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最早什麼時候提出
應該是以前荷蘭在做全球貿易的時候,為了防止輪船在航海時遭遇事故個人損失太大,當時的荷蘭人就想了個模式,讓多人投資造船,風險共擔,收益共享,慢慢的就出現了投資家,金融開始逐步發展起來。
⑵ 全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
全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
杭州
⑶ 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哪裡
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是杭州。
杭州市是我國首個實現國家金融服務標准落地的城市,杭州金融企業實力在全國范圍內來說,還算是比較好的。金融業在整個浙江省的規劃中,都是佔有很大的比重的,金融服務對杭州以及整個浙江來說,都有著重要的經濟地位。最近幾年,金融對城市發展以及經濟建設越來越明顯,杭州一直在努力推進各種金融小鎮的規劃和建設,發展互聯網金融,以及其他金融服務。
(3)首個金融服務示範擴展閱讀:
金融服務國家標準是支撐供給側改革、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技術規范,新標準的發布及實施將提高金融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
支持欠發達地區、低收入群體、小微經濟實體等獲得必要、及時的基本金融產品和服務,助力「發展普惠金融」,並努力實現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信息的有效傳遞。
⑷ 綠色金融是如何服務於實體經濟的。政治回答
近年來,我國日益重視對綠色金融的發展,在「十三五」規劃綱要及規劃建議中,對發展綠色金融進行了闡述;在今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要鼓勵發展綠色金融。不僅如此,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在政策環境、規模體量和市場建設等方面也成績斐然。一是綠色金融政策體系逐步建立。1995年,央行頒布《關於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了《關於運用信貸政策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這標志著綠色金融正式在中國誕生。隨後央行、環保部、銀監局、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先後出台了綠色金融相關制度文件,綠色金融制度進一步完善。2016年,由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批准七部委發布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對綠色金融體系進行了頂層設計,標志著綠色金融已上升為國家戰略。二是金融機構積極實踐綠色金融。各銀行機構紛紛開展綠色金融業務,2008年10月,興業銀行成為中國首個加入「赤道原則」的銀行;2012年浦發銀行推出「綠色金融綜合服務方案2.0」。各保險公司則設立了環境責任險。三是綠色金融產品日益豐富。在政策支持下,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有序推進。截至2016年年末,交易商協會支持綠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規模已超1500億元。2016年,中國發行綠色債券2300億元人民幣,佔全球綠債發行量40%左右。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方面,2013 年先後在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湖北和重慶兩省五市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四是綠色金融示範區啟動試點。2017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綠色金融雖然發展成就顯著,但由於總體上仍處於起步階段,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首先是相關法律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表現為:首先是立法層次較低。在國家層面沒有正式法律出台,僅是一些部門規章,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監管效力;現有的制度體系操作性不強,未將綠色項目的正外部性和污染項目的負外部性體現在市場價格上,財政補貼、稅收減免和金融優惠等政策未有效跟進,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盈利性不強。其次是基礎性工作不牢固。綠色金融的概念不明確,各方對綠色金融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不一致,口徑的不一致導致了數據缺乏可比性。綠色金融各項標准不完善,各方主體的責任與權利不夠具體明確。綠色金融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再次是綠色金融市場發展不足。各相關機構「綠化」程度不夠,到目前為止,我國只有興業銀行一家「赤道銀行」,多數銀行金融機構沒有深入參與到綠色金融業務中。綠色金融總體體量較小,名義上許多銀行機構公布的綠色貸款佔比遠超90%,但實際真正用於綠色發展的資金佔比較低。綠色金融產品種類有限,以綠色信貸為主,其他直接融資業務發展相對滯後,覆蓋范圍有限。最後是中介機構、人才等配套支持不足。國內還沒有成立專門的綠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信用評級、第三方認證、資產評估、信息咨詢、環境風險評估等專業性服務機構涉足綠色金融業務較少。
探本溯源,綠色金融是在相關政策指引下,通過貸款、債券、股票、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將更多社會資金支持節能環保、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等綠色項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國金融體系的發展,應牢記服務實體經濟的使命,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加大金融對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的支持,為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此,筆者認為應重點做好六大體系的建設:
一是做好頂層設計,完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重點是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實施制度、綠色金融監管制度等綠色金融制度。二是加強引導,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推進財稅政策、貨幣政策、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與配合,引導有關各方積極參與綠色金融,激發市場潛力和活力。特別是要強化市場手段,實施差別信貸政策,通過享受一定的政策利差補貼使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有利可圖。三是強化考核硬約束,完善監管體系。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對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主體分別開展綠色績效考評。金融監管當局應聯合有關部門,完善綠色金融監管指標體系,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四是完善市場機制,構建全面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擴大綠色金融參與的市場主體,重點是調動證券、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創建專門的政策性綠色金融機構,對現有政策性銀行信貸進一步「綠化」;加快綠色中介機構的發展,鼓勵和支持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服務。五是創新業務模式,完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大力推進綠色信貸創新,把綠色環保理念引入信貸政策,切實增加盈利性和可操作性;積極發展綠色債券,推廣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業務;開展綠色金融衍生工具創新,建立健全綠色金融衍生品市場,完善配套的中介服務市場;加快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六是建立健全環境成本信息系統,加快綠色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企業資料庫,建立公益性的環境成本核算體系,將大氣污染排放、水污染、垃圾等造成的環境成本盡可能量化,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產業開展綠色評級試點,開展排污費收取及排污許可證發放和價格補貼、資源稅收取及企業環評等;引導投資人基於綠色要求進行投資決策。
⑸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別呢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⑹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是什麼時候提出的
成熟的理論已經出現很久了
金融必須依附於實體化經濟體系,我們察覺到了實體與金融融合的時代將要來臨,這個時代我們已經很少看到一個純粹的實體化經濟企業。而在金融與實體化結合的過程中,一個新產業將會崛起,這個產業就是供應鏈金融。——柴院巍
⑺ 中國三大綜合金融服務集團是哪幾個
平安集團: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安」,「公司」,「集團」)於1988年誕生於深圳蛇口,是中國第一家股份制保險企業,至今已經發展成為融保險、銀行、投資等金融業務為一體的整合、緊密、多元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
中信集團: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前稱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簡稱中信公司,英文為CITIC Group),是經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親自倡導和批准,由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於1979年10月4日創辦的。主要業務集中在金融、實業和其它服務業領域。2010年12月22日,中國中信集團公司以63億元人民幣的報價競得北京商務中心區(CBD)核心地塊,這個價格刷新了北京單幅地塊出讓價格的新紀錄。
光大集團: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創辦於1983年5月,現以發展成以經營銀行、證券、保險、投資管理等業務為主的特大型企業集團。中國光大集團在境內的主要企業有中國光大銀行、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及中國光大實業(集團)公司、中國光大投資管理公司、上海光大會展中心、光大置業公司等實業企業;在香港經營的企業有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
⑻ 金融服務業是差額納稅嗎
答:不是,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營改增後,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的一般納稅人,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取得的進項稅可以抵扣,以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納稅。不存在原來意義上的營業稅差額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