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資金融機構的設立
設立外資金融機構須按有關法律法規申請,報經國家金融主管機關批准。以外資銀行、外資分行設立為例:
(1)設立申請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外資銀行或外資分行,應當由投資者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
(2)正式申請和審批 外資銀行或外資分行的設立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同意後,發給申請者正式申請表。正式申請表填好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正式申請,申請文件包括:
①由申請者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的正式申請書;
②擬投資銀行或外資分行主要負責人名單和簡歷;
③對擬作該機構主要負責人的授權;
④設立外資分行的,其總行對該分行承擔稅務、債務的責任書;
⑤其他資料。
(3)登記注冊、申領許可證 外資銀行或外資分行應當在接到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書30天內,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向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並應依法自開業之日起30天內向稅務機構辦理稅務登記。
㈡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法》由中國銀行業監�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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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6號《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發布。 本辦法為規范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行為,優化中資金融機構資本結構制定。 境外金融機構向已依法設立的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適用本辦法。
目錄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 第一條
▪ 第二條
▪ 第三條
▪ 第四條
▪ 第五條
▪ 第六條
▪ 第七條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編輯
2003年第6號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發布。
主席劉明康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2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編輯
第一條
為規范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行為,優化中資金融機構資本結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境外金融機構向已依法設立的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境外金融機構包括國際金融機構和外國金融機構,國際金融機構是指世界銀行及其附屬機構、其他政府間開發性金融機構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國際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是指在外國注冊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外國金融機構。
本辦法所稱的中資金融機構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其他中資金融機構。
本辦法所稱的投資入股比例是指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佔中資金融機構的實收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的比例。
第三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應當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
第五條
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應當基於誠實信用並以中長期投資為目標。
第六條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應當用貨幣出資。
第七條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入股中資商業銀行的,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0億美元;投資入股中資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的,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億美元;投資入股中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億美元;
(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最近兩年對其給出的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
(三)最近兩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總額不低於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10%;
(五)內部控制制度健全;
(六)注冊地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制度完善;
(七)所在國(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金融業風險狀況和監管需要,可以調整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資格條件。
第八條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
第九條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對非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合計達到或超過25%的,對該非上市金融機構按照外資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對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合計達到或超過25%的,對該上市金融機構仍按照中資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條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由吸收投資的中資金融機構作為申請人,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吸收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直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批准;
(二)本條第一項規定以外的中資金融機構吸收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向所在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省級派出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後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
第十一條中資金融機構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吸收投資入股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資金融機構吸收投資入股的申請書;
(二)中資金融機構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吸收投資的決議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三)境外金融機構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決議;
(四)雙方簽訂的意向性協議;
(五)境外金融機構最近三年的年報或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財務報表;
(六)境外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經營情況等資料;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投資人為外國金融機構的,中資金融機構還應當提交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對該外國金融機構最近兩年的評級報告和注冊地金融監管當局的批准文件。
第十二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自接到完整的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境外金融機構應當在收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准決定後6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足額劃入中資金融機構賬戶,並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
第十四條中資金融機構因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而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結構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五條中資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擅自變更股東、調整股權結構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已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境外金融機構增加持股比例的,適用本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適用本辦法;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八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購買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流通股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九條投資入股汽車金融公司,依照《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03年12月31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頒布的有關文件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㈢ 談談你對2019年修改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認識
2019年修改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可以擴大我國的金融改革開放,促進我國的改革的進程。
㈣ 對外資銀行的限制
次貸危機並不會直接導致央行、銀監會直接針對外資行採取相關措施,但如果外資行的母公司在本次次貸中損失嚴重甚至可能破產,那麼銀監會可能會採取一定的措施,但這屬於個別現象,談不上政策。
次貸危機的警示作用會使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無論內資、外資)加強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按揭貸款的管理,防止出現隱形「次貸」。
直接影響:我國銀行因為購買次貸相關債券等衍生品產生損失;
間接影響:這方面就多了,主要有美國經濟因此放緩,市場需求下降,導致對我國進口減少,影響我國企業盈利水平,如果企業因此破產倒閉,就會影響給這些企業貸款的銀行。
㈤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放寬外資銀行准入條件,對下周銀行股市有何影響
分時顯示,股指滾動震盪,虛構中繼修復,調整縮距均線,周四前後不排除中陰破雙線銀行電力一日游明顯,題材股退潮,熱點散亂,大盤啟動炒地圖炒冷飯虛構繁華量價配合高位震盪,反之震盪下滑
預警提示:本輪股指始終處於新高放量收陰,說明主力做線造勢炒作金融三劍客,機構與散戶未享杯羹,可見國家隊的霸主氣焰歷來股市大漲之後即大跌,謹防跨年度的調整持續
㈥ 對2019年修改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認識
這個是為了完善外資的管理體系,這樣能讓外資更合理合法。
㈦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修改決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八條第二款修改為:「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分行,應當由其總行無償撥給人民幣或者自由兌換貨幣的營運資金。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撥給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金總額的60%。」二、刪去第十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三項、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三、將第三十四條修改為:「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經營本條例第二十九條或者第三十一條規定業務范圍內的人民幣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一)提出申請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業1年以上;「(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為由其總行單獨出資的外商獨資銀行的,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期限自外國銀行分行設立之日起計算。「外國銀行的1家分行已經依照本條例規定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該外國銀行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不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限制。」本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㈧ 過了5年的入世過渡期,中國對外資銀行進入有什麼法規限制嗎限制嚴嗎
外資銀行要正式進入中國,必須先在中國設立代表處
設立代表處年滿2年後,方可申請成立股份公司
當然還是需要滿足注冊資金等條件的
滿足條件見管理條例
㈨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英文版本
去中國銀行監督委員會的網站查看。www.cb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