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沈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人員編制
市金融辦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處級領導職數5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名。
B. 沈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議、決定。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和省金融政策及全市金融運行情況,擬訂全市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擬訂促進全市金融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及有關政策措施。
(三)承擔與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信息交流和服務工作;配合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對全市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四)負責整頓和規范全市金融秩序,防範、化解、處置各類金融風險,協調落實市委、市政府打擊非法集資各項工作部署,維護金融穩定。
(五)研究擬訂改善全市金融發展環境的政策措施,吸引、聚集金融資源,加快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
(六)指導地方金融機構深化改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推動我市金融機構的設立、改制、重組。
(七)研究擬訂全市資本市場建設的相關政策、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推進全市非國有企業股權集中登記託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試點和建設工作。
(八)負責全市企業上市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研究擬訂推進企業上市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企業上市工作和上市公司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我市上市公司再融資及並購、資產重組等工作,負責擬訂市本級企業上市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計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出具企業上市相關文件。
(九)研究擬訂促進全市保險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農業保險業務開展。
(十)研究制定全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等並組織實施。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業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負責全市融資擔保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C. 沈陽之遠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沈陽之遠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3月1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投資咨詢等。
法定代表人:王曉宇
成立時間:2014-03-19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1013300006605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沈陽市瀋河區市府大路371-1號3-22室
D. 沈陽和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沈陽和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1月18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受銀行委託從事票據傳遞和數據處理業務等。
法定代表人:陳國宏
成立時間:2014-11-18
注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1010300011880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沈陽市瀋河區惠工街205號708-1室
E. 沈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介紹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沈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36號)精神,設立沈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簡稱市金融辦),正局級建制。市金融辦是負責全市金融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F. 沈陽利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沈陽利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是2015-07-22在遼寧省沈陽市遼中縣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遼寧省沈陽市遼中區蒲西街道政府路85號。
沈陽利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210122340826933F,企業法人袁磊,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沈陽利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沈陽利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G. 沈陽鑫天金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沈陽鑫天金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是2016-01-18在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沈陽市和平區綏化西街19-1號701房間。
沈陽鑫天金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210181MA0P4B220Y,企業法人賈廣新,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沈陽鑫天金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沈陽鑫天金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H. 沈陽市平日金融信息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
以電話推銷為主要營銷手段的金融、投資理財服務公司
I. 沈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金融辦設6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發展創新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法制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黨群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勢、運行情況;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
(二)銀行保險處
配合、協助金融監管機構加強全市銀行、保險機構的監管;加強與銀行、保險機構的聯系、溝通、協調,做好相關服務工作;推進全市農村政策性和商業性保險業務的開展;協調推進全市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的設立和改制工作;參與全市重大項目的融資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資本市場處
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和推進全市非國有企業股權集中登記託管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和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試點和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場外交易市場發展;配合、協調金融監管機構對全市期貨機構的監管;負責全市企業上市工作的統籌規劃,擬訂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市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以及上市後備企業資料庫入庫企業的審核及資料庫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市本級企業上市專項扶持資金的使用計劃和組織實施;根據市政府授權,出具企業上市相關文件;配合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的規范發展工作,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及並購、資產重組等工作。
(四)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處(融資擔保監管處)
審核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和股權的變更等事項;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擬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控制工作;擬訂全市融資性擔保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市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負責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審核;負責全市融資性擔保業務、機構的日常監管;擬訂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風險防範和處置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處置融資性擔保機構發生的風險;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重組和市場退出。
(五)金融穩定處
會同人民銀行及金融監管部門共同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組織落實金融信訪穩定工作;協調落實市政府處置非法集資各項工作部署;組織協調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和專案處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市非法集資案件性質進行初步認定;擬訂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制度;開展有關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調研。
(六)綜合處
負責綜合調研工作;市金融業發展規劃;擬訂促進全市金融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及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改善金融環境、推進金融核心功能區建設、加快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與各地區及有關單位建立信息公用平台;負責金融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各地區金融工作,組織金融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