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市場 » 河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河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

發布時間: 2021-04-23 09:49:48

Ⅰ 銀行從業人員二十個嚴禁包含哪些內容

你好, 根據新制度相關規定,銀行業專業人員的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3個資格級別,目前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任意相關專業類別而取得的證書均為初級證書,中級和高級職業資格的評價方式,待我會與人社部溝通完善後另行規定。
洗能幫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Ⅱ 河南銀監局銀行從業人員30不準

你好,你說的是
河南銀監局
制發《河南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對吧,在
網路文庫
可以查的到哦。

Ⅲ 談談嚴格河南銀行從業人員二十個嚴禁的重要意義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是高度重視,嚴密部署。召開會議,對貫徹執行「二十個嚴禁」進行專題部署,要求全系統嚴格落實監管要求,堅決防範各類案件,維護健康穩定的經營環境。二是多措並舉,加強傳導。通過集中宣講、分批培訓、現場幫扶、全員測試等,確保「二十個嚴禁」全員知曉,人人熟記。三是全面排查,消除隱患。利用風險預警平台、稽核數據分析平台等各類系統,編制特定的數據篩查程序,實施定向排查,再根據收集到的問題線索實施現場核查,確保風險排查不留死角。四是完善機制,強化監管。進一步梳理完善工作流程,重點加強對從業人員發生道德風險的預防和監管,發揮三道防線合力,築起防禦風險的堅固堤壩。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高頓網校是網路財經教育領導品牌,更多財會問題歡迎向高頓企業知道提問。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Ⅳ 銀監會對於員工行為管理四大禁止之一禁止員工個人賬戶與客戶發生資金往來具體是出自哪個文件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條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4)河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擴展閱讀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銀監會對監管人員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嚴」字當頭,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嚴肅懲處。通過巡視、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履職問責、績效考核、行風評議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有效防止利益沖突,提高監管公信力。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Ⅳ 銀行從業三十個嚴禁解讀

銀行的工作看起來很簡單,其實每一步都存在著風險。作為一名中國銀行員工,在工作中應該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獨立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不能按習慣工作方式辦事,不能做不得最人的「老好人」。
通過「十個嚴禁」的學習,深刻地體會到:「十個嚴禁」關繫到我們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為我們的實際操作指出了實實在在的問題。逐條學習,深刻領會其中的含義。從自身的崗位做起,從每一筆業務做起,認真排查風險,找出不足,杜絕違規情況發生。
眾所周知,各種差錯,乃至案件的發生,都是違背規章制度造成的。如果邯鄲農行嚴格查庫制度,如果管庫員本身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那樣的大案就不會發生。千里之堤潰於蟻穴,防微杜漸應從小事抓起。細節決定一切,小問題也能導致大錯誤。我們應從身邊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保證銀行資金安全。
翻開我國金融歷史可以清楚地看到,銀行的「三鐵」:鐵賬本,鐵算盤,鐵規章。,「鐵規章」是「三鐵」的靈魂所在,是控制金融風險、保證銀行有序運轉的基礎。這個傳統為金融事業樹立了良好的信譽和形象,贏得了社會各界的敬佩和廣泛贊揚。在今天的商業銀行競爭當中,最不能忽視的應該還是銀行的「三鐵」。「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了規矩嚴格地去執行更為重要。總行制定的各項政策,規章制度,要我們員工嚴格地去執行,決不允許打折扣。
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堅決按照自己工作職責獨立工作,嚴格按照金融政策、法規、制度獨立履行職責,不受外界干擾、左右,不懼任何壓力。這是作為一名中行員工應有的職業道德准則。
在今後的工作中,要認真學習金融法律法規,樹立愛崗敬業的好思想好作風,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同時要加強新業務學習,提高業務能力,更加細致地處理每一筆業務,杜絕案件發生。

Ⅵ 銀行從業人員50條禁令

是10條禁令
一、嚴禁以任何形式參與或介紹他人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民間借貸等活動。
二、嚴禁參與涉恐、涉黃、涉賭、涉毒、涉黑、傳銷和洗錢等活動。
三、嚴禁挪用、盜取銀行或客戶資金,嚴禁空存空取、空繳空撥,嚴禁以個人賬戶過渡銀行或客戶資金。
四、嚴禁偽造、擅自印製、套用重要空白憑證。
五、嚴禁私刻、盜用、出借銀行或客戶印章、印鑒卡,嚴禁在與業務無關的賬、表、簿、證等上蓋章,嚴禁在空白紙張、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空白票證、空白賬簿/表等上預留印章。
六、嚴禁代客戶保管存單、卡、折、現金、有價單證、票據、印鑒卡、支付設備、身份證件或身份證件復印件等重要物品,嚴禁違規代客戶辦理業務。
七、嚴禁盜用、超許可權持有系統工號、智能令牌、口令、密碼,嚴禁復制指紋、嚴禁密碼「公開化」。
八、嚴禁弄虛作假為本人或他人套取銀行信用,嚴禁發放頂冒名貸款,嚴禁違背信用卡申請人真實意願實施虛假進件,嚴禁泄露信用卡申請人敏感關鍵信息。
九、嚴禁預簽借款合同、貸款借據、受託支付申請書、借款支用單等信貸單證。
十、嚴禁授意、指使、強令他人違規操作,或接受他人授意、指
使、強令違規操作且不舉報。

Ⅶ 河南銀監局銀行從業人員30不準

你好,你說的是河南銀監局制發《河南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對吧,在網路文庫可以查的到哦。

Ⅷ 銀監局文件中提到的一、二、三類案件具體指什麼

在上述案件定義的基礎上,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等因素將案件分為三類:
1.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涉嫌觸犯刑法的,為第一類案件。
2.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不涉嫌觸犯刑法,但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且該違法違規行為與案件發生存在聯系的,為第二類案件。
3.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不涉嫌觸犯刑法,且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其從業人員也無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為第三類案件。

Ⅸ 銀監會關於員工行為管理"四禁止"的內容有哪些

四禁止的內容如下: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9)河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擴展閱讀

其他銀行從業禁止的行為: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從業人員招聘和任職程序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重點考察是否有不當行為記錄。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利益相關人員,不得降低招聘錄用標准。

第二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明確晉升的基本條件,未達到相關行為要求的從業人員不得晉升。

第二十二條對於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紀律處分代替法律制裁。

第二十六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違反規定泄露從業人員處罰信息。

Ⅹ 信用社會計三十嚴禁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三十個嚴禁:
一、嚴禁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融資機構,充當資金掮客,參與或變相參與非法集資。
二、嚴禁個人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掛職。
三、嚴禁為關系人或協助他人違規獲取銀行信用。
四、嚴禁授信人員在調查、審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默認或協助客戶提供偽造的、虛假的授信資料。
五、嚴禁以個人或單位名義違規提供擔保、承諾或出具保函。
六、嚴禁違規辦理非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和貼現業務。
七、嚴禁獨自或夥同他人挪用、盜取銀行或客戶資金。
八、嚴禁出租出借個人賬戶,違規與客戶發生資金往來。
九、嚴禁未按規定查驗客戶身份,違反客戶意願辦理業務。
十、嚴禁冒充或代替客戶簽字,違規代理客戶辦理業務,以個人名義代客保管身份證、存單、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嚴禁違規代客理財,誘導、誤導、超授權銷售理財產品。
十二、嚴禁違規辦理信用卡業務,利用信用卡套現。
十三、嚴禁違規查詢個人徵信或企業徵信。
十四、嚴禁違規為個人、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或開通電子銀行,違規辦理查詢、凍結、解凍、扣劃等業務。
十五、嚴禁復制、盜用、超許可權持有櫃員卡、授權卡、密碼,共用業務系統用戶。
十六、嚴禁違規管理庫存現金,白條抵庫,不在視頻監控下辦理現金業務。
十七、嚴禁違規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盜用銀行或客戶印章,私自留存銀行廢止印章。
十八、嚴禁違規管理有價單證和重要空白憑證,私自留存作廢有價單證或重要空白憑證。
十九、嚴禁在會計結算、授信審批、費用管理等方面化整為零,規避授權控制。
二十、嚴禁偽造、篡改、擅自銷毀紙質或電子信息檔案。

二十一、嚴禁指使、授意、強迫他人違規辦理業務。
二十二、嚴禁違規操作危害銀行計算機系統安全。
二十三、嚴禁違規操作、行為失范,損害銀行業形象及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十四、嚴禁以散播負面信息或行賄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
二十五、嚴禁在存款、貸款、結算業務中逆程序、缺程序違規操作造成案件(風險)。
二十六、嚴禁弄虛作假向上級和監管機構提供不實信息或隱瞞案件(風險)信息。
二十七、嚴禁利用職務之便以收取中介或合作機構返佣等方式違規謀取個人利益。
二十八、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倒賣、泄露銀行或客戶信息。
二十九、嚴禁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流入資本市場或從事高利轉貸。
三十、嚴禁參與涉黃、涉黑、涉恐、涉毒、涉賭等違法行為。