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2家金融機構被罰多少
1月27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銀監會近日依法查處了郵儲銀行甘肅武威文昌路支行違規票據案件,對涉及該案的12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沒2.95億元。
重罰之下,銀行自身對於類似違規的教訓也不止「深刻」二字。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說,只有「肉疼」,才會長記性,「對於某些銀行來說,有可能辛辛苦苦一年做下來,這個利潤也就(被罰沒得)差不多了,這個對於整個銀行業來說是有了一個非常好的警鍾。」
Ⅱ 金融監管的成本構成
(一)金融監管的直接成本
金融監管的直接成本主要反映的是金融監管工作中所投入的硬體設施,組織運作以及監管人才的培訓及培養。
1、監管的機構設施、設備配備
從我國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來說,從人民銀行總行到各縣支行的金融監管機構,實行的是垂直領導系統。這一龐大系統,僅從辦公場所、監管部門所必備的辦公設備都是一筆龐大的成本投入。
2、監管活動的組織實施及運作
金融監管工作的組織實施及運作,包括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從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實踐來看,每一次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尤其是由總行統一組織的全國性現場檢查工作,都必須投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盡管各層次監管工作在組織實施及運作中所投人的成本大小不一,但這筆監管成本在監管活動中是不可或缺的。可以說,只要開展金融監管活動,就必然要對監管活動在人、財、物上有所投入。
3、監管的人力資源配備及培養
金融監管工作為了能夠適應金融業務的日益發展和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不斷涌現,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就必須要使金融監管人員的知識層次和業務能力、水平不斷提高,尤其是在金融全球化的新形勢下,為同國際金融監管接軌,就更需要在金融監管的高素質人才配備及監管人員培訓上加大培訓成本。九十年代以來,我國中央銀行金融監管部門利用普華公司對華援助項目,對金融監管的各層次監管人員進行了信貸資產質量、衍生工具、外匯業務等多方位的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近年來,我國中央銀行金融監管部門也利用國內培訓、境外培訓等多種手段,加大了對監管人員的培訓。這些培訓雖然為我國的金融監管隊伍建設和素質提高了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投入的巨大監管成本也是不容忽視的。
(二)金融監管的間接成本
金融監管的間接成本主要是指由於金融監管力度的加大,而對被監管金融機構業務人員的激勵,金融機構的業務發展以及金融機構的業務創新等方面有所遏制,而產生一定程度的利益損失。
1、監管對金融業務人員的激勵機製作用下降
近幾年來,為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金融監管部門制定了不良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從成本理論來分析,這種監管嚴格,處罰嚴厲的金融監管,對於促進金融業的穩健發展、審慎經營起到了積極的作秀,但由於監管的種種制度控制和各項處罰措施的實施,也使得對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激勵機製作用下降,對於業務的發展和自身效益的提高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如金融機構「懼貸」現象。
2、監管對金融機構業務發展有所牽制
1993年以後,通過清理整頓,中央銀行金融監管部門制定了更為嚴格的規章制度,並加大了處罰力度,這種處罰不僅僅包括經濟上的處罰,更加大了對責任人的處罰力度,這種嚴格的金融監管,雖然有效地遏制了一系列違規業務的無節制發展,但由於金融業務不能得到有效運營,如貸款的投放因擔心出現不良而不敢進行。從這一點來說,金融監管也使金融業務發展受到了一定的牽制,付出了一定程度上的成本代價。
3、監管對金融機構業務創新有所遏制
從理論上說,金融業務的創新,可以使金融機構業務發展和利益達到一個較佳的層次,但由於在業務創新過程中,存在諸多不確定的因素,也同樣會帶來一定程度的風險。作為以利益最大化為最終目標的金融機構,要想獲得最大的利益,就必然要進行金融創新。但由於我國金融機構尚未能完全做到真正意義上的「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缺乏進行金融創新的利益激勵機制。金融機構創新有效益,也有風險,其創新獲得的收益同得到的激勵,在現行體制下。難以做到相互匹配,而金融創新所形成的風險,則要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嚴厲處罰,,兩相比較,金融機構的業務創新必然會有所遏制,由此而來,也必然會使其利益有所損失。盡管金融機構是否開展金融創新要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但同金融監管的力度加大,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也是有關系的。
二、金融監管的效益分析
金融監管的效益概括起來說,主要是可以提高金融監管自身效益金融機構經營效益以及社會經濟效益。
(一)對金融監管自身效益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
由於中央銀行對金融監管工作的重視,使得對金融監管各項軟、硬體的投入成本加大。在此情況下,為了能夠有效地開展監管,就必然要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這種制度不僅僅包含對金融機構實施監管的各項制度,同樣也包含完善和提高監管工作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各項內部基礎制度。
2、不斷加強監管組織
監管組織是實施金融監管的主體,一般來說,在監管成本投入較小的情況下,監管組織也必然難以得到擴充和加強。由於投入成本的加大,監管的組織體系也必然會得到不斷加強,從而形成一個較為龐大的組織體系。對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的合規性、風險性和效益性的監管,也將由於監管主體的增多,而更為全面、更為細化、更為有針對性。
3、不斷提高監管人員素質
為適應不斷發展的金融新業務和新領域,加大對金融監管人員素質培養是監管部門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在投入一定程度的監管知識和技能教育、培訓成本以後。監管部門所獲得的效益回報必然是監管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這種整體監管素質的提高,雖然難以用一定量的金錢來加以衡量,但在維護金融秩序,促進金融業的穩健發展方面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金融機構效益
從長遠來看,金融監管付出的成本代價是值得的,因為中央銀行監管相對獨立,不以贏利為目的,而是以整個社會經濟金融秩序和穩定為重,能夠為金融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使各金融機構能夠在同一外界環境中開展業務競爭,促進金融機構之間的有效競爭,保障金融機構業務的有序發展,推動金融創新能力的合理開發。金融機構的最終收益將遠遠超過由於金融監管的監督和限制而形成的成本付出。
(三)社會經濟效益
金融業是一個高負債行業,關系面廣,滲透力強,其業務活動關繫到千家萬戶存款人的利益,涉及到國計民生方方面面,金融業的穩定關繫到經濟穩定和國家穩定。盡管金融監管的成本付出(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很大,但如果金融監管當局為節省成本而放鬆監管,那麼金融業破產倒閉的社會成本則更大,將引發系統性的金融危機,危及國家經濟和社會穩定。因此,金融監管的效益表現在對社會經濟的貢獻上,將是無法估量的。簡單地說,金融監管對整個社會經濟的效益來說,可以維護金融體系秩序的穩定,促進社會經濟活動的健康發展,保障整個社會環境的安全。
Ⅲ 銀行卡境外消費數據將被報送外匯局,具體規定有哪些
一、銀行卡跨境交易數據收集,主要指向哪些目標?
(一)直接效果
增加金融交易透明度、提升統計數據質量。
(二)核心目標
1. 反洗錢
2. 反恐怖融資
3. 應對稅基侵蝕
4. 其他國際協作要求
二、對持卡人的影響有哪些?
首先,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個人無需另行申報,不增加個人用卡成本。
其次,持卡人如存在資金來源違法、涉嫌偷逃稅、境外刷卡違規等問題,被查處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三、金融機構應向外匯局報送哪些境外交易數據 ?
1. 銀行卡境外提現明細數據
銀行卡境外提現明細數據是指個人使用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鈔的明細數據,包含借記卡和信用卡(貸記卡和准貸記卡) 在境外通過金融機構櫃台和自動取款機等場所和設備發生的提取現鈔。
凡是開通銀行卡境外提現功能的發卡金融機構, 均應將境外提現交易按要求逐筆報送,未發生境外提現交易應進行零報送。
2.銀行卡境外消費明細數據
銀行卡境外消費明細數據是指個人使用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消費的明細數據,包含借記卡和信用卡(貸記卡和准貸記卡)在境外實體和網路特約商戶發生的單筆等值 1000 元人民幣(不含) 以上的消費交易。
凡是開通銀行卡境外消費功能的發卡金融機構, 均應將境外消費按要求逐筆報送,未發生境外消費交易應進行零報送。
四、外匯局會向金融機構下發違規交易記錄嗎?
外匯局按日全量向金融機構下發銀行卡境外違規交易記錄。銀行卡境外違規交易記錄是指存在銀行卡境外違規交易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個人信息。
五、境外銀行卡交易數據採集的術語解釋
六、首次報送時間
自9月2日起首次報送9月1日境外交易信息。
Ⅳ 美國經濟危機對中國的金融機構有什麼影響
金融機構損失有限
中國金融機構的直接損失相當有限。由於美國政府信用擔保,我國金融機構持有的大量美國機構債不會有損失。但是在全球化的時代,
外圍金融市場的動盪會在一定程度上對我國金融市場產生消極傳導作用。
陸挺:此次全球金融海嘯對我國金融市場的影響比較復雜。首先,金融機構的直接投資所造成的損失相對較小。 據初步統計,我國共
持有海外公司債券約為120億美元,其中僅有小部分受到影響。如中國各銀行借給雷曼資金總計大概為7.2億美元左右。在外匯儲備投資方
面,截至7月底,我國持有5190億美元的美國國債和大約4440億美元為機構債。對於美國的機構債券,美國聯邦政府已經對此進行擔保,
只要持有到期就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第二,實際上,最近由於金融市場動盪,美國國債價格正向上走,這是因為大家發現持有其他資產反而變得更加不安全、從而更願意去
持有美國國債。當然這裡面也有風險。由於美國的救市行動而發行的大量國債勢必會導致更多的貨幣供給。從中長期角度看,會抬高美國國
債利率和引起美元貶值,這會對我國以美元計價的固定收益資產造成一定的損失。但這僅是一種風險而已,美元的匯率涉及美國經濟、全球
經濟、美國貨幣供給、其他經濟體貨幣供給等多重因素,所以將來也未必一定會出現美元幣值走弱的現象。
至於美國中長期利率是否會走高的問題,其實首先要搞清楚是什麼「利率」。目前的聯邦基準利率只有2%,而且進一步減息的可能非常
大。美國國債的利率最近也持續走低。但由於市場信心走弱,互相不信任對方,金融機構間的借貸利率不斷上升,這就是這一段時間出現的
所謂credit crunch(信貸危機)問題。這種情況下,美國政府近來不斷通過各種手段擴大貨幣供給,目的在於提振市場信心,降低拆借利率
。當然,如上所言,如果美國發債較多,從中長期而言會拉高國債利率,但這並不是目前所考慮的主要問題。
李稻葵:短期而言,對中國金融機構影響有限,因為我國金融機構在投資方面還是趨於保守,而這次投資在美國、雷曼等投資銀行的大
部分還是美國、歐洲等的機構。此外,我們還要關注我們在境外的機構是否有投資,比如一些「中」字型大小的企業,它們手頭擁有大量外匯,是
否進行過投資尚不得而知。
中期而言,確實存在風險,如果中期內美國金融市場能夠穩定、金融機構不再繼續破產、金融市場進入整頓時期,則未來半年內,發達
國家投資在中國的各種資金有可能出現逆轉迴流,由此導致新興市場國家本幣貶值、投資規模下降、經濟增長放緩甚至衰退等。
美國也會採取一些措施,使得美元對全世界其他貨幣匯率保持穩定。如果美國金融界的地位進一步下降,對美國會形成進一步打擊。至
於匯率問題,我相信,美國在中美匯率問題上不會有太大要求,而是主要希望中國不從美國國債上撤離。
黃益平:對我國金融系統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國內金融機構在海外證券市場的投資。從目前金融危機發展的情形來看,金融機構面對的
最大問題,第一是投資者信心,第二是流動性。毫無疑問,隨著國際資產價格大幅度下跌,我國在海外證券市場的投資已經出現虧損。不過
這些國外資產本身就是用外匯購買的,因此尚不至於對國內的流動性造成重大影響。況且對於許多金融機構而言,這些虧損也僅僅是賬面上
的。到目前為止,還看不出美國的金融危機會引發國內金融機構系統性的風險。我國大多數大型金融機構都是國家所有或控股的,不會出現
倒閉的現象。即使是非國有的銀行,也受到政府隱性擔保的支持,因此也不會出現系統性風險。
從資金流動的角度,一些短期資本的流出、在證券市場投資的回撤等存在可能性,但是我國龐大的外匯儲備抵禦這種沖擊綽綽有餘。另
外,如果美元幣值出現大幅波動,有可能使得人民幣匯率很難再持續盯住美元。最近2-3個月的進展表明,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波動越來越
大,而對一攬子貨幣匯率變動則越來越穩定。這實際是一個好現象,意味著匯率政策開始真正落實2005年提出的參照一攬子貨幣的有管制
的浮動,實際反而能增加匯率的穩定性。
Ⅳ 美國金融機構的存款准備金率是多少
美國的金融機構准備金率一直以來都比較穩定。而且不會像中國那樣經常調整而且只有一個標准,而是按規模分層次決定的幾個標准。
1998年1月1日起美國實行的存款准備金制度為例來進行大體說明。交易賬戶類存款的准備金率分為三個檔次:440萬美元以下的存款准備金率為0%,440萬至4930萬美元為3%,4930萬美元以上為10%。由於1980年的《貨幣控製法》規定,服從3%法定存款准備金率要求的金額,每年以當年6月30日所有存款機構交易賬戶新增額的80%進行調整,以及1982年的《加恩-聖傑曼存款機構法》規定,服從0%法定存款准備金率要求的金額,每年以當年6月30日所有存款機構總負債額增長率的80%進行調整,因而440萬美元和4930萬美元這兩個金額均是不斷調整的;對於「非個人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以及「歐洲貨幣負債」的不要求存款准備金;對「附屬公司不合格的承兌與債務」要求提取3%~10%的准備金。其他准備金制度的相關規定,在聯邦儲備當局的D條例中有詳細闡述。
如果是只說大型金融機構的話一般都保持在百分之十幾左右,很少調整。
Ⅵ 國內外對報表舞弊的處罰(相關規定,案例都需要)
達爾曼財務舞弊案例剖析與啟示
馬軍生 高垚 董君
(復旦大學會計學系 200433)
2005年3月25日,ST達爾曼成為中國第一個因無法披露定期報告而遭退市的上市公司。從上市到退市,在長達八年的時間里,達爾曼極盡造假之能事,通過一系列精心策劃的系統性舞弊手法,製造出具有欺騙性的發展軌跡,從股市和銀行騙取資金高達30多億元,給投資者和債權人造成沉重損失。
一、案例簡介
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993年以定向募集方式設立,主要從事珠寶、玉器的加工和銷售。1996年12月,公司在上交所掛牌上市,並於1998年、2001年兩次配股,在股市募集資金共計7.17億元。西安翠寶首飾集團公司一直是達爾曼第一大股東,翠寶集團名為集體企業,實際上完全由許宗林一手控制。
從公司報表數據看,1997~2003年間,達爾曼銷售收入合計18億元,凈利潤合計4.12億元,資產總額比上市時增長5倍,達到22億元,凈資產增長4倍,達到12億元。在2003年之前,公司各項財務數據均衡增長,具有較強迷惑性。2003年,公司首次出現凈利潤虧損,主營業務收入由2002年的3.16億元下降到2.14億元,虧損達1.4億元,每股收益為-0.49元,同時公司的重大違規擔保事項浮出水面,涉及人民幣3.45億元,美元133.5萬元;還有重大質押事項,涉及人民幣5.18億元。
2004年5月10日,達爾曼被上海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變更為「ST達爾曼」,同時證監會對公司涉嫌虛假陳述行為立案調查。2004年9月,公司公告顯示,截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總資產銳減為13億元,凈資產-3.46億元,半年虧損高達14億元,不僅抵消了上市以來大部分業績,而且瀕臨退市破產。此後,達爾曼股價一路狂跌,2004年12月30日跌破一元面值,成為中國A股市場成立至今誕生的首隻「仙股」。2005年3月25日,達爾曼被終止上市。
2005年5月17日,證監會公布了對達爾曼及相關人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罰字[2005]10號),指控達爾曼虛構銷售收入,虛增利潤,通過虛簽建設施工合同、設備采購合同、虛假付款、虛增工程設備價格等方式虛增在建工程,重大信息(主要涉及公司對外擔保、重大資產的抵押和質押、重大訴訟等事項)未披露或未及時披露。同時,證監會還處罰了擔任審計工作的三位注冊會計師,理由是注冊會計師在對貨幣資金、存貨項目的審計過程中,未能充分勤勉盡責,未能揭示4.27億元大額定期存單質押情況和未能識別1.06億虛假鑽石毛坯。
調查表明,達爾曼從上市到退市,在長達8年之久的時間里都是靠造假過日子的。這場造假圈錢騙局的導演就是公司原董事長許宗林。許宗林,曾擔任陝西省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等社會職務,榮獲全國優秀青年企業家、陝西省優秀青年企業家、陝西省勞動模範等多項榮譽稱號。然而在這些光環的背後,許宗林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竊企大盜」、「大騙子」。現已查明,1996~2004年期間,許宗林等人以支付貨款、虛構工程項目和對外投資等多種手段,將十幾億元的上市公司資金騰挪轉移,其中有將近6個億的資金,被許轉移至國外隱匿。監守自盜了大量公司資產後,許宗林攜妻子、兒子及岳父、岳母等移民到加拿大。到2004年初公司已現敗落時,許以出國探親和治病的借口出國到加拿大,從此一去不回。2004年12月1日,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認定,許宗林涉嫌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應依法逮捕。 2005年2月,證監會對許宗林開出「罰單」:給予警告和罰款30萬元,並對其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的處罰。但直到今天,達爾曼退市了,許宗林依然在國外逍遙。
二、達爾曼造假主要手法
達爾曼虛假陳述、欺詐發行、銀行騙貸、轉移資金等行為是一系列有計劃、有組織的系統性財務舞弊和證券違法行為。在上市的八年時間里,達爾曼不斷變換造假手法,持續地編造公司經營業績和生產記錄。
1.虛增銷售收入,虛構公司經營業績和生產記錄。
達爾曼所有的采購、生產、銷售基本上都是在一種虛擬的狀態下進行的,是不折不扣的「皇帝的新裝」。每年,公司都會制定一些所謂的經營計劃,然後組織有關部門和一些核心人員根據「指標」按照生產、銷售的各個環節,製作完全虛假的原料入庫單、生產進度報表和銷售合同等,為了做到天衣無縫,相關銷售發票、增值稅發票的稅款照章繳納,公司還因此被評為當地的先進納稅戶。
公司在不同年度虛構銷售和業績的具體手法也不斷變化。1997~2000年度主要通過與大股東翠寶集團及下屬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虛構業績,2000年僅向翠寶集團的關聯銷售就佔到了當年銷售總額的42.4%。2001年,由於關聯交易受阻,公司開始向其他公司借用賬戶,通過自有資金的轉入轉出,假作租金或其他收入及相關費用,虛構經營業績。2002~2003年,公司開始利用自行設立的大批殼公司來自我交易,達到虛增業績的目的,年報顯示,這兩年公司前五名銷售商很多是來自深圳的新增交易客戶,而且基本都採用賒銷掛賬的方式,使得達爾曼的賒銷比例由2000年的24%上升到2003年的55%。經查明這些公司大多是許宗林設立的殼公司,通過這種手法兩年共虛構銷售收入4.06億元,占這兩年全部收入的70%以上,虛增利潤1.52億元。
2.虛假采購、虛增存貨。
虛假采購一方面是為了配合公司虛構業績需要,另一方面是通過虛假采購達到轉移資金目的。達爾曼虛假主要是通過關聯公司和形式上無關聯的殼公司來實現。從年報看出,公司對大股東翠寶集團的原材料采購在1997~2001年呈現遞增狀態,2001年起采購額佔到了全年購貨額的26%。2002年年報顯示公司當年存貨期末數增加了8641萬元,增幅達86.15%,系年末從西安達福工貿有限公司購鑽石毛坯4.5萬克拉,估價1.06億元所致,該筆采購數額巨大且未取得購貨發票。後經查明,此批1億元鑽石實際是從殼公司購入的沒有價值的鋯石。鋯石在形態上與鑽石幾乎相同,非專業人士難以分辨。注冊會計師也因未能識別該批虛增的存貨而受處罰。從2001年公司開始披露的應付賬款前五名的供貨商名單可以看出,公司的采購過於集中,而且呈加劇狀態,到2003年,前五位供貨商的應付賬款佔到全部應付賬款的91%。
3. 虛構往來,虛增在建工程、固定資產和對外投資。
為了偽造公司盈利假象,公司銷售收入大大高於銷售成本與費用,對這部分差額,除了虛構往來外,公司大量採用虛增在建工程、固定資產,偽造對外投資手法來轉出資金,這樣公司造假現金就可以循環使用。此外,還通過這種手段掩蓋公司資金真實流向,將上市公司資金轉匿到個人賬戶占為己有。據統計,從上市以來達爾曼共有大約15個主要投資項目,支出總金額約10.6億元。然而無論是1997年的「擴建珠寶首飾加工生產線」項目還是2003年的「珠寶一條街」項目,大多都被許宗林用來作為轉移資金的手段。2002年年報中的「在建工程附表」顯示公司有很多已開工兩年以上的項目,以進口設備未到或未安裝為借口掛賬,而2003年年報的審計意見中更是點明「珠寶一條街」、「都江堰鑽石加工中心」、「藍田林木種苗」等許多項目在投入巨額資金後未見到實物形態,而公司也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指控達爾曼2003年年報虛增在建工程約2.16億元。
4.偽造與公司業績相關的資金流,並大量融資,。
為了使公司虛構業績看起來更真實、更具欺騙性,達爾曼配合虛構業務,偽造相應的資金流,從形式上看,公司的購銷業務都有資金流轉軌跡和銀行單據。為做到這一點,達爾曼設立大量殼公司,並通過大量融資來支持造假所需資金。在虛假業績支撐下,達爾曼得以在1998、2001年兩次配股融資。同時達爾曼利用上市公司信用,為殼公司貸款提供擔保,通過殼公司大量融資,從銀行融入資金作為收入注入上市公司,再通過支出成本的方式將部分轉出,偽造與業績相關的資金收付款痕跡。
三、達爾曼造假特點分析
1.造假過程和手法系統嚴密,一條龍造假工程,具有較強隱蔽性。
達爾曼高薪聘請專家,對造假行為進行全程精心策劃和嚴密偽裝,形成造假工程一條龍。比起銀廣夏和東方電子,達爾曼的造假更具系統性和欺騙性,公司的虛假業績規劃有明確的流程,並有配套的貨幣資金流轉規劃,編制了充分的原始資料和單據,並且按照賬面收入真實繳納稅款。為了融資、資金周轉和購銷交易,許宗林等人設立了大量關聯公司或殼公司。據透露,與達爾曼發生業務往來的關聯方,基本都是由許宗林控制的賬戶公司、影子公司,這類公司大致分為以托普森、海爾森為代表的「森」字系和以達福工貿等為代表的「達」字系,總數達30多個。這些公司的法人表面上看起來與達爾曼沒任何關系,但仔細一查都是許宗林身邊的人,可能是某個司機或資料室的工作人員,許宗林只需揣著這些公司印鑒,在需要的時候就可以輕松完成他的數字游戲了。通過精心策劃,達爾曼的資金往往在不同公司多個賬戶進行倒賬,以掩蓋造假真相,加上相關的協議、單據、銀行記錄等都完整無誤,使得從形式上很難發現其造假行為。
此外,為了掩蓋造假行為,達爾曼還將造假過程分解到不同部門和多家殼公司,每個人只負責造假流程的一部分。這樣,除個別關鍵人員外,沒有人能夠掌握全面情況,了解資金真實去向。在後期,許宗林逐步變更關鍵崗位負責人,將參與公司造假及資金轉移的關鍵人員送往國外,進一步轉移造假證據。在上市期間,達爾曼還頻繁更換負責外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八年期間更換了三次會計師事務所,每家事務所的審計都不超過兩年。
2.以「圈錢」為目的,並通過復雜的「洗錢」交易謀取私利。
達爾曼上市具有明顯的「圈錢」目的。公司從證券市場和銀行融入大量資金,並未用於投資項目、擴大生產,而是為了個人控制、使用。陝西某證券分析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許宗林從一開始,就是要造一個泡沫。他從來沒有任何扎實的實業。」。許宗林以采購各種設備和投資為名,將大筆大筆總數高達四五億元的巨額資金,通過設立的「影子」公司完成「洗錢」,並轉往國外。許宗林在公司上市之初將配偶及子女移居國外,隨後以治病為名頻繁往返國內外,並在危機爆發後出國一去不歸。
3.銀行介入造假過程,起到一定程度的「配合」作用。
分析近幾年一些重大財務舞弊案,如歐洲帕瑪拉特、台灣博達、煙台東方電子等財務造假案,都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影子,銀行協助企業安排復雜的融資交易、轉移資金,甚至虛構存款等。在達爾曼案例中,雖然沒有證據表明銀行直接參與造假,但在長達八年時間里,達爾曼大量貸款、違規擔保、未及時披露擔保信息、轉移資金,如果銀行能夠更盡職、謹慎一些,達爾曼很難能持續地、大規模地這樣造假。一個明顯的例子,作為上市公司的達爾曼,在年度報告里每年要詳細披露銀行貸款、存單質押、對外擔保狀況,對於達爾曼大量未披露的質押和擔保,作為銀行應該是很容易發現的。
4.造假成本巨大,社會後果嚴重。
為了使造假活動達到「以假亂真」的效果,達爾曼不但對虛假收入全額納稅,而且還多次對虛假收益實施分配,同時支付巨額利息維持資金運轉,使造假過程形成了一個巨大的資金黑洞。據粗略測算,達爾曼幾年來用於作假的成本,包括利息、稅款等達數億元。正是由於造假資金成本過大,導致資金在循環過程中不斷消耗,最後難以為繼。為此,除股市融資外,達爾曼還通過不斷增加銀行借款維持公司繁榮假象,造成貸款規模劇增,債務危機日趨嚴重。在被立案稽查前,達爾曼直接間接銀行債務已高達23億元,大量貸款逾期,資金鏈斷裂,銀行爭相追討債權,最終財務風險爆發,給投資者和債權人造成了巨大損失。
四、財務舞弊的識別
達爾曼的系統性財務舞弊,具有很強隱蔽性和欺騙性,例如達爾曼大量採用提供擔保、由殼公司進行融資的做法,負債沒有反映在表內,衡量償債能力的流動比率和資產負債率指標並未見明顯異常。但這種系統性造假是否真的就是天衣無縫呢?筆者認為,雖然與傳統造假手段相比,系統性財務舞弊識別難度有所加大,但假的畢竟是假的,以達爾曼為例,仍有很多蛛絲馬跡可以幫助我們來識別這類系統性舞弊。識別手段可從財務和非財務兩個角度來進行。
1.從盈利能力指標看。財務舞弊公司出於虛構利潤需要,財務報表上通常會顯示不尋常的高盈利能力,如藍田股份、銀廣夏的毛利率大大高於同行業的公司。達爾曼1996~2002年的平均主營業務毛利率高達45%,平均主營業務凈利率達38%,對於這種持續的畸高利潤率,報表使用者應當予以高度警惕,陝西證監局曾於2001年專門針對此問題下發監管質詢函。
2.從現金指標看。現金為王,現金流量信息一直被認為比利潤更可靠、更真實,投資者比較關注的是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但對現金流也造假的公司,這一招就失靈了,達爾曼偽造了與經營業務相對應的現金流,並通過殼公司大量融資,使得達爾曼的現金流量看起來非常充足,對報表使用者造成誤導。對造假公司來說,為了維持造假資金循環,會採用各種辦法將資金轉出去或虛列賬面現金。因此,投資者關注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外,還應當關注其他現金指標合理性。
首先,要警惕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大額為正,同時伴隨大額負的投資活動凈現金流量。例如藍田股份2000年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為8億元,同期的投資活動凈現金流量為-7億元,達爾曼的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絕大多數年度都是正數,但它的投資活動現金凈現金流量持續為負。
其次,要分析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的合理性。例如帕瑪拉特、台灣博達在舞弊案爆發前賬面虛列大量現金,事後查明這些現金都是虛構的或被限制用途。從達爾曼的合並報表看,公司2001年以前的貨幣資金余額一直在2億元左右,2001年及以後的貨幣資金余額都超過6.5億元,而公司的平均年主營業務收入約為2.5億元,現金存量規模明顯超過業務所需周轉資金。另一方面公司賬面有大量現金,卻又向銀行高額舉債,銀行借款規模逐年增長,2002年和2003年的期末銀行借款分別達到5.7億元和6.7億元,銀行短期貸款利率遠高於定期存款利率,邏輯上非常不合理。公司後來的自查表明,2003年末達爾曼銀行存款有6.3億元是被質押的存單,僅西安達福工貿有限公司就有3.2億元借款是用達爾曼存單進行質押的,而從公司以往的歷年年報看,達爾曼與達福工貿除了購銷關系外,形式上沒有任何其他關聯。從2002年會計報表附註來看,注冊會計師當時亦發現了銀行存款中有4.9億元定期存單的事實,但卻沒有懷疑其合理性並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這也是證監會處罰注冊會計師的主要理由之一。
3.從營業周轉指標來看。虛構業績的公司,往往存在虛構往來和存貨的現象,在連續造假時,公司應收款項相應地持續膨脹,導致周轉速度顯著降低。達爾曼的應收賬款周轉率和存貨周轉率從1999年開始明顯大幅下降,二者年周轉率都已低於2,意味著公司從貨物購進到貨款回籠需要一年以上時間,營運效率極低,這樣的公司卻能持續創造經營佳績實在令人懷疑。
4.從銷售客戶情況、銷售集中度和關聯交易來看。虛構業績往往是通過與(實質上的)關聯公司進行交易,這樣公司的銷售集中度會異常地高,例如銀廣夏當時利潤75%以上都是靠天津廣夏貢獻的,銷售高度集中在天津廣夏給一家德國公司的出口上。我們在前面介紹達爾曼造假手法時已作了分析,例如公司2001年前五家銷售佔了公司全部收入的91.66%,僅前兩家銷售就佔了67%。此外,達爾曼的客戶群在不同年度頻繁變動,一般來說公司正常的經營需要保持穩定的客戶群,這種又無合理解釋的客戶群頻繁變動則是一種危險信號。
5.關注公司其他非財務性的警訊。投資者往往可從以下一些方面發現公司舞弊的跡象和警訊: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程度,董事和高管的背景、任職情況、更換情況,遭受監管機構譴責和處罰情況,訴訟和擔保情況,財務主管和外部審計師是否頻繁變更等。達爾曼的公司治理結構形同虛設,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許宗林在達爾曼唯我獨尊,人員任免、項目決策、資金調動、對外擔保等重要事項全由其一人控制、暗箱操作。2003年年度報告顯示,董事會對審計意見涉及的違規信息披露、大量擔保、虛假投資等重大事項到2003年才第一次獲知,並深感震驚。此外,公司財務主管和外部審計師頻繁更換,證監會在2001年、2002年對達爾曼的毛利率畸高、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等問題多次提出質疑並要求整改,這些都是公司可能存在重大舞弊的警訊。
五、結論和啟示
達爾曼退市了,如果證券市場沒有完善的舞弊防範和處罰機制,下一個達爾曼騙局可能又會很快上演。達爾曼有目的圈錢、洗錢和系統性財務舞弊給我們留下許多值得深思的啟示:
1.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結構是防範財務舞弊的一道最基礎防線,尤其對一些民營背景的上市公司來說,如果沒有適當制約機制,很容易出現實際控制人在董事會「一言堂」現象,將上市公司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近年來,監管層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包括引進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分類表決等制度,但中國的經濟、法律和文化環境與發達國家都存在很大差別,如何保證這些制度實施過程的有效性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由於財務舞弊通常給債權人也帶來巨大損失,作為債權人的銀行等機構有意願且有能力來監督公司,我國可考慮適當借鑒大陸法系公司治理模式,加強債權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完善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加強金融聯手監管。達爾曼向銀行貸款20多億元能夠得逞,並在不同公司之間大量調度資金、向國外轉移資金,除了其造假水平高超外,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銀行的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存在缺陷。達爾曼系統性財務舞弊和圈錢、洗錢行為已超越了證券行業的范圍,擴展至整個金融領域,涉及證券、銀行、外匯等多個領域,因此有必要加強金融領域多部門間的監管協作,建立監管信息的溝通機制。例如,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可以查詢到上市公司在本地銀行貸款及擔保記錄,如果能將各地貸款信息聯網並在不同監管部門溝通,對達爾曼未披露的大量融資和擔保就可以盡早發現並及時監管。
3.加強貨幣資金審計,提防現金流信息的欺騙性。隨著現代造假手段越來越高明」現金流信息同樣具有很強的欺騙性。達爾曼在偽造業績的同時也偽造了相應的現金流,並且採用存單質押擔保的貸款方式實現資金的表外實質轉移,但從形式上看,企業現金仍然在賬面上。為此,審計師要分析貨幣資金余額的合理性和真實性,高度重視銀行函證,不僅對表內資產負債進行證實,更要注意查詢是否存在財務報告未記載的表外負債或擔保。另外,銀行單證屬於在被審計單位內部流轉過的外部證據,其可靠性應被審慎評價。為保證函證有效,避免被審計單位利用高科技手段篡改、變造和偽造銀行對賬單等單證,審計師應盡量做到親自前往銀行詢證,並注意函證范圍的完整性。在現金流量指標上,不能只關注經營現金流量信息,還要結合考察投資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狀況。
4.關註上市公司實質性風險。系統性財務舞弊往往採取在主體外造假的做法,如果僅僅局限於主體本身財務報表,賬賬、賬實從形式上看都是相符的,很難通過余額的實質性測試發現問題。新的國際審計風險准則特別強調應警惕僅實施實質性程序無法提供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風險,為此,審計師或其他利益相關人應當借鑒風險導向審計的手段,重視風險評估,從戰略和系統角度來評估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發現公司舞弊。從前面分析可以看出,達爾曼造假並不是完全天衣無縫,最典型的是2002年公司1億多元從西安達福工貿購入的鑽石連購貨發票都沒有,以及不合理的高額銀行存款,審計師如果保持了應有的職業懷疑和謹慎,是有可能發現公司舞弊的。
5.加強上市公司擔保的監管。從我國出現問題的上市公司看,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很多這類公司都存在嚴重違規擔保現象,達爾曼也不例外。為此,監管部門應採取措施完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加強擔保信息及時披露。對審計師來說,應當高度關註上市公司擔保情況和可能存在的風險。
Ⅶ 國外金融機構怎麼盈利
金融機構盈利的話,要知道他的那個所在的利益在哪裡,他們是非常現實的一個社會主義
Ⅷ 為什麼國外籌資成本比國內低
因為利率低了,百姓不願意儲蓄,會使銀行的存款額度下降,需要支付的存款利息也會減少。同時,貸款利率也將下降,貸款成功率會提高的。
公司發行債券時,會提前規定一個票面利率。當票面利率跟市場利率出現差異的時候,債券的發行價格就可能高於票面價格(溢價發行)或低於票面價格(折價發行)。
貸款與發債均為債務,均需償還,但貸款是借當地銀行的錢,門檻相對較低,融資成本(主要是貸款利息)相對高一些;向社會發行債券的門檻相對較高,雖然融資成本(即債券利息支出)較低,但其他費用較高且獲得難度較大。
(8)國外金融機構違規成本擴展閱讀:
海外債方面,受境外融資監管趨嚴影響,房企今年以來在海外融資上也是動作頻頻。觀點指數統計發現,2019年1-7月,房企通過發行海外債(含計劃)形式融資4328.97億元,數量168隻,數量、規模均創同期歷史新高。不過由於用途受限制,上述海外債幾乎都是借新還舊。
需要注意的是,受發債用途以及人民幣貶值帶來的影響,房企也在積極防範匯率風險。
觀點指數梳理發現,從年初至今已經有不少企業提前贖回海外債,比如世茂贖回5.5億美元2022年到期優先票據,贖回價相等於該等票據本金額的104.188%另加截至贖回日期(不包括當日)累計未付利息,贖回價合計5.78億美元。
Ⅸ 國家規定金融機構放款,除了利息之外,是不是不允許在收其他任何費用嗎包括金融管理費
國家規定是不允許收取管理費的,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不良機構就變相的收取諸如保險費、會員卡費等等違規的費用,比如平安普惠不僅收管理費還有保險費,閃銀收取會員卡費等等。現在國家已經明文規定了,大家都可以保留證據舉報投訴這些不良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