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商業銀行的分業經營,混業經營
金融混業經營概念
1 狹義的概念 . 它主要指銀行業和證券業之間的經營關系 , 金融混業經營即銀行機構與證券機構可以進入對方領域進行業務交叉經營 .
2 、廣義的概念 . 它是指所有金融行業之間經營關系 , 金融混業經營即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機構等金融機構都可以進入上述任一業務領域甚至非金融領域 , 進行業務多元化經營 .
金融業的混業經營,是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的業務互相滲透、交叉,而不僅僅局限於自身分營業務的范圍。
分業經營則是指金融機構僅從事一項義務
風險管理的問題。在一個風險管理好的地區和國家,混業經營更能促進金融業的發展;相反,在一個風險治理還不算完善的地區和國家,分業經營顯然更安全更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
B. 目前我國金融行業經營體制是混業經營好還是分業經營好
縱觀國際金融體制近百年來的發展,主要發達國家大都經歷了從混業一分業一混業的轉變過程,實行混業的金融經營體制已經成為當今國際發展的潮流。這種趨勢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原因,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工具的創新、計算機技術的革命等眾多因素促使混業經營的優勢越來越凸顯,分業經營難以繼續維持,各國金融業紛紛加入到混業經營的隊伍中來。因此,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金融混業經營將會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成為世界金融發展的趨勢,在世界金融領域掀起一輪新的革命。保險業混業經營可以改善金融機構資產質量,達到結構多元化,風險分散化,並提高金融服務效率,使企業享受全面服務,使消費者得到實惠。
C. 商業銀行為什麼要走向混業經營
到目前為至,我國的金融業還是走的是分業經營的道路.但是,在華爾街金融風暴以前,世界金融有混業經營的大趨勢,他的好處是,由於同處於金融業他們有更多的相通之處,所以在人員成本,結算成本,資源的配置上有極大的好處。但是,在金融風暴以後,這個趨勢又引起金融界的廣泛討論,因為,本次金融危機的源頭的美國實行的是典型的混業經營體制,倒致金融監管失位,業務相互交叉中,衍生工具泛濫,從而直接倒致本次金融危機。所以說是否我國要走金融業混業經營的道路還待定。
D. 金融業混業經營的優點缺點
混業經營與分業經營相比較有以下的優點:
(1)混業經營使銀行優化資產結構,實現資產多元化和資產風險分散化,降低非系統性風險,使商業銀行資產比分業經營具有更大的整體穩定性。
(2)混業制度下銀行新增投資業務,對企業提供包括投資在內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務,既有利於企業的發展,又有利於建立起密切協調的銀企關系,增強銀企綜合的競爭能力,使銀行在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3)從效率方面看,混業制度下全能型銀行通過向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一方面,銀行業可以利用客戶資源加長業務鏈條,另一方面,證券業、保險業等也可共用銀行網點、設備、人員,接受銀行客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及辦理保險業務,大大方便銀行客戶的資產「一條龍」運作。另外,金融業共用日益更新和增加的技術、信息和設備資源,可以大大降低各自經營成本。
但是,實施混業經營也有它的缺點:
(1)如果允許銀行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會產生三個問題:一是銀行運用他人資金買賣證券,但一般投資者是用自有資金進行證券買賣,顯然,在資金方面一般投資者與銀行相比處於不平等的競爭地位。二是相對一般證券投資者,銀行可更方便迅速地獲得外界難以知道的各種內幕信息,從而容易造成內幕交易。三是由於銀行負債具有流動性的特點,因而進入證券市場的銀行資金不可避免地帶有短期的特性。這將加大證券價格的波動性,影響證券市場的穩定。四是證券市場風險大,而銀行在經濟中扮演極重要角色,允許銀行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容易產生泡沫股市,一旦泡沫破裂,會引發股市危機--銀行危機--經濟危機。
(2)金融業務多元化可能會引起在經營方面的一系列問題:一是從事多元化經營的全能金融機構,在其不同的側面、不同的服務對象和不同的服務品種上,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傳統、不同的運行機制,它們交織在一起必然有顯現的和潛在的矛盾和沖突。二是為保持多元化的經營優勢,全能金融機構必須不斷推行金融創新,如果在新業務領域的創新活動不幸失敗,很容易會傳染開去,導致其他業務也會遭受挫折。三是容易形成金融壟斷,不利於競爭。
(3)金融機構復雜的混業經營結構,產生了不利於實施有效的金融監管的問題。如果實行功能型監管,期貨證券、保險和銀行業的監管結構界限分明,這些監管部門如何進行協調,誰負責牽頭監管者並負總責任等問題尚需妥善解決。
E. 目前中國金融業是分業管理還是混業管理
商業銀行經營模式可分為兩種,即分業經營和混業經營。而分業經營是一種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信託業分別設立機構獨立經營業務的經營方式。混業經營是指金融企業以科學的組織方式在貨幣和資本市場進行多業務,多品種,多方式的交叉經營和服務的總稱。混業經營制度的特徵是國家對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如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業務、短期信貸與長期信貸業務、銀行業務與非銀行業務之間不作或很少作法律方面的限制。
盡管國外大型銀行在本次金融危機中遭受重創,但混業經營是大勢所趨,中國金融企業也要主動適應這種趨勢。我認為,我國具有混業經營的基礎,實行混業經營的金融機構具有更強的應變能力。
F. 如何看待中國的金融混業經營
由於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業長時間處於金融混業經營狀態,這樣,盡管1993年底以來推行金融分業經營,但決策層還是為金融機構拓展新業務空間留有一定餘地。
首先,我國現有政策和法律允許中資境外金融機構的混業經營,中資金融機構在境外的分支機構可以按照當地法律,開展多元化金融業務。工商銀行在香港已收購了東亞證券、中國銀行在倫敦組建了中銀國際;此外,對銀行與境外投資銀行組建合資公司在政策上也有靈活性,如幾年前中國建設銀行就與摩根斯坦利組建了中國國際金融公司。
其次,目前對金融機構之間交叉持股和以子公司形式進行金融業務適度交叉經營,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禁止性條款。對銀行、保險機構和信託機構脫鉤、銀行與證券機構脫鉤等做法都是以部門規章或內部政策等形式進行,可以進行靈活性處理。而且從實際操作也可以看出,到1997年底,銀行、保險機構和信託機構脫鉤、銀行與證券機構脫鉤基本完成,但這種脫鉤也只是對原有權屬關系的進一步規范而已,做到人、財、物、帳等分立,從而建立「風險防火牆」;但從股權關繫上,許多脫鉤的附屬機構實質上還是原先母公司(行)的子公司。這說明,實際操作中,我國對金融分業經營一直採取靈活和務實態度。
再次,現有的商業銀行法和保險法等對銀行、保險的資金運用盡管作了限制性規定,但還是授權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一定靈活處理的權力。1999年以來,保監會對保險資金進入股市就開了政策的口子;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為券商融資和股票抵押融資等問題也出台了支持性政策。這些力度很大的改革措施都是在現有法律框架和金融分業管制總格局下進行的。 第二步,邊規范邊放鬆管制。
由於中國金融業歷史遺留問題很多,金融體系比較脆弱,這樣,必須進一步加大規范經營的力度,化大力氣清理不良資產。但與此同時,對一些原先業務范圍過窄的要適度放鬆,對相對風險較小,績效明顯的業務交叉方式要放鬆管制,必要時要修改相應的法律法規: 首先,信託適度放開,尤其是銀行代理銷業的業務范圍明顯過於狹窄,限制過多,可以考慮放鬆管制。要盡快出台《信託法》,並以立法形式給信託業一個寬松的市場環境。從外國經驗看,日本長期來實行信託業分業經營模式,其它國家對信託業務限制不多,信託業進入證券市場、資產管理領域和共同基金領域、風險投資領域等是國外普遍做法,而且,從實踐效果看,相對風險較小,績效明顯。 其次,銀行和保險的業務交叉可以售保險產品、參與保險索賠清算保險單質押貸款等不僅風險很低,而且范圍經濟和協同效應明顯,可以更好利用銀行的機構網點和信息優勢及清算效率優勢,較低銀行和保險的經營成本,增強業務競爭力。 第三步,最終過渡到近似美國的混業經營模式。美國的金融體制結構的變化歷程類似於我國,經歷了「混業——分業——混業」的過程,為此,美國在推行混業經營的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繼承和保留了原先金融分業制的一些好做法,在金融集團內部建立風險「防火牆」。我國也應借鑒美國經驗,建立風險「防火牆」型的業務交叉模式。不過,我國當前對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質、法律地位和監管方式等還缺乏明確規定,因此,在第三階段,應根據形勢需要,對原先法律框架作較大的調整,建立起符合國際慣例和中國國情的法律體系和監管體系。
G. 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的原因有哪些
所謂金融超市,是指將金融機構的各種產品和服務進行有機整合,並通過與保險、證券、評估、抵押登記、公證等多種社會機構和部門協作,向企業或者個人客戶提供的一種涵蓋眾多金融產品與增值服務的一體化經營方式。所謂混業經營是指商業銀行及其它金融企業以科學的組織方式在貨幣和資本市場進行多業務、多品種、多方式的交叉經營和服務的總稱。金融混業經營是世界金融發展的大趨勢,也是中國金融改革的最終目標之一。從國內外的情況看,混業經營有諸多公認的好處,比如:為資金更合理的使用、更快的流動創造了有利條件;有助於金融各個領域之間發揮協同作用,減少或避免拮抗作用;有助於對風險的系統監管等。只有混業經營才有助於對風險的系統監管。
H. 什麼是金融混業化
金融混業化,是指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的業務互相滲透、交叉,而不僅僅局限於自身分營業務的范圍。
隨著全球金融一體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斷高漲,混業經營已成為國際金融業發展的主導趨向。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包括美國、歐洲和日本,都實行混業經營的國際大環境下,中國金融業從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應該成為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最終選擇和歷史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