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市場 » 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

發布時間: 2021-04-25 04:39:26

『壹』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的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代表條例

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金融機構名單,由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決定。
第三條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監事會管理機構負責。
第五條監事會以財務監督為核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活動及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貳』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的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件條例

監事會應當加強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聯系,相互通報有關情況。
第十五條監事會由主席一人、監事若幹人組成。
監事分為專職監事與兼職監事:從有關部門和單位選任的監事,為專職;監事會中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派出代表擔任的監事,監事會管理機構聘請的經過資格認證的專業會計公司的專家和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代表擔任的監事,為兼職。
監事會可以聘請必要的工作人員。
第十六條監事會主席人選按照規定程序確定,由國務院任命。監事會主席由副部級國家工作人員擔任,為專職,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下。
專職監事由監事會管理機構任命。專職監事由司(局)、處級國家工作人員擔任,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
監事會成員每屆任期3年,其中監事會主席和專職監事、派出監事不得在同一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連任。
第十七條監事會主席應當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堅持原則,廉潔自持,熟悉金融工作或者經濟工作。

『叄』 全國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 是什麼性質的機構

第三條 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以下簡稱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監事會管理機構負貴。

第五條 監事會以財務監督為核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活動及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及其權益不受侵犯。

監事會與國有金融機構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不參與、不幹預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

第六條 監事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國有金融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經濟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查閱其財務會計資料及與其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驗證其財務報告、資金營運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金營運等情況;

(四)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行為,並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第七條 監事會一般每年對國有金融機構定期檢查兩次,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對國有金融機構送行專項檢查。

第十六條 監事會主席人選按照規定程序確定,由國務院任命。監事會主席由副部級國家工作人員擔任,為專職,年齡一殷在60周歲以下。

專職監事由監事會管理機構任命。專職監事由司(局)、處級國家工作人員擔任,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

監事會成員每屆任期3年,其中監事會主席和專職監事、派出監事不得在同一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連任。

『肆』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的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違法違紀條例

監事會主席和專職監事、派出監事、專家監事不得接受國有金融機構的任何報酬或者福利待遇,不得在國有金融機構報銷任何費用。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成員必須對檢查報告內容保密,並不得泄露國有金融機構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三條監事會成員在監督檢查工作中成績突出,為維護國家利益做出重要貢獻的,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監事會成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國有金融機構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隱匿不報或者嚴重失職的;
(二)與國有金融機構串通編造虛假報告的;
(三)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的。
第二十五條國有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直至撤銷職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拒絕、阻礙監事會依法履行職責的;
(二)拒絕、無故拖延向監事會提供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等有關資料的;
(三)隱匿、偽報有關資料的;
(四)有阻礙監事會監督檢查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六條國有金融機構發現監事會成員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時,有權向監事會管理機構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國務院報告。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10月20日國務院批准、1997年1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監事會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伍』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所規定的監事會的主要職責

(1)檢查國有重點金融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經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2)檢查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財務,查閱其財務會計資料及與其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它資料,驗證其財務報告、資金營運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3)檢查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金營運等情況。(4)檢查國有重點金融機構董事、行長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行為,並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陸』 我國金融體系中的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

「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柒』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的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管理關系條例

監事會與國有金融機構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不參與、不幹預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
第六條監事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國有金融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經濟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查閱其財務會計資料及與其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驗證其財務報告、資金營運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金營運等情況;
(四)檢查國有金融機構的董事、行長(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經營行為,並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評價,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第七條監事會一般每年對國有金融機構定期檢查兩次,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對國有金融機構進行專項檢查。
第八條監事會開展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聽取國有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有關財務、資金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的匯報,在國有金融機構召開有關監督檢查事項的會議;
(二)查閱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報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財務會計資料以及與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其他資料;
(三)核查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資金狀況,向職工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必要時要求國有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作出說明;
(四)向財政、工商、稅務、審計、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調查了解國有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情況。

『捌』 請問國務院下設的管理國有四大商業銀行的部門叫什麼嗎不是銀監會

你這個朋友忽悠你。感覺你問這個問題還不清楚公司、控股、業務管理、許可經營等這些概念。

商業銀行目前都是國家控股的股份公司,管理者按照公司法來說是董事會。董事會是國家控制的。

商業銀行在經營上接受人民銀行、銀監會的管理與指導,商業銀行開辦業務需要經人民銀行許可與批准。經過人民銀行批准經營的業務接受銀監會的監督與管理,人民銀行是國務院下屬的部門。

人民銀行是不能發放貸款的,但是他為國家財政支出與收入提供會計服務,比如基礎設施、科技研發等等,例如發改委提供的無息或者低息科研項目支持,由財政部負責支出管理,由人民銀行負責從國庫支出劃轉到商業銀行具體賬戶。

中聯社沒有聽說過,你說的這個組織非常奇怪,國務院下屬的部門應該很有名的,但是這個沒有聽說過。

『玖』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是隸屬銀監會么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向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派出監事會,目的是為了健全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督機制,加強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它的管理機構是中央金融工委。中央金融工委在具體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時,可以使用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辦公室的名義,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拾』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10)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管理機構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