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1)央行金融機構評級提級申請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② 概述我國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
中國大陸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特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條件下實行分業監管,具體構成是:各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用合作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③ 2018年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政策
2018 年上半年,中國經濟保持平穩增長,結構調整深入推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新興產業蓬勃發展,質量效益保持在較好水平。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上升,就業形勢向好,物價基本穩定。上半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比增長6.8%,居民消費價格(CPI)同比上漲2.0%。
2018 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中國人民銀行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根據經濟金融形勢變化,加強前瞻性預調微調,適度對沖部分領域出現的信用資源配置不足,引導和穩定市場預期,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高質量發展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一是適度增加中長期流動性供應,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1 月、4 月、7 月三次定向降准,並搭配中期借貸便利、抵押補充貸款等工具投放中長期流動性。二是積極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工作。通過定向降准,鼓勵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實施債轉股。三是加大對小微企業等金融支持。會同相關部委出台《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 個百分點。四是擴大中期借貸便利和再貸款擔保品范圍,將AA+、AA 級公司信用類債券、優質的小微企業貸款和綠色貸款等納入擔保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綠色經濟等領域的支持力度。五是適時調整和完善宏觀審慎政策。啟動金融機構評級工作,加強對金融機構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態的監測。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評估(MPA),將同業存單納入MPA 同業負債佔比指標,適當調整MPA 參數設置,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和符合條件的表外資產回表。六是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發揮好宏觀審慎政策的逆周期調節作用,人民幣匯率在市場力量推動下有升有貶,市場預期總體穩定。七是及時主動發聲,引導市場預期。通過多種方式加強與市場溝通,6 月19 日和7 月3 日,在股市、匯市出現較大波動時,主動發聲穩
④ 求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近期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工作情況的通報(2013年83號)
到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查詢
⑤ 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風險評估 需要幾個人
1 .金融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客戶向金融披露的信息;
2 .金融客戶經理或櫃面人員工作記錄;
3 .金融保存的交易記錄;
4 .金融委託其他金融或中介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所獲信息。
5 .金融利用商業資料庫查詢信息;
6 .金融利用互聯網等公共信息搜索信息。
金融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應遵循勤勉盡責的原則,依據所掌握的事實材料,對部分難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過高的風險要素信息進行合理評估。為統一風險評估尺度,金融應當事先確定本可預估信息列表及其預估原則,並定期審查和調整。
⑥ 金融機構的客戶什麼風險等級劃分標准應報送中國人民銀行
人行現今的職能更多的是在維護金融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例如,反洗錢,反假幣,建立誠信體系,維護銀行支付結算系統,制定貨幣政策,發行貨幣,控制存貸利率,調整存款准備金,統計銀行數據(頭寸控制),開展國際金融業務,公開市場操作等等。
⑦ 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對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評估需要多少人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要求被評估機構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也可以現場採集滿足評估需要的必要信息。在開展現場評估時,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工作人員不得少於2 人,並出示《反洗錢監管通知書》及合法證件。
⑧ 按照《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發生哪些情況應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按照《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發生主要反洗錢內控制度修訂;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系方式變更等情況應當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發生下列情況的,應當及時(發生後10 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一)主要反洗錢內控制度修訂;
(二)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系方式變更;
(三)涉及本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重大風險事項;
(四)洗錢風險自評估報告或其他相關風險分析材料;
(五)其他由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要求立即報告的涉及反洗錢事項。
(8)央行金融機構評級提級申請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建立金融機構反洗錢定期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制度的具體內容和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調整。
反洗錢報告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指定專人向負責監管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送反洗錢工作報告及其他信息資料,如實反映反洗錢工作情況。反洗錢報告機構應當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⑨ 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對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評估時 評估人員應不得少於幾人
不得少於2人。
相關介紹: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要求被評估機構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也可以現場採集滿足評估需要的必要信息。在開展現場評估時,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工作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出示《反洗錢監管通知書》及合法證件。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約見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針對重要問題進行警示談話,或者要求其就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9)央行金融機構評級提級申請擴展閱讀
評估工作以金融機構自評估為基礎。金融機構應當按年度進行自評估,並於次年1月15日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報送自評估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日常監督管理、投訴處理以及金融機構自評估等情況進行非現場評估,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評估。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例庫制度,按照預防為先、教育為主的原則向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