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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

發布時間: 2021-03-19 16:15:27

Ⅰ 銀行的營業執照上有什麼

執照內容包括了申請機構的名稱、組織、資本總額、成立日期、營業范圍、存立年限、存在地、董事、監察人等詳細信息。

部分內容解析:

營業范圍

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匯兌業務;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代理發行、兌付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代理買賣外匯;代理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特定業務。

辦理協定存款;辦理個人存款證明服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辦理網上銀行業務;從事銀團貸款業務;辦理小額貸款業務;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從事同業拆借;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

成立日期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經登記機關准予設立、變更登記以及補發營業執照的各類市場主體,頒發新版營業執照,之前存續的各類市場主體,可以繼續使用原版營業執照,也可以申請換發新版營業執照。

新版營業執照將印製國徽、邊框、標題(營業執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登記機關公章、年月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監制等內容,列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號碼、記載事項名稱及內容、二維碼等內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報提示語。

(1)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擴展閱讀:

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申請設立登記時須提交的文件、證件

1、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 職業證明(退、離休證明,退職證明,下崗職工證明〈復印件〉,失業人員出具社區管委會證明);

3、 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屬公有產權的出具產權單位證明,私有房產出具私有產權證〈復印件〉,出租的出具雙方租賃協議書及出租產權證〈復印件〉);

4、 個人合夥經營的,出具合夥協議書;

5、 有關技術行業證件:

6、 主要行業前置審批證件:

(1) 從事刻字、印刷業的,須經公安部門批准,並且取得《刻字業安全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

(2) 勞動就業證明(外來人口);

(3) 暫住證(外來人口)。

Ⅱ 現在為什麼辦不了金融機構的證件

金融機構基本證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

Ⅲ 銀行的營業執照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么

營業執照

(副本)

注冊號

名稱

營業場所

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匯兌業務;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代理發行、兌付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代理買賣外匯;代理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特定業務;辦理協定存款;辦理個人存款證明服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辦理網上銀行業務;從事銀團貸款業務;辦理小額貸款業務;辦理基金代銷業務;辦理個人理財業務;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從事同業拆借;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一般經營項目:無***

成立日期

須知

  1. 《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憑證。

  2. 《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營業執照》正本應當置於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4. 《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5. 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換領《營業執照》。

  6. 每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應當參加年度檢驗。

  7. 《營業執照》被吊銷後,不得開展經營活動。

  8. 辦理注銷登記,應當交回《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9.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申明作廢,申請補領。

年度檢驗情況

某某市工商局某某年度年檢(章)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年度檢驗,不再另行通知。

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Ⅳ 金融機構經營需辦什麼證

基本證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

Ⅳ 銀行有《金融許可證》,可以對外融資性擔保嗎需要《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嗎

銀行不是融資性擔保機構,不需要《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銀行的經營范圍里就有對外保函業務

Ⅵ 辦理銀行營業執照要什麼條件

辦理了營業執照,按照規定還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證,如果攤位不大,達不到納稅起征點,建議不主動辦理。
申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

  3. 經營場所證明;

  4.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如果是城鎮戶口,是需要提交職業狀況證明的,可以去戶籍所在地的社區開具無業證明。

Ⅶ 民投金融具備《金融經營許可證》嗎

具備的,沒有這個許可證肯定是不能開這個平台的。但是到底靠譜不靠譜,這個要看你自己評估和考察了解了。

Ⅷ 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 是哪個部門發的 是人民銀行還是銀監會

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是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CBRC)頒發。


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職能個不相同:


銀監會:

  1.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

  2. 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人民銀行:

  1.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

  2. 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Ⅸ 金融許可證的經營范圍是什麼

金融許可證的經營范圍是金融許可證適用於銀監會監管的、經批准經營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外資金融機構等。
金融許可證是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依法頒發的特許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法律文件。金融許可證的頒發、更換、扣押、吊銷等由銀監會依法行使,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行使上述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