓縮本金規模。」
『肆』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都做什麼業務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的業務分為兩類:
第一類:銀行外包服務公司業務
凡是銀行非核心的業務銀行都有可能外包給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現在外包的業務內容包括:
1、憑證影像化處理人員外包(也包括信用卡、歷史檔案的憑證影像化掃描和補錄人員外包);
2、業務集中處理人員外包;
3、個人貸款助理人員外包;
4、電話銀行呼叫中心人員外包;
5、軟體開發人員外包;
6、安保人員外包(包括保安、監控中心值守人員外包);
7、現金清分、整點人員外包;
8、ATM機清機加鈔人員外包;
9、清算人員外包(包括同城票據交換等人員外包);
10、大堂經理、大堂助理、大堂引導員人員外包;
11、信用卡銷售人員外包;
第二類:證券、保險等的外包服務
這一類主要集中在票據影像化處理人員外包及呼叫中心人員外包,其他如保安等由於規模小,一般有物業公司承擔,少專業外包。
(4)金融服務公司轉貸業務擴展閱讀:
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業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可以是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外包可以是將某項業務(或業務的一部分)從金融企業轉交給服務商操作,或由服務商進一步轉移給另一服務商(即「轉包」)。
金融外包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的歐美,證券行業的金融機構為節約成本,將一些准事務性業務(如列印和存儲記錄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術升級的推動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領域,涉及整個IT行業。據統計2005年整個IT行業的支出中有45%為外包支出。
『伍』 金融服務公司主要是做什麼的求解答。
金融服務公司指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金融類服務的公司。這類公司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的活動。
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金融類服務。
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1.直接保險(包括共同保險、壽險、非壽險)。
2.再保險和轉分保。
3.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4.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5.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基金。
6.所有類型的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融資。
7.財務租賃。
8.所有支付和貨幣轉移服務,包括信用卡、賒賬卡、貸記卡、旅行支票和銀行匯票。
9.擔保和承諾。
10.交易市場、公開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貨幣市場工具(包括支票、匯票、存單),外匯,衍生產品(包括但不僅限於期貨和期權),匯率和利率工具(包括換匯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可轉讓證券,其他可轉讓票據和金融資產,含金銀條。
11.參與各類證券的發行,包括承銷和募集代理(無論公開或私下),並提供與該發行有關的服務。
12.貨幣經紀。
13.資產管理,如現金或證券管理、各種形式的集體投資管理、養老基金管理、保管、存款和信託服務。
14.金融資產的結算和清算服務,包括證券、衍生產品和其他可轉讓票據。
15.提供和傳送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數據處理和相關軟體。
『陸』 資轉貸業務如何操作,我們是小額貸款公司,想開展中小企業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到期墊資轉貸業務
這個不需要很多的協議或者很詳細的協議,只要與銀行簽署個戰略合作協議就可以了。
『柒』 什麼是轉貸_怎麼辦理住房貸款的「轉貸」業務
轉貸是指金融機構吸收了存款後再貸給企業。 轉貸的主體必須是是金融機構,否則可能會構成犯罪。 轉貸業務一般在房地產交易中出現。 如果您想賣掉貸款所購房屋,但因貸款沒還完拿不到房產證賣不了時,您可與買家共同到銀行辦理「貸轉貸」業務,把您名下的貸款轉到已向您交付了首付款的買家名下。 辦理住房貸款的「轉貸」業務的過程是:提出申請,房產評估,銀行審批,簽署合同,注銷原抵押,交易過戶,抵押備案,發放貸款。 如果您的房產抵押尚未辦理,則首先要與開發商(擔保人)進行協商,由開發商為受讓方提供新的擔保,同時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否則開發商將免除擔保責任,而貸款銀行也會因此而拒絕為您轉貸。因為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而購房人一般購買的都是期房,在辦理購房和貸款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抵押登記,因此目前個人購房貸款一般都採取「階段性擔保加抵押貸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產辦理抵押登記前,由開發商為貸款人(購房人)提供擔保,待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後,開發商擔保終止,購房人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 如果所購房產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您則無需與開發商協商,在取得貸款銀行的同意後即可進行「轉貸」。 「轉貸」經常會涉及到「高利轉貸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高利轉貸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數額較大」的追訴標準是個人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單位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也應追究刑事責任。」(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內容)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黃金投資策略網無關,對文中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准確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讀者僅作參考,並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捌』 金融貸款轉貸
哪怕是轉貸的,他犯了事,將來你也得還,跟他沒關系,最多沒有利息。另外一般金融公司的貸款不像銀行,沒有那麼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