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截止2006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為幾家
28家
參考資料: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是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最高組織形式,主要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防範假幣犯罪活動工作,開展反假貨幣宣傳、教育、管理等工作。
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成立於1994年,最初有19家有關部委作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中國人民銀行,由國務委員周正慶任召集人,1996年至2002年底,聯席會議由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擔任召集人。2003年起由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目前聯席會議的成員單位已擴大為28家,有人大法工委、中宣部、國務院辦公廳、最高檢、最高法、公安、安全、外交部、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商務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民航總局、廣電總局、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銀監會、工、農、中、建行等。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為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歷任局長,現任辦公室主任為葉英男,常務副主任為陳寶山。貨幣金銀局與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合署辦公,設反假辦公室秘書處。各成員單位由一名副部長級領導任成員,一名司局長或處長任聯絡員。
聯席會議的議題包括就當前全國反假貨幣工作進行全面分析評價指導,對全國的反假貨幣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聯席會議成立至今,已召開過3次會議。聯絡員會議每年召開3-5次,部分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聯席會議每月編報《反假貨幣工作簡報》反映與溝通工作情況。聯席會議的召開對於組織和協調我國的反假貨幣工作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據國務院要求,每年5、6月份全國范圍內組織一次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近年來,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的宣傳重點面向農村、邊境地區,對於提高農民、邊境地區居民的反假防假貨幣意識和能力,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作用。在宣傳周期間,由反假貨幣辦公室組織部分聯絡員深入基層進行調研。
聯席會議成立以來,組織協調全國的反假貨幣工作,與公安部共同組織過多次打擊假幣的專項斗爭,搗毀了大量制假幣窩點,抓獲一大批制假幣人員,摧毀假幣販運通道,有效地遏制了假幣犯罪上升勢頭。2003年全國收繳假人民幣6.56億元,假外幣505.23萬美元。
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作為我國反假貨幣工作最高組織形式,已承擔起組織開展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重要任務。
② 關於國際金融問題,請教!
1.Q:簡述國際收支平衡表差額分析中的幾個主要局部差額,國際收支失衡的調節原則和調節手段?
局部差額:
1、貿易收支差額
2、經常賬戶差額
3、資本和金融賬戶差額
4、綜合差額
5、錯誤與遺漏差額
調解原則:
丁伯根法則:一國所需的有效政策工具數目至少要和想要達到的獨立經濟目標一樣多
有效市場原則:講政策用於實現其最為有效的目標
一旦國際收支失衡超過某種限度,當事國就必須進行必要的調節。在選擇調節措施時,應該注意以下原則:①按國際收支失衡的類型選擇調節方式。②調節國際收支失衡應考慮國內平衡。③選擇調節方式應注意外界反應措施。
調節手段有自動調節機制和調節政策。
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是指由國際收支失衡本身引起額國內經濟變數變動對國際收支的自動調節作用。
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機制、自動利率機制
國際收支的調節政策有(1)外匯緩沖政策
(2)財政和貨幣政策 .
(3)匯率政策
(4)直接管制
(5)國際經濟合作
2.匯率是如何決定的?試結合人民幣匯率的歷史發展過程討論人民幣匯率是如何確定的?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調節杠桿。一國貨幣兌換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
一般來說,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外匯匯率是由一國貨幣所代表的實際社會購買力平價和由市場對外匯的供求關系決定的。
一國對另一國資源存在各種不同的需求,這些需要總體上表現為一個綜合的總的需求,這種外來的需求,和另一國本國的需求和供給一起,決定了兩國的匯率水平。
人民幣匯率的歷史發展第一階段在1949--1952年的國民經濟恢復時期,此階段為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人民幣匯率的制定,基本上與物價掛鉤,此時匯率調整頻繁,幅度大。
第二階段為1953-1973年初,人民幣匯率變動呈現出基本穩定的特徵,不再充當調節對外經濟交往的工具,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始終不變,實行盯住美元的匯率制。
第三階段為1973-1980,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我國根據有利於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便於貿易,為國外貿易所接受的原則,實行盯住一籃子貨幣的匯率制度。
第四階段為1981-1984,我國實行雙重匯率制。
第五階段為1985-1993,我國實行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行的雙軌匯率制。
第六階段為1994-2005年6月,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第七階段即為2005年7月,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關系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3.Q:投資者進行外匯市場交易的動機有哪兩個並略加解釋,介紹我們學過的5中外匯交易品種
套期保值和投機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貨市場當作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其現在買進准備以後售出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商品的價格進行保險的交易活動。
投機指根據對市場的判斷,把握機會,利用市場出現的價差進行買賣從中獲得利潤的交易行為。投機可分為三類:長線投機者、短線交易者、逐小利者。
外匯交易主要可分為現鈔、現貨外匯交易、合約現貨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等。
具體來說,現鈔交易 是旅遊者以及由於其他各種目的需要外匯現鈔者之間進行的買賣,包括現金、外匯旅行支票等;
現貨交易 是大銀行之間,以及大銀行代理大客戶的交易,買賣約定成交後,最遲在兩個營業日之內完成資金收付交割;
合約現貨交易 是投資人與金融公司簽定合同來買賣外匯的方式,適合於大眾的投資;
外匯期貨交易 是指在約定的日期,按照已經確定的匯率,用美元買賣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貨幣;
期權交易 是將來是否購買或者出售某種貨幣的選擇權而預先進行的交易;
遠期交易 是根據合同規定在約定日期辦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較靈活。
4.國際收支失衡表的內容有哪些,國際收支失衡時,可採取哪些調節手段?
、國際收支失衡表的內容有哪些,國際收支失衡時,可採取哪些調節手段?
內容:1、經常帳戶——反映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實際資源的轉移
貨物與服務、收入、經常轉移
2、資本和金融帳戶
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其他投資
3、平衡帳戶——調節項目
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
調節手段:1、國際收支自動調節機制
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機制、自動利率機制
2、國際收支的調整政策
融資手段:外匯緩沖政策
支出—增減政策:財政與貨幣政策
支出—轉換政策:匯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國際經濟合作
1)經常賬戶,反映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實際資源的轉移,主要設置三個子項目:貨物和服務、收益及經常性轉移。2)貨幣和金融賬戶,資本賬戶包括資本轉移及非生產、非金融資產的收買和放棄,而金融賬戶則指一個經濟體對外資產和負債所有權變更的所有權交易。3)平衡賬戶,調節項目,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
對於收支失衡的調節手段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通過在經濟運行中的某些自動調節機制,而使其得到某種程度的緩沖,甚至是自動恢復平衡,主要包括自動價格調節機制、自動收入調節機制、自動利率調節機制;另一方面就是通過國家政策,採取必要的措施來調節,主要有:外匯緩沖政策、財政與貨幣政策、匯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國際經濟合作。
5.簡述外匯風險的規避和管理辦法
關於外匯風險規避的幾點措施
(一)加強企業防範外匯風險的內部選擇,合理選擇交易中的貨幣
(二)選擇合適的外匯交易品種
1.遠期外匯買賣
2.掉期外匯買賣,分貨幣掉期和利率掉期
3.外匯期權交易
(三)分析和預測外匯匯率變動趨勢,重視外匯的操作
外匯的正確操作也是企業規避外匯風險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進出口額較大的企業。面對國際外匯市場的風雲變換,如不採取應對措施,自己手中的外匯可能就會貶值,給企業帶來損失。當然,如果我們充分利用外匯市場的波動、發揮外匯匯率這把雙刃劍好的一面,就可以取得豐碩的利得。出口商可以利用賣方信貸避免外匯風險。
(四)提高企業相關人員的外匯風險防範意識
外匯交易者面臨的風險基本可以分為三類:交易風險、會計風險、經濟風險。外匯風險管理也可以分為交易風險管理、會計風險管理、經濟風險管理。
交易風險管理:1、內部管理方法,又稱商業方法,包括合同貨幣的選擇、多種貨幣搭配、調整價格、加列保值條框等方法。2、外部管理法,又稱為金融法,它是指通過一定的外匯交易來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一類是利用遠期合約等傳統外匯交易,一類是利用貨幣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此外,貨幣市場法也是常用的防範交易風險的手段。
會計風險的管理一般有兩種:缺口管理法和合約報執法。前者主要是通過資產負債在總額上的平衡來實現對風險的控制,後者則帶有一定的投機性。
經濟風險的管理:從調整收入和成本兩方面進行,防止匯率變動造成未來現金流入量的減少。生產策略:1、海外建廠策略2、里獲得采購策略3、提高生產效率,加強產品開發,實現產品的多元化。同時還有市場策略和財務策略。
6Q:人民幣採取的是什麼匯率制度,在此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如何形成的?
人民幣匯率制度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匯率形成是由外匯市場上的需求與供給決定的。
在資本項目不可自由兌換的條件下,人民幣匯率的形成在實質上仍是由政府決定,而不是國際匯市波動因素作用的結果。這是一種由政府確定匯率,並實施行政管制的、與美元保持固定比價的穩定型匯率機制,又稱盯住美元匯率。其最重要的特點是不論其他貨幣是升值還是貶值,人民幣兌換它們的比價都是從它們兌換美元的比價換算而來。
人民幣採取的是什麼匯率制度,在此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匯率是如何形成的?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如何形成: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如何形成答案二:匯率形成以外匯市場的供求狀況為基礎。外匯指定銀行在中央銀行規定的交易頭寸內進行銀行間外匯買賣,形成市場供求,並在此基礎上確定人民幣對外幣的市場價格。人民銀行根據前一營業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形成的美元對人民幣的加權平均價,公布當日主要交易貨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外匯指定銀行根據公布的基準價,根據國際主要外匯市場的行情,套算出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的匯價。外匯指定銀行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確定掛牌匯率,對客戶買賣外匯。
7Q: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行的資金來源和主要業務是什麼?
IMF的資金主要來源於成員國繳納的份額、借款、捐款、出售黃金所得的信託基金以及有關項目的經營收入。
成員國繳納的基金份額,是指成員國參加IMF時所要認繳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借款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與成員國協議,向成員國借入的資金。信託基金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它六分之一的黃金分4年按市價出售所得的利潤。
業務活動:1、匯率監督與政策協調2、儲備資產的創造與管理3、貸款業務
世界銀行集團
資金來源:1、成員國繳納的股金2、發行債券3、債權轉讓4、業務凈收益
業務活動:世界銀行通過提供貸款、政策咨詢和技術援助,支持各種以減貧和提高發展中國家人民生活水平為目標的項目和計劃。 向成員國尤其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是世界銀行最主要的業務。
其貸款業務主要有項目貸款、非項目貸款、聯合貸款、第三窗口貸款等幾種類型。
。
8.國際儲備有哪些組成部分,是如何管理的?
國際儲備的組成部分有1、黃金儲備(是指一國貨幣當局作為金融資產持有的黃金。顯然,非貨幣用途的黃金不在此列);2、外匯儲備(由各種能充當儲備貨幣的貨幣構成。只有那些可自由兌換的、被各國普遍接受的、價值相對穩定的貨幣才能充當儲備貨幣); 3、在基金組織的儲備頭寸(也叫普通提款權,是指會員國在IMF的普通資金賬戶中可以自由提取和使用的資產); 4、特別提款權(是一種依靠國際紀律而創造出來的儲備資產)。
國際儲備管理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國際儲備規模的管理,以求得適度的儲備水平。應考慮國際儲備的需求和供給因素,利用進口比率法、國際收支差額法、貨幣供應量法
或成本-收益法確定適度國際儲備量。
二是國際儲備結構的管理,使儲備資產的結構得以優化。首先黃金的儲備數量不宜過多,應保持穩定 。其次,外匯儲備應進行幣種管理,考慮①對外貿易支付所使用的幣種; ②償還外債本息所需的幣種;③政府幹預外匯市場、穩定匯率所使用的幣種;④各儲備貨幣利率與匯率變化的對比;⑤儲備貨幣的多元化等因素。由於國際儲備的主要作用是彌補國際收支逆差,因而各國貨幣當局更重視流動性。按照流動性的高低把儲備資產劃分為三級:一級儲備,主要是現金和准現金,如活期存款、短期國庫券、商業票據等。 二級儲備,主要是中期債券;三級儲備,主要是長期投資工具
一個國家的國際儲備管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際儲備規模的管理,是對國際儲備規模的選擇和調整,解決如何確定和保持適度的國際儲備水平,以求得適度的儲備水平;二是國際儲備結構的管理,解決如何實現儲備資產結構上的最優化問題,使儲備資產的結構得以優化。通過國際儲備管理,一方面可以維持一國國際收支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一國國際儲備的使用效率。
9.哪些交易行為會引起外匯現貨市場的供給和需求
即期外匯交易:即期外匯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又稱為現貨交易或現期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當天或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為。
套利:套利( arbitrage): ,指同時買進和賣出兩張不同種類的期貨合約。交易者買進自認為是"便宜的"合約,同時賣出那些"高價的"合約,從兩合約價格間的變動關系中獲利。在進行套利時,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約之間的相互價格關系,而不是絕對價格水平。
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外匯市場的外匯差價,在某一外匯市場上買進某種貨幣,同時在另一外匯市場上賣出該種貨幣,以賺取利潤。在套匯中由於涉及的外匯市場多少不同,分為兩角套匯、三角套匯和多角套匯。
論述
1、 試分析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原因、演變過程、我國已採取哪些措施來應對此次金融危機。
原因:本次金融危機是從美國次貸危機演化形成的,但並不僅是金融層面的事情,其有著深刻的經濟和金融根源。
1、從宏觀經濟層面看:
(1)美國「低儲蓄率和財政、經常項目雙赤字」的經濟結構不可持續。近年來美國的儲蓄率一直在下降,巨額「儲蓄-投資」缺口依靠經常項目赤字和政府財政赤字來融資。在美國經濟結構中,消費佔GDP比重達70%左右,大大高於一般發達國家50-60%的水平;居民儲蓄率2000年以來平均僅為1.5%,大大低於一般發達國家5-10%的水平;家庭和政府的高消費均靠負債來維持,家庭債務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001年為101%,目前已達到138%,聯邦政府債務佔GDP的比重2000年為60%,目前為73%,;經常項目維持巨額赤字,佔GDP比重從2001年的3.4%上升至2005年的6.6%。這樣一種經濟結構是不可持續的。
(2)為刺激經濟增長而採取的鼓勵房地產發展的政策導致了地產泡沫。在2000年科技股泡沫破滅和2001年「9?11」危機爆發後,美國經濟陷入衰退,美國試圖通過刺激房地產業發展而重振經濟。美國政府通過房利美和房地美兩大准政府機構,大量購買次級按揭貸款,鼓勵信貸機構發放住房按揭貸款。這些經濟刺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達到了預期效果,但也埋下了隱患。
(3)過於寬松的貨幣政策造成全球流動性泛濫。美國在2001年以後採取了不合理的貨幣政策。美聯儲連續13次下調基準利率,使聯邦基金利率在2003達到了1%的歷史最低水平,並維持一年之久。市場過多的流動性使標准普爾指數從2002年10月份的777點飆升到2007年1月的1565點,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從2000年25美元/桶上升到2008年7月的147美元/桶,美國二手房平均價格也從2000年的13.5萬美元/套上漲到2006年7月的23萬美元/套。
2、從微觀的金融運行機制來看:
(1)信貸機構違背信貸基本原則,沒有對信用狀況較差的客戶群體進行認真篩選,導致其中一些不合格客戶也獲得了房屋按揭貸款。這一方面由於作為抵押物的房屋價格持續上漲,商業銀行對客戶本身的資信狀況有所忽視;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對按揭貸款通過資產證券化出售,使風險轉移出去,因此沒有動機去認真篩選。
(2)金融機構為追逐利潤偏離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宗旨,盲目發展衍生產品,導致了信用資產泡沫。先是商業銀行把抵押貸款證券化,出售給投資銀行、私募基金等金融機構,而投資銀行又把這些資產重新組合成新的債券CDO,並再次出售,經過多次復雜衍生後,各級投資者已經看不到基礎產品了,難以確定風險點。
(3)監管當局的失職。監管當局對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缺乏有效的控制。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信貸資產的資本充足率至少為8%,但卻沒有對表外資產做出類似規定,導致衍生品普遍具有很高杠桿比率,如美林、雷曼兄弟的衍生產品杠桿約為30倍左右。此外,監管當局對有系統性影響的大型金融機構的風險缺乏有效監測。
在全球經濟高度一體化的今天,我們接受了全球化帶給我們的福祉和利益,但同時也必須承受全球化帶給我們沖擊。這次危機之所以給全世界帶來如此大的影響,關鍵在於這次是作為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美國出了問題,波及全球。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世界經濟結構的不均衡和國際貨幣體系的不合理。世界經濟的一端是發達國家的低儲蓄高消費,一端是發展中國家的高儲蓄低消費;一端是發達國家占據有高附加值的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一端是發展中國家占據產業鏈的低端——製造業。發展中國家形成國際收支雙順差,積累了高額的美元外匯儲備,這些外匯儲備又通過購買美國國債迴流美國,並支撐了美國政府和居民的負債消費。「窮國」支援了「富國」。美國的巨額經常項目赤字和財政赤字通過美元在國際貨幣體系的主導地位由全球人來「買單」了
演變過程:縱觀美國金融危機的發展過程,可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07年8月——2008年9月中旬,危機表現為一場規模有限的次貸危機,集中於次貸相關的結構性金融產品。第二階段為2008年9月中旬——2008年10月中旬,雷曼的破產引發了金融市場大面積信心危機,流動性緊縮從貨幣和信貸市場迅速傳遞到全球金融市場,使得規模有限的次貸危機上升成為全球性金融危機。第三階段為2008年10月中旬至今,黯淡的宏觀經濟前景導致銀行的資產繼續下跌,而銀行虛弱的資產負債表又迫使其進一步削減信貸規模,形成了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的下降螺旋關系。
措施:針對金融危機的經濟萎縮,失業增加等負面影響,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應該說這些政策措施與經濟增長、通貨膨脹、失業、國際收支4方面的國家宏觀經濟目的都相關,都會正面影響:
以上為主要的財政政策
(1)寬松的財政政策:減少稅收(已實施了證券交易稅的下降和利息稅的取消),擴大政府支出(40000億拉動內需正在實施中);
(2)促進對外貿易:進出口行業是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並且從業人員眾多(據統計已達億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競爭力的手段;
(3)減少企業負擔:勞動法的調整等;
(4)加強公共財政的社會保障/醫療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會經濟發展環境的穩定.
(5)產業振興計劃.
以下為貨幣政策
(1)貨幣政策則從2008年7月份就及時進行了較大調整。調減公開市場對沖力度,相繼停發3年期中央銀行票據、減少1年期和3個月期中央銀行票據發行頻率,引導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利率適當下行,保證流動性供應。
(2)寬松的貨幣政策。9月、10月、11月、12月連續下調基準利率,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存款准備金率的下降,貸款基準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場貨幣供應量,擴大投資與消費。
(3)2008年10月27日還實施 首套住房貸款利率7折優惠;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
(4)取消了對商業銀行信貸規劃的約束。
(5)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對災區重建、「三農」、中小企業等貸款。
(6)促進對外貿易:進出口行業是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並且從業人員眾多(據統計已達億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競爭力的手段;
(7)對外經濟合作與協調(如中日韓之間的貨幣互換等) 。
2、 分析我國改革開放前後利用外資情況,利用外資的利弊,並展望起發展趨勢。
? 1、利用外資情況
? 緩慢增長階段,50年代十幾億美元,主要是東歐前蘇聯的政府貸款;60年代以分期付款方式從日本和西歐引進技術;70年代繼續以分期付款方式引進外資。這一階段引進外資的特點是規模不大、結構單一、發展緩慢。原因有特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想法偏激
? 加速增長階段。
? 2、利用外資評價
? (1)總量評價和結構評價。
? 從外資來源國別看具有高度集中的特點;從外資投向行業結構看外商直接投資不僅在三個產業間高度失衡,而且在產業內部也不均衡;從投向地區看80%以上集中在東部,60%集中在上海
? 2)經濟評價與非經濟評價
? 經濟增長效應。勞動、資本和綜合要素是推動一國經濟增長的三大要素,一般而言,發展中國家勞動力富裕,但資本嚴重不足,利用外資可以彌補儲蓄缺口和外匯缺口,促進經濟增長。對我國而言,外資的這一歷史使命已經過去,引進外資由彌補傳統型缺口轉化為彌補現代型缺口,即管理缺口和技術缺口。
? 國際收支效應。
? 技術進步效應。提高技術門檻,發展高新技術企業,促進東道國發展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通過培訓和管理本地化提高管理人員水平。
? 結構重組效應。包括資產重組、企業重組(向競爭型轉變)、產業結構重組和進口重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由消費型轉變為生產型)
? 產業帶動效應。外商直接投資通過後向關聯、前向關聯和旁側關聯等可以迅速提高東道國一個產業群落的整體實力。我國此方面較差,原因有:加工貿易比重過高和國產率水平較低,一則外方不願意國產化,二則國產化的成本高、質量差。
? 就業效應。擴大就業、轉移就業和擴大失業。
? 非經濟效應:機制轉換效應、倒逼改革效應、擴大開放效應、觀念更新效應、收入分配效應和激活企業創新效應。
? (3)代價評價。
? 優惠政策減少了財政收入。
? 配套資金投入(1:10)引進外資越多國內資金越緊張 國有資產流失
? 高進低出損失,結果為境內虧損境外贏利、中方虧損外方贏利 四假問題損失:假合資、加虧損、加出口、假破產 稅收流失 利潤匯出 環境污染
一、名詞解釋
國際收支: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居民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全部經濟交易的系統記錄。
國際收支平衡表:是一國將其在一定時期內各種對外經濟交易的內容,按照經濟分析的需要設置項目,並採用復式記賬法編制的統計報表。
經常帳戶:指一定時期內經常發生的國際經濟交易,是國際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往來項目,是對實際資源在國際間的流動行為進行記錄的賬戶。包括貨物和服務,收益,經常轉移。
資本和金融賬戶:反映資產所有權在居民與非居民之間轉移,即國際資本流動,包括資本流入和流出。
平衡項目:是一個為了平衡經常項目與資本項目「缺口」 而設置的調節性項目,包括官方儲備資產,錯誤與遺漏兩個子項目。
官方儲備資產帳戶:一國貨幣當局直接掌握並可隨時動用的,主要用於平衡國際收支和穩定匯率的系列金融資產。
國際收支失衡:國際收支失衡是指一國經常賬戶、金融與資本賬戶的余額出現問題,即對外經濟出現了需要調整的情況。
外匯緩沖政策:是指各國政府調節國際收支失衡,運用官方儲備或臨時向外籌借資金來抵消超額外匯需求或供給的一種調節政策。
國際清償力:是一國結算對外債務的一切金融能力,或國際資金的籌措能力。
國際儲備:指各國政府為了彌補國際收支赤字,保持匯率穩定,以及應付其他緊急支付的需要而持有的國際間普遍接受的所有資產。
國際儲備管理:是指一國政府以及貨幣當局根據一定時期內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和經濟發展要求,對國際儲備規模、結構最優化、高效化的整個過程。
③ 國務院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會議的牽頭單位嗎
國務院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會議的牽頭單位。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成立於1994年,是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最高組織形式,主要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防範假幣犯罪活動工作。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反假貨幣工作意見的通知》為了加強反假幣工作力度,1994年11月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使反假幣工作有了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
在1995年6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也使打擊製造、販賣、使用假幣的犯罪活動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為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的有關規定,加大打擊力度,現就下一步反假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第一條 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工作力度。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反假幣工作,充分認識假幣的危害性和反假幣工作的重要性,把反假幣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特別是東南沿海走私販運假幣活動猖獗的地區,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反假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打擊走私活動和打擊製造、販賣假幣活動結合起來,加強反假幣工作力度。
(3)關於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機制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加強反假貨幣工作意見的通知》第三條 加強部門協作,共同做好反假幣工作。
(一)目前我國假幣主要來自境外,各級海關要加強對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檢查,嚴格人民幣出入境管理,防止假幣入境。海關、邊防等部門要在加強海上緝私的同時,注意查緝偷運假幣入境的犯罪活動,並將其列入打擊走私的重要內容。
(二)公安部門要把反假幣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偵破工作,對發現的假幣案件及時立案,組織力量開展偵破。對跨省(區、市)的案件,各地要積極配合,認真協查案件線索,及時反饋查證結果。同時要加強同國際刑警組織、外國警察機構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警方的合作,共同打擊、防範國際和跨地區製造、販賣假幣的犯罪活動。
(三)工商行政管理和新聞出版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及其他商品上濫用人民幣和國家債券圖樣的通知》和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等部門《關於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及有關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外幣和國家債券圖樣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對出版社、印刷企業和經營復印業務的企業嚴格管理,定期檢查。對未經批准非法印製、復印、出版貨幣圖樣的單位,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四)司法部門對販賣、運輸、投放假幣者,應根據我國的有關法律規定及時進行審理,從重打擊。對公開審理的假幣案件,新聞媒介應有選擇地進行公開報道,以威懾犯罪分子,教育廣大群眾。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反假幣工作的指導,做好反假幣人員的技能培訓。各金融機構要發揮櫃台一線人員在反假幣工作中的作用,採取切實有效的嚴密措施,及時發現、查繳假幣,保證假幣不從金融機構流出或流入。凡收付50元以上大面額鈔票時,所收鈔票應經手工和儀器雙重鑒別,發現假幣一律嚴格按規定沒收處理。
④ 國務院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會議的牽頭單位么
是的。國務院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會議的牽頭單位。
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是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最高組織形式,已承擔起組織開展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重要任務。主要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防範假幣犯罪活動工作,開展反假貨幣宣傳、教育、管理等工作。
根據國務院要求,每年5、6月份全國范圍內組織一次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近年來,反假貨幣宣傳周活動的宣傳重點面向農村、邊境地區,對於提高農民、邊境地區居民的反假防假貨幣意識和能力,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作用。在宣傳周期間,由反假貨幣辦公室組織部分聯絡員深入基層進行調研。
(4)關於金融機構反假貨幣聯絡機制擴展閱讀
反假幣工作進展:
反假貨幣工作組織化、制度化、長效化建設取得長足進展,有力地防範和打擊了假幣犯罪活動。當前,假幣犯罪滋生的社會、經濟、文化、法制等現實因素依然存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和促進正常國際經濟交流的高度認識反假貨幣工作;
要加強務實協作,創新工作方法,下沉工作重心,著力加大反假貨幣數據挖掘整合力度,打造農村地區反假貨幣「安全區」,構建共治共享的基層反假貨幣治理格局,推動反假貨幣工作更上新台階。
⑤ 金融機構應承擔的反假貨幣工作職責
反假貨幣工作是國家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防範金融風險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市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的主持下,以及人行的支持促進下,各基層金融機構反假貨幣工作開展取得了不錯成效,反假貨幣宣傳力度不斷加大,反假貨幣活動不斷深入,幫助社會公眾不斷提高反假意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幣蔓延態勢。但隨著科學技術的革新,犯罪分子偽造貨幣的手段也不斷提高,犯罪活動日趨專業化和高智能化,偽造的貨幣欺騙性更大,由於反假貨幣宣傳存在局限性,反假貨幣治理存在滯後性,一些不法分子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漏洞,向社會輸送假幣,對金融安全及人民幣流通管理造成影響,對人們形成危害。
基層金融機構是反假貨幣工作的第一陣營,是反假貨幣工作的執行者,是抓好基層反假貨幣工作的踐行者。如何更好地開展反假貨幣工作,如何更好地維護當地金融安全及人民幣信譽,都是需要我們不斷深入的。為此,我們必須經常發現反假貨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積極思考促進本地區人民幣反假工作深化的新方法。構建更為廣泛、有效的反假貨幣宣傳網路和機制,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反假技能,增強全社會反假意識,已成為我們基層反假貨幣工作者的使命。
一、基層行反假貨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反假意識不強
一是廣大群眾尤其是農村居民反假意識淡薄。據有關調查顯示,有近七成的公眾收到假幣以後的第一想法是將假幣如何使用出去,而三成以上接受調查的公眾都有過誤收假幣的經歷。對收繳假幣配合不積極,想方設法挽回自己的損失,個人利益至上的利益思維還沒有真正轉變。除了集市、農貿市場,大大小小的民間賭場也成了假幣泛濫的重災區,以假亂真,渾水摸魚的情況不在少數。
二是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反假積極性不高。部分金融機構由於各方面原因很少深入開展開展反假貨幣宣傳活動,致使一線反假人員反假綜合技能整體水平不高,對群眾迫切需要的反假貨幣知識和反假貨幣技能相對缺乏,難以滿足廣大群眾的需求。
三是反假設施不齊全,小面額假幣警惕性不高。個別基層金融機構網點配備的驗鈔儀器相對落後,有些已使用多年,未及時配備新型人民幣反假驗鈔儀器,導致工作人員缺乏儀器防假技能。不少商家店面使用的驗鈔儀器都是多年使用,很少及時更新,對變造假幣缺乏靈敏度,尤其對小面額假幣警覺性不高,容易誤收誤付。
四是對季節性假幣泛濫情況重視還不夠。據了解,每當6、7月份梅雨季節來臨之際,是假幣容易魚目混珠之時。農行某縣域支行前10個月共計收繳各類假幣8410元,光6、7月份就收繳了近2700元。原因是梅雨季節里,紙幣容易受潮變澀,在進行驗鈔時就會頻繁發出報警聲,使得群眾容易將假幣報警也當成是真幣的誤報,一旦缺乏警惕,就會誤收假幣。
(二)宣傳力度不夠
一是宣傳效力不持久。不少基層金融機構僅在每年度的反假貨幣宣傳周、宣傳月在群眾中進行宣傳。反假宣傳存在階段性、季節性、「一陣風」現象,未能長久開展下去,並沒有把反假工作當作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在平時的業務工作中,則很少採取一些經常性有效的措施,積極主動地進行宣傳。
二是宣傳內容較單一。基層行在開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中,存在兩方面的不足。在宣傳方式方面,大多採用懸掛橫標,分發傳單,設置宣傳咨詢台等方式進行宣傳,並沒有結合群眾與假幣接觸的實際進行富有特色的宣傳。在宣傳內容方面,其對人民幣防偽特徵及識別假幣宣傳得多,能敲響警鍾,教育意義深刻的案例宣傳得少。此外,對有關反假貨幣重要性、迫切性、艱巨性和反假貨幣工作進展程度及成果宣傳少。
三是宣傳輻射范圍較窄。以某縣域支行為例,自2009年「反假貨幣示範園地」創建活動以來,幾個較發達鎮鄉以及示範園區輻射圈范圍內的地區還能有序開展反假貨幣宣傳工作,並取得一定成效。但廣大鄉村,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的宣傳,仍得不到有效改進,造成了反假工作的宣傳盲區,使大部分農民防偽知識仍相當貧乏,客觀上給假幣的泛濫提供了生長土壤。
(三)反假隊伍不充實
一是假幣識別人才匱乏。當前,在農村能識別假幣的人員少,就是在各大金融機構中,能徒手分辨假幣的人員也不多,大多是藉助驗鈔機等驗鈔手段進行鑒別,真正能經受市場交易考驗的不多。
二是反假貨幣人員素質尚待提高。基層金融機構具有識別假幣技能的專業人才也是鳳毛麟角,大多數工作人員沒有受過正規系統培訓,反假貨幣宣傳只是兼職的角色,假幣收繳只當做是銀行臨櫃工作的一部分,真正能經常性參與到反假貨幣工作中的專業人士不多。
(四)制度執行不力
一是部分一線櫃員存在畏難情緒。個別金融機構臨櫃人員對反假貨幣工作存在擔憂,一方面擔心客戶不配合假幣收繳,反而鬧事投訴,導致工作難開展,恨不得不進行收繳;另一方面礙於人情,對親朋好友進行假幣收繳的有點下不了手的意思。於是導致違規操作仍有發生,對「假幣零容忍」政策口是心非,嚴重影響了反假貨幣工作的開展。
二是宣傳口徑不統一。有的金融機構營業窗口沒有設置醒目的「假幣一律沒收」警示牌,有些銀行業務人員在沒收假幣過程中,出於親情、友情、存款任務考核等因素考慮而放棄對假幣的收繳,致使假幣繼續在社會中流通。
三是假幣收繳表層化。對於發現的假幣,一般只停留在就事論事,不深挖源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一次性發現假人民幣20張(枚)(含20張、枚)以上、假外幣10張(含10張、枚)以上的,才上報公安機關,結果是即使遇到一人多張假幣的情況(指一段時間內同一人多次出現假幣),也不會主動對客戶進行預警,提示其危害性,更不用說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備情況了。
(五)獎罰機制不全
一是獎勵機制缺失。現行管理辦法對基層金融機構在反假貨幣收繳戰線實施的假幣收繳並沒有獎勵措施,而是將反假貨幣作為一種義務施加給基層行。基層金融機構在履行這一義務時,做的好了並沒有獎勵,因為全年僅有個別機構有資格獲得評選資格;但偶爾卻還因為沒有履行到位反而要遭到群眾的舉報,甚至人民銀行的罰款,積極性難以真正激發。
二是懲罰機制不嚴。不少群眾在被實行假幣收繳時,還抱怨是自己倒霉,沒有到自己已經混熟的金融機構存錢,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部分基層金融機構在執行假幣收繳規定時打了折扣,沒有履行應盡的義務,但這些情況少有被通報懲罰的。各金融機構內控部門在對假幣收繳行為採取事後監督時,對不符合規定程序的,也僅僅是罰款100元至200元了事。有的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默許了這種違規現象。
二、應採取的對策
(一)創新宣傳方式,延伸反假觸角
一是要重塑理念。基層金融機構要徹底改變過去人民幣反假「宣傳周」、「宣傳月」活動期間緊一陣,活動過後就放鬆的短期思想意識,樹立長遠思想,制定長期規劃和近期規劃,真正把人民幣反假宣傳作為一項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要創新宣傳形式。要在已取得不錯成績的「反假貨幣示範園地」的基礎上,擴大輻射范圍,採取群眾喜聞樂見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典型材料進行宣傳,如採用定期深入各基層村播放制販假幣典型案例錄像、深入集市及農貿市場設點進行真假幣實物對比、真假幣特徵圖片展示、講解咨詢等人們易於接受的形式進行相關金融知識、法律法規宣傳,使人們知法、守法,並鼓勵其敢於用法律武器同制販假幣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三是探索社會反假貨幣宣傳培訓機制。一方面,可尋找社會影響好的學校作為試點,通過配合學校的誠信教育,積極將反假貨幣宣傳的觸角伸向學校,大力培訓中小學的教師和學生,普及反假知識,使其從小養成良好的反假意識和識假能力,進而逐步提高其所在家庭的反假貨幣自覺性。使「愛護人民幣,杜絕假幣」,「抵制假幣,維護人民幣信譽」的觀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可結合各大鄉鎮正在大力開展的各類如火如荼的文化宣傳和基建項目,利用農村文化工作站,婦聯等群眾身邊的組織,加強反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宣傳窗,宣傳站,宣傳標語,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籌建反假貨幣宣傳隊,將反假貨幣工作與文化宣傳聯系起來,將反假貨幣觀念同人們的生活聯系起來,做到「認識人民幣,愛護人民幣」。
四是要努力將反假貨幣的觸角延伸到市場交易環節。基層金融機構收繳進來的假幣,多數是商販、商家、個體老闆在存錢繳款時被發現的,而這些人往往是誤收假幣最多的人群,也是受假幣坑害最嚴重的群體。基層金融機構僅僅是假幣收繳的第一線,而非假幣流通的第一線。因此,應積極開展對這些群體的反假貨幣宣傳,對上規模,有條件,日常現金交易量大的客戶,基層金融機構可以大膽為其提供驗鈔設備,並且負責機具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將反假貨幣工作推進到市場交易第一線。
五是積極構建電子結算網路。減少現金交易才能減少假幣流通的幾率,使用電子支付渠道進行轉賬、匯劃、結算,從而替代現金支付,可以達到完成交易的目的,還能省時省力。因此,基層行應該大力推廣轉賬機具的應用,積極構建電子支付網路。如為商戶安裝電話轉賬寶、POS機,推薦客戶使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提倡客戶進行無現金化交易。與此同時,基層行還應妥善做好相應的推廣、輔導、維護工作,幫助客戶正確使用相關產品。如此,商戶們慢慢得便養成了習慣,自覺減少了現金交易頻率,進一步壓縮假幣流通的空間。
(二)不折不扣執行,打造放心網點
一是依法收繳假幣。各金融機構窗口人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的規定,發現假人民幣應及時予以收繳,嚴格遵守制度,堅決按照不怕傷感情不怕得罪人的原則進行收繳,並嚴格執行「人民幣使用標准」,從根本上杜絕假幣從金融機構流出的空子。
二是要打造人民幣收付客戶放心網點。在嚴格執行假幣收繳規定的同時,基層金融機構還應努力構建人民幣收付安全工程,打造人民幣收付客戶放心網點。要強化臨櫃窗口的服務工作,規范假幣收繳、鑒定業務的操作流程。要提高全體一線員工的反假意識和反假積極性,切實履行銀行人的職責,對自己負責,對群眾負責。要不斷提高服務透明度,承諾服務內容,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杜絕假幣從窗口再次流入社會的現象,不斷提升人民幣管理工作水平。
(三)構建培訓機制,完善考核機制
一是積極構建反假貨幣培訓機制。基層金融機構應加大反假貨幣培訓力度,實行持證上崗(反假貨幣資格證書),打造一支過硬的基層金融機構反假貨幣隊伍。既要定期不定期開展人員的培訓工作,及時傳遞各類新興的假幣信息,做到與時俱進;也要把反假貨幣作為日常工作任務,利用動員存款、放貸收貸收息的時間,及時向各開戶單位會計出納、個體戶、集市商戶等人員傳授識假辨假技能,並通過他們向廣大群眾傳授反假知識,提高人們的反假水平。
二是要不斷完善考核機制。一方面人民銀行應建立一套嚴密的、科學的反假貨幣考核制度。每年對全市范圍內各金融機構的反假貨幣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反假貨幣工作突出的金融機構及工作人員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適當獎勵;對違反收繳規定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在整個金融系統內作出通報,並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做到獎罰分明。健全和完善反假工作的考核制度,促進反假工作規范化、正常化管理,為基層金融機構開展反假貨幣工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另一方面基層金融機構也應從各自實際出發,對系統內反假貨幣工作開展情況敲定一個獎罰標准。對每年系統內反假貨幣宣傳工作到位,假幣收繳數量排名前幾位的進行獎勵,對排名靠後的進行督導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從嚴處置,努力在基層行反假一線構築一道防護門。
⑥ 都說金融的本質是風控,那麼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是如何實現的
有效管理戰略風險要求金融機構更好地整合負責戰略的利益相關者與風險管理;設立允許獨立監管與策略質詢的流程;運用前瞻性的風險管理辦法培訓風險領導人;以及實施方法體系以理解外部環境變化與不確定性如何影響關鍵業務屬性。
金融機構需要進行靈活規劃,包括分析假設情景,即考慮戰略風險事件對收益及資本的潛在影響,以及如何應對。及時按照假設情景結果進行回應,需要足夠靈活的風險基礎架構能力。金融結構也應考慮確立特定戰略風險(如地緣政治風險、經濟風險與金融科技風險)的「負責人」,負責追蹤並管理此類風險。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靈活應對,優先處理首要問題
⑦ 如何完善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研究
摘要:目前我國分業經營的模式給「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帶來諸多挑戰,「一行三會」之間的監管協調愈加顯得緊迫。本文通過對目前國內外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探討,認為我國應該立足國內分業監管的客觀現實,建立並完善以央行為主導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關鍵詞:一行三會;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前言
隨著《中國人民銀行法》的修訂、《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法》的出台,我國的金融監管確立了「一行三會」的監管體制。但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渡期的結束,我國金融業面對開放的競爭環境和全新的競爭格局,金融創新加劇,金融風險也隨之加大,尤其是綜合經營的趨勢在逐步深化,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融監管文獻綜述
國內有的學者比較贊同的方案是在「一行三會」的基礎之上,建立一個新的獨立的協調機構。巴曙松認為,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理想狀況是成立一個常設的、類似於協調委員會的機構,對「一行三會」及財政部的監管進行協調。劉燃、韋新蓮認為,應在「三會」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穩定的長期協調機構,負責與人民銀行對話。郭春松認為應建議成立由國務院領導掛帥,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人民銀行、財政部以及發改委等部門組成的全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負責對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監管問題、重大金融風險問題進行協調處理。李論認為,在目前分業監管的模式下,應建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將其定位為監管協調機構,解決一些綜合性、全局性的,專業監管機構解決不了或解決不好的問題,發揮協調作用,並不直接參與監管。
有的學者認為在建立監管協調機制時應該明確建立牽頭制度,明確監管責任和權利邊界。江世銀認為,應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中發揮中國人民銀行的主體地位和牽頭組織功能。許傳華建議,建立全國金融穩定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一行三會」主要負責人,高法、高檢、財政部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下設辦公室,人民銀行牽頭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貨幣穩定、重要監管政策協調和重大金融風險處置政策的制定及部門協調。
國內外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探索
(一)國外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現狀
從國外的情況看,在有多個金融監管機構的國家,法律一般都會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合作作出規定。歸納起來,加強協調合作的法律機制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是建立一個法定的協調機構,由法律直接規定協調與合作的框架和相關制度安排,由協調機構專門行使協調職能。如美國1978年的《金融機構監管和利率控製法》規定成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由該委員會協調美聯儲、貨幣監理署(OC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國家信用社管理局和儲貸監理署五家聯邦銀行業監管機構的監管,建立統一的監管原則、標准和報表格式,統一各監管機構的政策和監督檢查活動。
第二種是由專門的法律規定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合作事項。如韓國1997年通過的《設立金融監管機構法》對負有金融監管職能的韓國銀行、財政部、金融監管委員會(FSC)、證券與期貨委員會(SFC)、存款保險公司和金融監管服務局(FSS)相互之間的職責分工、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等方面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第三種是由法律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合作提出原則性要求,具體的協調合作框架由監管機構之間的監管協調合作安排確定,如在監管機構之間簽訂諒解備忘錄。如英國2000年的《金融服務與市場法》要求金融服務局(FSA)與國內外有關機構進行適當的合作。根據這一規定,英國金融服務局與中央銀行和其他金融監管機構之間通過簽訂諒解備忘錄等形式作了具體的監管合作安排。德國建立了由金融監管局和中央銀行參加的金融市場監管論壇,協調監管局與央行之間的監管事宜,並對影響金融體系穩定的綜合性監管問題提出建議,該論壇由監管局派人擔任主席。澳大利亞成立了由中央銀行、審慎監管局和證券投資委員會三方參加的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就金融業的發展和監管的改革、協調與合作等問題交流信息和看法,以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委員會主席由央行行長擔任,秘書處設在央行;另外,央行與審慎監管局、審慎監管局與證券投資委員會還分別建立了協調委員會,由央行副行長任主席,協調雙邊合作的具體事宜。
從國外的經驗看,雖然採用的監管模式各有不同,但大體都通過正式的制度安排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協調合作的框架。如美國通過美聯儲、英國通過金融服務監管局來進行金融監管的協調。[
總結這些國家的監管協調機制,主要有以下幾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通過立法手段,直接規定各監管機構的協調合作框架,對它們的職能做出明確的規定,使監管的協調合作有法可依;第二個層面是通過簽署監管各方的諒解備忘錄,規定監管協調的實施細則和相應的制度安排;第三個層面是依法成立協調委員會或類似的機構,進行多邊合作及負責具體的協調運作。
(二)國內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情況
目前我國金融監管部門間的協調機制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由「三會」聯合組成的監管聯席會議機制,會議成員由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的主席組成,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並邀請央行等部門參加討論和協調有關金融監管的重要事項、已出台政策的市場反應和效果評估,以及其他需要協商、通報和交流的事項。二是由銀監會召集成立的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負責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召集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切實履行本部門職責;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三是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該會議由人民銀行牽頭,23個部門為成員單位。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指導全國反洗錢工作,制定國家反洗錢的重要方針、政策,制定國家反洗錢國際合作的政策措施,協調各部門、動員全社會開展反洗錢工作。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至兩次全體會議,如有需要,經成員單位提議,可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四是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成立於1994年,由人民銀行行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目前聯席會議的成員單位已擴大為28家,是我國反假貨幣工作的最高組織形式,主要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防範假幣犯罪活動工作,開展反假貨幣宣傳、教育、管理等工作。
我國現行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存在的問題
當前金融監管聯席會議的機制不夠健全,制度軟約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第十八條規定: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召開「聯席會議機制」和「經常聯系機制」會議時,可邀請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或其它部委參加。「一行三會」當然可以根據各自履行職責的需要進行溝通與協商,但這種溝通與協商是平等的、自願的,沒有任何強制約束力,這個聯席會議的效果有限,難以發揮事先預警的作用。
現行的協調機制難以適應國際國內經濟金融發展趨勢。在我國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的形勢下,外資金融機構將大量進入。外資銀行具有很強的國際性,金融交易技術復雜,不但實行混業經營,而且隨著我國銀行業務的逐漸開放,外資銀行將重點經營那些我國較少開展的新型金融業務,如金融租賃、投資組合、保險中介及金融衍生產品。國內金融機構出於市場壓力,也將加快金融創新,推出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由於金融衍生產品具有杠桿性、投機性、高風險性、虛擬性、交叉性和復雜性等特點,這就決定了市場上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將大量增加。而在目前分業監管制度下,對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明顯滯後於市場的發展。如由於缺乏實質性的監管協調,金融控股公司常有機會利用管制差異進行監管套利,規避管制以實現監管套利最大化。
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協調有待加強。盡管央行不負責金融監管,但它仍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責任;另外央行還將通過貨幣政策和流動性方面的及時反應,防範金融系統性風險,因此就不可避免地遇到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協調問題。貨幣政策目標和銀行監管目標沖突外部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決策的效率;貨幣政策傳導渠道梗阻導致政策效果不佳。貨幣政策的傳導有賴於央行對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職能分離後,貨幣政策的傳導因失去了銀行監管職能的支持,可能導致貨幣政策實施效果的下降;貨幣政策信息與銀行監管信息的互補性減弱。
完善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建議
本文結合國際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建設的經驗和國內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建設的探索,認為我國應該立足現實,放眼長遠,分步驟穩步推進監管協調機制建設,強化金融監管協調,做實監管協調工作,促進整個金融體系穩定運行及健康發展。
(一)健全法制並明確監管協調機制的部門、職能、權利邊界
1.建立監管協調組織體系。依據現行的人民銀行和各監管機構的組織體系,可以組建一個以「一行三會」、財政部為基本框架的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以法律的形式確定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的組成部門、職責、內部分工等,明確權利與義務。建立健全金融防範金融風險處置預案,確保在非常時期各監管部門之間的目標一致、協調配合、有序監管;盡快出台金融監管協調工作方面的法律和行政規章,使金融監管協調工作真正走上正規化、法制化的軌道。
2.明確以人民銀行為主體的監管協調機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現行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立足國際國內金融發展的長遠考慮,基於目前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現實,對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預留了法律空間。《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國務院建立金融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這就為中國人民銀行在發揮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中的牽頭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據。
二是中國人民銀行在我國金融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中處於主導核心地位。現行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實施貨幣政策、資金清算、提供流動性支持以及發揮最後貸款人職能等方式防範系統性風險,從而有效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同時,隨著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步伐明顯加快,金融創新力度也在加大,交叉性金融產品不斷增加,與之相對應的潛在金融風險具有交叉性、傳染性特徵,存在演化成系統性風險的可能,中央銀行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因此顯得更為重要。
三是人民銀行作為金融業改革發展規劃和金融資源配置戰略的主要承擔者,決定了其在金融改革中的地位,也決定了其在協調機制中的主導作用。人民銀行作為商業銀行的最後貸款人,為金融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金融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為保證金融改革沿著正確軌道進行和最終的成功,也需要人民銀行在金融協調機制中居於主導地位。人民銀行應將金融改革、金融開放、金融發展與金融監管統籌考慮,維護金融監管政策的公平,構造有利於金融機構平等、有序競爭的金融生態環境,為金融服務消費者提供合理保護的保障體系。
(二)加強內外協調以維護金融安全
1.對內協調機制建設。一是金融監管機構自身的協調。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總體目標是適應金融全球化發展和金融創新的需要,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等綜合性金融機構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協調,避免監管真空或重復監管,以促進金融穩定,維護金融安全。因此,各監管部門應該站在維護金融安全的高度去加強專業金融監管。二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並在此基礎上構建一個為各金融監管機構共享的金融信息平台。中國人民銀行充分利用現有的支付系統等優勢資源,建立統一的金融信息平台,各金融監管機構要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監管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信息進行集約化分析和處理,監管機構提出的問題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協調解決,從而實現信息共享。這樣做既能夠節省信息平台建設成本、信息處理成本,也能夠減輕被監管機構報送信息的壓力。三是建立主監管和聯合行動制度。隨著綜合性金融集團的興起和金融創新業務的不斷涌現,對金融集團內各子機構的監管如何協調,對某一項新的綜合性業務如何設計科學的監管標准和具體的監管措施,都需要一套有效的機制來進行協調。
2.對外協調機制建設。一方面是與國際金融組織的協調,另一方面是與外國金融監管機構的協調。隨著外資銀行進入及國際資本流動障礙的減少,外資銀行在我國擴展迅速,對外資銀行的有效監管成為維護我國金融體系穩定的重要一環。由於外資銀行經營的跨國特性,對其進行有效監管遠不是一國監管機構所能完成的,需要母國與東道國監管機構更多的合作。巴塞爾監管委員會於2001年 5月發布《加強銀行監管者之間合作聲明書的基本要素》,提出了有效的監管合作必須具備四大基本要素,即信息分享、現場檢查、信息保護和持續協調。
現行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12款規定: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實施跨境監督管理。《證券法》第十章第17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實施跨境監督管理。當國外金融監管機構設置與我國相似時,我們採取上述法律規定的措施不存在問題。而當國外採取統一監管模式時,我們應採取怎樣的方式加強與他們的協調和溝通就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⑧ 國務院反假貨幣聯席會議每幾年召開一次
每年一次 或需要也召開 今年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