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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公司投資要利息還是要股份

發布時間: 2021-05-11 11:42:33

Ⅰ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則,債權投資的利息到底是計入投資收益還是利息收入,中級教材上是利息收入

您好,根據新金融工具准則,金融工具由以前的四分類調整為三分類。其中債權投資核算的是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不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的的金融資產,類似於舊金融資產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故以攤余成本進行會計處理。

  1. 債權投資初始計量的注意事項
    交易費用:計入初始計量金額。
    價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計入應收利息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借: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或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款項)

2.債權投資的後續計量

企業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對債權投資進行後續計量。

①應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②投資收益=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③利息調整攤銷=①-②(擠)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應當以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確定: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累計計提的損失准備(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收回的本金-(收到的利息-投資收益)-減值損失

期末計息並攤銷利息調整:

借:應收利息(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或在借方)

債券持有至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

借:銀行存款

債權投資減值准備(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債權投資——成本

——利息調整(或借記)(計算)

應收利息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最後擠出來)

對於金融資產的運用,收益和損益一般都是通過「投資收益」進行核算。您說的「利息收入」應該是「財務費用」的下級科目,我們一般在以下兩種情況在涉及攤余成本計量時運用到」財務費用「:

  1. 自己發行債券確認費用化利息支出時確認」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2. 以融資方式出售商品,每期攤銷未實現融資收益時確認」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Ⅱ 金融投資公司可以有哪些盈利方式

1、 存貸款息差收入;

2、 投資回報:各種證券(債券)投資;

3、 中間業務收入:IPO、代收代付代銷代管等。

經紀業務:大家買賣股票的時候除了交給國家印花稅之外,還要交給券商手續費,這就是券商的傭金;各家券商的手續費都可以申請打折,資金量越大,那麼可以申請的優惠越多;

通常都可以拿到千分之一的低手續費水平,給大家透個底,券商最低的可以打到千分之0.5,當然還有包月的就更便宜了。

自營業務:只有取得自營資格的券商才能進行自營業務,就是可以利用自有資金進行買賣股票、基金等。這在牛市是券商的大利潤。 當然還有承銷業務(幫企業發行股票)等也是盈利渠道。 證券公司盈利模式(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

(2)金融公司投資要利息還是要股份擴展閱讀

金融投資作為一種可以擴大生產資本,增加獲利收益的經濟行為,如今已被更多的公司及個人所應用。作為金融投資,其自身可與實物投資相分離,隨機性增強,這就加大了金融投資的風險性。金融投資的操作風險管理就是要保證金融投資這種經濟行的穩定性與可獲利性。

隨著商品社會與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現時的金融市場也在不斷地完善與發展,金融投資的形式也愈發的多種多樣,結合金融投資的不同方式種類,做到在盤間操作的風險可控,金融投資才可以做到穩定獲利,金融投資才可以更好在生產和生活中發揮良性作用。

近些年來,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促進了金融投資行為的不斷增加,金融投資體系也處在不斷的發展與完善的過程中。作為一種經濟行為,金融投資在社會與經濟的不斷發展的基礎上形成,並且逐漸成為了人們關注的一種投資行為而進入到國際市場中。

Ⅲ 我管理入股,公司因現金投資人不願繼續沒做了,他要求把當時出資的本金按股份比例補還給他

1.的情況就是以他出資入股的形式成為了你的合夥人。到期了是退股的問題。和本金不存在直接關系。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他是投了10萬,拿你20%的股份(總項目投資就應該是50萬)
到期後如果總項目資產是500萬,那你要退給他100萬,他才沒有股份,如果是只給他10萬,那他還是有18%的股份。
當然一般而言回收股份是比當時的價格還要高(就是說,事實上可能還要大於100萬,才能回收他所持有的股權),而且還要對方同意出讓股權,如果他仍要長期持股你就不能收回股份。以上的數字僅僅是在理想狀態下計算的結果。

2.的情況,如果算了利息你就和他屬於個人借貸關系,沒必要再給他股份,如果你給了他股份,除了付利息之外,仍是參照1的情況處理。是比1更有問題的方法。

1的情況的好處是是因為他是你的合夥人,所以你們根據股份比例共同承擔風險。你的風險小了,但是獲得收益也小了。

如果是純借貸的關系的話,你就是對於項目經營承擔完全責任,不管盈虧你到最後是要連本加約定利息還給他。你能夠獲得項目的全部利益,但是你要承擔項目的全部風險。

Ⅳ 請問,股份制公司,股東投入的資金要收取利息合適嗎

1、股東投入的資金如果是注冊資本或增資,那收取利息不合適,可以分紅等。
2、上述除外的股東投入的資金可作為公司借款,那可以收取利息。

Ⅳ 關於投資的問題懂金融的進!

這個不算金融問題。
首先你要知道借錢和入股的區別,借錢你只能拿利息,將來廠子辦大了你也只有本金和利息,但是廠子賠了不關你事,他依然要還你錢;入股則你占股份,算股東或者說老闆了,不過一旦廠子失敗了,你的錢也要賠進去。風險與利益是相當的。沒有坐享其成的辦法。
以你二人的情況,不能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因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資本起點是50萬元,看你的陳述應該沒有這么多錢。辦工商執照應屬私營企業,合股的話也可以,可咨詢工商局的人。
你應該詳細考察你朋友的人品、能力,他的投資項目是否可行,再做判斷。如果上述均沒有問題,可投資;如後兩者有問題,可借錢給他,但一定是借給他個人的名義;如第一項有問題,則連借都不能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