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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辦理貼現再貼現

發布時間: 2021-04-30 03:59:59

⑴ 銀行再貼現什麼意思怎麼運用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商業匯票是購貨單位為購買銷貨單位的產品,不及時進行貨款支付,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簽發的、在約定期限內予以償還的債務憑據。在一般情況下,為保證購貨方到期確能償還債務,這種債務憑據須經購貨方的開戶銀行予以承兌,即由其開戶銀行承諾,若票據到期但該客戶因故無力償還該債務,則由該銀行出資予以代償。
再貼現作為西方中央銀行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存款准備金)之一,被不少國家廣泛運用,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再貼現在日本、德國、韓國等國的經濟重建中被成功運用。再貼現能夠如此受到重視和運用,主要是它不僅具有影響商業銀行信用擴張,並藉以調控貨幣供應總量的作用,而且還具有可以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對不同種類的票據進行融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作用。

⑵ 什麼叫貼現、再貼現和轉貼現

貼現是收款人將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按票面金額扣去自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的利息以將剩餘金額支付給持票人。商業匯票到期,受讓人憑票向該匯票的承兌人收取款項。

轉貼現是指辦理貼現的銀行將其貼進的未到期票據,再向其他銀行或貼現機構進行貼現的票據轉讓行為。只有在匯票到期之前需要資金時才會辦理轉貼現。

再貼現系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轉讓的票據行為,是中央銀行的一種貨幣政策工具。

拓展資料:貼現是銀行對客戶,轉貼現是銀行對銀行,再貼現則是銀行對央行。

⑶ 金融機構辦理貼現、再貼現、轉貼現業務,是否繳納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財稅字〔1997〕45號)規定,對金融機構辦理貼現、押匯業務按「其他金融業務」徵收營業稅。金融機構從事再貼現、轉貼現業務取得的收入,屬於金融機構往來,暫不徵收營業稅。

⑷ 什麼是再貼現

再貼現是指金融機構為了融通調劑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轉讓的票據行為,是中央銀行的一種貨幣政策工具。

1、服務對象

在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及其具有貸款許可權的分支機構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聯社以及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再貼現,須報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後辦理。

2、辦事依據

⑴《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銀發(1997)216號〕

⑵《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再貼現管理實施細則》(上海銀發〔1999〕79號)

⑶《關於進一步規范發展再貸款、再貼現業務的意見》(上海銀發〔1999〕435號)

⑷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和完善再貼現業務管理的通知》(上海銀發〔1999〕715號)

3、辦事條件

⑴金融機構持有未到期已貼現的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

⑵申請商業承兌匯票再貼現業務的金融機構,須具有經營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資格。

4、提交材料

⑴再貼現申請一覽表或大額再貼現申請書;

⑵再貼現憑證;

⑶申請再貼現銀行已貼現、背書的商業匯票;

⑷銀行或商業承兌匯票查詢書(異地商業匯票查詢書按統一格式);

⑸蓋有轉訖章的貼現憑證復印件;

⑹貼現申請人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和提貨單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⑺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5、辦事程序

⑴再貼現申請。申請人向當地人民銀行貨幣信貸部門提出再貼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⑵再貼現審查。由貨幣信貸部門按總、分行規定對金融機構的再貼現申請資料進行審查,並提出初審意見。

⑶再貼現審批。對經審查符合再貼現條件的商業匯票的再貼現申請,報經上級行審批後,按下達的再貼現額度發放。

⑷再貼現發放。對經審批、簽章的再貼現憑證及所附匯票交會計(營業)部門,由會計(營業)部門對票據要素和真實性審查後,辦理發放再貼現會計帳務手續。

6、辦事時限

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再貼現,受理的人民銀行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並按下列情形辦理:

⑴經審核認為不符合再貼現條件的,在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後,連同有關材料退回申請人;

⑵經審核認為符合再貼現條件的,按上級人民銀行規定的時日集中電傳上報審批,經上級人民銀行審查同意辦理的,應在接到批復件後60分鍾內辦妥再貼現手續,被上級人民銀行否決的應在接到批復意見後,即時在申請書上簽署意見,並連同有關材料退回申請人。

7、責任科室

貨幣信貸管理科

⑸ 貼現、再貼現和轉貼現三者有什麼區別

票據貼現:也叫直貼,是指企業將未到期的承兌匯票轉賣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一種方式。貼現價格由票面金額和貼現率決定,貼現後票據歸貼現銀行所有。
註:由於「商票」風險較高,多數銀行只接受銀行承兌匯票。
轉貼現: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了獲取周轉資金,而將未到期的已貼現票據,再以貼現的方式向另一家金融機構轉讓出售的行為。
註:部分銀行也做商票,不過貼現率要高一些。
再貼現:是央行的一種貨幣政策工具。當金融機構頭寸緊張時,可將尚未到期的已貼現匯票,再以貼現的方式向中國人民銀行轉讓獲取資金的行為。
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的區別
票據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雖然本質上都是將未到期承兌匯票,轉讓以獲取資金,但對象上還是有所差異:
貼現:本質是一種企業貸款,是銀行面向企業的授信業務;
轉貼現:是銀行與銀行間的票據融資行為;
再貼現:是銀行與央行之間的票據融資行為。

⑹ 票據的貼現,轉貼現,再貼現是什麼意思。

票據貼現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按票面金額
扣除貼現利息後將餘款支付給收款人的一項銀行授信業務。票據一經貼現便歸貼現銀行所有,貼現銀行到期
可憑票直接向承兌人收取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財務費用

轉貼現系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貼現方式向另一金融機構轉讓的票
據行為,是金融機構間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商業銀行持貼現匯票向其他商業銀行轉貼現時,應根據匯票填制一式五聯轉貼現憑證(用貼現憑證代),
在第一聯上按照規定簽章後,連同匯票一並交給轉貼現銀行。 轉貼現銀行信貸部門接到匯票和轉貼現憑證
後,按照有關規定審查,符合條件的,在轉貼現憑證「銀行審批」欄簽注「同意」字樣,並由有關人員簽章
後送交會計部門。 會計部門接到作成轉讓背書的匯票和轉貼現憑證後,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審查
無誤,轉貼現憑證的填寫與匯票核對相符。其分錄是:
借 貼現科目 匯票轉貼現戶
貸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利息收入科目 ××利息收入戶

申請轉貼現銀行收到轉貼現銀行交給的轉貼現收帳通知後,應填制二聯特種轉帳借方憑證和一聯特種轉帳貸
方憑證,收帳通知作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借方憑證的附件。其分錄是:
借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利息支出科目 ××利息支出戶
貸 貼現科目 匯票戶
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以未到期的已貼現票據,向中央銀行辦理的貼現,是商業銀行對票據債權的再轉讓,
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貸款的形式之一。商業銀行因辦理票據貼現而引起資金不足,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再
貼現,貼現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 1.辦理貼現時的處理。商業銀行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貼現時,應填制一式五聯再貼現
憑證,連同匯票一並交中央銀行。經審查無誤後,根據退回的第四聯再貼現憑證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向中央銀行借款 2.再貼現到期的處理。再貼現匯票到期日,中央銀行直接從申請再貼現的商業銀行存款賬戶中扣收再貼
現款項,並通知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收到中央銀行的再貼現還款通知時,據以辦理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向中央銀行借款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如果商業銀行到期存款賬戶不足支付再貼現款項,應由中央銀行轉入逾期貸款賬戶,並按規定標准計收罰
息,待款項籌足後再一並扣收。

⑺ 貼現與再貼現 商業銀行的區別

貼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再貼現,是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貼現所獲得的未到期票據,向中央銀行作的票據轉讓。

商業銀行的特徵如下:
(1)商業銀行與一般工商企業一樣,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它也具有從事業務經營所需要的自有資本,依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負盈虧,它與其他企業一樣,以利潤為目標。
(2)商業銀行又是不同於一般工商企業的特殊企業。其特殊性具體表現於經營對象的差異。工商企業經營的是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商品,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而商業銀行是以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經營對象,經營的是特殊商品…一貨幣和貨幣資本。經營內容包括貨幣收付、借貸以及各種與貨幣運動有關的或者與之相聯系的金融服務。從社會再生產過程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是工商企業經營的條件。同一般工商企業的區別,使商業銀行成為一種特殊的企業——金融企業。
(3)商業銀行與專業銀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業銀行的業務更綜合,功能更全面,經營一切金融「零售」業務(門市服務)和「批發業務」,(大額信貸業務),為客戶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務。而專業銀行只集中經營指定范圍內的業務和提供專門服務。隨著西方各國金融管制的放鬆,專業銀行的業務經營范圍也在不斷擴大,但與商業銀行相比,仍差距甚遠;商業銀行在業務經營上具有優勢。

商業銀行的概念是區分與中央銀行和投資銀行的,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

我國目前存在的銀行
3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4家國有商業銀行(中、農、工、建)、11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交行、中信、華夏、招商、光大、民生、浦東發展、深圳發展、渤海、廣發、興業),110家城市商業銀行

⑻ 央行的再貼現政策指什麼

1、概述

再貼現政策是中央銀行最早擁有的貨幣政策工具。現代許多國家中央銀行都把再貼現作為控制信用的一項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貼現所獲得的未到期票據,向中央銀行轉讓。對中央銀行來說,再貼現是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票據,流出現實貨幣,擴大貨幣供應量。對商業銀行來說,再貼現是出讓已貼現的票據,解決一時資金短缺。整個再貼現過程,實際上就是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之間的票據買賣和資金讓渡的過程。所謂再貼現政策,就是中央銀行通過制訂或調整再貼現利率來干預和影響市場利率及貨幣市場的供應和需求,從而調節市場貨幣供應量的一種金融政策。

2、具體內容
1.規定再貼現票據的種類。商業銀行可以拿客戶借款時提供的票據來辦理再貼現,或者以中央銀行同意接受的其它抵押品作保證而申請貸款。可用作抵押品的通常是政府債券,以及經審查合格的商業票據。中央銀行若公開掛牌,規定某些行業的票據可優先辦理再貼現,這種情況表明了中央銀行的資金意向,旨在扶植某些行業的發展。
2.規定再貼現業務的對象。各國中央銀行根據本國的不同情況,對此有不同的規定。許多國家允許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但也有一些國家對貼現對象有比較嚴格的限制。如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的再貼現業務只限在會員銀行之間進行,英格蘭銀行的貼現對象只是英國十一家貼現商行持有的一級證券或銀行匯票。
3.再貼現率的決定。這個問題關繫到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所以必須謹慎行事,決定的過程也比較復雜。早期曾出現過各地中央銀行自行決定再貼現率的情況,後來隨著西方國家中全國性的金融市場的出現和統一的市場利率的形成,各地採取不同的貼現率在實踐中已經行不通了。更重要的是,為了貫徹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也要求再貼現率必須統一。因此,現在各國的再貼現率一般由中央銀行決策機構統一確定。
中央銀行的決策機構必須定期舉行會議,研究再貼現率,會議通常分析現階段的經濟與金融形勢,討論再貼現率執行中的問題,最後以投票形式決定再貼現率是否變動和如何變動。
4.再貼現業務管理。對再貼現業務的管理是再貼現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商業銀行來說,辦理再貼現是中央銀行給予的一種優待,使商業銀行能夠應付一時的准備金不足。但商業銀行可能濫用貼現之便套利,如用貼現而來的資金從事有價證券、房地產或商品的投機和買賣。中央銀行為避免此等事情發生,必須對再貼現業務進行管理,包括審查銀行的貼現申請、了解商業銀行貸款的用途和性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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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金融企業會計對再貼現業務的處理

您好
金融企業會計對再貼現業務的處理
1、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商業匯票是購貨單位為購買銷貨單位的產品,不及時進行貨款支付,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簽發的、在約定期限內予以償還的債務憑據。在一般情況下,為保證購貨方到期確能償還債務,這種債務憑據須經購貨方的開戶銀行予以承兌,即由其開戶銀行承諾,若票據到期但該客戶因故無力償還該債務,則由該銀行出資予以代償。
2、經銀行承兌的商業匯票,即為銀行承兌匯票。銷貨單位收到這一銀行承兌匯票後,在該匯票到期前若需要這筆資金,則可以以轉讓該匯票的權益作為前提條件,將該匯票賣給其開戶銀行,從其開戶銀行得到融資支持。
3、再貼現指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貼現所獲得的未到期票據,向中央銀行作的票據轉讓。再貼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的一種方式。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它不僅影響商業銀行籌資成本,限制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控制貨幣供應總量,而且可以按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對不同種類的票據進行融資,促進結構調整。一般來說,中央銀行的再貼現利率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是一種短期利率。根據《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在我國,票據承兌、貼現、轉貼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再貼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再貼現的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發布和調整。
第二,是一種官定利率。它是根據國家信貸政策規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銀行的政策意向
第三,是一種標准利率或最低利率。如英格蘭銀行貼現及放款有多種差別利率,而其公布的再現貼現利率為最低標准。
商業銀行進行票據貼現後,若其資金緊張,在貼現票據到期前,可持未到期的貼現票據,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貼現。同理,再貼現也有折扣,其折扣率通常被稱為再貼現率。簡言之,貼現是商業銀行向企業提供資金的一種方式,再貼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的一種方式。兩者都是以轉讓有效票據(一般是銀行承兌匯票)為前提的。
無論是企業申請貼現,還是商業銀行申請再貼現,都要在提交銀行承兌匯票的同時,提交增值稅發票和真實商品、勞務的交易合同或必要的運輸單據,以確保貼現和再貼現是發生在真實的商品、勞務交易基礎之上的,防止企業或商業銀行利用貼現或再貼現套取資金。
4、再貼現作為西方中央銀行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存款准備金)之一,被不少國家廣泛運用,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再貼現在日本、德國、韓國等國的經濟重建中被成功運用。再貼現能夠如此受到重視和運用,主要是它不僅具有影響商業銀行信用擴張,並藉以調控貨幣供應總量的作用,而且還具有可以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對不同種類的票據進行融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作用。

⑽ 中央銀行的再貼現業務有哪些作用

再貼現與再貸款業務主要是指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融資的業務。

中央銀行的再貼現是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對商業銀行提供資金支持的行為。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它不僅影響商業銀行籌集資金,限制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控制貨幣供應總量,而且可以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對不同種類的票據進行融資,調整結構。

在這里,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申請辦理再貼現,取得資金,而中央銀行就充當了「最後的貸款者」的角色。

再貸款是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以解決這些機構短期資金周轉的問題。

在一些國家,由於票據業務不發達,商業銀行的貼現業務量不大,因此可以向中央銀行辦理再貼現的合格票據就更少。

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銀行主要靠再貸款業務向商業銀行融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根據貸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劃分為信用貸款和再貼現兩種。

信用貸款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以其信用為保證發放的貸款。

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和第27條的規定,信用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不包括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

所以,在中國,再貸款即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

從中國人民銀行運用再貸款進行宏觀調控的實際來看,再貸款是我國體制轉型過程中一項有效的間接調控手段,在調節貨幣供應總量、金融體系改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於這種信用貸款容易出現貨幣供應失控現象,正常情況下,政府是要加以控制的。

因此,在中國票據市場的發展中,再貼現業務將逐步成為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融資的主要方式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