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金融機構嗎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國內做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是與銀行合作)的的公司並不是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貳』 請問第三方支付與非金融機構是什麼關系 包容還是一物多名
那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第三方支付指一類行業,比如支付寶,微信錢包,快錢的,他的作用是與銀行等機構介面,開發一些支付性的產品,讓消費者可以比較方便快捷的進行支付。
非金融機構指除開金融機構的一切機構,金融機構指銀行,信用社等存款類機構和券商,保險等非儲款類機構。第三方支付一般是非金融機構,但也有可能是金融機構的一個部分。
『叄』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肆』 辦理支付結算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支付結算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
第五條 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銀行)以及單位和個人(含個體工商戶),辦理支付結算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各項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伍』 金融機構的功能有哪些
金融機構的功能有這五種:
1、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比如銀行匯票支付就是。
2、融通資金:就是銀行作為把儲戶的錢借給企業或個人,形成銀行貸款。
3、降低交易成本並提供金融便利:比如,大面額支付時,用現金是很不方便也很不安全,用銀行轉帳安全也方便,就是金融便利。
4、改善信息不對稱:民間借款,往往貸款人對借款人不了解。而銀行有比較完善的信用評級制度,可以清楚的了解每個借款人的信用和財務狀況。
5、風險轉移和管理:銀行可以辦理商業票據貼現業務,如果是無追索權貼現,那麼商業票據的風險就由企業轉移給了銀行。
『陸』 什麼是支付機構
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的機構支付機構的標准:
第八條《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6)支付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本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柒』 為什麼移動支付和金融機構不能成為主要的支付方式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遠遠大於移動支付,而且互聯網金融的重點也不是移動支付。互聯網金融的重點是金融大數據,網聚人的力量,支付包括移動支付是其中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