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建工程辦理抵押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在建工程如何抵押麻煩告訴我
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流程:
1.土地使用權可以向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要向土地部門提供土地證、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單、借款合同、房產抵押證明、土地估價報告、地價確認證明、雙方身份確認材料。
2.房產抵押可以向房產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辦完房產抵押後才能辦理土地抵押。
3.企業間的抵押要經過銀行監管機構批准,即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才能進行抵押。
B. 開發商已將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但在現在不動產登記條例
律層面您所描述問題主要涉及:抵押合同糾紛產抵押登記效要件《物權》規定建築物抵押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建設用使用權並抵押建設用使用權抵押該土建築物並抵押抵押未依照前款規定並抵押未抵押財產視並抵押於建工程律沒做明確規定關於點各院司實踐所持態度我沒辦進行解答屬於律缺失關於本解答所涉及相關律條文您參考:《華民共物權》
C. 開發商把土地使用權證和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了;還出售給購房者,合法嗎
就你這樣描述,如果銀行同意並把相關文書權利人變更為購房者。這樣不違法。
按照你描述內容 銀行方面情況未明 還是要先全額付款,風險太大。這個開發商實力名氣算不上有名有實力。
現在市面上出售的二手房基本都有抵押(按揭)。法律是允許這個買賣只是款項只走銀行不經開發商
D. 在銀行貸款 以在建工程抵押 其相應土地也一起抵押
當初拍下來土地的時候,有土地使用證的,招拍的時候,有明確的土地詳細地址圖。
按照那個劃,就好了。
E. 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權如何辦理抵押
你好:
土地使用權可以向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要向土地部門提供土地證、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單、借款合同、房產抵押證明、土地估價報告、地價確認證明、雙方身份確認材料。
房產抵押可以向房產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辦完房產抵押後才能辦理土地抵押。
企業間的抵押要經過銀行監管機構批准,即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才能進行抵押。
F. 土地所有權屬於一家公司,項目由另一家公司開發,現在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抵押人是哪家公司呢
在建工程只能由開發公司抵押,土地不能重復抵押的!
G. 房地產的土地抵押與在建工程抵押有什麼區別
一、抵押性質不同
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作為抵押財產向債權人履行債務作出的擔保行為。抵押權人不對抵押土地使用權直接佔有使用,繼續由抵押人使用並收益。土地抵押是不動產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過土地契約進行。
在建工程是指經審批正在建設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築物。在建工程抵押作為抵押的一種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資金流動和促進資金融通等優點,在滿足銀行拓展客戶的同時,又可解決企業的融資需求,現廣泛地被銀行所採用。
二、抵押方式不同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並且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
在建工程抵押畢竟不同於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地產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關系較為復雜,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7)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土地抵押的相關法律條例:
土地使用權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財產抵押權的法律特徵,如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以清償債務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屬性以外,還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徵。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