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浦東新區金融服務局的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
協調局內各業務部門的相互配合,督促檢查局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重要文件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內部會議組織、文電處理、電子政務、檔案、機要、保密等行政工作;負責財務和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外事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做好乾部的培養、選拔、任免、監督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培訓、獎懲、福利及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局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國內金融區域合作和交流;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副主任:張曉燕 (主持工作)
(二)機構發展服務處
對口聯系金融監管部門及其駐滬機構;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機構的引進和日常聯系,了解傳統監管類金融服務行業的發展情況,研究制定完善相關的政策;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行業的綜合統計和分析;推動傳統監管類金融機構的創新和發展;負責傳統監管類金融行業的風險監測、防範和化解。
副處長:門慶兵 (主持工作)
特聘副處長(聘任制公務員):王健軍
(三)金融規建協調處
負責服務各類金融市場和配套機構;負責金融專業配套服務企業的引進和日常聯系,優化金融專業配套服務業的結構和機構組成;研究金融專業配套服務業與金融業互相促進的各類政策舉措;支持本土的專業配套服務機構提升服務能力。
處長:安龍全
處長助理:原銓
(四)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處
研究金融業服務地方經濟社會事務,制定推動金融業與新區產業和社會發展相結合的措施;利用金融資源支持新區重點產業發展融資,加大對科技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制定並落實「銀政合作」方案,通過「徵信平台」和「金融服務窗口」為金融機構和中小微企業提供聯系的橋梁;促進金融機構支持「三農」;推動金融機構參與新區的民生事業,促進社會發展。
處長:沈乃恩
副處長:黃健萍
副處長:隋丹
(五)金融創新服務處
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負責浦東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的推進和協調工作;組織研究浦東金融業發展和國際金融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國內外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新區金融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推進新區金融法制環境的建設;負責金融創新項目的前期研究,推動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負責籌備社區金融文化活動,增強浦東金融文化氛圍;負責籌備各類金融學術專題活動,增強浦東金融學術研究氛圍。
負責人:張涌(兼)
⑵ 請問省金融辦的辦公室主任是什麼級別..再這個部門的正處上面是什麼官
你好。。。省金融辦是正廳級單位,辦公室主任應是正處級,此部門正處以上官員是金融辦副主任,主任,紀檢書記,工會主席等職務。。。希望對你有用。
⑶ 金融辦主任於學忠簡歷
搜簡歷呢,重要人物可以去他所在單位的官網上面找,有詳細介紹。一些公眾人物可以去網路找。這邊的話,網路問問是禁止透露別人的隱私,所以如果一些沒有公開的人物,還是不要在這里搜,不會有答案。換位思考,如果你的信息被透露,你也不好受吧。
⑷ 上海市長寧區發生的一起萬熹金融詐騙案處理怎樣了
這些案件現在公安機關還正在偵查之中,結果以後會詳細攻略
⑸ 地級市下面的區財政金融服務中心主任是什麼級別的行政單位
級別不高,但是職責權利還是有的,一般屬於科級幹部。
⑹ 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 是什麼職位
副科
⑺ 縣級市金融服務中心副主任分管什麼
副處(縣)級!地級市金融辦主任是正處級!
⑻ 上海金融服務辦公室會轉製成為行政單位嗎
金融辦是屬於市政府的直屬機關單位,所以不管怎麼樣都是行政單位,公務員編,你說的那種服務中心是事業編,中心的領導是行政編制,但是中心是不可能轉成公務員單位的,不然沒個行政單位下面的事業單位都一大把要是都轉成公務員單位了怎麼得了,國家也沒那麼多公務員編制。
⑼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政策、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以及相關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中央關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本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完善對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務,推進金融人才職業能力認證體系建設;為各類金融機構在滬發展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平台、服務措施;配合市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四)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推進貨幣、外匯、股票、債券、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保險、黃金市場等建設,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促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為金融市場登記、託管、清算、結算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服務和支持;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牽頭擬訂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以及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本市,加強對在滬金融機構的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推進金融創新成果在本市實施和應用;牽頭擬訂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擬訂促進金融服務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開發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金融產品、金融業務;擬訂有效利用擔保機制加大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調建立金融資源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對接機制,加強交流和信息溝通,促進業務合作;支持地方社會管理工作引入商業保險機制。
(六)受市國資管理部門委託,按照國家金融國資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承擔地方金融國資日常監管工作;提出地方金融國資總體布局的建議;負責市屬金融企業的管理,推進市屬金融企業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和改革發展,提出優化地方金融資源配置和戰略重組的建議,並會同市有關部門實施。
(七)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會同區縣政府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與市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促進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本市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轉讓市場。
(八)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資訊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劃,並配合市有關部門實施。
(九)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企業上市審核工作,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推進本市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並購重組。
(十)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區域布局規劃,完善本市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功能區的服務和指導。
(十一)促進區域金融合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門促進長三角地區的金融合作與協調發展;推動本市與內地其他地區金融合作、交流;推進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在金融領域的合作、交流;加強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負責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宣傳、推介工作。
(十二)協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整頓與規範金融秩序,保護銀行債權,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金融犯罪活動;會同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協調處理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配合市有關部門推進金融業統一的徵信平台建設和信用環境建設。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⑽ 市政府金融辦主任兼政府辦副主任
金融辦主任一般為黨組成員 跟法制辦差不多 屬於組成部門 有的地方是內設科室 很多情況只是為了解決職務級別 所以在任職程序上 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