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機構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三大風險
金融機構的風險主要包括金融市場風險、金融產品風險、金融機構風險。
一家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往往超過對其自身的影響。金融機構在具體的金融交易活動中出現的風險,有可能對該金融機構的生存構成威脅;
具體的一家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出現危機,有可能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構成威脅;一旦發生系統風險,金融體系運轉失靈,必然會導致全社會經濟秩序的混亂,甚至引發嚴重的政治危機。
(1)金融機構聲譽風險擴展閱讀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有以下幾個:
(1)不確定性: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難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關性:金融機構所經營的商品—貨幣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機構同經濟和社會是緊密相關的。
(3)高杠桿性:金融企業負債率偏高,財務杠桿大,導致負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創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隨高度金融風險。
(4)傳染性:金融機構承擔著中介機構的職能,割裂了原始借貸的對應關系。處於這一中介網路的任何一方出現風險,都有可能對其他方面產生影響,甚至發生行業的、區域的金融風險,導致金融危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風險
⑵ 金融機構資產質量以及風險狀況.當前銀行體系面臨的潛在風險有哪些
我國商業銀行主要面臨以下幾種風險:
(1)信用風險:即交易對象無力履約的風險;
(2)市場風險:是由於市場價格的變動,銀行的表內和表外頭寸所面臨遭受損失的風險;
(3)利率風險:指銀行的財務狀況在利率出現不利的波動時所面對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指銀行無力為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即當銀行流動性不足時,它無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負債或變現資產獲得足夠的資金,從而影響了其盈利水平的情況;
(5)操作風險:主要在於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機制的失效;
(6)法律風險:包括因不完善、不正確的法律意見、文件而造成同預計情況相比資產價值下降或負債加大的風險;
(7)聲譽風險:該風險產生於操作上的失誤、違反有關法規和其他問題。
⑶ 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的內容
《管理指引》共13條,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內容:一是首次明確了聲譽風險的定義,指出聲譽風險是指由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及其他行為或外部事件導致利益相關方對商業銀行負面評價的風險。二是明確要求商業銀行將聲譽風險管理納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主動、有效地防範聲譽風險和應對聲譽事件。三是突出強調董事會的核心作用和職責,提出由董事會承擔聲譽風險管理的最終責任,並對董事會職責提出規范性要求。四是要求商業銀行建立聲譽風險排查機制、聲譽事件分類分級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提高對聲譽風險的發現和聲譽事件的應對能力;建立投訴處理監督評估機制、信息發布和新聞工作歸口管理制度和輿情信息研判機制,解決聲譽風險管理部門和業務部門相脫離的問題;建立聲譽風險內部培訓和激勵機制、聲譽風險信息管理制度和後評價機制,形成良好的聲譽風險管理文化。五是明確有效處置重大聲譽事件的原則和方法,不僅對已發重大聲譽事件要啟動應急預案,對可能引發重大聲譽事件的行為和事件也要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六是提出了聲譽風險監管的原則性要求,將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監管納入持續監管框架,對商業銀行存在聲譽風險問題或重大聲譽事件處置存在嚴重過失的,依法採取相應監管措施。同時,《管理指引》還要求行業協會要加強對行業聲譽風險的協調和引導。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管理指引》發布後,銀監會將持續審慎地加強聲譽風險監管,促進商業銀行提高全面風險控制能力、客戶管理能力和市場應對能力,更好地向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銀行服務,維護銀行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的通知
銀監發【2009】82號
機關各部門,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儲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已經銀監會第87次主席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
第一條 為引導商業銀行有效管理聲譽風險,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維護市場信心和金融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聲譽風險是指由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及其他行為或外部事件導致利益相關方對商業銀行負面評價的風險。
聲譽事件是指引發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的相關行為或事件。
重大聲譽事件是指造成銀行業重大損失、市場大幅波動、引發系統性風險或影響社會經濟秩序穩定的聲譽事件。
第三條 商業銀行應將聲譽風險管理納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和制定聲譽風險管理機制、辦法、相關制度和要求,主動、有效地防範聲譽風險和應對聲譽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對社會公眾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
第四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應制定與本行戰略目標一致且適用於全行的聲譽風險管理政策,建立全行聲譽風險管理體系,監控全行聲譽風險管理的總體狀況和有效性,承擔聲譽風險管理的最終責任。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審批及檢查高級管理層有關聲譽風險管理的職責、許可權和報告路徑,確保其採取必要措施,持續、有效監測、控制和報告聲譽風險,及時應對聲譽事件。
(二)授權專門部門或團隊負責全行聲譽風險管理,配備與本行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聲譽風險管理資源。
(三)明確本行各部門在聲譽風險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其執行聲譽風險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確保本行制定相應培訓計劃,使全行員工接受相關領域知識培訓,知悉聲譽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主動維護銀行的良好聲譽。
(五)培育全行聲譽風險管理文化,樹立員工聲譽風險意識。
第五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和制定適用於全行的聲譽風險管理機制、辦法、相關制度和要求,其內容至少包括:
(一)聲譽風險排查,定期分析聲譽風險和聲譽事件的發生因素和傳導途徑。
(二)聲譽事件分類分級管理,明確管理許可權、職責和報告路徑。
(三)聲譽事件應急處置,對可能發生的各類聲譽事件進行情景分析,制定預案,開展演練。
(四)投訴處理監督評估,從維護客戶關系、履行告知義務、解決客戶問題、確保客戶合法權益、提升客戶滿意度等方面實施監督和評估。
(五)信息發布和新聞工作歸口管理,及時准確地向公眾發布信息,主動接受輿論監督,為正常的新聞采訪活動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六)輿情信息研判,實時關注輿情信息,及時澄清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七)聲譽風險管理內部培訓和獎懲。
(八)聲譽風險信息管理,記錄、存儲與聲譽風險管理相關的數據和信息。
(九)聲譽風險管理後評價,對聲譽事件應對措施的有效性及時進行評估。
第六條 商業銀行應積極穩妥應對聲譽事件,其中,對重大聲譽事件,相關處置措施至少應包括:
(一)在重大聲譽事件或可能引發重大聲譽事件的行為和事件發生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擬定應對措施。?
(二)指定高級管理人員,建立專門團隊,明確處置許可權和職責。
(三)按照適時適度、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的原則對外發布相關信息。
(四)實時關注分析輿情,動態調整應對方案。
(五)重大聲譽事件發生後12小時內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有關情況。
(六)及時向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七)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遞交處置及評估報告。
第七條 銀行業協會應通過行業自律、維權、協調及宣傳等方式維護銀行業的良好聲譽,指導銀行業開展聲譽風險管理。
第八條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確定相應職能部門或崗位,負責對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進行監測和評估。
第九條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監管納入持續監管框架,對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將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狀況作為市場准入的考慮因素。
第十條 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在監管中發現商業銀行存在聲譽風險問題,有權要求商業銀行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在重大聲譽事件處置中存在嚴重過失的,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依法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第十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商獨資銀行適用本指引。政策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外資銀行分行等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參照本指引執行。
第十二條 本指引由銀監會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三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⑷ 工商銀行個人金融業存在聲譽風險和法律風險應該怎樣解決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如齊創輝會計師事務所),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注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六)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七)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合同示範文本,指導辦理合同鑒證,監督管理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十一)對企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二)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三)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⑸ 求高人指點企業聲譽風險管理如何做
聲譽風險管理是近年來新型發展起來的一項管理業務,目前國內較好的聲譽風險管理公司有上海微譽咨詢等,主要從事商業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聲譽風險咨詢管理評估工作並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案。
企業聲譽風險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聲譽風險管理體系的形成、信息系統的搭建和系統建設以及優化方案。這不是靠企業自身就能夠很好完成的,必須要有專業的外部機構來協助企業共同完成這項工作。
⑹ 聲譽風險被視為一種單一風險與其他風險關系不大 是對是錯
聲譽風險雖然是單一風險,但是現在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作為一種信譽。
信譽在各種行業,尤其是在金融機構中,作為一種徵信。
也就是說現在的徵信積分,基本都是以聲譽為基準。
由次看來,聲譽風險還是主要的。
⑺ 如何防範銀行聲譽風險發言稿美國
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網和新媒體的產生,銀行聲譽風險突顯,並越來越受到監管部門和業界的關注。黨的十八大以後,我國經濟發展告別了高歌猛進,進入以中高速、優結構、新動力、多挑戰為主要特徵的新常態,銀行聲譽風險防範也面臨新的挑戰和考驗。如何主動適應新常態,迎接新挑戰,有效防範聲譽風險,下面結合工作實際談一點認識體會。
一、正確面對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新挑戰
1、經濟轉型促使銀行聲譽風險管理要轉變觀念。新常態突出表現為以下特徵:經濟增速從高速增長向中高速增長換擋;創新和智能開發成為新動力;產業結構從工業大國向服務業強國轉變,金融機構打破金融壟斷,讓利實體經濟。在這個大背景下,銀行經營管理也從注重發展速度轉為注重有質量的發展,從注重利差轉為注重提供服務,從關注自身產品營銷轉為注重滿足大眾的需求。新常態正深刻改變我國經濟面貌和金融業態,也促使銀行聲譽風險管理工作要轉變思維觀念和行為方式,適應新的經濟生態。
2、移動互聯網普及使銀行聲譽風險管理壓力增大。移動互聯網對人們傳統的生活生產觀念和方式進行了顛覆,信息傳遞更加快速、透明、直接、便捷,人們由過去信息的被動接受者變為直接參與者、評論者,人人都是麥克風,人人都是信息源,使銀行聲譽風險管理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一是輿情來源廣,自媒體時代,網民來自五湖四海,只要與銀行打交道的人都有可能隨時隨地成為輿情發布者。二是輿情傳播快,移動互聯網使輿情可以瞬間擴散發酵,人工干預無法控制,有時甚至適得其反。
3、人們對金融服務的依賴使銀行聲譽風險突顯。與銀行打交道,已成為人們生產生活必不可少的內容,對銀行服務提出的要求也更高更多,目前銀行服務從產品、效率、渠道以及服務模式等方面還不能滿足客戶多樣化需求,同時,銀行本身也處在經營理念、經營方式的轉型期,體制、制度、產品、流程、服務手段等等都不斷在發生變化,再加上公眾對銀行服務內容、方式以及依法合規要求的了解認識還不多不深入,甚至有誤解,因此,人們在與銀行打交道過程中,出於對自身資產安全的擔心,出於對銀行服務態度效率的不滿意,出於對銀行產品、制度、流程的不了解等等原因,客戶投訴自然也會不斷增加,成為銀行主要的聲譽風險來源,甚至為達到目的藉助媒體給銀行施加壓力,這已成為目前銀行聲譽風險的「新常態」。
面對經濟轉型、移動互聯網普及、人們對金融的依賴這些新情況新挑戰,作為銀行管理者,首先要正確認識和看待銀行聲譽風險,要從過去僵硬的、單一的思維意識和行為習慣中解放出來,以平等的、合作的、包容的思維和心態面對和解決新的問題。
二、引發銀行聲譽風險的直接原因分析
引發銀行聲譽風險的直接原因有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幾方面:一是服務態度。銀行服務客戶,態度第一,近年來,由於金融市場的激烈競爭,各家銀行服務態度有了很大改觀,因服務態度引發的聲譽風險逐步減少。二是服務效率。為提升服務效率,滿足客戶快捷辦理業務需求,銀行在改進流程、拓寬渠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與客戶要求還有距離,特別是櫃面服務效率方面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不當營銷。主要指誤導客戶消費、硬性搭配產品、向不合適人群推薦產品等,這類情況隨著合規部門、審計部門和監管部門的檢查,正逐漸減少。但銀行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和營銷過程中不規范、不嚴謹的表達和行為,容易造成客戶誤解或媒體誤讀,需要引起重視。四是金融消費者疑慮。近年來,各家銀行開發了許多產品以滿足客戶個性化需求,但客戶對金融產品知識和與之相關的制度、流程、條件、監管要求等不盡了解,在碰到具體情況時,往往按自己以往的經驗評判銀行服務,產生消費疑慮,進而引發投訴和負面輿情。五是訴訟或案件。任何與銀行有關的訴訟或案件,都會吸引人們眼球,成為網民圍觀的熱點。六是監管機構行政處罰、權威機構評級降低以及市場傳言,引發銀行聲譽風險。
梳理分析引發銀行聲譽風險的原因,找出風險的多發點和易發點,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進行防範,才能使聲譽風險管理更加主動。
三、聲譽風險防範和應對策略
聲譽風險涉及面廣、擴散速度快,突發性強,後果往往難以預測,成為銀行管理層較為頭痛的事。應對銀行聲譽風險,不僅是維護銀行形象,更是對銀行綜合競爭能力的考驗,在實踐中,採取適合的方式防範和化解聲譽風險,是銀行每一位管理者應有的基本功。如何有效防範聲譽風險,主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防範在先,未雨綢繆。銀行聲譽風險何時發生,不能預測,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努力消除有可能帶來負面輿情、形成聲譽風險的因素,做到有備無患。一是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包括服務態度、服務技能、服務效率、服務滿意度等,只有自身服務過硬,底氣足,才能有抵禦風險的本錢。銀行在運營發展過程中,產生某些錯誤是不可避免的,通過接受投訴和批評,深入發掘銀行潛在的風險,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才是真正有價值的收獲。二是建立聲譽風險管理制度機制。明確責任,規范聲譽風險監測、報告、提示、處置流程,組織應急演練,使聲譽風險管理有章可循。三是加強輿情監測。堅持雙人錯時監測制度,與監管部門建立日常信息快速溝通機制,建立內部信息即時溝通機制,保證在第一時間發現輿情,第一時間上報和互通信息,第一時間組織處理。四是進行早期預警提示。由於銀行產品、服務的同質性較強,銀行聲譽風險有其共性,也有規律可循,要通過對個案的剖析,互相學習借鑒。要及時進行風險提示,把聲譽風險提示作為一項常態工作,在節假日、重大活動、政策變化和敏感時期及時進行風險提示,起到了預警作用。五是增強對客戶公眾的透明度。現在,銀行在產品研發、政策變動、服務模式等方面的信息,面向客戶公眾越來越透明,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提早預知和防範新產品、服務可能引發的聲譽風險。近年來,各家銀行按照監管部門要求,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新產品和服務研發過程,並深入學校、鄉村、社區,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教育活動,讓公眾更了解銀行服務,讓銀行服務更受客戶歡迎,取得了良好效果。六是強化聲譽風險管理培訓。聲譽風險往往起因於一件小事甚至一名話,因此,提高員工特別是一線人員的聲譽風險意識,提升防範風險能力,是聲譽風險管理的基礎工作,由於聲譽風險的實踐性很強,所以,要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指導培訓,從微觀處減少聲譽風險因素。七是保持與媒體的良好溝通。媒體是銀行和客戶保持密切聯系的紐帶,在日常工作中要學習藉助媒體平台,主動宣傳銀行便民利民服務,在公眾心中建立積極良好的形象,同時也讓媒體對銀行服務有更深的了解。
2、及時發現,迅速處置。銀行聲譽風險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出現負面輿情,發現及時,有序應對,各方聯動,處置有方,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化解風險,減少損失。在目前人人都是麥克風的情況下,過去簡單的輿情處理方式已不能適應新常態下大眾對銀行服務的訴求,也越來越不利於銀行聲譽的維護和健康發展。只有正確面對,積極應對,主動掌握話語權,才是解決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發現負面輿情,一是要在最短時間內查清情況,按要求上報,同時正確研判風險程度及發展態勢,為及時處置贏得時間。二是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擬定應對口徑,組織網評員進行正確引導輿論,三是迅速主動與當事人取得聯系,了解客戶真正訴求,幫助客戶解決問題,消除風險源頭。四是負面輿情處理後,繼續進行事後輿情監測,預防炒作。
銀行聲譽風險不可避免,它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銀行變革過程中自然產生的,因此,我們既不能人為地消除,更無法逃避。應該看到,聲譽風險有不利的一面,會給銀行帶來負面影響和損失,但同時又有利的一面,在處置事件過程中,銀行、客戶以及媒體之間通過交流溝通,找出問題所在,提出解決辦法,相互得到理解,也推動銀行不斷改善服務,從某種意義上說,小的局部的風險事件也是銀行實現轉型發展的一個動因,關鍵在於如何把控。
⑻ 聲譽風險的聲譽風險管理
(1)明確商業銀行的戰略願景和價值理念;
(2)有明確記載的聲譽風險管理政策和流程;
(3)深入理解不同利益持有者(如股東、員工、客戶、監管機構、社會公眾等)對自身的期望值;
(4)培養開放、互信、互助的機構文化;
(5)建立強大的、動態的風險管理系統,有能力提供風險事件的早期預警;
(6)努力建設學習型組織,有能力在出現問題時及時糾正;
(7)建立公平的獎懲機制,支持發展目標和股東價值的實現;
(8)利用自身的價值理念、道德規范影響合作夥伴、供應商和客戶;
(9)建立公開、誠懇的內外部交流機制,盡量滿足不同利益持有者的要求;
(10)有明確記載的危機處理/決策流程。 (1)招募和保留最佳雇員;
(2)確保產品和服務的溢價水平;
(3)減少進入新市場的阻礙;
(4)維持客戶和供應商的忠誠度;
(5)創造有利的資金使用環境;
(6)增進和投資者的關系;
(7)強化自身的可信度和利益持有者的信心;
(8)吸引高質量的合作夥伴和強化自身競爭力;
(9)最大限度地減少訴訟威脅和監管要求。 (一)明確董事會和高管層的責任
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負責制定商業銀行的聲譽風險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並在其直接領導下,獨立設置聲譽風險管理職能,負責識別、評估、監測和控制聲譽風險。除制定常態的風險處理政策和流程外,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還應當制定危機處理程序,定期根據自身情況對聲譽風險進行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以應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管理混亂和重大損失。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對聲譽風險管理的結果負有最終責任。
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當定期審核聲譽風險管理政策,敦促所有員工熟知相關政策,並在商業銀行內部積極鼓勵嚴謹的工作方式和態度。根據商業銀行的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以身作則,嚴格遵守道德規范和利益沖突政策,並積極參與聲譽風險管理活動,對實現商業銀行的聲譽風險管理目標至關重要。
高級管理層應當確保商業銀行能夠充分識別和及時處理可能導致聲譽風險的事件,准確評估和報告聲譽風險管理政策的遵守情況,正確識別和審核早期預警指標,在發生未遵守操作規程的情況下採取適當的跟進措施。
(二)建立清晰的聲譽風險管理流程
1.聲譽風險識別:與信用、市場、操作、流動性等風險交叉存在、相互作用
商業銀行通常要求各業務單位及重要崗位定期通過清單法詳細列明其當前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及其所包含的風險因素,然後將其中可能影響到聲譽的風險因素提煉出來,報告給聲譽風險管理部門(
2.聲譽風險評估
聲譽風險評估的關鍵在於深刻理解潛在風險事件中,利益持有者對商業銀行有何期待,以及商業銀行對此應當作何反應。
聲譽風險管理部門可以採取事先調查等方法,了解典型客戶或公眾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可能變化持何種態度,以盡量准確預測此類變化可能產生的積極或消極結果。商業銀行通常需要作出預先評估的聲譽風險事件包括:
①市場對商業銀行的盈利預期;
②商業銀行改革/重組的成本/收益;
③監管機構責令整改的不利信息/事件;
④影響客戶或公眾的政策性變化等(如營業場所、營業時間、服務收費等方面的調整)。
3.監測和報告
聲譽風險管理部門處在聲譽風險管理的第一線,應當隨時了解各類利益持有者所關注的問題,並且正確預測他們對商業銀行的業務、政策或運營調整可能產生的反應。同時,聲譽風險管理部門應當仔細分析和監測所收到的意見/評論,通過有效的報告和反應系統,及時將利益持有者對商業銀行積極和消極的評價或行動、所有的溝通記錄和結果,以及商業銀行所應當採取的應對措施,經過提煉和整理後,及時匯報給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由最高管理層制訂最終的聲譽風險應對方案。
聲譽風險管理應當成為業務單位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雖然很多商業銀行已經將聲譽風險管理政策融入業務領域和相關金融產品中,但商業銀行仍然需要通過定期的內部審計和現場檢查,保證聲譽風險管理政策的執行效果。
(三)採取適當的聲譽風險管理辦法
截至目前,國內外金融機構尚未開發出有效的聲譽風險管理量化技術,但普遍認為聲譽風險管理的最佳實踐操作是:
(1)推行全面風險管理理念,改善公司治理,並預先做好防範危機的准備;
(2)確保各類風險被正確識別、優先排序,並得到有效管理。
聲譽風險管理的具體做法有:
①強化聲譽風險管理培訓
②確保實現承諾
③確保及時處理投訴和批評
④盡可能維護大多數利益持有者的期望與商業銀行的發展戰略相一致
⑤增強對客戶/公眾的透明度
⑥將商業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和經營目標結合起來,是創造公共透明度、維護商業銀行聲譽的另一個重要層面。
⑦保持和媒體的良好接觸
⑧制定危機管理規劃 聲譽危機管理應當建立在良好的道德規范和公共利益基礎上,而且如果能夠在監管部門採取行動之前妥善處理,將取得更好的效果。
聲譽危機管理的主要內容:
①預先制定戰略性的危機管理規劃;
②提高解決日常解決問題的能力;
③危機現場處理;
④提高發言人的溝通技能;
⑤危機處理過程中的持續溝通;
⑥管理危機過程中的信息交流;
⑦模擬訓練和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